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筑师考试复习项目费用的组成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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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日基本工资;
G2——日工资性补贴;
G3
——日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G4——日职工福利费;
G5——日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2)措施费
2.间接费
(内容详辅导用书)
3.利润
4.税金
(内容详辅导用书)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计价程序
1.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
(1)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2)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3)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2.综合单价法计价程序
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构成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是指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的需要安装及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及其必要的备品备件购置费;
为保证投产初期正常生产所妊需的仪器仪表、工卡具模具、器具及生产家具等购置费。
(一)设备、工器具费用构成概述
设备、工器具费用是由设备购置费用和工器具、生产家具购置费用组成,它是固定资产投资中的积极部分。
在生产性工程项目建设中,设备、工器具费用与资本的有机构成相联系。
设备、工器具费用占工程造价比重的增大,意味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
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工程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费用。
确定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是: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和扩建项目的新建车间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均计入设备购置费中。
按下式计算:
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或进口设备抵岸价)+设备运杂费
上式中,设备原价是指国产标准设备、国产非标准设备、引进设备的原价。
设备运杂费系指设备原价中未包括的设备包装和包装材料费、运输费、装卸、采购费及仓库保管费和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等。
如果设备是由设备成套公司供应的,成套公司的服务费也应计人设备运杂费之中。
2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项目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保证生产初期正常生产所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用,一般是以设备购置费为计算基数,按照行业(部门)规定的工器具及生产家具定额费率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定额费率
(二)设备原价的构成与计算
1
国产标准设备原价
国产标准设备是指按照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厂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设备。
国产标准设备原价一般指的是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即出厂价。
如设备由设备成套公司供应,则以订货合同价为设备原价,一般按带有备件的出厂价计算。
它一般根据生产厂或供应商的询价、报价、合同价确定,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确定。
2
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非标准设备是指国家尚无定型标准,各设备生产厂不可能在工艺过程中采用批量生产,只能按一次订货,并根据具体的设计图纸制造的设备。
非标准设备原价有多种不同的计算方法,如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
但无论哪种方法都应该使非标准设备计价接近实际出厂价,并且计算方法要简便。
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的组成:
(1)直接材料。
包括设备制造所消耗的主、辅材料、外购件;
(2)燃料和动力。
指直接用于设备制造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和动力费;
(3)直接人工。
指设备制造所直接消耗人工的工资及福利费;
(4)制造费用。
包括生产单位(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折旧、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专用模具和专用工具费等;
(5)期间费用分摊。
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和销售费等;
(6)利润和税金;
(7)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估算方法采用定额估价法。
以主要材料费为基础,根据其与成本费用关系的定额指标估算出相应成本,另外考虑一定的利润、税金和设计费,求得该设备的价格。
3
进口设备抵岸价
(1)进口设备的交货方式和交货价。
可分为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三种。
1)内陆交货类即卖方在出口国内陆的某个地点交货。
在交货地点,卖方及时提交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有关凭证,并负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风险;
买方按时接受货物,交付货款,负担接货后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风险,并自行办理出口手续和装运出口。
货物的所有权也在交货后由卖方转入买方。
这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主要有工厂交货价(EXW)和货交承运人价(FCA)两种交货价。
2)目的地交货类即卖方要在进口国的港口或内地交货,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DES)、目的港码头交货价(DEQ)(关税已付)和完税后交货价(DDP)(进口国的指定地点)等几种交货价。
它们的特点是: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是以目的地约定交货点为分界线,只有当卖方在交货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下才算交货,才能向买方收取
货款。
这类交货价对卖方来说承担的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这类交货方式。
3)装运港交货类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完成交货任务。
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亦称离岸价;
运费在内价(C&F)装运港船边交货价(FAS)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等几种价格。
它们的特点主要是:
卖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在装运港交货,只要卖方把合同规定的货物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便完成交货任务,可凭单据收回货款。
