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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组织上的两极化倾向:

上紧下松

4.党内派系斗争合法化、公开化

5.奉行公平竞争原则

三、资产阶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的作用

1.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基石:

西方民主政治三大支柱:

选举制、议会制、政党制度

2.协调民主制度的运作:

民主与分权的低效率通过政党可以适当弥补

3.西方政治系统的自我调节机制:

保证面对不断发展的社会、政治、经济中的问题而不断调适与变革

四、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

迪维尔热的政党分类:

(标准:

竞取权力的政党数目)

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三个政党以上)

1.一党制

①概念:

国家政权被国内唯一合法的政党所垄断,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都不允

许其他政党存在的一种政党制度。

②法西斯国家一党制:

意大利、德国、日本

法西斯国家一党制特征:

一党专政、党魁独裁、党政合一、恐怖统治

③民族独立国家一党制:

程度不同地承认公民有一定的民主权利,不同于法西斯国家的一党制。

2.两党制

两个几乎同等规模的政党通过竞选而轮流执政或控制议会的政党制度。

②两党制的特点:

a.两大党长期占据政坛

b.两党制国家实行小选区制度

c.两大党始终处于竞争和对立状态

d.两大党阶级基础基本政策日益趋同

3.英美两党制的不同类型

a.国政党制度与议会制度相结合,两大党竞争的主要目标是争取议会下院多数席位;

b.美国政党制度与总统制度相结合,两大党竞争的主要目标是赢得总统职位。

c.英国两大政党组织纪律较强,两党议员必须按照议会党团的指示进行投票;

d.美国两大政党组织纪律松散,两党议员主要根据自身立场及选区选民的利益进行投票。

3.多党制

指在多党并存的国家中,各政党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参与竞选并轮流执政的政党制度。

②特点:

a.派数目众多;

b.多党制国家实行比例代表制度;

c.反对党力量强大,政府更迭频繁;

d.助于政府内部形成制约平衡机制,利于保护少数利益。

体制类别

简要说明

典型国家

两极多元

在众多政党中,两个传统大党长期对垒,通常甲党联合某个小党组成执政党联盟上台执政,乙党与其他小党则在议会中形成反对党联盟。

(两大一小)

德国政坛上两大阵营的主体分别是联盟党和社会民主党,小党有绿党、自民党、共和党等。

多元并存

在众多政党中,各党力量比较均衡,通常是几个党以微弱多数的政党联盟上台执政,但政党联盟脆弱,政府更迭频繁。

反对党力量较为强大。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每届政府平均寿命不到8个月,第四共和国每届政府寿命不到6个月。

一党独大

在众多政党中,其中有一个党力量最强,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因此而长期单独执政。

反对党力量较为弱小。

日本自民党和瑞典社会民主党曾分别创造了连续执政38年和44年的神话,如今仍是执政地位。

第三节迪韦尔热定律

此定律是以其提出者即迪维尔热的名字命名的,用一句话可以表述为:

多数选举制导向两党制。

另有一个假设:

比例代表制导向多党制,被称为迪维尔热第二定律。

二、选举制度

(一)选举的基本功能

1.选举是民主政体下公民意志的表达过程

2.选举是民主政体下公民选择最高领导人上台的唯一合法途径

3.选举是民主政体下公民对政治家及其政策的选择过程

4.选举是公民的交流,合格公民的培育和政治共同体的铸造过程

代议民主:

选举不可避免,在革命以外,领导人上台唯一的合法途径就是选举

民主选举就是政治家用自己的承诺购买选民的投票,选民购买的是政治家的服务。

只有选举才能培育出合格的公民。

选举是代议民主的核心标志,但不仅限于此,选举不等同于代议民主,也不等同于投票,但没有投票肯定没有选举,没有选举肯定没有民主

批评选举:

效率低下

解释:

1.认同民主体制,必须牺牲一定效率为代价

2.牺牲效率减少失误

(二)选举制度的基本类型

1.多数代表制:

每个选区只产生一名代表,获多多数选票即获得全部选票(赢者通吃)

(1)多数代表制的前身

多名多数投票制:

一个选区不只产生一名代表

冻结型选举:

选民只能在建议的名单中选择,不能另选他人(土耳其的议员选

非冻结型选举:

可以另选他人(法国的参议院和市议会选举、中国的人大代表选举)

评论:

