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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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27

一、控制范围与用地规模27

二、空间布局27

三、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28

四、土地用途分区29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32

一、建设用地复垦32

二、三旧改造33

三、园地山坡地改造34

四、其他土地开发35

五、现代标准农田建设36

六、围海造地37

第九章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38

一、交通运输工程用地38

二、能源电力工程用地39

三、水利工程用地39

四、环保工程用地39

第十章加强生态环境建设40

一、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40

二、保护基础生态用地40

三、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41

四、促进生态功能区、生态廊道的建设42

第十一章加强土地利用管理的重点措施43

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43

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43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5

一、完善规划管理制度45

二、合理运用经济手段46

三、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机制47

四、加大规划监察执法力度47

附表:

附表1潮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附表2潮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3潮州市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

附表4潮州市各县(区)建设用地指标表

附表5潮州市各县(区)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

附表6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

附表7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

附表8潮州市中心城区用途分区表

附表9潮州市各县(区)基本农田调整表

附图:

附图1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

(2005年)

附图2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图3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附图4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附图5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

附图6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

附图7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

附图8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附图9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附图10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潮州市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前言

潮州市地处广东省东部,东与福建省交界,南接汕头市,西连揭阳市,北通梅州市,濒临南海,是广东省东部沿海的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对外开放旅游城市,素有“海滨邹鲁”、“岭海名邦”之称。

全市陆域总面积3100.22平方公里,辖湘桥区、枫溪区、潮安县、饶平县,共两区两县。

2005年全市总人口为250.42万人,国内生产总值287.60亿元,工业总产值544.77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8.64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18.92亿美元。

已经初步形成陶瓷、食品、服装、印刷包装、塑料皮革、电子、机械五金等七大支柱产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把潮州市建设成为富裕安康的广东“东大门”,编制《潮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编制目的和指导思想

(一)规划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潮州市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综合效益,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潮州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围绕把潮州市建设成为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富裕安康的广东“东大门”的目标,坚持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统筹规划各类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促进土地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促进潮州市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改通过后施行;

2.《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4月1日起实施;

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5.《关于印发<

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

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

6.《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

7.《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8.《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9.《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国土资厅发〔2009〕79号);

10.《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

1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报批稿);

13.其他相关法规、文件和规划。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近期为2010年。

规划范围为潮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湘桥区、枫溪区、潮安县和饶平县,总面积为310081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05年潮州市农用地面积为261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45%,其中耕地面积为45843公顷;

建设用地面积为301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1678公顷;

其他土地为180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详见表1)。

表1潮州市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面积

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

农用地

耕地

45843

14.79

园地

36988

11.93

林地

157906

50.93

牧草地

152

0.05

其他农用地

20911

6.75

小计

261800

84.45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21678

6.99

交通水利用地

6774

2.19

其他建设用地

1719

0.55

30171

9.73

其他土地

水域

8877

2.86

自然保留地

9175

2.96

18052

5.82

合计

310022

100

注:

表中数据合计数不闭合,是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上轮规划自实施以来,在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监察、后备资源开发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取得较好成效:

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3749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43700公顷);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有效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0171公顷,未突破规划期末建设用地的控制规模(34412公顷);

各项主要规划指标基本得到落实,为促进全市经济较快平稳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同时,营造了按规划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2005年与1996年比较,耕地面积减少了3245公顷(若计可调整地类在内,耕地减少2604公顷);

违建和违法用地时有发生。

三、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一)人地矛盾较突出

2005年潮州市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18公顷,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警戒线0.053公顷,仅为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034公顷的53%。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建设用地需求日趋旺盛,人口不断增长,人地矛盾必将进一步激化。

(二)土地利用相对粗放

“十五”以来,潮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综合实力有了很大的增强,但资源利用的方式仍较粗放,土地利用效益较低。

2005年全市地均GDP为9.28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产值为84.51万元/公顷,仅分别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5%、67%,为相邻的汕头市的32%和79%。

(三)土地利用效益区域差异显著

由于地理以及开发历史、文化传统等的影响,潮州市土地利用效益的区域差异明显,2005年枫溪区地均GDP达到138.91万元/公顷、湘桥区为46.05万元/公顷,而潮安县和饶平县地均GDP分别仅为9.02万元/公顷、4.29万元/公顷。

(四)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不合理

建设用地结构中,城乡建设用地比例大,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72%,且主要为农村居民点(占城乡建设用地的64.18%)。

