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竹花园雨水系统改造工程监理规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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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泥砂浆填实。
检查井:
做法详见大样图,其底板纵向尺寸应伸出井壁各500mm,管道与检查井连接的做法:
采用刚性连接;
连接时,宜采用现浇砼包封插入井壁的管端,砼包封的厚度不小于100mm,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人行道上及绿化带内采用¢700防盗轻型铸铁井盖座,车行道采用¢700防盗重型铸铁井盖座。
检查井间距可根据管道规格适当微调。
出水口采用一字式(石砌)出水口,做法参见苏S01-2004/263。
双蓖雨水口做法参见苏S01-2004/251
2、监理工作范围、目标和依据
2.1监理工作范围
2.1.1工程服务范围:
所监理的施工合同段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1.2工作服务范围:
对于所辖施工标段的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
对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实施的工程项目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
2.2监理目标
2.2.1工程质量目标
(1)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建设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确保各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2.2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工程造价按实际完成质量合格的设计施工图(含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数量和承包合同规定的验工计价方法进行控制。
2.2.3工期目标
按照合同要求,确保50天完工的目标。
2.2.4安全目标
“三杜绝一确保”:
杜绝工程特别重大、大事故、险性事故;
杜绝责任职工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确保施工安全。
2.2.4工程环境保护目标
确保工程达到南通市环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3监理依据
2.3.1国家有关监理工作的法规
(1)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3.2国家、建设部有关监理工作的规范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国家、建设部颁布的与本工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2.3.3建设单位有关监理工作的文件、标准
(1)工程招投标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
(3)监理合同;
(4)施工承包合同;
(5)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6)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7)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8)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发出的其他文件和指示。
2.3.4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
3、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根据本工程规模及现场情况,本工程设现场监理部,视工程进展情况将进行人员适当补充和调整。
3.1监理组织机构
机构见框图
监理公司负责人
项目总监
排水监理
工程师
信息管理资料内业管理
安全监理
测量监理
3.2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3.2.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规划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9)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0)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1)审批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2)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2总监代表: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2.3专业监理工程师
本规划中的监理人员是指对本工程进行三大控制的具体实施者,他的职能主要如下: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2.4安全管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总结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控制的实施细则。
(2)督促和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安全专职机构。
(3)督促承包商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
(5)协助承包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教育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严防按规范工作。
(6)经常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7)组织处理工程安全事故。
(8)建立现场安全监理日志。
(9)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安全动态的报告。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3.2.5监理员岗位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3监理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
监理人员构成
项目总监:
注册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现场监理业务
专业监理人员:
工程师负责管道工程程现场监理工作。
工程师负责工程测量及计量。
工程师负责排水工程现场监理工作。
现场人员进退场计划
时间
现场人员人数
备注
2012年1月
4
管道及排水监理人员随工程进度随时进行调配。
2012年2月
2012年3月
4、工程质量控制
4.1质量目标控制总方法
(1)按公司ISO9001:
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建筑工程合同要求对项目质量进行控制。
(3)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4.2质量控制的任务及内容
4.2.1质量的事前控制
4.2.1.1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4.2.1.2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建立、完善监理工程师质量监控准备,使项目监理处工作能满足开工准备、施工项目的质量监控需要。
4.2.1.3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交底,主要内容有:
有关的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等情况;
施工图设计依据;
设计意图、施工应注意事项等。
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图纸会审内容主要包括:
(1)图纸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批准;
(2)图纸说明是否齐全;
(3)设计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4)图纸中错、漏、碰、缺的处理;
(5)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是否可靠、详实;
(6)设计所用材料来源有无保证,新材料、新技术的采用有无问题;
(7)设计所提工艺、方法是否合理;
(8)设计所涉及的各种标准、图册、规范、规程等,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4.2.1.4设计图纸变更控制
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
(1)施工单位对图纸不清楚部分,先将问题提交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与设计联系后,给予施工单位明确答复,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技术修改控制。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条件和自身的技术、经验、施工设备等情况提出技术修改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技术审定单”,经统计审查、签认后执行。