多名多数选择制是西方国家在19世纪以前普遍采用的一种选举制度,目前这种选举制度在大多数国家已经被抛弃

(2)单名多数投票制:

每个选区只产生一名代表

·

相对多数代表制:

获得最多选票即为当选,不管其是否达到绝对多数。

英国、美国、印度和加拿大等

绝对多数二轮投票制:

获胜者必须获得绝对多数选票。

如果在第一轮投票无人过半,则对得票得多的两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法国的国民议会和总统选举。

选择性投票制:

选民可针对多个候选人进行偏好排序,如某人获得第一偏好超过半数,即为当选;

如无人获得过半数的第一偏好,则淘汰第一偏好得票最少者,然后将其得票按第二偏好分给其他候选人,直至产生出得票过半数者。

•案例:

选择性投票的计票方式

设某选区有四位候选人,共有50000张选票,25001张为绝对多数票。

第一次投票后,四人所获第一偏好票如下:

A先生:

20000张;

B先生:

14000张;

C先生:

10000张;

D先生:

6000张。

由于没有人获得第一偏好过半数,因此要淘汰D先生。

再设,在D先生所得的6000票中,有5500张的第二选择投给了A;

400张的第二选择投给了B;

100张的第二选择投给了C。

则A的总票数20000+5500=25500张。

A先生当选。

目前采用这种投票方式的国家只有澳大利亚。

2.比例代表制:

每个选区不止产生一名代表,各政党按照在选区的得票比例而分配席位。

案例:

某选区有30000张选票,要产生出6位议员。

投票结果:

A党得票为15000张,获得3个议席;

B党得票10000张,获得2个议席;

C党得票5000张,获得1个议席。

(1)名单比例代表制:

每个政党都在选区中提出一系列的候选人名单,其数量与选区应选名额相等;

选民直接投票给政党。

各政党依得票比例而分配席位。

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均采用这种投票制度。

例如,在一次选举中,某选区有200,000张选票,要产生出5名议员。

其中A党得票为86,000票;

B党得票为56,000票;

C党为38,000票;

D党为20,000票。

则200,000/5=40,000票。

则A党得2席;

B党得1席;

C党得0席;

D党得0席。

问题:

余票如何分配?

方案1:

最大余数法:

余数最多者获得胜余席位

A党86,000/40,000=2------6,000

B党56,000/40,000=1------16,000

C党38,000/40,000=0------38,000

D党20,000/40,000=0------20,000

由于C党余38,000票,则余下的第一票应由C党占有;

D党20,000票,占有剩余的第二票。

最终的分配结果为A党2席;

B党1席;

C党1席;

D党1席。

方案2:

最大商数法:

按余票的最高平均数分配

第一次计票,仍按原方案,A党2席;

C党和D党分别为0席。

则第二步的计票方式为

A党86,000/(2+1)=28,666B党56,000/(1+1)=28,000

C党38,000/(0+1)=38,000D党20,000/(0+1)=20,000

由于C党的商数为38,000票,第一个剩余席位归C党;

A党余28,666票,占有剩余的第二票。

则最终的得票情况为:

A党3席;

D党0席。

方案3:

顿洪特法:

按平均数大小排列

政党

除以1

除以2

除以3

除以4

除以5

A党(3席)

86000

(1)

43000(3)

28666(5)

21500

17200

B党(1席)

56000

(2)

28000

18666

14000

11200

C党(1席)

38000(4)

19000

12666

9500

7600

D党(0席)

20000

10000

6666

5000

4000

方案4:

圣拉各法-按奇数求最高平均数

(2)单记名可让渡投票制:

选民不直接投票给政党,而是直接投票给单个的候选人。

但是,在选举中已经获得足够票数的候选人,其所剩余的票数可依其第二偏好转让给尚未当选的其他候选人;

与此同时,淘汰得票最少的候选人,并将其选票按第二偏好投票情况转让给其他候选人。

采用国家:

爱尔兰、马耳它。

3.混合代表制

(1)偏向多数代表制的混合制:

日本

从1996年开始,日本实行相对多数-比例代表制。

在全国的500个议席中,有300个采用单一选区多数代表制;

200个议席采用名单比例代表制。

选民每次投票即投两张票:

一张投给多数选区;

另一张投给比例选区。

(2)偏向比例代表制的混合制:

德国、新西兰、委内瑞拉、意大利

德国、新西兰和委内瑞拉有半的议席实行多数代表制;

