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00吨级渔政船建造招投标文件修改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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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在开标时审核。
3.2报名时间:
2013年11月日至2013年11月日每天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4:
00至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3报名地点:
至成招标有限公司(市新中路375号金大厦C座1409室)。
3.4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2000元/套,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公告发布
本招标公告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hebeibidding..)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式
招标人:
地址:
市海港区皇东大街491号
电话:
联系人:
瑞江
招标代理:
地址:
市新中路375号
电话:
08、1593606937
传真:
08
经理
第二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是为省渔政处需建造300吨级渔政船的采购,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提供的设备清单中参考的配置要求,提供符合需需求和实际情况一致的可操作的详细的解决案,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交船时间
交货地点
投标保证金
300吨级渔政船
1艘
详见全船技术规格书及配置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港
1、投标人须承担与300吨级渔政船(包括所需的所有设备与材料)建造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船舶施工图设计、制造、安装、运输保险、调试、验收、技术资料(含完工图纸)、证书取得、操作人员现场培训、一年质保期及送船至用户指定码头等。
如投标人中标后发现未预见事宜,可能需要增加的设备材料或其它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招标人不再追加价款。
由此引起的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2、本项目的不可预见费预算为60万元,该费用为本项目专项费用,必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采购人在实际建造过程中支配使用。
3、本项目船舶装工程暂定价为230万元、工作艇购置暂定价35万元。
装工程及工作艇购置,最终将根据实际价格进行结算。
4、本次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2,800,000元。
二、技术要求
详见《300吨级渔政船技术文件》(另册提供)。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一、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和修改,二者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容:
建造300吨级渔政船1艘,船舶总长52.9米,型宽7.8米,型深4.2米,设计航速18节,续航力2000海里,自持力20天,稳性满足远海航区要求。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
2、近三年(2010~2012)船舶建造年销售额平均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无亏损;
3、2010年以来建造完成2艘(含2艘,以交船时间为准)以上与本次招标标的船型相近(海监、渔政、海事、军用舰艇),且排水量不低于300吨的船舶;
4、该造船企业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设备和人员等;
5、承诺项目中标后不进行分包;
6、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
3
交货期:
自合同签定生效后10个月交船。
4
投标有效期:
60天(日历天)
5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4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6
投标文件份数为:
4份。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1份(光盘或U盘)
7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3年月日9:
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
市神州大酒店北楼三楼会议室
8
开标时间:
2013年月日9: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市神州大酒店北楼三楼会议室
9
评标法及标准:
综合评估法(详见第六章)
10
投标限价: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2280万元
11
:
地址:
市海港区皇东大街491号
12
联系:
08、
二、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共六部分,容如下:
(1)投标邀请函
(2)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注意事项和评标细则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该澄清的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无论出于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四)技术答疑:
1、招标人按“投标邀请函”中约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进行技术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技术规要求如有疑义的可以文字形式提出,由采购人统一进行解释,并形成文字材料于当日报招标人,招标人审核后发给各投标人(投标人到招标人处签字领取;
如因特殊情况需以传真形式收取的,须在招标人传真发出后24小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答疑材料作为招标技术规及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格遵守。
2、建议投标人参加技术答疑,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项目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
(五)资金来源:
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政府采购的采购计划、采购式已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拟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招标人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须按照现行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八)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三、投标人资格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中经营围涵盖此容的厂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
3、2010年以来建造完成2艘(含,以交船时间为准)以上与本次招标标的船型相近(海监、渔政、海事、军用舰艇),且排水量不低于300吨的船舶;
5、承诺项目中标后不进行分包。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维修、保养能力。
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从招标人处领取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确认:
1、投标人应具有招标人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能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行为视为无效。
2、投标人资格可按以下式确认:
(1)投标时投标人须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段将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交与招标人,由招标人会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但提供的证件必须系原件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确认的有效复印件或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确认的有效复印件。
审查不合格者,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本次投标人需提供的证件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经营围涵盖此容的生产厂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证件需单独装袋,以便于开标前统一进行审查。
(2)投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应将招标人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封存于投标文件中,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审定。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人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外文资料与中文译本不一致之处,以中文译本为准。
除技术规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一个投标人只能投一个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构成:
为了便于评审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分为二册,第一册为商务和资格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文件,其容分别为:
第一册商务和资格文件应包含以下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商务偏离表
5、企业概况及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5.1投标人(船舶制造厂家)概况、
5.2法人营业执照
5.3授权委托书
6、其它商务和资格面的文件
6.1业绩
6.2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7、投标保证金
8、船舶建造承诺书
9、投标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二册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容:
1、设备交货一览表
2、建造案
3、技术规格偏离表
4、建造期及建造计划
5、投标人对技术规格的响应案
