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单位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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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质检流程-4-
5.2.6工序验收-5-
5.2.7质量管理-5-
5.2.8计量管理-5-
5.2.9资料管理-6-
5.2.10例会制度-6-
5.2.11成品保护-6-
5.2.12奖惩-6-
5.3施工进度控制-6-
5.3.1总进度计划-6-
5.3.2管理措施-7-
5.4现场管理-7-
5.5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7-
5.5.1安全管理-7-
5.5.2环境、文明施工管理-8-
5.5.3奖罚-9-
6.纪律约束-9-
7.其他-9-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吉林省珲春市站前街工程项目部。
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2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3安质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4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5成本合约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物资管理。
4.现场质量控制要求
对操作者的要求
(1)学习并掌握现场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现场与工序所用数据记录表和控制图或其他控制手段的用法及作用,懂计算数据和打点。
(2)清楚地掌握所操作工序管理点的质量要求。
(3)熟记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检验规程(工序质量管理点表)的规定进行操作和检验,做到以现场操作质量来保证产品质量。
(4)掌握本人操作工序管理点的支配性工序要素,对纳入操作规程的支配性工序要素认真贯彻执行;
对由其他部门或人员负责管理的支配性工序要素进行监督。
(5)积极开展自检活动,认真贯彻执行自检责任制和工序管理点管理制度。
(6)牢固树立下道工序是用户、用户第一的思想,定期访问用户,采纳用户正确意见,不断提高本工序质量。
(7)填好数据记录表、控制图和操作记录,按规定时间抽样检验、记录数据并计算打点,保持图、表和记录的整洁、清楚和准确,不弄虚作假。
(8)在现场中发现工序质量有异常波动(点越出控制限或有排列缺陷),应立即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
对检验员的要求
(1)应把建立管理点的工序作为检验的重点,除检验产品质量外,还应检验监督操作工人执地工艺及工序管理点的规定,对违章作业的工人要立即劝阻,并作好记录。
(2)检验员在现场巡回检验时,应检查管理点的质量特性及该特性的支配性工序要素,如发现问题应帮助操作工人及时找出原因,并帮助采取措施解决。
(3)熟悉所负责检验范围现场的质量要求及检测试验方法,并按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
(4)熟悉现场质量管理所用的图、表或其他控制手段的用法和作用,并通过抽检来核对操作工人的记录以及控制图点是否正确。
(5)做好检查操作工人的自检记录,计算他们的自检准确率,并按月公布和上报。
5.分包单位管理
5.1组织管理
各分包单位各自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在开工前报我项目部,要求至少必须有负责人一名、技术、质量、安全、资料各一人并保证常驻工地,资格证书报项目部备案。
5.2技术质量管理
5.2.1施工技术管理
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负。
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本专业各类施工方案,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
施工前,首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给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须明确交至每位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技术管理部,由技术部门审核,项目总工审批后方可依照施工。
5.2.2设计变更、洽商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项目部技术主管反映,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与设计、甲方、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部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5.2.3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项目技术管理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使用。
物资进场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必须听从项目部实验员安排,执行见证取样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
物资进场不及时报验每批次罚款100元,如果发生物资、设备已用到工程上而发现不合格者,除全部拆除外,每发生一次处500元罚款。
5.2.4施工测量
由我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分包单位提供基准线,监理单位负责对分包所放线进行校核工作;
总包测量员负责对基准线、点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分包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按经检测、校准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有关检测证明资料报项目部备案。
5.2.5质检流程
5.2.6工序验收
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报项目部质检员验收,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
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报验监理、甲方、设计;
5.2.7质量管理
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确保珲春市优质工程,争创鲁班奖。
对此目标,各分包单位不得有疑义,并应严格按照精品工程目标组织施工,并据此编制施工方案、创优规划,认真对目标、指标进行量化分解,提出可靠的保证措施。
并报项目部审核认可后组织实施。
各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
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
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局部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100元罚款。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性条文,违反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必须全部整改,同时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
5.2.8计量管理
每月3日前上报本月需验工计量项及工程量至工程技术管理部,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验工计价,所有验工计价均由项目工程技术管理部上报项目成本合约部,分包单位确认。
5.2.9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资料规程》和全面实施的各种验收规范,各单位应严格按监理单位规定执行资料报验,资料报验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对迟报、漏报的每次处200元罚款。
分包单位所承包范围内资料的编制与整理按照相关规范、规程进行整理,分包方的竣工图及施工资料应在指定的期限内自行编制完成,并符合有关规定,每周每月接受项目部检查,经工程技术部资料室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结算。
5.2.10例会制度
本工程每周四晚上6点30分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应按时参加。
擅自缺席、迟到者每次罚款200元。
5.2.11成品保护
各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自身及其他专业(单位)施工成品,如果因为施工不当对别人的成品造成破坏,除全额赔偿损失外项目部将视影响情况处以100~1000元罚款。
5.2.12奖惩
在施工过程管理中,项目部人员有权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对分包方技术质量活动中不正确的地方进行经济或其它方式的惩处,如因分包方提出的可行的工艺可行而导致的节约、提高质量、加快进度的,项目部应实施奖励。
惩处和奖励的额度除上述明确规定的原则上由项目管理部确定。
5.3施工进度控制
5.3.1总进度计划
根据本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各专业单位根据自身施工特点编制本专业施工的总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核确认,并将总计划进行量化分解,每周三下午17:
00之前上报下周施工计划,每月25日上报下月施工计划,便于项目部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5.3.2管理措施
(1)不按时报分解计划者,每次罚款100元,所报计划无量化指标者每次罚50元。
(2)施工进度与计划滞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下列处罚:
处以500~10000元罚款。
5.4现场管理
(1)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
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按规定制作。
(3)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进入施工区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规定,违者罚款10元/人次。
(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次,大便200元/人次。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8)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5.5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5.5.1安全管理
(1)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参加施工。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牢安全带。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
(8)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好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9)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10)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11)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保管使用。
(12)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
危险部位和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
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3)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
(14)施工现场禁止抽烟。
5.5.2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扬尘控制措施、环境管理方案,保持场容整洁卫生,杜绝扬尘污染。
(2)认真执行环境管理方案,对噪音源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3)一切垃圾(包括包装物、零碎料等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通过包装物或
装盛器具运到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存放,不得由空中向下抛洒任何物体。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规定。
材料采购合同,应明确包装的回收约定。
(5)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包装回收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6)加强现场消防防火工作,避免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
(7)加强员工教育,关心员工生活,杜绝打架斗殴、集体中毒、违法刑事案件、集体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本项目形象的事件发生。
5.5.3奖罚
由项目部安全部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现场罚没的资金直接上缴至安全专项资金里,做到专款专用。
6.纪律约束
6.1对分包方的纪律约束
(1)所有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业主、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
(2)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送礼行贿。
(3)在施工中发现分包方有违法、违纪行为者,项目部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
6.2对项目部人员的纪律约束
(1)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2)各职能部门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工程管理中给项目部造成损失的职能部门、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7.其他
(1)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珲春市站前街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