另一半实行比例代表制。

与日本的差异在于,以比例代表制所产生的席位,还可以弥补因多数代表制选举所产生的不成比例的状况。

也即,当多数代表所产生的席位不能准确反映各党的选票分布状况时,应该在比例选举中予以弥补。

(三)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1.竞争型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

•迪韦尔热定律:

多数代表制易于产生出两党制;

比例代表制易于产生出多党制

(1)多数代表制与两党制

•多数代表制:

各选区应选出的议员或代表名额,为各该选区内得票最多的政党或个人完全占有

•绝对多数代表制(法国)相对多数代表制(英美)选择性投票制(澳大利亚)

•偏好简化与两党制的产生:

为什么小选区制易于产生出两党制

①机械的作用力:

小党在小选区内很难赢得席位,赢者通吃的规则会导致大量“死票’出现

②选民的心态:

只有投票给大党,自己的选票才有用处

③政党的策略:

只有赢得大多数选民的选票才能获胜;

政策纲领应该照顾到大多数人

④多数代表制的后果:

在多数代表制下,试图赢得大选的两党都必须要获得过半数选票.这种规则会趋势政党超越阶级型政党的偏见,逐渐将自己转变为“全方位政党”

选举制度、政党制度与政府制度的结合

A多数代表制与议会制的结合:

选民在选举议会的同时就选择了内阁;

相对多数代表制与党纪的作用;

多数代表制为内阁集权和首相集权提供了制度基础(首相总统化)

B多数代表制与总统制的结合:

总统权力的大小取决于两党席位在国会的分配

C多数代表制与半总统制的结合:

法国的多党制没有产生出两党制;

很可能会出现总统和总理分属不同政党的“左右共治”的局面

(2)比例代表制与多党制

①比例代表制:

各政党在各选区内所获得的议席,大致与其在选区中所获得的选票成比例

②比例代表制的类型

A、名单比例代表制:

选民投票给一组政党候选人:

大部分欧洲国家(亚洲的新加坡)

B、单记名可让渡投票制:

选民投票给个人而不是政党;

最低票数和余数均可转让给其它候选人

③比例代表制的议席分配与多党制的出现

④比例代表制与议会制政府的结合:

过于频繁的政权更迭及其补救措施:

德国的建设性不信任投票制

(3)中间人投票定理与政党趋同

①中间人投票定理:

政党能否获胜取决于其获得中间偏好的选票数

②两党制下的中间人投票定理

③多党制与中间人投票定理

④中间人投票定理的影响:

政党的趋中

⑤意识形态张力与竞争型政党制度的格局

2.非竞争型政党制度

(1)极权主义政体下的一党独裁制:

取消任何政党和社团的存在

(2)威权主义政体下的一党威权制:

存在着参与竞争的多个政党,但执政党通过选举程序、资源控制等手段限制其上台的机会

(3)苏联、东欧的一党领导制:

合法存在的单一政党支配国家政权和社会组织

(4)中国:

一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

党的领导、党内民主、党际协商

博弈论

第一节概论

一、博弈论研究的对象:

是理性的行动者或参与者如何选择策略或如何作出行动的决定。

理性的人是对现实的人的基本假定,即假定参与者努力用自己的推理能力使自己的目标最大化。

“理性的”与“道德的”不是一回事,理性的与道德的有时会发生冲突,但是理性的人不一定是不道德的。

二、博弈的类型

1.根据参与者能否形成约束性的协议,以便集体行动。

纳什等博弈论专家研究得更多的是非合作性博弈。

①合作性博弈:

是指参与者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与其他参与者谈判达成协议或形成联盟,其结果对联盟方均有利;

②非合作性博弈:

是指参与者在行动选择时无法达成约束性的协议。

人们分工与交换的经济活动就是合作性的博弈,而囚徒困境则是非合作性的博弈。

2.博弈又可分静态博弈和动态博弈

①静态博弈:

指参与者同时采取行动,或者尽管参与者行动的采取有先后顺序,但后行动的人不知道先采取行动的人采取的是什么行动。

②动态博弈:

指参与者的行动有先后顺序,并且后采取行动的人可以知道先采取行动的人所采取的行动。

3.从知识的拥有程度来看,博弈分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

信息是博弈论中重要的内容。

①完全信息博弈:

参与者对所有参与者的策略空间及策略组合下的支付有“完全的了解”,否则是不完全信息博弈。

严格地讲,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参与者的策略空间及策略组合下的支付,是博弈中所有参与者的“公共知识”的博弈。

