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人员配备标准化要求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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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设计单位完成地上、地下构筑物改移方案论证和迁改方案并签订协议。
2、初步设计阶段
组织对各部门提出的预审意见进行研究、汇总并上报铁路局总工室,牵头配合铁路局总工室等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初审工作,认真提出初审意见。
3、施工图设计阶段
组织或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优化和审核工作。
4、开工准备阶段
组织设计文件技术交底、组织编写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4.2.3实施阶段主要工作内容
1.安全管理
(1)熟悉国家、铁道部、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制度。
(2)参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办法、标准和制度,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
参与确定各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按岗位界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3)参与督促、检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管理办法、标准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及考核其运转情况。
(4)涉及安全的重大方案予以审查把关,对危及或可能造成行车、人身生命安全、人民财产重大损失的下列作业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必须予以审查把关:
①既有线作业:
路基整治;
线路拨移、起落、铺岔换轨;
桥涵接长或加固、顶进;
电气化施工。
②路基工程:
软基加固处理、10m以上高路堑的边坡防护与承重式挡墙施工。
③桥梁工程:
跨越大江大河的深水墩施工、架梁施工、现浇梁(满堂支架、移动模架、悬灌)施工。
④隧道工程:
3000m以上长大隧道;
特殊地形:
河流、冲沟、采空区、断层崖、漏斗、浅埋、偏压的隧道;
特殊地质:
松软土、岩溶、破碎带、瓦斯、突泥涌水的隧道;
穿越各类建筑物:
铁路、公路、隧道、水库、建筑群、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区、管线保护涵的隧道以及其他仪级以上围岩段的施工。
⑤铺轨工程:
工程线行车组织方案。
⑥电力、电气化架线作业。
⑦大型机械设备:
塔吊、铺轨机、架桥机的安装、运作、检查与维修的方案。
(5)协助本项目建设工程安全、行车、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①主要协助调查、搜集的资料。
内业资料:
设计有无方案及设计交底、承包单位有无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及施工交底、有无按规定审批、相关的会议记录、工程日志以及与方案有关的大型机械设备、大宗材料物资、关键岗位人员等质量保证资料、投入记录。
外业资料:
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情况,施工方法、施工步骤、施工工艺的实施情况,大型机械设备、大宗材料物资现场投入与运作、库存与进场记录情况,必要时收集一些影像资料等等。
②根据调查、搜集的资料进行科学分析,从技术层面推断或判定发生事故的原因。
③根据现状提出改进或加强的方案建议,特别情况时可建议邀请专家会审。
2、质量管理
(1)国家、铁道部、建设部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组织制定本项目质量管理总目标、打造精品工程规划纲要、创优规划纲要。
(2)组织制定本项目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制度,督促、指导各参建单位制定本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和制度。
(3)建立指挥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部门、各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并检查考核。
(4)协助督促、指导各参建单位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组织检查、考核其运转情况。
(5)对本项目进行督导,定期组织质量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整改危及工程质量的行为,消灭质量隐患。
(6)组织编制工程质量控制要点检查手册,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实施对工程质量全方位、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总工程师监督对下列重点工程进行监控:
①路基工程:
软基加固处理、路基过渡段施工、抗滑桩与承重式挡墙。
②桥梁工程:
桩基施工、深水墩施工、制架梁施工、现浇梁(满堂支架、移动模架、悬灌)施工。
③隧道工程:
3000以上长大隧道;
铁路、公路、隧道、水库、建筑群、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区、管线保护涵的隧道以及其他级IV以上围岩段的施工。
④轨道工程:
无砟轨道、无缝线路、高速道岔铺设。
⑤房建工程:
基地处理、装修工程。
⑥四电工程:
综合接地、四电集成、电线架设、外部电源的方案。
⑦其他:
精测网、全线绿化方案、第三方检测。
(7)定期组织检查各种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桩基检测、地质预报检测、地质核查资料、各种检验批、工艺性试验等检验、检测内业资料。
(8)组织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设计技术交底、第三方检测和精测网工作。
(9)成立质量技术攻关小组,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3、投资管理
(1)贯彻国家、铁道部、建设部有关投资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制度。
(2)组织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组织,严格执行部批标准,制定均衡创优纲要。
(3)参与变更设计的审查,对I类变更中涉及重大设计方案调整的予以审查把关,必要时组织专家审查。
(4)组织“四新”技术、合理化建议的评审与采用。
4、其他管理
(1)物资设备管理与过程检查,主要检查物资的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
(2)定期组织开展技术业务培训和新技术讲座,每季不少于1次。
(3)组织合理化建议的研讨和推广。
(4)组织编写综合性、特殊性的施工技术总结。
(5)组织编制竣工文件,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
按照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提前做好计划,落实责任,明确标准。
(6)加强施工和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技术管理办法.明确技术管理任务、内容、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
(7)参与审计、交验、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
4.2.4竣工验收
(1)组织编写综合性、特殊性的施工技术总结。
