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课业指南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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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个一级学科和文物与博物馆分别开设一门一级学科平台课,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自己所在一级学科的一门平台课,鼓励选修另外两个一级学科和文博的平台课。
在本专业的二级学科学位课和非学位研究方向课不足时,可选择修习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
每门课48学时,计3学分。
一级学科平台课分别为:
考古学——考古学理论和实践
中国史——中国史研究专题与前沿
世界史——专业外语(世界史)
文物与博物馆——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专题
3)三个一级学科下,分别开设若干二级学科学位课,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至少两门二级学科学位课,每门课48学时,总计6学分。
特别提示:
文博方向研究生,因不用修习硕士高阶英语,需选择另一门专业非学位课进行修习。
2.非学位课(至少修满6学分)
至少修习两门非学位课程(可包含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即由导师指定的具体专业方向课。
考古文博专业,至少修习三门非学位课程(可包含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即由导师指定的具体专业方向课。
每门课程48课时,3学分。
共计6学分。
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还可跨专业、跨校院系选修研究生课程,凭盖公章的成绩单给予学分。
原则上不限制学生多选课,并鼓励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第二外国语课程。
但学位课、非学位课和二外课程的学分,不能代替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
3.学术实践活动(7学分,考古学、文博方向9学分)
1)开题报告(1学分)
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3学期的11—12月举行(具体规定,参见“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
未经过开题报告会而提交的开题报告无效。
开题报告需经院学术委员会的审核通过后,方可计1学分。
开题报告的学分,不能由其他课程的学分替代。
2)参加学术活动(2学分)。
A.听学术报告或讲座。
每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院内组织的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活动。
在第六学期的毕业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参加过不少于18次的院内学术报告或讲座。
由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验核考勤盖章后,给予2学分。
此项讲座学分,不能由其他学术活动替代。
B.参加学术会议。
作为正式代表参加正规的学术研讨会,且宣读论文者,一次可得1学分。
C.参加暑期学校、学术夏令营等各种级别的学术活动,可提出学分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按活动的级别来决定是否给予。
一次给予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D.其他学术活动或学术实践,凭证明材料可申请1学分(从事活动或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16学时)。
3)撰写学术总结报告(4学分)
一、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每学期末上交一份学术总结,总结自己一学期内的读书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总结报告需经导师签字,由班长汇总收取完毕后上交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并由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学分。
每份学术总结合格,给1学分;
两学年四份报告给4学分。
学术总结报告的撰写要求另有专文说明。
4)专业实习(4学分)
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方向研究生,须获得专业实习学分,为4学分。
具体学分给予,由专业教师告知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5)鼓励发表学术论文
鼓励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原创性学术论文,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可得1学分,并可替代一份学术活动报告的学分。
还可依据《历史学院学生科研奖励条例》申请一定的奖励,奖励实施细则视学院当年具体情况确定。
4.补修课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须补修2门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要课程。
补修课学分不得顶替以上规定的学分。
二、成绩考核
以上所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或笔试或提交作业),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学位课的考试成绩达到75分、非学位课考试成绩达到60分;
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良”以上,非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方能取得学分。
三、中期考核
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初进行。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
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及格;
开题报告合格;
前三个学期的三份学术总结报告均合格。
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硕士生,应视其考核中所体现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会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A.若前三个学期的成绩与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有差距,但有可能在一个学期内加以弥补,则允许其在第五学期初申请第二次考核。
第二次考核的内容为:
前四个学期各门课程均及格,开题报告合格,前四个学期的四份学术总结报告合格。
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应推迟一年答辩。
B.若前三个学期的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相距甚远(如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两份学术总结报告不合格等),则应予以退学处理。
C.学生有特殊原因(非本人学习态度)导致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可向学院提出书面说明,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商议决定采取适宜的措施。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学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第
一
学
期
9月初-次年1月中
约4个月
欢迎同学们!
精彩的硕士研究生生活开始了!
