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生活净水处理系统技术协议样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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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极端最高温度:
39.7℃
历年极端最低温度:
-4.3℃
年平均温度:
20.3℃
年平均相对湿度:
65%
年平均降水量:
1148mm
冬季平均风速:
0.7m/s
夏季平均风速:
1m/s
主导风向:
NE
基本风压:
0.3kN/m2
基本雪压:
0.15kN/m2
技术要求
1.水源及水质
一体化净水器系统设计产水规模为40m3/h,为在设备检修期间保证生产用水,设计2台一用一备,供水水源采用金沙江江水经预处理后的水。
本工程一体化净水器进出水水质指标如下:
表1水质指标一览表
项目
进水指标
出水指标
pH
6~9
6.5~9
浊度
≤1000mg/L3000
≤5mg/L3
菌落总数
1000CFU/mL
500CFU/mL
2.设计、制造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在进行设计、制造、检验等工程中,所有材料、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验收等均遵守国家标准、国标标准或国际公认的标准的规定。
若现行规范、标准有修改时,应按新规范、新标准执行。
某些国内标准没有涉及的项目,参照国际相关企业标准执行。
●《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JB/T2932-99
●《平面格栅除污机》CJ/T3048-1995
●《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ZBJ98003-87
●《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J34-90
●《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GB/T700-1998
●《焊条》GB981~984-85
●《水处理设备原材料入厂检验》ZBJ98004-87
●法兰按JB/T81-94标准执行
●分散式供水水质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工艺流程
4。
工艺详述
一体化净水器2台,单台处理量40m3/h,配套设施包括手动钢制闸板门,格栅除污机,絮凝剂加药装置、混凝剂加药装置。
一体化净水器主要由罐体、多层六角小孔孔管反应器、蜂窝斜管、集水槽、布水器、滤板、滤帽、石英砂、虹吸管、检修平台爬梯等组成。
根据水源情况,因水源水质变化较大:
进水水质浊度正常浊度:
200-1000mg/l,为适应不同的浊度,本工艺中加药系统采用絮凝剂加药装置及混凝剂加药装置,确保系统出水符合用水标准。
根据系统需要配置2台40m3/h的全自动一体化净水器,2套加药装置。
全自动一体化净水器是一种新型全自动处理设备,集小网格反应、斜管沉淀、重力过滤、全自动虹吸反洗于一体,设备采用手动控制一体化净水器的排泥。
(全自动控制)
5.工作原理
投加絮凝剂的原水经进水总管静态混合器充分混和后从设备中部进水管进入絮凝反应圆筒内,并冲击集泥斗中活性污泥,与投加在反应器中的絮凝剂混合并一起经过多层六角小孔孔管作用,形成众多湍流的微涡旋,涡旋的离心惯性效应增加,有效地增加了颗粒碰撞次数,由于过管水流的惯性作用,矾花产生强烈的变形,使矾花中处于吸附能级低的部分,由于其变形揉动作用达到高吸能级的部位,这样就使得通过小孔孔管之后矾花变得更密实粗大,絮凝效果更好,因为大幅度的提高了反应效率,絮凝时间可缩短至4~5min。
经絮凝反应后在水流的作用下矾花进入斜管沉淀区,在这里巧妙的利用污泥悬浮层,增加了污水与活性悬浮物的碰撞,接触,提高了吸附机率,减少了药剂的投加量,节约了运行药剂费用;
在斜管沉淀区利用浅池理论加速沉淀。
更细的矾花则进入过滤区被滤料筛滤,筛滤后的水进入清水区。
斜管沉淀区沉淀的污泥靠重力部分下滑集泥斗,依靠重力排除池外。
过滤采用多腔重力无阀滤池,使用多腔产水反洗一腔,整个过滤反洗不用阀门和控制仪表,运用虹吸原理实现全自动运行。
6.一体化净水器
数量:
2台
型号:
FA-40
单台处理量:
40m3/h
进水浊度:
200-1000mg/L:
3000mg/L
出水浊度:
≤5mg/L3mg/L
进水压力:
0.15~0.2MPa
沉淀区表面负荷:
过滤池速度:
污泥含水率:
<95%
反洗强度:
5L/m2·
s
反洗周期:
约8h(自动)
反洗时间:
5~8min(4-6)可调
填料:
斜管材质增强聚丙烯
滤料:
鹅卵石(无烟煤?