(2)组织编制竣工文件。
(3)参与审计、交验、固定资产移交等工作。
4.3工程管理部部长
4.3.1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
参与草拟或制(修)订本指挥部有关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和实施细则等管理办法。
(2)团结带领本部门全体人员全面承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努力抓好部门建设,建立部门内部文件处理流程制度和工作纪律制度、政治及业务学习制度,对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负责。
(3)按照铁路建设程序,在指挥部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编制项目实施计划。
紧紧围绕本指挥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本部门所负责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协调总体、各专业之间的结合部工作。
(5)配合和参与勘察设计工作及初步设计文件的初审工作,参与施工图设计文件优化和审核工作。
(6)落实用地预审、环境评价、地质灾害评估、压矿评估、防洪评估、节能评估等前期工作。
(7)参与组织编制本项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细则。
(8)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和参与审查监理规划。
(9)参与组织编制项目年度形象进度计划,做到月分析、季总结,切实加强项目的动态管理,确保目标兑现。
(10)参与审查重大技术方案、审定施工过渡(含大临)和开通方案,并监督实施。
(11)负责对部门内部起草的合同、公文、技术文件等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做好相关部门文件的会签工作。
(12)对专业工程师审核的施工设计文件把关。
(13)对专业工程师审核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查。
(14)对验工计价做好复核把关工作。
(15)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有关单位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及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16)指导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质量工作,配合安全、质量检查。
(17)负责对架子队管理的监督检查。
(18)参与质量检查和质量评比活动,做好质量的过程控制,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分析。
(19)参与检查各种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桩基检测、地质预报检测、地质核查资料、各种检验批、工艺性试验、检测内业资料等。
(20)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督促竣工文件的编制、移交,配合完成固定资产转产工作。
(21)配合做好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设备(含甲供)招投标工作。
(22)参与编写综合性、特殊性的施工技术总结。
(23)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4.3.2主要工作内容
1.前期工作
按照铁路发展规划和项目要求,协同设计单位听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意见;
配合设计单位摸清影响线路方案的外部环境;
参与协调、解决影响线位的重要问题;
参与组织办理土地预审、环境保护评价、水土保持评价、文物保护评估、压覆矿及地质灾害评估、涉路涉水技术标准及行政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
应在总工程师的组织下,参与进行施工调查,了解工程施工条件和相关现场情况,为标段设置、施工规划、工程招标做准备。
2、设计交桩
(1)交接桩工作由指挥部主持,监理单位参加,在现场由勘测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交接桩工作。
(2)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确保完整、稳固。
交桩后,施工单位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并及时埋设护桩,发现问题及时提交勘测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各级测量人员必须对标桩和护桩妥善保护。
所有测量标桩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毁弃。
(4)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桩的范围包括:
直线上的转点、曲线上的交点或复交点、直缓、缓圆、曲中、圆缓、缓直等控制桩,有关的控制点、三角点、水准点、导线点。
(5)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资料包括:
GPS控制点坐标及点之记;
平面控测导线桩坐标;
中线逐桩坐标;
水准点高程成果表及点之记。
(6)交桩时,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规范要求检查交桩数量、精度。
若重要桩位丢失不能满足施工测量要求,或影响施工需要移桩时,设计单位负责补桩(或移桩)补测并提供补测成果资料。
(7)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移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在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时,由施工单位自行调整;
超出允许范围时,及时向指挥部或其委托监理单位报告,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8)施工单位在进行复测时,对全线的控制桩间的方向、交角、长度及水准点和中桩进行复测,并且必须与相邻标段闭合,平面控制桩覆盖相邻标段2个以上控制桩,高程与相邻标段闭合。
(9)复测过程中由监理单位组织相邻施工单位对分界点进行确认,并在《复查报告》中记录。
(10)施工单位复测工作完成后,及时编制完整的《复测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监理工I程师根据复查结果编写《复查报告》,报指挥部确认并存档。
(11)施工单位负责对复测后的测量控制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在施工前设置护桩,护桩宜固桩,并经常复核,检查其可
靠性。
根据施工需要移设或增设水准点时,其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符合《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或《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或《时速200〜250公里有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指南(试行)》等相关规定。
3、施工图咨询
指挥部应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办法》〔铁建设〔2001〕21号)和铁道部批准的工程咨询方案,组织施工图咨询工作。
4、施工图审核