同时城乡用地的布局规划滞后,城、镇、村与工矿用地功能区混杂。

四、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粤东发展的区域战略有利于潮州市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广东省正在实施加快东西两翼发展战略,2006年9月和2009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要求粤东地区用十年时间,力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

这一战略的实施将促进潮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促使全市加大土地资源的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

2.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潮州市城镇化、工业化的现状水平较低,2005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仅占城乡建设用地的35.82%,远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50%)。

规划期内,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潮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一名城两基地”的战略目标,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将有利于推动城镇工矿用地的高效开发利用,促进农村居民点整理,进一步优化城乡土地资源的配置。

3.科学发展观的贯彻和落实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和落实,全社会保护资源的意识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将逐步重视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从而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以及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人地关系的和谐发展。

(二)挑战

1.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建设用地供给压力增大

规划期内,随着潮州市“一名城两基地”的建设,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的提高以及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全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必然持续增加,土地供给压力将越来越大。

2.土地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加剧,统筹保护与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的大量增加,以及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而加大耕地的开发补充力度,必然造成基础生态用地数量减少。

如何在保障发展的同时,建设好生态潮州,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将更加艰巨。

面对机遇与挑战,必须充分认识潮州市当前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更严格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科学统筹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通过改革创新,探索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新途径与新举措,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充分、高效、合理和可持续利用。

第三章土地利用的战略与目标

一、土地利用战略

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导向,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科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用地,挖掘现有建设用地的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快城镇化进程,构建“一核、两星、两节点、两群、三轴”的城镇空间格局(详见第四章第二部分),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建立起符合潮州市实际的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管理体系,促进潮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的指导原则

(一)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坚持从保障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生态文明出发,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给潮州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改造中低产田,着力提高耕地质量。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规划期内解决用地保障的关键。

坚持走节约用地,以内涵挖掘为主的发展道路,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加强闲置地的清理,加大“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力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

(三)统筹城乡、区域用地

优化城乡用地配置,科学保障城镇发展用地,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发展南部、保育北部”的方针,统筹区域的用地安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及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可持续利用

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

切实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在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保障潮州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用地需求。

(一)土地利用规模调控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确保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881公顷,2020年不少于43801公顷。

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378公顷,基本农田质量不下降。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0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3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9100公顷;

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24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2400公顷以内。

(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和补充耕地义务量目标

规划2006-201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3197公顷,其中占用耕地不超过1804公顷,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804公顷;

规划2006-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控制在10194公顷,占用耕地不超过5881公顷;

补充耕地义务量为5881公顷。

(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优化土地投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规划2010年、2020年全市地均GDP从2005年每公顷9.28万元分别提高到16.35万元、60.60万元,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由2005年每公顷84.51万元分别提高到135.66万元、409.48万元,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严格控制城镇工矿用地,合理确定城镇规模。

在城镇化水平提高的同时,规划2010年、2020年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严格控制在61平方米/人、62平方米/人以内,形成紧凑型城镇土地利用格局。

(四)土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至2010年全市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0%,受保护的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7%;

至2020年全市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15平方米,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60%以上,受保护的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退化土地恢复治理率超过9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总体结构调整

规划期内,潮州市土地利用结构总体调整的方向是:

合理开发其他土地,适度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需用地;

同时,适量降低农用地比例,确保生态林地有所增加。

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4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7%,比2005年提高1.24%;

农用地面积为2589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50%,比2005年减少0.95%;

其他土地减少到171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5.53%,比2005年减少0.29%。

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2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7%,比2005年提高3.94%;

农用地面积为2550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25%,比2005年减少2.20%;

其他土地减少到12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08%,比2005年减少1.74%(详见附表2)。

(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

优先保障国家、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需求,适当提高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比重。

保障潮州市现代化交通网络及配套设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用地。

规划到2010年、2020年,交通水利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7866公顷、10309公顷,比2005年分别增加1092公顷、35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005年的2.19%分别增加到2.54%、3.32%。

规划期内,为适应城乡建设发展要求,需适当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规划到2010年、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分别为24300公顷、30000公顷,比2005年分别增加2622公顷、8322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从2005年的6.99%分别增加到7.84%、9.68%。

