电子胃镜参数要求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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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救援处理意外伤害用户
20分钟内到达
1.系统管理要求:
24小时自助借还车;
24小时后台监控;
杜绝站点无车可借、无空位可还的现象。
2.站点现场管理要求:
中标人须设专人巡检制度,合理安排专人专责对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巡检,并向采购人提供巡检人员名单及负责网点的情况(提供管理日志)。
巡检工作时间每天不得少于4小时,确保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设施的故障等状况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3.运转调度要求:
分析张家港市公共自行车交通出行规律,合理分配调度车辆,同时根据各公共自行车站点车辆上限或下限报警、各站点公共自行车运行状态,及时发布现场调度通知及显示调度车运行轨迹(并将调度运营数据无条件接入绩效考核系统),30分钟内解决空满桩情况;
对借还车次数前20名的站点,每个站点至少安排1名员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理借还车(早上7:
00-9:
00,下午16:
30-18:
30);
4.站点车辆及环境卫生要求: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安排足够数量的专职车辆维保人员每天进行巡查检修站点车辆;
有专职保洁人员按行业标准对站点设施进行每天保洁维护;
5.故障报修及维修处理:
巡检人员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网点完好率大于98%,锁车柱完好率应大于95%,自行车完好率95%。
配备专业人员及和专业检修工具,所有检修维修记录必须记录电子台账;
。
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若出现故障等情况的,中标方应在10分钟内响应,在20分钟内赶到故障现场进行维护服务(包括维修配件到达服务现场),轻微情节的修理应立即排除;
一般情节的故障修理须30分钟内排除;
重大情节的故障修理须1小时内排除;
特殊情节(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故障修理不得超过24小时。
序号
故障情况
响应时间
到场时间
解决问题时间
1
轻微情节
10分钟
20分钟
立即排除
2
一般情节
30分钟
3
重大情节
1小时
4
特殊情节
24小时
注:
轻微情节:
正确的操作可预防发生故障。
一般情节:
一般设备或线路故障。
重大情节:
设备运行状态危急不能正常工作。
特殊情节:
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
6.办卡要求:
办卡地点相对固定(城管局业务大厅、市民卡中心),工作人员态度端正,耐心服务,随到随办,即时开通,资料登记准确,并负责向用户解释说明使用方法,及时汇总办卡资料,保密意识强;
7.客服电话及投诉处理要求:
设置的24小时专线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客服满意度大于85%。
客服电话接听以及事后处理等业务要加强培训,体现专业服务水平,占线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接报后立即安排人员跟进处理事件,用户投诉处理限当日完成,回复要有依有据,并做好电话录音及投诉记录(处理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8.设备的更新要求:
采购人交付给中标方运营的设备,在本次服务期内若设备损坏不能使用或报废的,中标方需无条件更换设备。
陈旧自行车的更新,合同期内第一年陈旧自行车更新为1000辆(第一年更新的自行车于签订合同后45日内到位),以后年度每年的更新比例不低于总数的10%(600辆),合同期内总数不低于3400辆。
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可要求中标人将车辆提前更新,更新的自行车质量不能低于现有的公共自行车质量;
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要求中标人对所有锁柱,底板、存车架的外观进行翻新且在合同期内不低于2次,要求外观没有锈斑,色泽统一亮丽如新。
设备翻新由中标方根据原有设备外观材质进行有针对性处理,在标书中列明翻新方案。
更换主要设备的配置要求及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要求及参数
备注
公共自行车
1.1
★1)采用防锈工艺处理,整体VI定制,整车5年以上使用寿命;
辆
2)每辆车带有一个电子身份卡(给每辆车编码,可实现无卡还车);
★3)不锈钢或铝合金车把和把立,符合人体工学,超高强度,不氧化,不腐蚀;
4)八件碗中均镀白锌防锈处理,一号碗为铝合金,车篮固定支架为不锈钢;
5)自行车大梁、前叉(壁厚不小于1.4mm),密闭式一体中轴,前、中、后轴、脚踏板轴镀锌防锈处理;
6)24寸车型,配可调节的防盗坐垫,方便不同身高的市民使用;
★7)铝合金花鼓,前花鼓、中轴、后花鼓均配置轴承,轻便耐用,轴外露塑料保护套;
8)防盗鞍座,不锈钢防盗鞍座管,强度高,人性化设计,坐垫舒适、快速升降及锁定,操作便捷,适合不同人群的需求;
9)链条采用防锈加厚免维护链条,省时、省力;
