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参考答案与解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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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核的是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
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具备一系列前提条件:
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
手续。
②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
符合施工要求。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单位
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⑦建设资
金已经落实。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
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
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
级。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9.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安全生产法》有关管理保障措施的内容。
《安全生产法》规
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项目经理是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建造师来担任。
10.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
根据国务院《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
例》的规定,缴纳营业税(包括缴纳产品税和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下,城市维护建设税以营业税为税基。
11.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
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
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旌工招标文件的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
定了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投标邀请书;
②投标人须知;
③合同主要
条款:
④投标文件格式;
⑤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⑥技术条
款;
⑦设计图纸;
⑧评标标准和方法:
⑨投标辅助材料。
13.A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投标保证金的相关内容。
在发生下列情形时,招标人有权没收
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
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
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14.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15.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1条
给出了原则性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
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
容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①质量要求
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
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
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③履
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
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④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
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⑤履行
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⑥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16。
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责分工,负责有
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7.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和解的内容。
和解可以在多种情形下达成和解协议:
①发生争
议后,当事人即可以自行和解。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
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做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③和解也可以
发生在诉讼的任何阶段。
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
诉后结束诉讼。
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当事人可以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
如果一方当
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可以
要求对方就不执行该和解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8.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法的形式。
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
性文件,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19.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附条件合同。
所谓附条件合同是指在合同中规定了一定的条
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效力消灭的根据的合同。
附条件
合同的主要作用在于反映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动机,从而满足当事人的不同需要;
而一。
般的合同只反映当事人的目的,而不反映当事人的动机。
根据条件对合同效力的影
响,可将所附条件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
20.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违约金存在于主合同之中,定金存在于
从合同之中。
它们可能单独存在,也可能同时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ll5条
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
的担保。
债务入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
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
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ll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
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P“‘
21.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
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
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
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
事项。
22.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公司法》第l49条规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挪用公司资金;
②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
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③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
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④违反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⑤未经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⑥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
有;
⑦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⑨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噌
23.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执行程序。
有到期债务的第三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24.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对垫资的处理。
“带资承包”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
制性规定,其条款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对于因垫资问题产生的纠纷《关于适用<
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了明确规定:
“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
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
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
持。
25.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投标保证金的额度。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6.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5条规定,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
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27.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行政诉讼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主要对具体行政
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判决:
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
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
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①主要证据不足的;
②使用法律、法规
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职权的;
⑤滥用职权的。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
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行政处罚显示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28.A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
单位保管。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
补充和完善原工程档案。
对改变的部件,应当霓新编制工程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
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
29.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财产保全的种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人民
法院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旅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
回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
保全措施,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0.A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
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监督规定》第l0条的规定,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①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
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②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
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③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④工
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⑤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
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1.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行政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是“谁主
张,谁举证”。
两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应当
提供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证据主
要是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程序中已产生或确定的证据,并主要由被告提供。
在诉讼过
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搜集证据。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行政复议申请
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
政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l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申请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在知道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期间,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停
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32.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涉及的权利义务。
《民法通则》第44条第2
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
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
承担连带债务。
”企业合并或者分立,原企业的合同权利义务将全部转移给新企业,这
属于法定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因此,不需要取得合同相对人的同意。
33.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
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
更,则不为承诺,而视为新要约。
34.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提存的有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l04
条规定,债权人有权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
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但是,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
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35.A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l9条
在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上进一步做出了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
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
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36.A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消防安全措施。
《消防法》第29条规定,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
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
效。
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
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消防法》第21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
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法》第22条规定,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
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
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7.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合同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在要
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入。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
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8.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4条
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旋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39.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工程监理制度。
《建筑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可以
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l2条规
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2001年1
月l7日建设部令第86号发布)则对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40.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仲裁法》是仲裁经济纠纷的法律。
41.A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有处分权人处分自己的财产是有效的
行为,但是没有处分权人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已经侵犯了有处分权人的财产权了。
就不
能视为当然有效的行为。
但是,在一定条件下,这种行为也可以转化为有效的行为。
所以,无处分权人处分了他人的财产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
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42.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防治噪声污染的具体规定。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
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
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
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43.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工程质量标准的变化。
工程质量标准有很多种分类的方法,如
果按照标准的级别来分的话,可以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另外,合同双方当事入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标准,如果约定的标准没有违反强制性标
准,其效力还将高于国家其他标准。
44。
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民用建筑的含义。
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
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45.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质证的有关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
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昕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审判
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
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
不得在场。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46.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
期30天。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
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
标处理。
47.C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连带责任。
《建筑法》第29条第2款
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
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
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虽然和分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但是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
安全、进度等方面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时,建设单位既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总
承包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要求分包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分包单位不得拒绝。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之间的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双方的合同约
定或者各自过错大小确定;
一方向建设单位承担的责任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有权向
一另一方追偿。
48.D.艇析:
本题考核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辖。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原始取得或者无偿原始取得
的,并没有使用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9.A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串通投标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
标办法》第47条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
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
报价;
②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③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
价,中标后再给投标入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④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⑤其他串通投
标行为。
50.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仲裁协议的内容。
根据《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
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①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②仲裁事项;
③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这
三项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仲裁协议才能有效。
其中,由于仲裁没有法定管辖的规定,
因此当事人选择仲裁委员会可以不受地点的限制,但必须明确、具体。
如果仲裁协议
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当事人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
裁协议无效。
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51.D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合同的一般条款。
合同履行地点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
合同义务的地点。
建设工程旅i合同的主要履行地点条款内容相对容易确定,即项目
所在地。
52.A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抵押权的设立。
《物权法》规定了可以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
同时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53.A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
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如下:
①一方以欺
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
益的合同;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题中的合同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合同。
54.B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另一方的要
求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后者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
提出工作
要求、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称为定做人;
按指定完成工作成果,并接受酬
金的一方是承揽人。
除了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