设计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提供变更文件、图纸交建设单位,经监理交施工单位施工。
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
(1)由建设单位将需变更的内容报送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供设计图纸。
(2)对在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需变更的部分,由监理通知施工单位暂缓施工。
4.2.1.5施工场地的验收:
(1)现场障碍的拆除及清除后的验收;
(2)现场定位轴线及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
4.2.1.6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1)施工单位的资质在招标阶段已进行审查,开工时应检查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4.2.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4.2.1.8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
(1)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2)抽检材料、半成品质量;
(3)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4)对重要原材料、制品、设备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实地考察,督促生产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
(5)设备安装前,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检查其质量。
4.2.1.9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1)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采用;
(2)检查施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4.2.1.10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2)结合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工法文件;
(3)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
(4)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
(5)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
(6)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
(7)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4.2.1.11严把开工关
总监理工程师对拟开工工程有关的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签发开工令,施工单位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4.2.2质量的事中控制
4.2.2.1对施工单位质量监控的控制
(1)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检查,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
(2)监督、协助施工单位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始终纳入施工方质量管理范围,对于重要的、复杂的施工工序要求施工单位重点予以管理。
4.2.2.2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
4.2.2.3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2.2.4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4.2.2.5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
4.2.2.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
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
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
4.2.2.7行使质量否决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转包工程;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靠的质保措施贸然施工并已呈现质量下降趋势。
4.2.2.8严格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4.2.2.9进行质量、技术鉴定。
4.2.2.10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意见。
4.2.2.11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4.2.2.12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4.2.2.13定期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4.2.3质量的事后控制
4.2.3.1组织试车运转。
4.2.3.2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文件资料,对不合要求的文件及时指令施工单位予以补充。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拟验收项目进行预验收,写出预验收报告。
(4)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上报建设单位组织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等参加的正式验收、评定。
4.2.3.3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4.2.3.4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4.2.3.5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4.2.4保修阶段质量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的《工程保修证书》。
(2)检查、鉴定工程质量状况和工程使用状况。
(3)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定责任者。
(4)督促施工单位修复质量缺陷。
(5)在保修期结束后,检查工程保修状况,移交保修资料。
4.2.5对分包商的管理
建设单位往往对总承包施工单位选择比较重点、而忽略了对分包商的控制,在一个项目上,由于建筑项目种类众多,带来了众多分包商,项目越大,建筑种类越多,分包对整体建筑质量影响越大,因而监理工程一定要重视对分包商的管理。
4.2.5.1对分包商资格的审批
总承包施工单位选择分包商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包商审批报告,监理工程师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予以审查:
(1)审查分包商资信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2)审查分包商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
(3)对分包商进行调查,以核实其申报情况是否属实。
5.2.5.2对分包商的现场管理
(1)要求分包商严格执行监理程序。
(2)鼓励分包商参加工地会议。
(3)检查分包商的现场工作情况。
监理工程师应主要检查这几方面内容:
分包商设备使用情况;
分包商的施工人员情况;
分包商实施工程的质量是否符合分包合同规定的标准。
(4)在出现质量问题时,监理应对分包商采取控制措施,以保证工程质量。
采取的措施有:
停止施工;
停止付款;
取消分包资格等。
(5)督促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商进行管理。
4.3质量控制的手段
4.3.1旁站监理
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现场观察、监督、检查其施工过程,注意并及时发现质量问题的苗头和影响质量因素的不利的发展变化,潜在的质量隐患以及出现的质量问题时,以便及时进行控制。
4.3.2测量
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放线及高程控制进行检查,严格控制,不合格者不得施工;
有些在施工过程中也应随时注意控制,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中间验收时,对于几何尺寸等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施工单位处理。
4.3.3试验
试验数据是监理工程师判断和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部位内在品质的主要依据。
每道工序中诸如材料性能、拌和料配合比、成品的强度等物理性能以及打桩的承载能力等,常需通过试验手段取得试验数据来判断质量情况;
安装的设备通过单机试运转,观察运转情况并记录各项实测数据,以确定设备的安装及本体质量。
4.3.4指令文件
运用监理工程师指令控制的具体形式。
监理工程师的各项指令都应是书面的或有文件记载的方为有效,并作为技术文件资料存档。
