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理学必背简答题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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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理学必背简答题docWord格式.docx

(1)法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ﻭﻪﻭﻭﻪ

(2)法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ﻭﻪ

ﻭﻪ(3)法的起源是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ﻭﻪﻭ

ﻪ4、简述资本主义法的特点。

答:

资本主义法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是与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因此,资本主义法体现和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与前资本主义法相比,资本主义法具有以下特点。

ﻭﻪﻭ

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ﻪﻭﻭﻪ2.维护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

资本主义法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法律手段保证代议制政府的有效运行,具体体现在三项制度中:

(1)政党制。

(2)普选制。

(3)分权制。

ﻭﻭﻭﻪ3.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

ﻭﻪ5、简述英美法系的概念和特点。

ﻪ答: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ﻭﻭﻭﻪ英美法系的特点:

(1)以英国为中心,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5)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

(6)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

ﻭﻪ6、简述大陆法系的概念和特点。

ﻭﻪﻭﻭﻪ答: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一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

ﻪﻭﻭﻪ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

ﻭﻪ大陆法系的特点:

(1)全面继承罗马法,吸收了许多罗马私法的原则、制度。

(2)实行法典化,即法律规范的抽象化、概括化。

(3)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

(4)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法学创立了法典编纂和立法的理论基础,如自然法理论、分权学说、民族国家理论等,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任务由法学家来完成。

ﻪ12

ﻭ答:

马克思主义法学同以往法学的根本区别,主要有下列几点:

ﻭﻪﻭﻭﻪ①以往法学中,有的认为法与经济无关,甚至说法是决定经济的;

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了社会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认为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这种意志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由这一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反过来为经济基础服务的。

ﻭﻪ②以往法学在不同形式上否认法的阶级性,甚至认为法是超阶级的“全民意志”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并不是超阶级的,它是由社会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ﻪﻭﻭﻪ③以往法学也承认实在法是国家制定的,但由于他们往往把国家说成是超阶级的,把国家制定的法律说成是社会公共意志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法学分析了社会阶级的关系,认为一定阶级的国家和法都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是有阶级性的,它所制定的法也是有阶级性的。

ﻭﻪﻭﻭﻪ④剥削阶级法学大都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

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法并不是超历史的,既不是永恒存在,也不是永久不变的。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

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随着国家的消亡,法也将趋于消亡。

ﻭﻭﻭ2、法的基本特征。

ﻭﻭﻭﻪ答:

(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ﻭﻪ(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ﻭﻪ(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ﻭﻪﻭﻭﻪ(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ﻭ3、简述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

(1)法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ﻭﻪﻭﻭﻪ

(2)法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ﻭﻭﻭﻪ(3)法的起源是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

ﻪﻭﻭﻪ4、简述资本主义法的特点。

ﻭﻪ答:

资本主义法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是与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因此,资本主义法体现和反映了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ﻪ1.维护以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ﻭﻪﻭﻭﻪ2.维护资产阶级代议制政府。

资本主义法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法律手段保证代议制政府的有效运行,具体体现在三项制度中:

(2)普选制。

ﻭﻪ3.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和人权。

ﻭﻪﻭﻭﻪ5、简述英美法系的概念和特点。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ﻭﻭﻭ英美法系的特点:

(1)以英国为中心,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2)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3)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4)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ﻭﻪﻭﻭﻪ6、简述大陆法系的概念和特点。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一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ﻭﻪ

ﻭﻪ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

ﻪ大陆法系的特点:

(1)全面继承罗马法,吸收了许多罗马私法的原则、制度。

(3)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一般不承认法官的造法功能。

法学创立了法典编纂和立法的理论基础,如自然法理论、分权学说、民族国家理论等,使法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任务由法学家来完成。

12

1.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条采取的解决价值冲突的方法是下列哪个原则?

ﻭﻪﻭﻭﻪA.价值位阶原则ﻭﻪﻭﻭﻪB.个案平衡原则ﻭﻪﻭﻭﻪC.比例原则ﻭﻪﻭﻭD.自愿原则ﻭﻪﻭﻭﻪ2.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ﻭﻪA.法律后果是任何法律规则的核心部分(核心部分是行为模式)

ﻪﻭﻭﻪB.职权性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

ﻭﻪC.法律原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ﻭﻭﻭﻪD.权利的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义务的实现(反了)ﻭﻪﻭﻭﻪ3.下列哪个属于法的核心要素?

ﻭﻪﻭﻭﻪA.法律规则ﻭﻪﻭﻭB.法律原则ﻭﻪ

ﻭﻪC.权利义务

ﻪﻭﻭﻪD.法律概念

ﻭﻪ4.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ﻪﻭ

ﻪA.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判例不是)ﻭﻪﻭﻭB.表述法和法律规范内容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规范性法律文件不包括判例法,判例法是法)

ﻭﻪC.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ﻭﻪ

ﻪD.同一个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ﻭﻭ

5.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个?

ﻪA.法律原则ﻭ

ﻭﻪB.法律概念ﻭﻪﻭﻭﻪC.法律规则ﻭﻪﻭﻭﻪD.法律技术性规定ﻭﻪﻭ

ﻪ6.刑诉法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ﻪA.义务性规范ﻭﻪﻭﻭB.准用性规范ﻭﻭﻭﻪC.委托性规范ﻭﻭ

ﻪD.确定性规范ﻭﻪﻭ

ﻪ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选举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这属于什么规则?

ﻭﻪA.确定性规则ﻭ

ﻭB.委任性规则ﻭﻪﻭﻭC.准用性规则

ﻪﻭﻭﻪD.任意性规则

ﻭﻪ8.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表述哪个是不正确的?