6、生产质量保证体系
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配置情况一览表
8、售后服务保障和承诺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面的文件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投标报价:
本次招标只允有一个报价。
任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分项价格之和必须与总价相一致,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相一致。
1、投标报价必须为人民币。
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容的费用,否则,该费用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容漏报或少报,否则,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评标时将其他潜在投标人有效投标中该项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每种货物只允有一个报价。
3、在分项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均按照设备明细表中第一个备选厂家进行报价,该价格作为评标过程中的比价参考,如实际选用的设备与报价设备存在差价时,据实决算。
4、投标人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为依据,编制真实有效的预算。
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理由予以变更。
任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6、全船价格应报交船目的地价。
7、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应按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应作废标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40万元。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中标人如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招标人认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行为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情节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六)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编写:
1、投标人应按照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正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一旦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A4纸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签章,且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
3、除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容作必要的修改外(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不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必须胶装,否则为废标。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索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责任。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应自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60日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2、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
1、为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装入信封并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开标一览表要有单位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的第一册商务和资格文件、第二册技术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装订。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和“正本”或“副本”字样,再将正副本装入投标文件袋密封。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袋封面填写投标人名称、政府采购批号等。
5、投标文件袋应粘贴纸条密封密。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签收保存,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3、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投标文件的密封”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修改。
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规定被没收。
六、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人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大会。
(二)投标人出席开标大会: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大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出席开标大会或远离开标会现场,影响评标委员会质询的,可以不确定其中标,后果自负。
(三)开标:
1、开标大会开始后,宣布开标大会有关注意事项。
2、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的项目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容。
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书”容与“开标一览表”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容为准。
(四)评标委员会:
1、组成:
(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开始前,首先由评委共同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一名,主持评标工作,评委会主任在评标中与其他评委等权,即只有一票表决权。
2、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对评标结果负全责。
(4)向招标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五)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
2、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评标原则和法:
1、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详细规程见招标人提供的“注意事项及评标办法”文件(见附件)。
七、合同授予
(一)中标通知书:
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预中标结果公示三天,三日无疑义,招标人按约定的时间向预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对未中标人,招标人不再发出书面通知。
2、中标人3个工作日无人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或指定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
2、采购人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负责。
3、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4、合同签订后报采购中心一份备案。
(三)合同变更:
招标围的全部容的投标报价为中标合同价,原则上不做调整。
(四)接受和拒绝任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招标人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时候接受或拒绝任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责任。
八、其他说明
(一)分包及中标项目转让规定:
1、本项目不分包。
不允联合体投标。
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废标:
评标前及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对恶意投标人的处罚: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所得的并处没收所得,情节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容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第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五)招标文件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造的省渔政处300吨渔政船经***以(采购编号)号招标文件在国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供应商名称)为中标单位。
双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容、建造数量及依据
第二条 概述
第三条 材料和设备
第四条 合同价格及付款办法
第五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第六条 监造
第七条 工程变更及修改
第八条 试航与验收
第九条 交船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
第十二条 保险条款
第十三条 争议和仲裁
第十四条合同签署与生效
本合同于2013年月日在由下述两签订:
甲:
乙: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一、工程容、建造数量及依据
1.1工程容:
300吨级渔政船建造
1.2建造数量:
1.3建造依据
本船由甲委托上海鸿洋船舶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技术设计经送上海渔业船舶检验局审查认可,由乙负责生产设计。
乙在进行工艺设计和综合放样时对所发现的施工设计不合理的地给予修改完善。
如送审图出现需要修改、完善的容,需经船东、及渔检机构认可。
1.4下列文件经甲、乙双签字认可后作为本船建造依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1本合同条款
1.4.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及投标文件
1.4.3货物需求一览表
1.4.4技术文件及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