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化工行业八大作业票2Word文档格式.docx
《最新化工行业八大作业票2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化工行业八大作业票2Word文档格式.docx(1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4.4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4.5监测
4.5.1作业前30分钟内,作业单位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4.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4.5.4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小时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
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4.5.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4.5.6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4.6中规定的防护措施。
4.6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4.3的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4.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
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4.6.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
4.6.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4.7照明及用电安全
4.7.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4.7.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4.7.3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按GB/T13869规定架设和拆除。
4.8监护
4.8.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4.8.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4.8.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4.9其它安全要求
4.9.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9.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4.9.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9.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4.9.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4.9.6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4.9.7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4.9.8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
4.9.9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
4.9.10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
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4.9.11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5职责要求
5.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5.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5.1.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1.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5.1.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1.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2监护人员的职责
5.2.1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5.2.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
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5.2.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5.2.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5.3作业人员的职责
5.3.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3.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3.3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5.3.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5.3.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5.3.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作业票》的管理
6.1《作业票》由作业单位负责到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办理。
6.2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票》,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6.3作业结束后,要立即将《作业票》交回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每丢失一份罚款作业单位50元。
《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7考核
7.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
7.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
编号:
装置/单元名称
设备名称
原有介质
主要危险因素
作业单位
监护人
作业内容
作业人员
作业时间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采样分析数据
采样时间
氧含量
可燃气体含量
有毒气体含量
分析工签名
%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选项
确认人
1
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符合规定要求的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
2
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
3
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
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氧。
4
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
5
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
6
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设备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工作。
在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应进行交叉作业,如必要时,必须采取避免相互影响、伤害安全措施。
7
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
8
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9
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起跳电流不大于30毫安,并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10
金属容器和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受限空间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
严禁将接线箱(板)带入容器内使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11
原盛装过可燃液体、气体等介质,有挥发可能性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自备直流电源的安全行灯;
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严禁携带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工具和其他非防爆器材。
12
作业监护措施:
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设备()、安全三角架()。
13
发生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行设备抢救,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好联络、监护工作。
危害识别及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施工作业单位意见:
签名:
车间(工段)意见:
安全管理部门意见:
厂领导审批意见:
完工验收
验收时间
年月日时分
生产单位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为了预防抽堵盲板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抽堵盲板作业。
2.1安全办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
3定义
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
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4.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
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
4.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
4.3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
4.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5.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没有《盲板抽堵作业票》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5.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3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
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5.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5.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5.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5.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
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5.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5.1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5.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5.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5.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5.14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5.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车间专人共同确认。
5.16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票》。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
5.17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18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
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
气体温度应小于60℃。
6职责要求
6.1车间负责人
6.1.1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6.1.2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6.1.3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6.2监护人
6.2.1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2.2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6.2.3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2.4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3作业单位负责人
6.3.1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6.3.2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作业人
6.4.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4.2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4.3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4.4作业完成后,会同作业区域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6.5审批人
6.5.1审查《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5.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7《盲板抽堵作业票》的管理
7.1《盲板抽堵作业票》由安全处管理。
7.2《盲板抽堵作业票》由作业单位到安全处办理。
7.3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票的管理方式。
7.4严禁随意涂改、转借《作业票》,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
7.5审批好的《盲板抽堵作业票》作业单位、安全处和施工区域单位各一份。
7.6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施工区域单位将《盲板抽堵作业票》交回安全处。
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
7.7土门分公司《盲板抽堵作业票》的管理由分公司安全员负责。
8考核
8.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罚款50-500元。
8.2情节严重的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
盲板抽赌作业票
○加盲板○拆除盲板编号:
装置名称
填写人
施工单位
施工地点
设备情况
温度
压力
盲板情况
材质
规格
数量
编号
加装盲板
拆卸盲板
生产处理措施
执行人
关闭待检维修设备仪表出入口阀门。
设备管线撤压。
设备管线介质排空。
盲板按编号挂牌。
确认物料走向和加、拆盲板的法兰位置
其他需交底确认内容:
作业人员着装符合要求。
作业人员劳保护品佩戴符合要求。
在有毒物料环境中,佩戴防毒面具和空气呼吸器;
在腐蚀性物料环境中,佩戴防酸碱护镜等护品。
关闭待检修设备出入口阀门。
设备管线介质清空。
作业时站在上风向,并背向作业
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作业。
高处作业时系挂安全带。
其他补充安全措施:
施工单位意见:
完工验收时间
验收人签名: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包括各分、子公司)所有动土作业。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2基建处、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
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没有《作业票》不准动土作业。
4.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4.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4.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4.7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4.8.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和窨井。
4.8.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4.8.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
对坑、槽、井、沟边坡
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8.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4.8.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4.8.6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行监测。
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8.7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9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4.10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11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4.1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作业票》的管理
5.1《作业票》由动土作业部门到安全处办理。
5.2《作业票》一式三联,安全处、申请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各一份。
5.3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票。
5.4作业结束后,将《作业票》交回安全处。
5.5《作业票》保存期为一年。
动土作业票
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电源接入点
相关作业票编号
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通信线路已落实,保护措施已落实。
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普通灯B、防爆灯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按要求设置。
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
A、梯子B、坡道
配备可燃气体检测仪或有毒气体检测仪。
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品。
道路施工作业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公共事业等部门。
危害识别:
工程主管部门意见:
施工区域单位意见:
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为了预防断路作业中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包括各分、子公司)所有断路作业。
3.1断路作业:
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2断路申请单位:
需要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或后勤处室。
3.3断路作业单位:
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
3.4道路作业警示灯:
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3.5作业区:
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
4总则
4.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方可作业。
4.2《作业证》由断路申请单位到安全处/分公司生产安全科负责办理。
4.3断路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