如因时间紧迫,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也可以用口头指令的方式下达给施工单位,但随即应按合同规定,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4.3.5规定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双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工程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这也是进行质量监控的必要手段和依据。
4.3.6利用支付控制手段
这是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重要的控制手段,也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合同赋与监理工程师的支付控制权。
质量控制是以计量支付控制权为保障手段的,对施工承包单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均需由监理工程师开具支付证明书,没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建设单位不向承包方进行支付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的条件之一就是工程质量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如果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要求,而又不能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处理质量缺陷,使之达到要求的标准,监理工程师由有权采取拒绝开具支付证书的手段,停止对施工单位支付部分或全部工程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4.4工程验收及质量评估
4.4.1分部工程需进行分阶段验收(如基础工程、道路结构层、主体结构工程、各设备安装工程等),施工单位应自行初步验收并整改合格后,提前三天报请监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验收(某此分部工程尚需经质监站核验),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4.4.2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竣工时,应先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自验,经检验合格方可向监理组申报初验。
4.4.3监理组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技术档案资料后,对工程进行初验,发现有施工漏项、工程质量等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限定处理时间,处理完毕后,监理组再进行复验。
4.4.4当工程完工时,监理组要对工程质量做出全面地评估,特别是对工程上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处理情况要有确切的意见。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报业主、质监站备案。
4.4.5工程初验或复验合格后,监理组协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正式验收。
4.4.6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按现行有关档案文件及其它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本工程的档案全部内容列表报监理,经核准后及时累积和整理。
工程竣工时总承包施工单位将完整的工程档案报送建设单位,凡资料不全工程不得正式验收。
4.5旁站监理
本工程我监理在做好质量预控的同时,加强现场的检查验收工作,对工序质量实行有效控制,针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建立旁站监理制度,并编写旁站监理方案,按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4.6质量控制措施
4.6.1组织措施
(1)制定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2)制订“隐检”、“旁站”、“见证”、“抽检”等质监制度。
(3)根据承包商报送的资料,及时组织验收;
(4)对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落实专人实行旁站监控,以确保使用材料及操作工艺过程的质量;
(5)通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
4.6.2合同措施
(1)督促承包商严格按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规程施工,如有偷工减料等违反行为,监理有权制止施工,要求纠正或返工,直至征得业主同意后发停工令,其损失由承包商负责。
(2)采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是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保证工程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必要手段。
4.6.3技术措施
(1)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时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检查认定,设定质量控制点,采取必要的质量控制措施,力求行之有效的事前预控和事中监控。
(2)采用必要的质量检验方法进行检查验收
目测法:
看、摸、敲、照
量测法:
靠、吊、量、套
试验法:
现场取样试验、测试,无损检测
(3)严格执行成品保护检查。
在分项、分部完成后及交叉施工的过程中要做好“防护”、“包裹”、“覆盖”、“封闭”工作。
监理工程师要对保护工作的质量、效果进行经常性检查。
(4)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和事故,消除质量隐患。
4.6.4经济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拥有支付工程款审批权,原则规定没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A4-4表,业主不应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
监理工程师要合理运用工程计量认可和工程款的支付权来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
4.7本工程质量的控制重点
4.7.1.1开工前监理部要组织会审施工图纸,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编写监理细则。
4.7.1.2测量放样质量监理要点。
监理人员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会同承包人、设计单位或勘测部门交接坐标控制点和水准点,并指示和检查承包人对所有坐标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监理工程师对业主提供的图纸上获得的资料,或在设计单位现场交桩获得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核和校核,确保原始定线方位、水准点高程的数据准确无误。
若发现有连续两个以上原始基准点或基准高程丢失、损坏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勘测单位补定。
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和检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放样报验单及测量资料。
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给予书面认可;
若发现有差错,应及时通知承包人重测,合格后再予以书面认可。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中的加密控制点、辅助基线、临时水准点和施工放样的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复核并认可。
(1)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根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规程,制定监理细则,对预见到的施工薄弱环节,制定控制标准及措施。
根据本工程的总进度计划,必须制定稳妥可行的保证路面质量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手段。
检查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2)雨水井、支管质量监理要点:
根据设计文件规定,检测井位、支管定向和高程。
检查所使用的井框、井铁篦子及支管的出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抽查水泥砂浆、砖的抗压强度。
检测雨水井的内外砌筑尺寸及支管接口质量。
4.7.2排水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4.7.2.1测量控制。
(1)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米不少于1个。
临时水准点、管线控制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合无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