10)24寸铝合金加厚轮圈,13G不锈钢钢丝,经久耐用,承受力大,强度高;
11)轮胎为24寸1.75免维护轮胎,防刺,防冻胀,安全可靠,弹性好,日后维护简单;
12)按钮式密码锁,方便临时停车用,避免了带钥匙的临时锁钥匙丢失问题;
13)增强型一体式挡泥板,不锈钢支棍,经久耐用,不易损坏,方便维修;
14)连接件、螺丝;
非标紧固件,采用不锈钢材料,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拆装;
15)相应自行车颜色、喷涂均按照原有公共自行车颜色、标志喷涂。
★16)必须接入张家港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能够与张家港市区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兼容对接,实现车、卡的通借通还
网点设备
2.1
锁止器
1.锁止器
任何时间可以
更改计分方式
1)工作电压:
220V交流电转换为低于36V直流电
2)工作温度:
-35℃—+75℃;
供货时须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原件;
3)最大工作湿度:
98%;
4)结构:
单立柱结构;
壳体为不锈钢材质,材料厚度1.5mm;
安装的底板为304不锈板,材料厚度3.5mm
5)防盗设计,外露无标件,暗藏式检修窗口;
6)防水防尘设计,适应户外工作环境;
★7)带LED显示功能,带语音提示;
能显示金额及自行车锁密码;
★8)能读取张家港市民卡、M1卡借还车;
9)传输协议:
CAN总线传输或其他技术性能不低于CAN总线架构的传输方式,具有主动寻址,数据自动重发功能;
10)设备ID可通过特殊IC卡设置,不需要拆开外围结构;
锁止器CPU处理器采用与现有设备通用的芯片技术32位的ARM芯片,主频不低于72MHz;
采用硬件中断处理,最多可减少12个时钟中断,采用开源结构设计方便今后功能扩展。
★11)必须接入张家港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能够与张家港市区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兼容对接,实现车、卡的通借通还
2.安装方式
1)采用免开挖、无预埋的安装方式
2)无外露标件,防盗安装
2.2
站点控制器
1.外壳
每个站点配一个
1)箱体板材厚度≥1.5mm;
2)外壳为304不锈钢,具有极好地耐腐蚀性、耐破坏性。
表面采用拉丝工艺;
★3)带灯箱广告位,led背光,内有时间控制器
4)防水、防尘、防盐、防潮、防破坏设计,适应不通气候野外工作运行,防护等级不低于IP43;
2.性能指标
-35℃―+75℃;
4)至少可带64个锁止器;
5)内置以太网口、3G等通讯方式供用户选择。
★6)具有自助查询功能,内置防爆键盘及LCD显示窗口(≥10)和读卡器;
支持张家港市市民卡、M1卡
3基本功能
★1)系统费率可有后台实现远程更新,实现不同的收费标准;
同时具备有线和无线通讯方式以便于安装,并能兼容C网及G网。
(C网为CDMA,G网为GSM);
★2)能主动根据后台应用管理系统提供的固件程序自动下载,并更新至各车桩位主板中;
3)脱机交易存储记录≥2万条,黑名单记录≥1000万条;
4)在系统通讯信号中断时,仍可以实现租车还车,通讯恢复后记录自动上传,且不影响计费;
5)能实现数据的计时上传和下载;
6)防雷击设计,220V电源、通讯及天线都增加防雷设施。
2)系统具备租用、查询、管理、请结算、预警监控、网络等功能;
3)具有租车卡发卡、销卡等管理功能。
自行车租车费用可以自行设置收费标准;
4)无需监控摄像头,软件即可实时监控各个站点公共自行车的借还状态;
能实现数据的及时上传和下载;
5)实时监控各个站点的供电电压及环境温度,并能提前预警
6)系统可通过专线进行远端维护和远程控制;
★7)系统实行车、卡的通借通还,24小时借还车服务;
8)具有租车可查询功能和统计报表功能;
9)系统管理为纯b/s架构,后台管理系统具备与第三方系统数据预留对接接口;
10)为用户免费建立网站,在公共自行车网站上,实时动态显示各个站点的可借和可还自行车信息和个人借还车信息;
带“★”的技术要求为必备要求,若不满足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防盗监控要求:
各站点车辆、锁车柱等设备必须加强监控,若因监控不力造成损失、损坏等,中标方必须及时修复到位,不得因监控不到位而导致的设备损坏影响自行车系统使用;
遗失、被盗的车辆,由中标人负责向责任方索赔。
若无责任方、无法明确责任方或无法追讨的,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并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有责任协助中标人进行处理和追偿,必要时中标人须协调采购人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综合防治。
10办公场所要求:
有独立的工作场地、维修场地、备车停放场地、调度车停放场地等,各场地须具备相关功能条件,如分类存放备件、相关专业工具安装等方面;
(后台办公室1处,面积大于150平米;
维修运营调度场地2处,每处面积大于300平米)
11.调度车辆要求:
根据网点分布情况,由投标方根据实际需要配置,调度车按1000辆公共自行车配置1辆调度车,最低配置5辆调度车(要求为厢式货车,箱体宽不小于1.8米,长不小于4.2米),另配置1至2辆抢修车。
车辆必需安装GPS并在后台管理系统中体现运行轨迹并同步提供数据给绩效考核管理系统。
12.宣传要求(整个宣传整合制作成VCR宣传片):
设立张家港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站和论坛,具体告知使用办理流程、服务网点、咨询电话及其他网络服务功能。
