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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时间内消耗的劳动力越多,劳动强度就越小,单位商品的价值量就越小。
5.()国际价值量则取决于在世界经济的一般生产条件下,按照世界平均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劳动强度生产该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6.()劳动强度是指同一时间内劳动力消耗的程度。
7.()一个国家的生产条件越好,劳动生产率越高,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就越有利。
8.()假如世界市场上所有国家均等地增加劳动强度,世界平均劳动强度增大,则单位商品所含的国际价值量就会增多。
9.()国际价值与贸易参加国的贸易量关系不大。
10.()国际市场价格以国际生产价格为基础,并以国际生产价格为中心上下波动。
第三章国际贸易理论
1.()斯密认为,国际分工和贸易的原因和基础是各国间劳动生产率或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别。
2.()国际贸易理论是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依据,其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基础。
3.()俄林认为,两国国内不同的分工体系决定了各自的相对优势商品,形成了两国贸易的基础。
4.()重商主义把货币看作是财富的唯一形式,一国拥有的货币数量越多意味着财富越多。
5.()要素价格相等化定理认为,贸易的结果将推动两国的要素相对价格以及绝对价格均等化。
6.()国民收入增加量(△Y)=乘数(K)×
投资的增加量(△I)答案:
7.()H—O理论对贸易模式的解释是,每一国家都进口密集地使用其相对富裕的生产要素所生产出的商品,出口密集地使用其相对稀缺的生产要素所生产出的商品。
8.()李嘉图认为,每个国家都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
第四章国际贸易措施
1.()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上管理机构。
2.()关税最终转嫁给了消费者,由消费者承担。
3.()关税具有强制性、有偿性、预定性的特点。
4.()关税税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
5.()最惠国税率比普通税率高,有时甚至高很多。
6.()普遍优惠制关税目的是通过给惠国对受惠目的受惠商品给予减、免关税优惠待遇,使发展中的受惠国增加出口收益,促进其工业化水平提高,加速国民经济的增长。
7.()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8.()自主税则又称国定税则,是指一国立法机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而不受对外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约束的一种税率。
9.()绝对配额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限额,达到这个限额后就禁止进口。
10.()一些国家还往往针对某个国家采取相应的限制性的关税壁垒,这就使关税壁垒比非关税壁垒更具有歧视性。
11.()非关税措施,又称为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措施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措施。
12.()关税壁垒比非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第五章公平贸易救济措施
1.()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都主要是针对国际贸易中进口产品的不公平竞争行为所采取的保障制度。
2.()当使用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和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均无法确定倾销商品的正常价格时,可以采用结构价格来确定。
3.()倾销是一种公平的竞争行为。
错
4.()根据实施的条件不同,保障措施可分为一般保障措施和特殊保障措施。
5.()一国货币贬值后,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出口商品价格上升。
6.()按照倾销的目的划分,可将倾销分为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长期性倾销。
7.()倾销的动机和目的是多种多样的。
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争夺国外市场,扩大出口。
8.()保障措施则是保障条款的具体运用,保障条款是保障措施适用的法律依据,实践中有时也把保障条款称为保障措施条款。
9.()特殊保障措施是针对特定产品或特定国家的产品而采取实施的条件相对宽松的保障措施。
第六章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世界贸易组织
1.()优惠贸易安排是经济一体化形式中最为低级的一种。
2.()贸易创造效果使同盟国福利水平下降。
答案:
3.()欧洲是世界上经济一体化产生最早发展最快,取得成绩也最显著的地区。
4.()关税同盟的成立还会带来各参与国行政费用提高、走私现象增多等直接效应。
5.()中国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国之一。
对
6.()非歧视原则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又可称为无差别待遇原则,是与歧视待遇原则相对应的一项基本的原则。
7.()最惠国待遇原则的本质要求,是作为当事方的成员方处理同其他成员方关系与处理同另一其他成员方关系时,不能有歧视。
8.()世界贸易自由化从根本上来说,是通过削减关税、弱化关税壁垒以及取消和限制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的。
9.()国际贸易争端是伴随着国家间经济交往的开始与发展而产生的不可避免的一种现象。
10.()欧洲联盟包括了所有欧洲国家。
。
11.()亚太经合组织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等。