请新生认真学习研究生院编写的《研究生手册》和历史学院编写的《历史学院研究生课业指南》,了解学习年限、课程考试、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培养规定。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一般应为3年。
应在前三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和实践活动,总学分不低于32分(考古文博方向34学分)。
硕士生明确三年学习计划,提高学术水平。
公共课:
学位外语2门——4学分
政治2门——3学分
研究生需按照历史学院培养方案,结合导师意见,先制订自己的三年培养方案,选定三年所要修习的课程,然后根据所在学期课表,在教务系统中选定该学期要修习的课程。
公共课安排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发布(包含选课通知、第一外语免修规定、分班情况、上课时间),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也会及时通知。
本学期应该必修学位课中学科门类课和平台课、学位课2至3门——6-9学分
选修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至2门-3-6学分
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课表、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2门本科课程,不计学分,但为必修环节。
参看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中的补修课内容,也可参看本科生课表,具体事项由导师指定。
学术总结报告第1篇——1学分
必修环节
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计2学分
特别提醒:
1.请研究生同学务必在教务系统个人培养方案中,先制订三年学习方案(三年所修的全部课程),然后才能根据每学期的研究生院制定的公共课表和学院专业课表,选中课程。
2、在教务系统中制订的三年培养方案需要打印,并由导师签字确认,于开学报到二周后由班长汇总收齐后提交至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3.务必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每学期的选课通知以及补退选通知,过期研究生院不补办,只能跟随下一级的研究生选课、学习。
二
3月初-7月初
本学期修学位课中平台课1门——3学分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至2门——3-6学分
参考历史学院网站公布的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鼓励研究生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全校公共选修课
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选修课课表
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本科主要课程,不计学分
必修环节。
学术总结报告第2篇——1学分
截至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应该修完学位课中的所有门类课和平台课、学位英语、政治课程,非学位课程中的研究生方向课程1——2门。
三
期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门——3学分
个别专业需要第三学期上研究方向课
学术总结报告第3篇——1学分
开题报告——1学分
必修环节,在本学期结束前务必把开题报告交到科研与科研办公室。
截止到第三学期,各位研究生应该修完全部课程,完成开题报告。
四
2月底-7月初
中期考核——1学分
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合格;
学术总结报告第4篇——1学分
学位论文梳理、准备与撰写
建议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
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学生,视其考核中所体现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就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参看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的规定。
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申请。
五
硕士生撰写毕业论文、求职阶段。
必修环节,本学期末最后两周交盖章完毕的学术讲座听讲表格
申请硕博连读的优秀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文件提交申请。
六
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发布的通知,进行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论文答辩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栏目的通知。
请各位研究生参看学院关于答辩的相关规定,在答辩之前必须达到学分要求,完成必修环节,申请学位者必须首先通过学院进行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环节。
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大致在寒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学位申请。
秋季学期申请答辩者大致在暑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申请。
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不得无故延期毕业。
如因身体健康状况、国际交流等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以在导师同意后,填写延期毕业(答辩)的申请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6月下旬校学位委员会审批,6月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根据学校安排,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办理离校手续。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规定
一、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
博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18学分(考古学方向应修满22学分),且学术实践活动的学分不能低于5学分(考古学方向9学分),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学分来自学位课和学术实践环节。
1.学位课程(至少13学分)
公共学位课:
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开设,共计7学分。
其中政治理论课3学分(包括《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32学时;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16学时);
外国语,2门课,每门2学分,总计4学分。
专业学位课:
博士研究生须修习至少2门专业课,每门课程48课时,3学分,共计6学分。
原则上不限制学生多选课,但学位课和研究方向课的学分,不能代替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
2.学术实践活动(5学分,考古学方向7学分)
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三学期的11—12月举行(具体规定,请参见“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
开题报告经院学术委员会抽审通过后,可计1学分。
2)参加学术活动(2学分)
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得:
每位博士研究生每学年可选择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活动。
在第八学期的毕业论文答辩前,累计参加过不少于18次的院内学术报告或讲座。
C.参加暑期学校、学术夏令营等各种级别的学术活动,可提出学分申请,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按活动的级别来决定是否给予。
3)须发表原创性论文(2学分)
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并以“首都师范大学”的署名,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核心期刊、核心期刊或同等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具有原创性的学术论文。
如与指导教师合作,导师可以是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以为第二作者,但必须以“首都师范大学”署名。
发表文章的刊物级别较高的,除了得到学分外,学院将依据《历史学院学生科研奖励条例》酌情予以奖励。
考古学博士研究生必须获得专业实习学分,为4学分。
5)补修课程
对同等学历或跨专业考取的博士生,是否应该补修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由导师确定,但不计学分。
二、成绩考核
所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或笔试或提交作业),如采用考试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方能取得学分。
未修够学分者,不能答辩和毕业。
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第四学期初进行。
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
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不低于75分;
开题报告通过。
只有这两方面的条件均合格者,方可视为考核通过。
中期考核未通过的博士生,应视其考核中所体现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前四个学期各门课程均不低于75分,开题报告合格。
B.若前三个学期的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相距甚远(如两门以上课程成绩达不到75分),则应予以退学处理。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精彩的博士研究生生活开始了!
