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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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商业用房与居民住房甚至污染企业混杂,同时区块中缺少成熟的商用、居住和办公用地。
二是市政基础设施缺乏。
由于缺少统一管理和规划,老街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都急需改善,系统配套设施缺乏。
三是环境状况较差。
公用设施严重不足,环境杂乱,影响了交通和居民的生活。
四是地区传统丢失。
街区内的一些建筑质量不佳,老房子年久失修,历史遗迹缺少保护和修缮。
为加快越州新城建设、提升古城形象,改善当地群众居住条件,绍兴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成立绍兴市迎恩门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通过实施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恢复历史遗迹,美化生活环境,提升绍兴城市门户形象,解决民生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所在对该项目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和向环保主管部门汇报的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规范,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污染特征分析,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供环保主管部门及有关专家审查,并作为项目规划设计与环境管理的依据。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8)《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10.28;
(9)《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1;
(10)《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及时清运,并送到指定倾倒点处条例》2006.3.29;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
HJ/T2.4-1995,HJ/T19-1999);
(1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4.3.1;
(14)《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2005.4;
(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
(16)绍兴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17)《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及技术导则》;
(1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19)《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20)《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2002.4.25;
(21)《越州新城概念性规划研究》;
(22)《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设计方案》;
(23)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绍市发改中心[2008]12号);
(24)绍兴市迎恩门工程建设办公室提供的环评相关资料。
第二章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2.1拟建项目工程概况
2.1.1建设项目名称和性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绍兴市迎恩门工程建设办公室
项目性质:
新建
2.1.2工程内容及规模
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58.35公顷,其中征用土地407亩。
工程以风貌保护为基础,以改善居住环境、发展商业、旅游为重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建设、道路建设、水系整治、传统建筑改造、文化布展等,新增建筑面积304350平方米,其中安置用房260500平方米,传统建筑35250平方米,幼儿园5000平方米,医院3600平方米,改造传统建筑29640平方米。
拆迁面积367105平方米。
将本工程建设成为集居住、文化、旅游休闲、商贸于一体的综合性街区。
2.1.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200810万元。
2.1.4项目地址及规划范围
工程位于绍兴城西,东至环城河,西至公铁立交桥,南至新桥江,北至萧甬铁路,另外还包括范围以外的北海村官后、官渎、大池头等3个自然村,但这3个自然村用地不属于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范围,本次环评不进行评价,由拆迁时该地块实际建设单位另行环评。
2.1.5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
表2-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
计量单位
数值
总用地面积
m2
583500
总建筑面积
470520
容积率
—
0.8
建筑密度
%
30
绿地率
停车位
个
6460
住宅
235800
269500
建筑占地面积
72210
居住户(套)数
户(套)
2208
幢数
栋
110
居住人数
人
7065
户均人口
人/户
3.2
1.14
3230
拍卖
商业
地块
116900
136130
39680
1.16
33.9
29
2830
古运河风貌区
230800
64890
400
2.2营运期污染因子及源强分析
2.2.1营运期污染因子分析
通过对本项目的综合分析,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对周围环境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
1.废水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的排放,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是CODCr、NH3-N和动植物油类。
按设计规划排水系统实行清、雨、污分流系统。
2.废气
汽车尾气:
进入本地区域到停车场及地下车库的汽车行驶多为慢速或怠速运行,此时汽车排放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HC、、NO2等。
厨房废气:
厨房使用管道天然气,燃烧后排放的污染物和烹炒菜过程中产生的动植物油烟废气。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汽车的交通噪声,商业活动噪声、空调室外机动力噪声及泵、风机等设备的机械设备噪声。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商业垃圾及居民垃圾。
2.2.2项目实施后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项目拍卖商业地块由实际经营单位另作环评,其污染物核算结果见表2-2,但其污染不计入本次评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其总量由经营单位另行申请。