12.()世贸组织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都是联合国专门机构。
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
1.()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货物的交换。
2.()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垄断性很强,主要表现为全球服务贸易壁垒森严。
3.()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无形贸易大致可以等同。
4.()服务贸易不经过海关,不反映在海关统计上,只反映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上。
5.()《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一大支柱。
6.()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国际间的以纯技术的使用权为主要交易标的的商业行为。
7.()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有形商品,而商品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技术知识。
8.()技术进口方能取得技术标的使用权,而不能取得技术标的所有权。
9.()国际技术贸易的最主要内容是围绕知识产权的转让展开的贸易活动。
10.()许可证协议交易标的主要内容只能是专利技术、商标和专有技术三个方面中的一项。
11.()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届满后,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不构成侵权。
12.()在我国利用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补偿贸易引进先进技术已是一种主要的对外技术贸易方式。
13.()国际技术贸易由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这两方面组成。
14.()版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版权法及相关法律所享有的权利。
第八章国际贸易术语及价格核算
1.()价格术语主要是为了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
2.()按CIF成交的合同,属于在目的港交货的合同。
3.()以FOB、CIF出口,万一货物装船时落入海中,均由卖方承担此损失。
4.()以C组术语成交,风险在交货时转移,而费用则在目的港或目的地转移。
5.()FOBUnderTackle条件下,卖方的责任、风险及费用只负担到买方指定船只的钓钩所及之处为止。
6.()CIF与CIFLanded的主要区别在于,除了要承担货物到达目的港的风险和正常的运费以外,CIFLanded条件下,卖方还要承担卸货费用。
7.()根据《INCOTERMS2000》的解释,采用D组术语成交,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所以卖方不必提交保险单。
8.()按CFRLandedSingapore成交,货物在新加坡的卸货费及进口报关费由卖方负担。
9.()业务部门习惯将CIF价格称为到岸价,就是说卖方要负担将货物运达目的港之前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
10.()如果采用“FOBST”成交,则卖方要负责货物的装船费用。
11.()FOB、CFR、CIF三种合同中,第一种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最小,而第三种最大。
12.()DDU下,应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但由买方支付进口税。
13.()通常出口成交价格是由国际市场价格水平决定的,并受国际市场价格走势的影响。
14.()出口盈亏率越大,说明此项出口越盈利。
15.()CIFLandedHamburg是指卖方必须把货交到Hamburg岸上才算完成交货任务。
16.()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CIF比CFR大。
17.()理论上讲,对于出口方,采用软币计价比较有利。
18.()佣金是卖方给予中间商的报酬,而折扣则是卖方给予买方的一定的价格减让。
第九章国际货物的品质、数量和包装条款
1.()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提供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叫复样。
2.()凭规格买卖,又提供了参考样品,卖方所交货的品质,既要完全符合规格要求,又要和样品完全一致。
3.()在我国出口农副产品中采用“FAQ”来说明品质一般指的中等货而言。
4.()在选择订立品质的方法时,一般不宜采用既凭样品又凭规格成交的表示品质的方法。
5.()根据品质公差条款,卖方所交货物品质,只要在品质公差范围内,买方不得拒收,也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6.()某外商来电要我提供大豆,按含油量20%,含水份15%,不完全粒7%,杂质1%的规格订立合同。
对此,一般情况下,我方可以接受。
7.()如果卖方交货数量超过买卖合同规定数量,买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8.()运输包装上的标志就是指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9.()定牌中性与无牌中性的共同点在于两者在商品和内外包装上都不注明生产国别。
10.()包装费用通常在单价以外另行计价。
11.()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和警告性标志都是刷在商品的外包装上的。
12.()国际贸易中,对“适合海洋运输包装”有统一的定义和解释。
第十章国际货物运输
1.()海洋运输是国际货物运输中使用最多的运输方式。
2.()由于班轮是按固定运费率收取运费,因此任二个港口间无论选择哪间班轮公司,托运人所支付的运输都是一样的。
3.()W/MorA.V.指按重量和体积中较高的一个收取运费后再加上一定百分比的从价费。