包括本项目的公益推广、租车卡办理方式、媒体宣传(包括通讯报道)、产品的介绍以及使用说明(包括语音提示功能)、站点的功能简介、宣传手册的制作以及站点的分布示意图,以及后期运营情况的投诉答复等(具体宣传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方审核后发);
13.财务要求:
每月必须按时提供财务报表。
建立企业的独立核算制度;
独立建帐,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体现资金的合理运用,成本、人员、设备、资金运营状况都方面要条理清晰;
按照项目审计部门的要求完善验收原始资料;
14.公共自行车网点迁移:
对于已经建设运营的网点,如确因市政建设、政府方面要求或甲方发展规划等原因必须更改或撤除的,中标方应及时搬迁或拆除。
甲方负责提供搬迁选点,并承担搬迁的费用。
(四)、知识产权
1.中标方仅仅对张家港市公共自行车项目做好运营服务,不具有公共自行车项目的技术、信息资料的所有权及使用权。
2.中标方在运营期内,对涉及公共自行车项目的数据等信息资料,无论是目前和将来,未有采购人或专利所有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修改、破解、仿制、反编译、解体拆卸、注释、翻译,不得将运行数据及相关技术使用权转让、转借、出让给第三方。
如有违反,中标方应向购买方或相关专利所有方按开发价格的5倍进行赔偿,并停止侵权,同时承担法律责任
3.如需调用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数据,都必须上报采购方,并经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广告经营
公共自行车车身及配套设施广告的发布权属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所有,具体由中标方按照城管局要求进行发布,广告收入纳入市财政。
(六)、设备日常运营、报告
中标单位运营期间,每月向采购方提供日常运营报表报表内容需反映本月度及年度累计运营期间的网点信息、设备信息、发卡信息、用户使用信息、故障处理信息、投诉处理信息、车辆被盗遗失信息。
中标单位所提供运营报表、需真实、及时、准确。
(七)、用工要求:
优先录用现有的公共自行车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工作人员分工,并为工作人员配备足够的作业工具及车辆。
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并持工作证上岗。
工作服、工作证、工作车辆的车身等的喷图及标识必须根据采购人提供标识进行设计制作并贴有反光贴纸。
1.人员数量要求:
根据网点分布情况,由投标方根据实际需要配置,最低标准按100锁柱配1.1比列配备人员66名,(其中项目经理1名,现场管理经理2名,其他工种人员配置由中标方调节)。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年递增),录用后应签订劳动合同(投标文件中提供公司人员框架结构、人员岗位责任明细表(包括工作时间、轮休时间、特殊情况应急安排计划))
2.招聘及培训要求:
人员由中标方单位负责招聘,劳动关系隶属中标单位,所有管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管理,以达到符合招标方管理要求。
中标单位应严格督导员工的行为规范,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工作人员,要求员工严格执行采购方相关管理规定维护中招标方整体形象
3.人事管理要求:
中标单位须负责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工作人员的人事、劳资、保险办理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工作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
落实张家港市城管局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4.管理责任要求:
中标单位应建立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落实文明管理、服务的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
因中标单位原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张家港市城管局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
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
如中标单位挪用步工作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投保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八)、安全责任要求:
为规范运营,中标方需为用户的购买人身意外险,最高理赔10万元;
运营期间如遇重大运营事故及意外伤亡,中标方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通知采购方,不得隐瞒,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用户办理索赔手续,并跟进事件的处理。