这适用于海运或内陆水运。
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
采用船上交货价时卖方的责任是:
在规定的限期内,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
负责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
负责提供有关装运单据。
买方的责任是: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
负担货物装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
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2)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
进口设备抵岸价是指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车站,且缴完关税以后的价格,是由进口设备货价和进口从属费用组成。
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其到岸价构成可概括为:
进口设备价格(进口价)=货价+进口从属费用
=货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
+外贸手续费+关税十增值税+消费税
+海关监管手续费十车辆购置附加费
1)进口设备货价
进口设备货价分为原币货价和人民币货价。
原币货价一般按离岸价(即FOB价)计算,币种一律折算为美元表示人民币货价:
原币货价(外币)×
外汇汇价(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
2)国外运费
国外运费是从装运港(站)到我国抵达港(站)的运费。
当采用运费率时,应按下列教材43页公式(14-49)
(14—50)计算。
教材中
以上两个公式中的运费率和运费单价可参照执行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和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规定,还可参照中国远洋运输公司、铁遭部和民航总局等有关运价表计算。
一般海运费率:
近洋可取3%一4%,远洋可取5%一8%。
注意软件不计算运费。
3)国外运输保险费
对外贸易货物运输保险是由保险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出口人或进口人)订立保险契约,在被保险人交付议定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上的补偿。
这属于财产保险。
国外运输保险费(外币):
[原币货价
式中保险费率:
海运可取0
4%。
必要时可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进口货物保险费率计算。
软件不计算运输保险费。
4)银行财务费
银行财务费一般是指中国银行手续费按下式计算:
银行财务费(元)=人民币货价(FOB价)×
银行财务费率
。
式中的银行财务费率,一般为0
4%~0
5%。
5)外贸手续费
外贸手续费是指按对外经济贸易部规定的外贸手续费率计取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外贸手续费(元)=[离岸货价(FOB价)+国外运费+运输保险费]
×
外汇牌价(人民币中间价)×
外贸手续费率
=到岸价格(CIF)×
外汇牌价×
外贸手续费
式中的外贸手续费一般取1.5%。
6)关税
关税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按下列公式计算:
关税(元)=到岸价(CIF价)×
进口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
式中关税完税价格(元)=到岸价(CIF)(元)=[原币货价(外币)+国外运费
(外币)+运输保险费(外币)]×
外汇牌价(人民币中间价)
进口货物按海关审定的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作为完税价格。
到岸价格(CII价)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国海关境内运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
进口关税税率分为优惠和普通两种。
普通税率适用于与我国未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与地区的进口设备;
当进口货物来自与我国签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时,按优惠税率征税。
进口关税税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口关税税率计算。
以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7)消费税
仅对进口时应纳消费税的货物(如轿车、摩托车等),按下式计算消费税:
消费税(元)=(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式中消费税税率,按国家颁发的税率计算。
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
如从量计税消费税按下式计算:
消费税(元)=应税消费品的数量X消费税单位税额
8)增值税
增值税是我国政府对从事进口贸易的单位和个人,在进口商品报关进口后征收的税种。
我国增值税条例规定,进口应税产品均按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税率直接计算应纳税额,按下式计算:
进口产品增值税额(元)=组成计税价格×
增值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增值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
对减、免进口关税的货物,同时减、免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目前进口设备适用增值税率一般为17%。
9)海关监管手续费
海关监管手续费是指海关对进口减税、免税、保税货物实施监督、管理、提供服务的手续费,对于全额征收进口关税的货物不计本项费用。
海关监管手续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海关监管手续费=到岸价(人民币货价)×
海关监管手续费率
式中海关监管手续费率:
进口免税、保税货物为3‰;
进口减税货物为3‰×
减税百分率。
10)车辆购置附加费
对进口车辆需征收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人民币货价)+关税+消费税
+增值税]
(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三)设备运杂
设备运杂费的组成
设备运杂费通常由下列各项组成:
(1)国产标准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进口设备则为我国到岸港口、边境车站起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2)在设备出厂价格中没有包含的设备包装和包装材料器具费。
在设备出厂价或进口设备价格中如已包括了此项费用,则不应重新计算。
(3)设备供销部门的手续费。
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费率计算。
(4)建设单位(或工程承包公司)的采购与仓库保管费。
指采购、验收、保管和收发设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设备采购、保管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设备供应部门办公和仓库所占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等。
这些费用可按主管部门规定的采购与保管费率计算。
一般来讲,沿海和交通便利的地区,设备运杂费率相对低一点;
内地和交通不很便利的地区就要相对高一点,边远省份则要更高一些。
对于非标准设备来讲,应尽量就近委托设备制造厂、施工企业制作或由建设单位自行制作,以大幅度降低设备运杂费。
进口设备由于原价较高,国内运距较短,因而运杂费比率应适当降低。
我国一般按6%费率计算。
设备运杂费的计算
(1)进口货物的运杂费=到岸价(外币)×
外汇汇价×
设备运杂费率
(2)出口货物的运杂费
(3)国内非贸易货物的运杂费=出厂价(元)×
运杂费率
设备运杂费率按各部门及省、市等的规定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