4.()班轮运输要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5.()采用班轮和租船运输时,都应在买卖合同和租船合同中对滞期速遣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
6.()由于装运期和交货期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因此,合同中的装运期和交货期应为两个不同日期。
7.()凡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的货物,即使装运时间和装运地点不同,也不作分批装运。
8.()如合同中规定装运条款为“2003年7/8月份装运”,那么我出口公司必须将货物于7月、8月两个月内,每月各装一批。
9.()海运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物权凭证。
10.()按提单表面填写是否清洁,有无涂改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11.()所谓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提单是指既不填写收货人,又不需要背书的提单。
12.()定程租船下,不计算速遣费和滞期费。
13.()一般情况下,提单的签发日应晚于保险单日期,或至少和保险单同一天。
14.()CIF伦敦/利物浦/安特卫普是指货物分别在三个港口卸货。
15.()过期提单是指超过L/C装运期的提单。
第十一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1.()出口一批玻璃器皿,因其在运输途中容易破碎,所以在投保一切险的基础上,还应加保碰损破碎险。
2.()在已投保“一切险”在基础上,可以再加保“交货不到险”。
3.()如果投保了一切险,就表明已经包括了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的责任范围。
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包含的基本险和附加险,保险公司的保险期限均以"
W/WCLAUSE"
(仓至仓条款)加以规定。
5.()在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业务中,三种基本险和特殊附加险中的罢工险均可适用“仓至仓”条款。
6.()在投保一切险后,如货物在海运途中由于任何外来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保险公司均应负责赔偿。
7.()平安险的英文原意是“单独海损不赔”,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了该险,保险人对所有单独海损造成的后果不负赔偿责任。
8.()我方以CIF条件出口棉织品500包,根据合同规定投保水渍险。
货在途中因货舱淡水管滴漏,使其中的60包遭水渍,保险公司应对此损失赔偿。
9.()据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意外事故仅指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失火等。
10.()按惯例,船舶失踪半年仍无消息可视为实际全损。
11.()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既包括了平安险的全部保承范围,也包括了由外来风险引起的全部损失。
12.()陆运基本险同海运基本险的责任期限一样均为“仓至仓”。
13.()本着既避免风险,又节省保费的原则,以FOB进口玻璃器皿,可仅投保破碎险。
14.()投保人在投保一切险后,根据需要还可加保特殊附加险。
第十二章国际货款的支付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2.()倘若一张汇票的要项不齐全,受票人有权拒付该汇票。
3.()一张汇票往往可以同时具备几种性质,因此,一张商业汇票同时又可以是银行即期汇票。
4.()一张远期汇票一经承兑,该汇票的主债务人就由出票人转移为承兑人。
5.()所有的汇票在使用过程中均需经过出票、提示、承兑、付款几个环节。
6.()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无条件支付承诺。
7.()在托收业务中,银行的一切行为是按照托收指示来进行的。
8.()在分批付款条件下,由于货款不是一次付清,故它同延期付款一样,也属于买方利用卖方资金的一种形式。
9.()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只要受益人置备了规定的单据并且交单时间不超过信用证的有效期;
银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10.()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有多项内容时。
只能全就接受或全部拒绝,不能只接受其中一部分而拒绝另一部分。
11.()托收的性质属银行信用。
12.()托收方式下,银行只是作为受托人替出口人收款,它没有检查单据的义务,因此,如果出口人出具伪造单据,造成进口人损失,银行不承担责任。
13.()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均可贴现。
14.()可撤销信用证对出口人安全收汇没有保证,因为开证行可在任何情况下单方面撤销和修改信用证。
15.()即期汇票与远期汇票都要承兑。
16.()汇票与支票都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第十三章国际货物的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1.()凡是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商检机构的检验之后才能出口。
2.()在出口国检验是指在产地检验出口商品。
3.()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凭样成交的,进行商品检验时应按合同进行检验。
4.()某公司的进口设备到货后,发现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卖方及时对设备进行了修理,使设备达到了原定标准。
在此情况下,买方就不能提出任何损害赔偿要求。
5.()不可抗力事故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控制或克服的。
6.()凡是属于自然原因和/或社会原因所造成的意外事件均属于不可抗力事件。
7.()在不可抗力条款中必须订明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故后通知对方的期限和方式。
