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政府合作投资意向战略协议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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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梦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总则
1、甲方介绍
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位于内蒙古西部的煤都资源中心,坐落在。
鄂尔多斯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在腹地产业基础、自然资源、技术人才、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方面的优势均是目前各地经济开发区中的佼佼者。
为努力实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跨越式发展的伟大愿景,甲方愿意联合有实力的合作伙伴,致力于将该开发区重新定位,打造成区域经济的一颗极其璀璨的明珠。
2、乙方介绍
乙方发起的蒙浙商业联合会,依托上千家企业资源,发挥浙江商会和内蒙古商会丰富的人脉资源和雄厚实力,曾经成功协助几个国家级开发区引进大量高科技企业入驻,在高科技产业园区整合开发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资源和运作经验优势。
3、合作宗旨
为了积极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十二五宏伟规划的战略部署,适逢当前世界经济和我国经济大转型的大好机遇,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跨国域、跨地区、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的,能够运筹人才、科技、金融、项目、市场的广泛资源紧密合作的连接平台,即多元资源整合的平台。
平台将充分利用合作各方掌握的丰厚的人力资源、科技资源、农业资源、工业资源、市政资源、矿山资源、教育资源、金融资源,科学合理的整合、利用与合作,努力实现实体经济、研发经济、网络经济、虚拟经济、人文经济的共同发展。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调研和准备,通过整合国内、国际资源,决定合作建立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简称“准格尔高新区”),实现该区的重新定位:
1)把准噶尔高新区打造成行政综合配套完善的智能化城市中心;
2)推动准噶尔旗产业升级;
3)跨越式发展实现区域经济的超级明星梦想。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甲乙双方之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特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三、合作内容
1、甲方义务
1)甲方兹向乙方保证并承诺:
甲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以“零转让”方式将3000亩工业用地出让给乙方或乙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在此30日期限内将土地使用权证成功办理到乙方或乙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名下且实际交付;
甲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年内,以“零转让”方式再将另外2000亩工业用地出让给乙方或乙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在此1年期限内将土地使用权证成功办理到乙方或乙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名下且实际交付给乙方;
甲方为上述5000亩地提供“九通一平”(通水、通电、通气、通蒸汽供热、通道路、通排污、通电信、通雨水分流、通有线电视,土地平整)的配套支持和50年的使用期限;
甲方自乙方提出具体的书面要求后8个月内,免费为乙方或乙方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建设并提供配套的标准厂房。
甲方如全部违反或者部分违反上述保证与承诺,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
2)甲方委托乙方为准噶尔高新区引进高新技术项目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并为乙方招商引资工作提供配套服务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和其他投资人办理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协调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3)甲方同意乙方在选定的地点以甲方名义挂牌招商,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各项招商引资工作。
4)为配合乙方的招商引资工作,甲方应负责在其旗下设立一个“专家评审委员会”,邀请业内专家制定高新技术项目进驻园区标准,并负责开展项目
评审工作。
5)为更加有效地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甲方应与乙方共同设立“招商引资备用基金”,由双方领导共同审批决定该备用金的使用计划,并最终从土地收益中冲抵相关支出。
6)甲方负责为项目办理立项、规划、审批等工作。
2、乙方义务
1)协助甲方确立科学可行的战略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规划;
2)负责全面整合国家和地方各种高科技产业资源和政策优惠,为准格尔高新区进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3)积极推动准格尔高新区参与国际交流,努力引进跨国企业财团的资金、技术、设备和人才投入。
3、甲方权利
1)依法对乙方的招商引资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2)依法保护乙方和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乙方权利
1)依法进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权利,不受任何人的非法干扰。
2)依法获得奖励金或合适经济补偿的权利。
3)有权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处分和收益,有权对公司进行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等。
5、利益分配
甲方有权对乙方和其他入园企业依法征税;
甲方按照乙方所实际招商的投资金额之百分之()向乙方发放奖励
金,奖励金应自乙方招商的每批资金实际到位之日起30日内支付,如果甲方不以现金方式支付奖励金,甲方则应在上述30日内以优惠价格用商业用地对乙方进行经济补偿。
四、工作安排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实施小组,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
1、双方主要领导负责确定整体战略合作事宜的制定和决策。
2、双方业务领导为联合工作组执行负责人,负责落实实施已经确定的合作
项目推进。
3、单项业务,可选拔一名合适的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项业务运作团队。
五、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在未获得对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均不应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从合作方取得的保密资料
(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或其它形式做成)。
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
2)
3)
4)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合作协议本身及其附件的全部或部分文本内容、协议的执行等;