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26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暂行办法》(铁建设〔2004〕81号)和《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投资检算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0号)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图审核并参与做好工图投资检算审查工作。
5、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1)招投标管理:
按照铁道部和铁路局招标批复意见,组织编制施工招标技术文件、核对工程数量,参与具体招标工作。
参与监理、咨询、第三方检测、甲供物资等招标文件编制和具体招标工作。
(2)合同管理:
参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起草和会签工作,组织做好本部门合同执行的动态管理工作。
6、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1)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①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组织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铁路局审批。
②编制依据:
a.国家、铁道部颁发的有关管理文件;
b.铁道部及其转发该项目的批复文件;
c.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
d.设计规范、施工指南、验收标准,以及安全技术规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办法等;
e.部颁概预箅编制办法和定额及定额外设计指标等。
③编制原则、方法
a.必须认真贯彻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b.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做好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的选定工作。
c.必须统筹全局、优化资源,使关键线路满足总工期的要求,对控制工期的工程应多方案经济技术比较,对不控制工期的工程应按照投资的优化进行安排。
d.必须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组织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
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根据各方面的不同要求,不断调整计划来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保证项目各方面的因素从整体上能够相互协调。
e.必须贯彻最优化的原则。
按照项目的内在规律,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各生产要素,使之在项目中合理流动,从
而实现提高项目管理综合效益,促进整体优化的目的。
f.必须贯彻模型化的原则。
在系统论思想指导下,通过分析、判断、推理等程序,建立起某种模型,然后运用数学工具给出定量的最优结果,以获得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时间上节省的整体最优效果。
g.要贯彻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方针,组织好工程协作,分段、分期、分批配套地组织施工,以保证在合理工期内迅速交付使用和形成综合运输能力。
④编制内容
a.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及铁路走向、沿线地形地貌及主要河流、道路分布情况、铁路技术标准、施工条件等;
b.建设目标:
建设工期、安全、质量、投资、环保水保、管理等目标;
c.任务划分:
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划分施工标段;
d.进度安排:
对控制工程、铺架工程及全线工程施工进度进行计划安排,包括分年度进度和投资安排;
e.工程重点、难点与特点及主要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
f.大临设施和过渡工程;
g.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施工安全、环境生态保护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h.工程监理。
⑤施工组织工期安排
a.线下路基、桥梁、隧道工程可组织平行施工,不良地质区段的路基、长大及结构复杂桥梁、隧道工程是线下控制施工进度
的重点工程;
b.轨道与四电工程可组织平行施工,由于信号轨旁设备及接触网悬挂施工受轨道施工控制,轨道工程是控制施工进度的重点工程;
c.除特大型站场建筑外,一般车站的房屋、给排水、站场工程不控制施工工期;
d.综合调试和试运行要考虑充足时间。
(2)审批实施性施工组织
组织审核各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的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工期、质量、安全目标是否与指导性施工组织相吻合,保证措施是否完善。
7.技术交底
(1)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由总工程师主持的设计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技术标准与质量标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期进度要求及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四新”成果特殊规定等,并请设计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等提出的问题予以明确。
(2)指挥部工程管理部长应督促专业工程师在交底会议前收集施工、监理单位对施工图文件的调研报告,全面了解施工、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事先与专业设计人员进行沟通,在交底前基本明确处理意见,向工程管理部长及总工程师汇报,确保设计技术交底准备工作充分。
(3)及时形成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工程管理部长应督促专业工程师在交底会后3天内形成交底纪要报指挥部各级领导会签、
下发。
8.开工报告审批
根据《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和办理程序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计〔2007〕29号)规定,工程开工建设必须遵循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指挥部确认建设项目各项开工条件均具备后,由工程管理部长组织工程管理部具体办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开工报告的工作。
开工报告批复后,指挥部组织正式开工建设。
工程进度
(1)组织研究项目总体工期计划,制定重点控制工程节点工期计划。
(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进度计划,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投标承诺及合同落实施工资源配置。
(3)全面组织,超前谋划,分析各种影响进度潜在的、确定与不确定的因素,按风险权重确定处置优先权。
(4)按照总进度计划,定期分析,实施纠偏,调整施工计划进度,同时调整相应的施工资源,做到旬保月,月保季,季保年。
(5)组织协调线下与线上、站前与站后单位以及标段之间的进度衔接工作,确保各节点工期兑现。
10.投资控制
(1)严格招标程序,会同指挥部其他部门按规定做好招标工作。
(2)会同财务部门研究合同条款,参与相关合同签订工作。
(3)按规定组织做好季、年度验工计价的工程量审核和对合格工程进行验工工作。