8.()如果采用概括式说明不可抗力事故范围,易因双方当事人意见不一致而影响合同效力。
9.()援引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后果是撤销合同或推迟合同的履行。
10.()某年我与某外商签订了一份进口化肥的合同,后来生产这批化肥的两个工厂之一遭受火灾,长时间内不能恢复生产。
这时正值国际市场化肥价格上涨,外商以不可抗力事故为由,要求撤销合同,我方应予以同意。
11()仲裁比诉讼的程序简单,处理问题比较迅速及时,而且费用也较为低廉。
12.()买卖双方为解决争议而提请仲裁时,必须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13.()仲裁协议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否则不能提请仲裁。
14.()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重新审理。
15.()仲裁协议的核心作用是排除法院对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第十四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订
1.()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发盘是由卖方作出的行为,接受是买方作出的行为。
2.()《公约》规定,如果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则在该发盘生效后,发盘人仍可以撤消该发盘。
3.()一项有效的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无条件地全部接受后,合同即告成立。
4.()如果发盘人在发盘中没有受建议约束的意思,则不构成发盘,而只是邀请对方发盘。
5.()接受通知送达受盘人时已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如发盘人立即予以确认,合同仍然可以成立。
6.()一项发盘表明是不可撤消的发盘,则意味着发盘人无权撤回该发盘。
7.()根据《公约》的规定,在发盘人收到收盘人的接受通知之前发盘人均可以撤销其发盘。
错
8.()交双方只要经过发盘和接受,对交易条件达成协议,即可建立合同关系,而无须经过询盘和还盘。
9.()询盘、发盘和接受是洽商交易不可缺少的步骤。
10.()按《公约》规定,采用口头发盘时,除另有声明,受盘人必须当场表示接受,此发盘方有效。
11.()《公约》规定发盘生效的时间为发盘送达受盘人时。
12.()一项还盘是对原发盘的拒绝,一经受盘人作出还盘,原发盘也随之失效,交易治商由此中断。
13.()按《公约》规定,接受生效的时间实际上就是合同订立的时间。
第十五章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1.()催开信用证的方式除了直接向国外买方发出通知外,还可以请银行和驻外机构配合或协助催证。
2.()审核信用证时,对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条款或不能接受的内容,受益人可以直接向开证行提出修改。
3.()修改信用证只能由受益人引起。
4.()同有信用证如有多处需要修改,原则上只能一次性提出;
对于修改通知,可以接受其中一部分,也可以全部接受。
5.()凡迟于信用证本身到期日提交的单据银行有权拒付。
6.()汇票无论份数多少,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7.()如提单正本有几份,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相同的,但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
8.()信用证未规定,银行按惯例接受包括装运港至目的港全程的转船提单或联运单据。
9.()如我方交货的品质、数量、包装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在买方享有复验权的情况下,一旦已经支付货款,则无权索赔。
10.()国外来证规定分两批(TwoLots)装运,我们就必须将货物装在不同航次的两条船上。
11.()运输标志和警告性标志均要在运输单据中标明。
12.()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只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不论受益人何时向银行提交合乎合同规定的单据,银行一律不得拒收单据和拒付货款。
13.()受益人接受银行转交的信用证修改书时,可以接受其中对受益人有利的一点或几点,而将其中不同意之点通知银行转告开证行撤销。
第十六章国际贸易方式
1.()包销商和出口商的关系是买卖关系。
2.()包销与独家代理的根本区别在于:
前者是买卖关系,后者是委托代理关系。
3.()在寄售业务中,商品售出前所有权属于寄售人。
4.()采用包销或独家代理方式,出口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在同一时期同一区域内多头出口而导致的自我竞争。
5.()在寄售业务中,代销商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出售货物,收取货款并执行与买主订立的合同。
6.()在独家代理方式下,只要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做成的指定商品的交易,无论是由代理商做成,还是由出口企业自己做成,代理商均有权获得佣金。
7.()寄售与代理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每一业务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均为委托关系。
8.()在国际招标业务中,招标人既可以根据对本身最优惠的条件选定中标人,也可以宣布招标失败,而拒绝全部投标。
答案:
9.()在独家代理方式下,只要在指定地区和期限内做成的指定商品的交易,无论是由代理商做成,还是由出口企业自己做成,代理商均有权获得佣金。
10.()加工贸易包括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和进料加工。
这些均属于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贸易。
11.()商品交易所是同行业的商人在自愿基础上自发组织起来的市场。
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