粒度(0.8-1.8mm))、石英砂粒度(0.5-1.2mm)),高度700mm
滤帽材质;
ABS
工作温度:
5~50℃
反洗方式:
自动、强制反冲洗
设备运行重量:
60.5t
设备进出水管口径:
DN150
外形尺寸:
5600×
3200×
4350
总停留时间:
主要构件材质:
Q235-A
设备主体材质:
碳钢防腐
7.絮凝剂加药系统
1套
溶药箱:
0.8m3
加药箱容积:
1.0m3
计量泵流量:
50L/h
计量泵扬程:
100m
计量泵数量:
2台
溶药箱搅拌机:
0.75KW,380VAC
材质:
碳钢防腐
配套控制柜1台
8.混凝剂加药系统
计量泵功率:
9.二氧化氯发生器
发生量:
100g/h
4.5L/h
50m
PVC
10.设备用电负荷
序号
用电设备
单机功率(KW)
总数量(台)
工作数量(台)
装机功率(KW)
连续运行功(KW)
间断运行功(KW)
1
絮凝剂加药系统
0.5
2
1.0
絮凝剂搅拌机
0.75
3
混凝剂加药系统
4
混凝剂搅拌机
5
二氧化氯发生器
0.25
6
合计
4.0
3.0
供货范围
一.总则
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
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二的要求。
2.卖方对所供系统硬件的完整性负责,并对所供系统功能性负责。
3.若因卖方原因导致第二条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所遗漏的项目和内容视为已含在合同总价之内,并由卖方负责免费补齐。
二.供货范围及界面
1.属于卖方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
絮凝剂加药系统1套;
混凝剂加药系统1套与一体化净水器2台配套。
处理量40m3/h(一用一备),以各进出口为界。
土建部分由买方负责。
(1)一体化净水器2台,供货范围以设备总进出口法兰为界,主要包括:
设备壳体、外部爬梯、斜管、布水装置、进气管、排泥装置、人孔、滤帽、滤料、虹吸配套管组、强制反冲洗管及手动球阀、碳钢防腐。
(4)絮凝剂加药系统1套,含溶药箱、加药箱、计量泵2台、搅拌机1台、配套控制柜1台、可实现远程控制和就地控制。
机架、管件等成套设备。
碳钢防腐。
(5)混凝剂加药系统1套,含加药箱、计量泵2台、配套控制柜1台可实现远程控制和就地控制、机架、管件等成套设备。
(6)二氧化氯发生器1套,含本体的管道连接,配套控制柜1台可实现远程控制和就地控制。
2.不属于卖方供货范围
厂房、设备基础、地沟、电缆沟、水池等土建施工、系统管道;
3.界面
工艺部分:
交接范围以各设备总进出口法兰为界。
买方将管道连接至设备各法兰接口处。
药品:
调试及试运行期间所消耗的药品由买方提供。
絮凝剂药剂
混凝剂药剂
增加对各种药剂的名称(中文,化学名称),使用量
4.供货清单
设备或材料名称
数量
单位
规格及技术数据
生产商/产地
一体化净水器
台
悬浮物进水水质浊度:
≤1000mg/L,出水水质浊度≤5mg/L。
套
50L/h,扬程:
100m,数量2台,溶药箱:
0.8m3,加药箱容积:
1.0m3,搅拌机:
1.1KW,控制柜1台。
0.8m3加药箱容积:
1.0m3,控制柜1台。
100g/h,配套计量泵2台,控制柜1台。
管道混合器
DN200,配套端头法兰,碳钢防腐。
5.随机备品备件
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UPVC球阀
DN15,PN1.0
个
台湾
排水帽
1t/h
注:
此部分在供货范围内。
6.一年内所需的易损件清单
石英砂
1-2mm
吨
南京
斜管
孔径35mm
M2
此部分不在供货范围内。
说明:
卖方对上述设备的完整性负责。
1.卖方在合同签定后3天内,提供2套下述正式纸质资料和1份电子文档(CAD2000以上版本,WORD2000以上版本);
卖方至少提供下列图纸和技术文件,经买方确认后方可制造(卖方提供的资料仅供买方使用,未经过卖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1)全部卖方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安装总图;
2)设备基础图;
2.随机资料必须有产品说明书1份、产品合格证1份、安装图6份(包括电子文档1份)、设备出厂前详细试验、检测报告1份。
3.随机资料详件(检验合格证正、副本各一件,说明书及维护手册共四份)
4.设计联系
买方:
地址:
邮编:
卖方:
邮编:
一.交货期
1.合同签订后60天货到指定库房。
二.质量保证
⑴质量保证期为一年,从设备正常投产之日算起;
质量保证期内因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应及时免费维修或更换,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买方的损失。
⑵买方负责设备的就位及设备外部管道的连接及安装,卖方负责设备内部管道及填料的安装、调试直至投产使用。
⑶卖方须对供货范围内设备的完整性及可靠性负责。
三.考核项目
(1)出水水质浊度含量≤5mg/l。
(2)技术附件二的性能指标。
(3)设备整机使用寿命:
≥5年。
⑷试验压力(公称压力的1.5倍)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密封面无渗漏。
四.考核时间及方法:
以7天为统计周期,连续3周为考核期,考核期内以抽查为主,抽查项目的检测频次原则上在考核期内不低于7次。
五.服务
4.1卖方派合格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服务,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用。
卖方现场服务计划表见下表。
如果此计划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追加人日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
技术服务内容
工作天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指导安装与调试
35
工程师
现场工作日
使用、维修培训
1
4.2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1)遵纪守法,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正确的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能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4.3卖方现场服务的职责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货物的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设备安装和调试的指导及参加设备试运行和性能验收试验。
卖方负责指导现场安装、调试直至投产使用。
4.4为用户提供长期技术咨询和终身的维修服务(易损件和材料费除外)。
4.5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故障处理
制造、检验及验收
1.设备出厂检验前15天,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检验及验收大纲,经买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各项检测实验;
在进行设备组装和各项检测试验之前,卖方须提前通知买方确认。
2.在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有权参与设备的监制,卖方为买方提供必要的监制条件。
3.本协议设备不得分包或转包,主要工序不得外委,必须在卖方厂内完成设备制造;
如有特殊部件、坯料、工序、试验等需要其他分卖方加工制造的,卖方应书面向业主方明确提出拟外委的项目、范围、初步拟选择的(可以选择多个)分卖方的名称,提供分卖方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其中包括材料供应厂家、国外进口件制造厂家的资质文件),并按要求提交一份卖方与分卖方之间的合作意向协议书报业主方审核认可。
4.按行业标准进行制造及验收。
5.所供产品应与技术协议内指标相符(主要包括设备清单、服务培训、技术性能验收)。
6.在保证设备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公路或铁路运输
代表签字:
签定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