(4)对施工单位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提出初审意见。
(5)负责变更设计相关工作。
对I类变更设计,参与现场核实组织,提出工程管理部意见,并按照指挥部的研究意见做好变更设计上报工作;
按照权限组织做好II类变更设计的技术审查审批工作或提出审查审批意见。
11.技术资料管理
技术资料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劳动成果。
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施工、指导施工,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
各参建单位应做好相应的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12.变更设计
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和《铁路建设项目I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工程管理部长组织对I类变更设计方案研究、文件编制、提出初审意见并履行报批程序,组织II类变更设计的现场调查、方案研究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指挥部批准。
13.验工计价
工程管理部对监理单位签认的验工计价资料审核确认,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
14.工程施工技术总结
工程技术总结包括综合性施工技术总结和重点工程技术总结:
(1)综合性施工技术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全线工程概况、自然条件、施工特点、主要技术条件和标准;
施工安排和施工准备工作;
勘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重大施工技术关键问题及采取的措施、采用新技术和实行现代化科学管理的方法;
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组织指挥、物资供应、机械设备、运输保障等方面的主要情况及经验教训;
投资来源及计划安排、勘测设计、施工、临管和正式验收、交付运营的经过情况;
勘测设计和施工技术方面的优缺点,经营管理的成效分析,以及正式验交检查时的工程质量评价等,并附工程量等相关统计质料和平面示意图等重要图片。
(2)重点工程技术总结是指特大桥、技术复杂的大桥、隧道、重点土石方工程、软土路基加固处理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工程的技术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管理情况、施工经验总结及相关统计资料和图表。
15.竣工验收、后评估及固资转产
(1)单位工程验收
根据验标要求,在监理单位组织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并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后,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验标要求填写《单位工程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验收包括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观感质量评定等综合质量验收的内容。
(2)竣工验收
根据《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和《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铁建设〔2008〕23号)精神,参与竣工验收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国家验收(正式验收)相关工作。
(3)工程后评估
工程投入运行后,及时组织后评估工作。
按照初步设计及鉴定意见批复情况对工程投资、运行效益、运行成本、技术指标等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4)配合固资转产
参与固定资产移交组织工作。
在建设项目正式验收后6个月内与接管单位办理完成资产移交手续。
督促并协调接管使用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项目资产初验记录表”做好核对签章工作。
4.4安全质量部部长
4.4.1岗位职责
(1)在分管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部工作,对分管领导负责。
(2)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方针,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以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负责建立指挥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参建单位贯彻执行。
(4)负责指挥部安全质量会议的组织工作,定期分析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指挥部的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和各项竞赛活动,并组织实施考核。
(6)参加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并参与工程的全面验收工作。
(7)参与重大安全、质量方案的审批,参与营业线施工安全方案的审定,并参加I、Ⅱ级营业线施工的现场把关。
(8)负责指挥部的监理招标技术标编制工作,督促检查监理单位执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情况,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
(9)组织第三方检测招标和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配合上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4.2工作内容
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铁路局以及省市关于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协助建立和完善指挥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参与制定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监督参建单位体系的建立和制度的完善并执行。
(3)按分级管理办法和要求,定期、不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和监理管理工作。
(4)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状况,每月总结上报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质量工作重点。
(5)每月组织安全、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和各项竞赛活动,报领导小组并实施考核。
(6)参与组织安全质量月度例会,参加季度安全质量工作会议。
(7)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并参与工程竣工的全面验收工作。
(8)负责监理招投标技术标编制工作,督促检查监理单位执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情况,认真履行监理合同。
每季度组织对监理单位的考核。
(9)组织(或配合上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
(10)组织开展施工单位质量信誉评价和监理单位信誉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