1、中标人要确保所使用的公共自行车必须具备高度安全性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若因车辆维护不到位而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其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根据情节及责任的轻重扣分,甚至取消中标人的经营资格。
其中,造成重大或以上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则年度绩效综合得分一律评定为0分。
2.中标人需保证更换的设备及配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由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安全责任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单位工作中应注意安全防范。
作业时,中标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做好一切安全措施,确保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中标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如因中标单位的管理人员、网点服务人员、驾驶员等自身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
(九)设备交接要求:
采购人移交给中标方的设备正常运营,服务期满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移交的设备明细清单交还采购人并确保设备正常运营,经双方确认后履行交接手续。
(十)、检查及考评。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采购人可以根据营运期间的实际情况,适度调整、完善考核标准),并组织考评部门对中标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考核满分为1000分,考评分后台考核和现场考核两部分各占500分。
后台考核由系统自动生成,现场考核部分考评部门占70%,社会公众监管占30%,由城管局进行汇总评分,考核结果报财政部门并兑现考核金额。
中标方每年运营费用的10%作为年考核金额,月度考核金额即为年考核金额的月平均数。
年考核金额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年考核金额减去累计扣除的月度考核金额)于下一年度的第一月月初支付,月考核得分在950分(含)以上的,得当月全部考核金额;
得分在950-750(含)分之间的,扣分率乘以月度考核金额即为当月扣除的考核金额;
低于750分,扣除当月全部考核金额;
年度绩效综合得分为0的,扣除当年全部考核金额。
服务期限内将扣除的考核金额作为返还基金,年度绩效综合得分为950分(含)以上的的,返还当年扣除考核金额的30%。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在中标后,至采购方免费领取公共自行车电子标签秘钥。
2、没有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由采购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条款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报名截止时向采购人提出并附相关证据。
采购人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条款做相应修改。
逾期提出的书面异议采购人将不再受理。
二、商务条款
1.服务期限:
4年7个月。
2.货款支付:
(1)结付程序:
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验收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
(2)结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每年的运营费用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运营费的22.5%,10%的年考核金额根据当年考核情况于下一年度计算的第一月月初支付,以后年度运营费用支付按第一年度方式执行,最后年度的最后一次支付为4个月,支付年运营费的30%。
最后一次付款的同时返还履约保证金。
3.投标货币:
产品应采用人民币报价。
三、其他:
1、中标单位的服务人员应相对稳定,服务人数不得少于招标方要求的人数。
服务人员报价必须满足各岗位人员职数、人员素质和条件(见项目需求)。
2、中标单位应承担服务人员的工资、国家规定的所有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修费用、服务所用材料消耗费用、设备更新费用、保险费用、管理费用、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应不低于最新公布的张家港市最低工资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加班费用支付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以书面形式完成相应的响应方案,同时请投标人代表就本项目计划配备的人员、设备、日常的管理以及个性化服务方案在评标时进行现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