ﻭﻭﻭﻪA.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规范都表现为成文法的条文形式ﻭﻪﻭﻭﻪB.完整的法律规则是行为规则和裁判规则的结合ﻭﻪﻭ

ﻪC.所有的权利性规则属于任意性规则

ﻭﻭﻪD.公理性原则由法律原理构成,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原则ﻭﻪ

9.下列哪些属于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

ﻭﻪA.判例(不是渊源)ﻭﻪﻭﻭB.我国接受的国际条约ﻭﻪ

ﻭﻪC.国家政策ﻭﻪ

ﻭD.习惯ﻭ

ﻭﻪ10.下列哪些文件包括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之中?

ﻭﻪﻭﻭﻪA.《行政许可法(草案)》ﻭﻭﻭﻪB.《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ﻭﻪﻭﻭﻪC.1979年《刑法》(现行刑法是79刑法97版)

ﻭﻪ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ﻭﻭ

ﻪ参考答案:

1AC2ACD3C4D5D6D7B8C9CD10BCﻭﻪ12

2016年法律硕士法理学冲刺必备简答题

(二)

1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及其分类。

12、简述法的评价作用及其分类。

13、简述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4、简述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的关系。

15、 简述法律对人的效力.

16、法的制定的程序有哪些?

17 、比较公法、私法、社会法在结构要素上的区别.

18、划分部门法的原则有哪些?

19、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什么?

20 、简述我国经济法的性质与内容。

 

参考答案

11、答:

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

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法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

这不同于个别指引。

规范指引是抽象的。

存在针对性弱的一面,但它能克服个别指引偶然性大,缺乏统一性的缺点。

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率的优势。

是建立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条件和手段。

 法的指引的种类按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以下几种:

 (l)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2)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的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

(3)根据法的构成要素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折引。

 12、答:

法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所起的作用。

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法的评价标准相对于其他两者而言,是国家的一种最低要求。

法的评价可分为两大类。

(l)专门的评价。

指经法律专门授权的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成员对人民群众观点的行为所作的评价。

 

(2)一般的评价,指普通主体以舆论的形式对他人行为所作的评价。

其特点是没有国家强制力和约束力。

是人们自发的行为。

因此又称为舆论性评价。

 13、答:

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立法者在法的制定过程中。

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法的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化。

 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科学性原则;

民主性原则;

稳定性;

连续性和适时性相结合的原则;

合宪性原则;

法制统一原则。

 14、答

(1)法的效力和法的实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是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而法的实效则是指具有法的效力的制定法实施的现实结果。

(2)法的效力是法存在的表现,是一种社会力量,属于“应然”的范畴,而法的实效是一种社会事实,属于“实然的范畴”。

 (3)两者有具有重要的联系,法律的效力只有在一个实效的法律秩序中才是可能的,因此法律实效是法律效力的一个条件。

15、答:

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适用于哪些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法律对人的效力包括两个方面:

1、对中国公民和中国组织的效力。

凡有中国国籍的人。

都是中国公民。

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城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

中国公民在国外的法律适用问题。

原则上适用中国法律。

但当中国法律与所在国法冲突时。

要区别不同情况和国际条件、协定与国内法的规定来确定是适用中国法律还是外国法律。

 2、对外国人的效力。

中国法你对外国人的适用包括两种情祝:

一是对中国境内外国人的适用问题。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适用中国法律。

二是对中国境外的外国人的适用问理。

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对中国公民或中国国家犯罪。

按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可以适用中国刑法。

但按犯罪地法不构成犯罪的除外。

16、答,(l)法律制定的程序即立法程序,是指有法律制定权的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步骤和方法。

 

(2)我国立法的基本程序包括:

l)法律议案的提出。

是指依法享有提案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向立法机关的有关法律议案成关于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某项法律的建议;

2)法律议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已列入立法日程的法律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

3)法伸议案的表决,是指立法机关对于经过审议的法律议案进行表决。

 4)法律的公布。

是指立法机关将表决通过的法律依法定形式公之于社会的一个法定程序。

 17、答,区别有:

调整对象不同;

调整方式不同。

法的本位不同;

价值目标不同。

18、答:

划分部门法的原则有:

〔1)客观原则。

划分部门法不是主观任意进行的,它有相对确定的客观依据。

这就是社会关系。

 

(2)目的原则。

划分部门法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现行法律。

 (3)平等原则。

划分部门法应当注意各个部门法不宜太宽,也不宜太细。

在它们之间要保持相对平衡。

(4)发展原则。

法律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

法律部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5)、主次原则。

有时。

一个法律,法规可被划归不间的法律部门。

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应考虑这一法律。

法律的主导因素来进行划分和归类。

19、答:

法律部门。

也称部门法。

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法律体系是按照社会关系与调整方式两项标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法律调整对像,即杜会关系是划分法伸部门的首要标准。

如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划归民法:

调整行政关系的划归行政法。

社会关系的调整方式是划分部门法的第二位标准。

比如民法和刑法。

它们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区分民法和刑法两个部门的就是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方式。

 20、答:

(1)经济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是在20世纪随着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而兴起的。

在我国,自80年代初期兴起的一个法律部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2)由于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因而关于其调整对象法学界一立存在争论,特别是它与民法、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如何划分意见不一。

(3)事实上。

经济法是与市场经济、与宏观调控密切相关的,它是结合了民商法与行政法的原理、原则和规则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

(4)经济法主要包括:

竞争法、企业法、财政与金触法、产品质量与消费者法、计划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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