表2-2项目拍卖商业地块污染物核算情况汇总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排放量
去向
拍卖商业地块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
t/d
971.8
排入截污管网
t/a
354739.8
CODcr
mg/L
300
106.4
BOD5
200
70.9
NH3-N
35
12.4
大气
污染物
汽车废气
CO(t/a)
94.7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风机抽至屋顶排放
HC(t/a)
11.9
NO2(t/a)
11.0
固废
生活垃圾(t/a)
1333.9
定期清运,综合利用
噪声
地下车库风机(75~80dB)、顾客噪声(65~75dB)、空调室外机(55~65dB)、地下车库机动车(60~70dB)、消防泵(75~85dB)、水泵(75~85dB)、消防风机(80~90dB)。
工程实施后由建设单位自己实施的居住地块和古运河风貌带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汇总于表2-3。
表2-3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发生及排放情况汇总
居住地块
1416.2
513968.6
154.2
102.8
18.0
108
13.6
12.6
燃料废气
SO2(kg/a)
119.0
通过风机抽至屋顶排放
NO2(kg/a)
237.6
烟尘(kg/a)
43.2
CO(kg/a)
47.5
油烟气
油烟(t/a)
14.84
7.30
2677.26
空调室外机(55~65)、厨房油烟风机(74dB)、地下车库风机(75~80)、居民及顾客噪声(65~75)、地下车库(60~70)、消防泵(75~85)、水泵(75~85)、消防风机(80~90)。
9.74
3555.1
1.06
0.7
0.1
5.8
0.73
0.68
40
空调室外机(55~65dB)、游客噪声(70~75dB)、通风设备(55~60dB)、消防泵(75~85)。
合计
1425.94
517523.7
155.26
103.5
18.1
113.8
14.33
13.28
2717.26
注:
由于项目为房地产项目,水量变化不大,项目拍卖商业地块由实际建设单位另行环评,本次评价不计入总量,因此,本项目的日最大排水量约为1426吨(包括居住地块和古运河风貌区)。
第三章选址周边环境及保护目标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由监测和评价结果可知,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各监测点SO2、NO2、PM10浓度均较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说明评价区内SO2、NO2、PM10仍有一定环境容量。
3.2水环境质量现状
从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附近河道常规监测断面西郭铁路桥、北海桥断面水质类别为V类水,青甸湖断面水质为IV类水,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功能区要求。
从主要超标因子分析,评价区域河段主要污染源为周边生活污水、农业面源及河道底泥污染物释放。
3.3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噪声本底值较好。
白天仅项目北侧地块场界西噪声超标,晚上主要在霞西路一侧3个噪声点超标,其余噪声监测点噪声值均可以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相应区域标准要求。
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到霞西路、公铁立交桥交通噪声和项目所在地现有工业、生活噪声共同作用引起。
3.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绍兴天洲印染有限公司土壤中污染物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原北海皮革厂监测点铅、锌指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超标倍数为1.31和1.11,但仍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要求(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原绍兴粮油化工厂监测点铜、锌指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超标倍数为1.49和1.01,但仍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要求(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参照国外发达国家居住、商业用地土壤标准,项目所在地土壤各项监测指标可以满足英国、美国、荷兰等国家对于居住、商业用地土壤的要求。
3.5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的保护要求为:
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
声环境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项目附近主要敏感点情况
敏感点
方位
距项目边界距离
保护类别
塘南夹塘公寓
S
80m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
环境噪声2类
辕门新村
150m
国际摩尔城
E
60m
灵芝村
NW
50m
项目本身居住地块
附近地表水
环城河
E
10
地表水III类
新桥江
S
古运河
工程范围内
安徽会馆
项目范围内
整体风貌
钟山寺
塘南夹塘公寓:
主要为安置北海街道塘南村村民的城中村改造用房。
辕门新村:
辕门新村是绍兴较早的小区,小区内现有楼群81幢,住户2287户,居民7000人左右,绿化面积达50000平方米,是一个绿树成荫的纯居民小区。
国际摩尔城:
国际摩尔城占地约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达13万余平方米,由倡导新商业模式的财富销品茂和高尚生活的御景苑、雍景苑、颐景苑、汇景苑四大住宅组团组成。
共有建筑41幢,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
灵芝村:
人口1880人。
安徽会馆:
位于西锅北街的四王庙前16号,分大门(宽约13米)、大厅三间、天井及10多间平屋,大门口左右两侧街角分别立有墙角石,上刻“新安归缮堂”。
2002年9月被定为市文物保护点。
钟山寺:
据佛教史料记载,寺始建于梁代。
近代有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光绪十四年(1888年)、宣统三年(1911年)三次重修。
50年代初有宗教活动,60年代初停止宗教活动,80年代后又恢复正常的宗教活动。
寺现有坐南朝北屋宇三开间两进。
头进大门上方挂有“钟山寺”三字匾额一方。
门前有一路廊,廊两边的石柱上刻有“帝道遐昌,长迎恩泽;
佛光普照,永护庄严”联一副。
西环城河:
环城河为绍兴旧城环城河道一部分,具有传统水上浏览功能。
古运河:
绍兴古运河即山阴古水道,是浙东古运河的重要部分,是浙东古运河的核心。
绍兴县和市区的古运河长14.5公里,市区古运河长6公里左右。
3.5项目选址
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位于绍兴市城西。
绍兴市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宁绍平原西部,越州新城位于越城、柯桥、袍江三大组团和镜湖新区的中间地带,范围由越城古城向北并向东、西两边拓展,东至规划中的上樊公路,北至群贤路,西至柯桥镜水路,规划总面积110平方公里左右。