②不完全信息博弈:

参与者所做的是努力使自己的期望支付或期望效用最大化。

第二节案例

一、智猪博弈/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例:

猪圈里有两只猪,一只比较大,一只比较小。

猪圈狭长,猪食槽在一头,猪食按钮在另一头,按一下会有10个单位的猪食落进槽里。

由于按钮和食槽距离较远,按按钮的体力耗费相当于2个单位的食物。

小猪

大猪

不按(等待)

(5,1)

(5,3)

(9,-1)

(0,0)

选择等待是小猪的占优策略。

大猪的最佳选择取决于小猪的行动,如果小猪去按,大猪最好选择等待;

如果小猪不去按,则最佳选择是大猪亲自去按。

也就是说,在智猪博弈中,大猪没有占优策略,而小猪有占优策略,它的最佳选择就是耐心等待大猪去按钮,才能获得最佳结果。

“小猪躺着大猪跑”的现象是由于故事中的游戏规则所导致的。

规则的核心指标是:

每次落下的事物数量和踏板与投食口之间的距离。

如果改变一下核心指标,猪圈里还会出现同样的“小猪躺着大猪跑”的景象吗?

试试看。

Ø

改变方案一:

减量方案。

改变方案二:

增量方案。

改变方案三:

减量加移位方案。

投食仅原来的一半分量,但同时将投食口移到踏板附近。

结果呢,小猪和大猪都在拼命地抢着踩踏板。

等待者不得食,而多劳者多得。

每次的收获刚好消费完。

二、囚徒困境/非合作博弈

有两个小偷A和B联合犯事、私入民宅被警察抓住。

警方将两人分别置于不同的两个房间内进行审讯,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警方给出的政策是:

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坦白了罪行,交出了赃物,于是证据确凿,两人都被判有罪。

如果另一个犯罪嫌疑人也作了坦白,则两人各被判刑8年;

如果另一个犯罪嫌人没有坦白而是抵赖,则以妨碍公务罪(因已有证据表明其有罪)再加刑2年,而坦白者有功被减刑8年,立即释放。

如果两人都抵赖,则警方因证据不足不能判两人的偷窃罪,但可以私入民宅的罪名将两人各判入狱1年。

坦白

抵赖

(-8,-8)

(0,-10)

(-10,0)

(-1,-1)

不难看出,“坦白”是任一犯罪嫌疑人的占优战略,而(坦白,坦白)是一个占优战略均衡。

对于两个犯罪嫌疑人总体而言,他们设想的最好的策略可能是都不交代。

但任何一个犯罪嫌疑人在选择不交代的策略时,都要冒很大的风险,一旦自己不交代而另一犯罪嫌疑人交代了,自己就将可能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

对于A而言,不管B采取何种策略,他的最佳策略都是交代。

对于B而言也是如此。

最后两人都会选择交代。

冲突情形下,参与人的目标是什么?

是采用(作为个人)他自己的最好策略,还是采用(作为集体的一员)他们共同的最好策略?

前者导致均衡策略(坦白,坦白),支付为(-8,-8);

后者的最好策略是(抵赖,抵赖),支付为(-1,-1)。

这里反映了个体理性行为与集体理性行为之间的矛盾、冲突。

此博弈只进行一次还是重复进行?

如果博弈只进行一次,参与人似乎只有坦白才是最好的策略,因为没有理由相信对手会对你有信心,他总认为你自己会坦白;

因此,双方都采取坦白策略。

然而,若博弈进行多次,则结论将会发生变化。

囚徒困境可以用来说明许多现象。

寡头定价、拍卖出价、推销员的努力、政治上的讨价还价、军备竞赛等(冲突中出现两败俱伤的情况,往往要考虑到囚徒困境)*(纯策略)纳什均衡

三、独立私人价值下的一级密封拍卖/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什么是海萨尼转换?