请新生认真学习研究生院编写的《研究生手册》、历史学院编写的《历史学院研究生课业指南》中有关学习年限、课程考试、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培养规定。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一般为4年。
应在前五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和实践活动,总学分不低于18学分(考古学22学分)。
博士生应明确四年的学习计划,提高学术水平、研究能力。
本学期必修学位外语1门——2学分
政治理论课2门——3学分
博士研究生需按照历史学院培养方案,结合导师意见,制订四年培养方案,选定四年所要修的课程,然后再根据所在学期的课表,在教务系统中选择自己要修的本学期的课程。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栏目发布(选课通知、第一外语免修规定、分班情况、上课时间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栏目有关通知),历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也会及时通知。
学院开设的学位课1至2门——3-6学分
参考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
同等学历或者跨专业考取的博士研究生是否补修本学科基础理论课程,由导师确定,不计学分
尊重导师意见
参加学术活动
1.请各位博士研究生必须在教务系统个人培养方案中,先制订四年的学习方案(即四年所修所有课程),然后才能根据每学期的公共课表和学院专业课表选中课程。
请及时选课。
2.在教务系统中制订的四年培养方案需要打印,并由导师签字确认,于开学报到四周后由班长汇总收齐后提交至交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
3.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栏目发布的每学期的选课通知以及补退选通知。
本学期必修学位外语1门——2学分学院开设的学位课1门——3学分
参考历史学院网站公布的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教学课表
1、截止到第二学期,各位研究生应该修完学位课中的所有基础理论课程、学位英语、政治课程。
2、优博论文资助专项及其他科研奖励申请请参看学院相关规定。
9月初-1月中
学院开设的学位课1门——3学分
仅个别专业还需要第三学期上学位课
视个人培养计划自行安排
必修环节在本学期结束前务必把开题报告交到科研办公室
中期考核
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不低于75分;
开题报告合格。
只有两方面的条件均合格,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参看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的规定
和
9月初-次年7月初约10个月
写作学位论文等
七
论文初稿完成、预答辩阶段
凡拟于春季学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必须在前一个秋季学期的12月底前先参加一次预答辩。
预答辩通过者方可准备参加春季学期的正式答辩。
预答辩不通过或不参加者,需申请延期答辩。
参加预答辩时,论文应基本完成。
建议学生每周或每月将自己的论文进展情况向导师反馈。
必修环节,学期末最后两周交参加学术活动证明材料。
八
3月初-6月末
每年4或5月研究生院学位办发布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论文答辩通知
请各位研究生参看学院关于答辩的相关规定,在答辩之前必须达到学分要求,完成必修环节,申请学位者必须首先通过学院进行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环节,其次是学校组织的博士论文盲审环节。
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大致在寒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学位申请,秋季学期申请答辩者大致在暑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申请。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不得无故延期毕业如因身体健康状况、国际交流等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以在导师同意后,填写延期毕业(答辩)的申请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博士生答辩通过,符合学位授予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月下旬校学位委员会审批,6月底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撰写学术活动总结报告的要求
为提升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督促研究生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日常的学习当中,特别加强硕士研究生在第一、二学年学习中的投入,从2011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硕士研究生撰写学术活动报告与学分和中期考核直接挂钩的制度。
一、硕士研究生第一、二学年共4个学期,每学期上交一份学术活动总结报告。
每份报告审核通过后给1学分,4份报告给4学分,作为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并且与中期考核直接挂钩。
二、撰写学术活动报告的要求和考核标准:
1.学术活动总结报告至少需具备两个层面的内容:
A.记录自己一学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
B.在记录的基础上有总结和评论。
记录部分占60分,总结和评论部分占40分。
2.具体内容举例:
总结自己一个学期包括上过哪些专业课?
课外阅读哪些学术论著?
参加过几次学术讲座?
参加过什么学术会议?
以上各项都有哪些收获?
通过一学期的学习,对专业的认知有何进步?
对哪些专业问题感兴趣?
准备继续做哪些阅读和深入探索的努力?
在学术活动报告的基础上,可附上自己有深度、有思想的读书报告、小论文。
如果有论文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或同级别的CSSCI期刊、集刊上发表,学院将酌情考虑。
3.每份学术总结报告需先由导师签字,然后提交至班长处,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审核。
4.学术总结报告不少于3500字,重点考察学习态度。
三、4份学术活动总结报告都合格,是顺利通过中期考核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修够学术实践活动学分的必备条件之一。
一份认真的学术活动总结报告,应花费心力来完成。
敷衍应付,最终伤害的只能是自己。
历史学院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
一、硕士生的开题报告
1.由指导教师牵头组成专家组(至少3人),负责进行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工作。
论文开题报告必须组织论证会,对研究生论文撰写的可行性(包括选题、文献资料、研究方法等)进行认真论证。
论证会要作详细记录。
2.硕士生开题论证会一般安排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3学期的11、12月份进行。
论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一个星期向院科研与科研办公室报备,以便检查。
论证会结束两周内,将《论文开题报告》和会议记录,提交至学院科研与科研办公室。
3.开题报告未通过者,要在2个月内重新组织论证会。
二、博士生的开题报告
1.指导教师牵头组成专家组(至少3人),负责进行博士生的论文开题工作。
论文开题报告必须组织论证会。
根据学生选题的实际情况,鼓励邀请校外的同行专家参加开题,对研究生论文撰写的可行性(包括选题、文献资料、研究方法等)进行认真论证。
2.博士生开题论证会一般在第3学期的11、12月份进行。
论证会的时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