加快城镇化建设,逐步提高城镇工矿用地比例。

规划到2010年、2020年全市城镇工矿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由2005年的35.82%分别提高到37.45%、41.33%,农村居民点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比重由2005年的64.18%分别下降到62.55%、58.67%。

(三)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

加大农用地整理和其他土地开发力度,落实广东省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适当增加林地面积及园地面积。

规划到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43276公顷,比2005年减少25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6%,比2005年减少0.83%;

园地面积为35500公顷,比2005年减少14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5%;

林地面积为159300公顷,比2005年增加13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1.37%;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0690公顷,比2005年减少2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7%。

规划到202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43197公顷,比2005年减少26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93%,比2005年减少0.86%;

园地面积为37200公顷,比2005年增加2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00%;

林地面积为159500公顷,比2005年增加15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1.44%;

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4983公顷,比2005年减少59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3%。

(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规划到2010年,其他土地减少至17163公顷,比2005年减少889公顷。

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8470公顷,比2005年减少7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水域面积8693公顷,比2005年减少1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0%。

规划到2020年,其他土地减少至12649公顷,比2005年减少5403公顷。

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4887公顷,比2005年减少42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水域面积7762公顷,比2005年减少11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安排

落实城乡生态屏障建设。

加强凤凰山、桑浦山、石壁山以及葫芦山、笔架山、竹竿山等以城镇区为中心呈环状分布的山地丘陵生态屏障以及韩江、黄冈河等水体生态屏障的保护与建设。

重点建设凤凰山、海山海滩岩田、山门山苏铁蕨、梅林湖古海蚀石群、潮州市韩江鼋、花鳗鲡等自然保护区,韩江潮州河段和黄冈河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万峰山、西岩山、红山森林公园。

规划到2020年,禁止建设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同时,加大城乡周边农田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力度,优化近海海域生态环境,构建“山水相拥,城海相望”的生态格局。

(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布局调整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划期内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面积控制在5881公顷以内;

积极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坚决执行“先补后占”政策,确保到规划期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801公顷。

优先划定全市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7378公顷。

除规划建设用地确需占用的部分耕地外,其余质量高、生产条件好、集中联片的耕地都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为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更集中,全市划定五片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约14895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40%。

1.饶平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

位于饶平县北部黄冈河的沿岸地区,主要分布在上饶镇、饶洋镇、新丰镇和三饶镇等地,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769公顷。

2.黄冈河三角洲基本农田集中区

位于黄冈河三角洲平原,主要分布在钱东镇、汫洲镇、黄冈镇,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75公顷。

3.澄饶联围基本农田集中区

主要分布在汫洲镇、海山镇,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415公顷。

4.韩东基本农田集中区

主要分布在江东镇、磷溪镇和官塘镇,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10公顷。

5.韩西基本农田集中区

主要分布在龙湖镇、东凤镇、彩塘镇和浮洋镇等地,片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26公顷。

(三)基础设施用地保障

协调处理基础设施用地与城镇、村庄用地布局的关系,优先保障各类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1.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期内重点加快厦深铁路潮州段、龙漳汕铁路、潮州港疏港铁路、阜鹰汕铁路等工程的建设,构建“五高速、六纵、五横、九连”(详见规划说明)的干线公路网,“一港四区”(即潮州港,包括三百门港区、西澳港区、金狮港区和韩江港区四个港区)的沿海港口布局,在市域内形成网状的交通用地布局。

2.水利设施用地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防洪、供水、灌溉为主,在各县区均有分布。

规划期内重点进行韩江、黄冈河沿江及沿海堤围的加固防洪工程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

(四)城镇用地优化

根据“统筹安排,集聚建设”的指导思想,整合优化全市城镇工矿用地。

1.城镇建设布局

在现有城镇的基础上,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充分考虑交通区位条件,构建“一核、两星、两节点、两群、三轴”的城镇空间格局,即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庵埠镇-彩塘镇-东凤镇和黄冈镇-钱东镇为市域两个副中心,凤凰镇和三饶镇分别为北部山区的发展节点,由潮安县南部的庵埠镇、彩塘镇、沙溪镇、金石镇、龙湖镇、东凤镇、浮洋镇等组成的西南城镇群和由饶平县南部的黄冈镇、钱东镇、汫洲镇、海山镇、柘林镇、所城镇、大埕镇、高堂镇、樟溪镇、联饶镇等组成的东南城镇群,以及潮安县内以S233-S231为纽带的西部城镇轴、饶平县内以S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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