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南区概念性规划设计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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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南区概念性规划设计招标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南区概念性规划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

北京京石科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京投土地项目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08年7月31日

目 录

第一章资格预审须知

一、总则

1.1经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同意,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委会委托北京京石科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南区进行概念性规划方案公开国际招标,并选定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概念性规划深化工作。

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将有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现用于支付本项目投标方案奖金和设计费的资金已经落实。

1.2本项目的招标人为:

北京京石科园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4号工商局大楼一层,邮政编码:

100041

联系人:

高延娜,电话:

,传真: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京投土地项目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吉友大厦一层,邮政编码:

100097

联系人:

符锴华,电话:

,传真:

1.3招标人将对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项目限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不超过4名。

二、资格预审要求

2.1本招标项目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为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港澳台及国外规划设计单位应具备当地政府认可的城市规划设计注册执业资格或资质,具有北京市类似项目规划设计经验者优先。

2.2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对本招标项目独立申请资格预审,也可自愿组成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3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文件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2.4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真实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满足上述规定;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2.5如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投标意向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授权代表,授权其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资格预审的有关事宜;

(3)联合体投标意向书应注明联合体各方对联合体在此次申请和未来投标、履行合同中的一切行为承担各自的和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意向书要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在递交申请文件后不得随意变更。

若变更,需获得招标人的同意;

(6)联合体投标意向书为申请文件的一部分。

2.6每个资格预审申请人只能以自己独立的名义或以联合体成员的身份提出一次申请,否则其申请将被拒绝。

2.7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和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在规定处盖章和签字。

由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对其的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语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申请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资格预审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包括图纸、文字、格式和计量单位等),均使用中文并按中国有关规范执行,如需使用非中文资料,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并以中文资料为准。

3.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2.1资格预审申请函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申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则不需提交此文件)

3.2.3 联合体投标意向书(如申请人独立提出申请,则不需提交此文件)

3.2.4 资格预审必要性资格标准响应表

3.2.5 资格预审评分标准响应表

3.2.6 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2.7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

3.2.8正在进行设计项目一览表

3.2.9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服务承诺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3.1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使用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所提供的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但不得更改实质性内容)。

3.3.2如资格预审文件未提供有关申请内容的格式,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3.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且逐页标注页码。

3.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数量与签署

3.4.1资格预审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数量为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等印记。

如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包括规定的全部文件以及申请人认为必要的文件。

3.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格式打印或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碳素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如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4.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在规定的地方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有效。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提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申请人应将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标识和装订,并整体密封。

A.项目名称

B.2008年月日时前(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得开封

C.申请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4.1.4申请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1.3如果申请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申请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和风险。

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4.2.1申请文件提交地址:

北京京投土地项目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厂西门路2号吉友大厦一层,邮编:

100097,联系电话:

,联系人:

符锴华,传真:

)。

4.2.2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08年8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3在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申请人。

4.2.4若申请人采用邮寄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则提交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并须电话确认是否收到。

4.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3.1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申请人对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申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五、资格评审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5.2评审程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评审将按符合性检查、必要性评审和评分三个阶段依次进行,对通过符合性检查、必要性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依照本章附件三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本次限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4名。

5.3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通过符合性检查,才能进行必要性评审。

符合性检查通过主要条件如下,如资格预审申请人有任一条与之不符,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并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附有法定代表人对其的授权委托书;

,提交了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投标协议。

5.4依照本章附件二《必要性条件》的要求,招标人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必要性评审。

5.5评分

5.5.1通过必要性评审的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没有超过4名时,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5.5.2通过必要性评审的申请人数量超过4名时,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附件三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前4名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

若评分结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得分相同的情况,由资格评审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排名次序。

5.6在资格评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对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和重要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和核实。

如内容失实,可能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5.7评审结果

5.7.1提交评审报告

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5.7.2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通过必要性评审的申请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8招标人将于2008年8月15日前告知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书》。

申请人收到后,应于24小时内复函确认,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持《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9未取得《通过资格预审通知书》的申请人,无权参加本项目投标。

六、附件

附件一项目概况

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前身为八大处科技园区,2006年1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3号公告,石景山园纳入中关村科技园区。

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31号公告所界定的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南区(以下简称南区)占地面积1.89平方公里,东至杨庄大街西边界,南至古城西路、古城西街西边界、古城基地路、北辛安苗圃东边界、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南墙、古城西路,西至北辛安路东边界,北至阜石路南边界及京门铁路南。

本项目位置详见图1。

南区用地范围内现有单位包括北京首钢特殊钢有限公司及首钢其它子公司、古城农工商、北辛安农工商等单位,并在北辛安地区有4000多户居民,常住人口8867人。

其中,北京首钢特殊钢有限公司厂区用地面积87.52公顷,首钢其它子公司在南区内占地16.38公顷,首钢总公司各子公司在南区内总占地面积为103.9公顷,占南区总用地的55%,北辛安地区占地面积78.3公顷,占南区总用地的41%。

本项目用地范围详见图2。

南区用地形状呈倒梯形,东西方向宽约2公里,南北方向长近1公里。

地势基本平整,地质条件适宜工程建设,现状用地内无河流、湖泊等水系。

现状地上建有多处建筑物、构筑物,局部有规划拟保留的建筑。

为配合南区规划调整工作,招标人特对整个南区进行概念性规划设计招标,对投标人提供的优秀的设计方案予以奖励,并由其进行方案的深化和修改完善。

图1项目位置示意图

 

图2项目用地范围示意图

附件二必要性条件

必要性条件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备注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证书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港澳台及国外规划设计单位应具备当地政府认可的城市规划设计注册执业资格或资质

附件三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备注

1

概念性规划设计经验

最近三年每做过一个相关项目得8分,最高16分

2

科技园区规划设计经验

最近三年每做过一个相关项目得8分,最高16分

3

北京市类似规划设计经验

最近三年每做过一个相关项目得8分,最高16分

4

控规编制服务配合经验

曾参与过控规编制或服务配合,

最近三年每做过一个项目得8分,最高16分

5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项目负责人是否国际知名或具有国际化视野

项目团队成员搭配是否合理、项目经验是否丰富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酌情打分,最高25分

6

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办事机构

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办事机构者得6分

7

综合印象

由资格审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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