海萨尼提出了一种处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方法,即引入一个虚拟的局中人——“自然”。

自然首先行动,它决定每个局中人的特征。

每个局中人知道自己的特征,但不知道别的局中人特征。

这种方法将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变成一个两阶段动态博弈,第一个阶段是自然N的行动选择,第二阶段是除N外的局中人的静态博弈。

这种转换被称为“海萨尼转换”,这个转换把“不完全信息”转变成为完全但不完美信息,从而可以用分析完全信息博弈的方法进行分析。

•海萨尼转换的具体方法

①一个虚拟的参与人“自然”,自然首先决定参与人的类型,赋予各参与人的类型向量t,其中;

②自然告知参与者自己的类型,却不告诉其他参与者的类型;

③参与者同时选择行动,每一参与者从可行集中选择行动方案;

④各方得到收益。

⑤借助于第一步和第二步中虚构的参与者“自然”的行动,我们可以把一个不完全信息的博弈表述为一个不完美信息的博弈。

海萨尼转换是处理不完全信息博弈的标准方法。

一般地,“自然”在博弈开始的时候选择参与人的类型,参与人的某个类型包括表征类型的各个特征如策略空间、信息集、得益函数等,这些又称为该类型参与人所拥有的个人信息。

不完全信息意味着博弈各方中至少有一个参与人有多个类型。

通过海萨尼转换,博弈开始时,所有参与人有关“自然”的行动有一致的信念,即都知道所有参与人类型的概率分布函数,此即“海萨尼公理”。

 

经典案例解析

某一市场原来被A企业所垄断。

现在B企业考虑是否进入。

B企业知道,A企业是否允许它进入,取决于A企业阻挠B企业进入所花费的成本。

如果阻挠的成本低,那么,正如下表后两列所表示的,A企业的占优战略是阻挠,博弈有重复剔除的占优战略均衡——A阻挠,B不进入。

如果阻挠的成本高,那么,正如下表前两列所表示的,A企业的占优战略是默许B进入,博弈有重复剔除的占优战略均衡——A默许,B进入。

B企业所不知道的,是A企业的阻挠成本是高是低。

这里,某一参与人本人知道、其他参与人则不知道的信息称为私人信息。

某一参与人所拥有的全部私人信息称为他的类型。

在本例中,阻挠成本就是A的私人信息。

高阻挠成本和低阻挠成本则是两种不同的类型。

A

B

高成本

低成本

默许

阻挠

进入

(40,50)

(-10,0)

(30,100)

(-10,140)

不进入

(0,300)

(0,400)

显然,在这里,B所遇到的,是不确定性条件下的选择问题。

因为B不仅不知道A的类型(是高还是低),而且不知道不同类型的分布概率。

按照海萨尼的方法,所有参与人的真实类型都是给定的。

其他参与人虽然不清楚某一参与人的真实类型,但知道这些可能出现的类型的分布概率,而且这种概率是公共知识。

用本例来说,公共知识不仅意味着B企业知道A企业高阻挠成本与低阻挠成本的分布概率,而且意味着A也清楚B知道这一概率。

*贝叶斯纳什均衡

四、Stackelberg双寡头竞争模型/完全且完美信息动态博弈

让我们回到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博弈问题。

A的最好结局是“B不进入”,而B的最好结局是“进入”而A“不阻挠”。

这两个最好的结局不能构成均衡。

那么结果是什么呢?

A向B发出威胁:

如果你进入,我将阻挠。

而对B来说,如果进入,A真的阻挠的话,它将受损失-1(假定-1是它的机会成本),当然此时A也有损失。

对于B来说,问题是:

A的威胁可置信吗?

B通过分析得出:

A的威胁是不可置信的。

原因是:

当B进入的时候,A阻挠的收益是2,而不阻挠的收益是4。

4>

2,理性人是不会选择做非理性的事情的。

也就是说,一旦B进入,A的最好策略是合作,而不是阻挠。

因此,通过分析,B选择了进入,而A选择了合作。

双方的收益各为4。

在这个博弈中,B采用的方法为倒推法,或者说逆向归纳法,即:

当参与者作出决策时,他要通过对最后阶段的分析,准确预测对方的行为,从而确定自己的行为。

在这里,双方必须都是理性的。

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就无法进行分析了。

这个例子只是简单的两阶段博弈,而三阶段或更多阶段的博弈,可用同样方法加以分析。

在动态博弈中,涉及“威胁”与“承诺”是不是可信的问题。

静态地看,一博弈存在许多均衡

在这个矩阵中,纳什均衡点有两个:

(合作,进入)和(阻挠,不进入)。

我们可以验证,在这两点上谁都不愿意改变策略。

然而(阻挠,不进入)这个均衡是达不到的。

因为这是动态博弈,在这个动态博弈中,存在着先后策略选择顺序。

这里分析的是完全且完美信息下的动态博弈。

所谓完全信息是指:

博弈的支付函数是“公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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