财务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标准、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由于本协议产生的收益及其分配等;
经营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种类、业务状况、用户资料、宣传及推广的方式与实施等;
合作协议终止时,任何一方均应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要求,退还或销毁所掌握的有关保密信息和资料;
2、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中止、撤销、解除、终止而终止。
六、签署生效
1、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一式肆份,双方各保留二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生效。
2、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应优先适用合同法与其他民事法律法规,如双方就本协议之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发生任何争议或者纠纷,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此争议或者纠纷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应依据本协议确立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就推进具体合作事宜另行签署相关合同以进一步明确双方之间的具体权利和义务。
(盖章)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2011年月曰2011年月日
篇二:
投融资意向战略合作协议书
普瑞达能(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融资意向战略
合作协议书——版本:
简版3
(投融资授权人)决定正式委托普瑞达能(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协助(投融资授权企业)联络相关投融资事宜,对接相关投融资资源。
投资最大额度为,融资额度为万元至
万元(最少融资额度及最多融资额度),具体投融资额度和决定权以每次另签定的投融资合同或类似协议为准。
双方约定如下:
一、双方责任:
1、委托人必须根据受托方投融资工作的需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和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承担责任。
2、受托方负责找积极寻投融资渠道和投资者,能够为甲方的投融资提供服务,不得有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二、双方义务:
1、在整个投融资活动中,委托方应该积极参与。
2、委托服务费用按照实际投融资额度的3%支付,根据业务不同,可以事前协商,未见到补充协议,以此为准。
3、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书有保密义务。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受托方为委托方寻找合适的投融资方的过程中,与投融资方接洽谈判时,委托方应负责受托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
2、基于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的投融资服务,委托方承诺并同意若委托方的本人、亲属、代理人、授权人、未经透露之受托人或其他有亲密联系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担任法人、股东、或从事工作的公司)与受托方所提供的资金方(包括资金方关联主体或个人)签订相关投融资合同,委托方将按照本合同内容如约支付乙方顾问咨询服务费。
授权委托单位:
受托方:
普瑞达能(北京)法定代表人: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日期:
年月日受托日期:
年月日
1/1
篇三:
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
甘肃古浪腾格里沙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武威金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互惠互利的原则,拟共同合作投资建设治沙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即10万吨蕃茄酱、10万吨人参果汁及10万吨胡罗卜汁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为维护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治沙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即10万吨蕃
茄酱、10万吨人参果汁及10万吨胡罗卜汁生产线
2、项目地点:
甘肃武威市
3、项目总投资:
27亿元人民币
二、合作方式
1、该项目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前期报批等有关工作,包括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等,甲方负责该项目全部建设资金投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甲方向乙方董事会派出董事会监事、财务总监全部监理和监督乙方的项目建设及财务走向,经理全面负责乙方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项目公司实行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利润效益偿还投资。
公司经营自负盈亏,甲、乙双方以相关责任和权益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以建设项目做抵押为甲方投资减轻风险。
3、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在最短的期限内完成政府对该项目的所有批文并注册项目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组建董事会章程成立项目新公司。
在甘肃武威市工商注册,项目公司的名称以工商局核实名称为准。
4、项目公司董事会主要由乙方派员组成,甲方派出董事会监事一名,财务总监一名参加乙方董事会,乙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5、董事会为项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经营管理。
所有经营项目须经过董事会决议才能实施。
三、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该项目新公司注册资金到帐。
2、负责本项目全部建设资金的投入。
3、负责协助乙方申报有关实施方案优惠政策等报告文件。
(二)乙方的责任
1、负责办理提供项目前期相关手续。
2、负责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各职能部门的衔接工作。
3、负责申报与当地政府发文给项目公司建设权、经营权。
4、建厂的前期筹工作。
四、其他方面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保证30日内将项目公司的注册、启动资金壹亿元人民币先后拨到乙方指定银行。
双方认可新账户资金使用计划双方商定。
2、该项目的工程建设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管理,甲方有权参与监督,对工程提出合理建议供乙方参考。
五、本协议是正本合同的主要依据,详文条款以正本合同为主。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样有效。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在此以前双方曾签订的合同宣布无效,并以本协议为有效协议。
七、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007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