工程所在地是越城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先期启动区块之一,位于绍兴市城西,东起迎恩门,西至公铁立交桥,南起新桥江,北至萧甬铁路。
第四章环境影响预测主要结论
4.1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4.1.1粉尘及废气
粉尘: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粉尘部位较多,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只要承建单位积极做好防尘措施,实施标准化施工,地面硬化,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可将其影响降至最低,因此对周围环境无较大影响。
装修期间需向周围大气环境排放甲苯或二甲苯72.53t。
由于装修期间相对较长,油漆废气的释放较缓慢,故产生的油漆废气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带来明显的影响。
4.1.2废水
施工期桩基建设、地下车库挖土和浇筑水泥工段产生的废水应经简单沉淀后上层清液循环回用,底层沉淀后泥浆干燥后作为建筑垃圾清运,粪便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理,生活污水的水量较小,且产生时间仅限于施工期间,预计对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1.3噪声
工程拟建地附近住宅小区较多,距离工程范围150米的有塘南夹塘公寓、国际摩尔城居住楼、灵芝村等,工程施工对这些小区有一定影响,所以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办法》。
施工期噪声具有临时性、阶段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随着施工的结束,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就会停止。
总体上说,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
据对附近居民的调查询问,他们对建筑施工噪声的暂时影响表示理解和接受,但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确需施工时应报请市环保局批准。
4.1.4固体废弃物
建筑施工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其中钢筋等可以回收利用,其它混凝土连同弃土,用于回填土方。
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还将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不能随意堆放,要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施工期固废经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2.1废水
绍兴市迎恩门环境改造工程建成后产生生活污水1426t/d,相对于现有居民和企事业产生的5467.6t/d[还未包括小企业]有明显减少,且废水水质更加简单,污染物量更少,收集进网更加完善,工程完成后项目内产生的厨房废水经过各自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汇合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截污管网,其中餐饮业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由专用管道接入城市截污管网,项目所有废水最终纳入绍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项目所在地企业和部分居民污水已经接入霞西路城市污水管网,工程实施后可利用现有管道,合理安排;
地表径流通过建设项目内的雨水收集系统接入雨水管网,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环城河、古运河和新桥江)基本无影响,且相比工程实施前应有明显改善,也能符合浙江省鉴湖水域保护条例要求。
4.2.2废气
项目厨房燃料均采用管道天然气,经计算燃料燃烧产生的NOx、SO2等污染物量较小,烟气随同厨房油烟集中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至屋顶或裙楼屋顶排放,其中超高层住宅因烟道设置限制,厨房废气经脱排油烟机处理后在每层排放,烟气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和项目本身空气质量影响甚微。
油烟废气经竖向专用烟道引出各建筑物楼顶或裙楼屋顶集中达标排放,其中超高层住宅因烟道设置限制,厨房废气经脱排油烟机处理后在每层排放。
用于餐饮行业的用房应预设排烟管道,没有排烟管道的房子不得用于餐饮用途。
油烟经净化后排放量较小,且排放源比较分散,易于随空气扩散,因此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汽车尾气相对与其它废气排放量较大,本环评对其进行预测,预测结果可知,汽车尾气中CO、NO2的地面浓度贡献值均远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比表值分别为5×
10-4、1.9×
10-3),HC参照美国环保局标准要求(日均值2.0mg/m3),也达标(比标值为1.25×
10-4)),故本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及项目本身居住楼影响很小。
4.2.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残菜剩饭每日清运作饲料利用;
厨房粗加工丢弃物和生活垃圾每天收集后按市环卫部门要求投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内,最终由市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包装材料及时收集外售给物资公司;
社区卫生院医疗固废统一纳入绍兴市城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由绍兴市医疗和工业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安全处置;
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产生的废油烟应定时清理,袋装收集作为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清运至绍兴市新民热电有限公司垃圾发电站焚烧处置。
因此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和项目本身居住环境基本无影响。
4.2.4噪声
(1)商业场所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商业场所产生的噪声会增加区域的噪声值。
对居住在附近的住户会有一定的影响。
但只要对商铺经营范围进行选择和限制,居住地块内商业用房不得开展高噪声娱乐经营活动,并加强对商业地块商场经营活动正确的管理,如各经营户不得播放大音量音乐或以叫卖录音带来招揽顾客。
商业场所不会对周围民众和场界造成大的影响。
(2)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值较高的噪声源水泵和风机均置于地下室内,且项目场地较大,主要噪声设备较为分散,经过地下室隔声(40dB)后到达地面的噪声值已经很小,不构成影响。
项目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