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12523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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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部
综合计划员、值班长、生产计划员、外协兼统计、工装/模具计划及工具监督员、能源管理员、核算兼统计员\物料计划员、计划兼统计、库主任、发运员
采购部
综合计划兼采购、计划兼采购
销售部
突发事件处理员、计划统计员
技术类
技术部
产品设计员、工艺员、工装(量检)具设计员、产品试验技术员、综合工艺员
质量管理员、体系管理员、计量技术人员、值班长、机械性能试验员、化学分析员、气体分析员、金相分析员、三包件检定员
电气技术员、机械技术员、值班长、备件计划兼采购、设备管理员、技安员、工艺员/现场工艺员、
精益工艺员、信息化管理员
售后服务员、计划兼统计员、一汽驻线员
技能类
技能工人
计时操作工、模具维修钳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调整工、维修电工、维修钳工
技能辅助
量具检定员、三坐标测量员、仪器仪表检定员、量具修理员、外协检验工、检验工
产品试验工
叉车修理工
其他辅助
司机、值更人员
叉车司机、润滑工、保管工、保管工、力工、叉车司机、保管工、模具库保管工、周转工、材料兼周转工、电工
销售类
销售
区域经理
第六条薪酬结构
工资薪酬结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项目奖金、销售奖金、年度奖金、附加薪酬和福利保障等。
不同类别岗位其薪酬结构不同,具体见下表:
岗位
工资
绩效
质量奖
精益奖
项目
奖金
年度
附加
薪酬
福利
保障
管理、辅助
技术人员
销售人员
注:
表示有,表示无。
第三章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岗位工资的确定取决于岗位性质、个人所具备的能力与资质、业绩表现和岗位的市场价值等因素。
岗位工资每月固定发放。
岗位工资分为非技能人员岗位工资和技能人员岗位工资。
第七条非技能人员岗位工资的确定:
(一)实行宽带薪酬:
实行宽带薪酬制,一岗多薪。
各级别岗位的岗位工资具体见附件2:
《长春一东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岗位工资薪值表》。
(二)岗级的确定
公司非高层岗位分为15个等级,最低为1级,最高为15级,具体见附表1:
《长春一东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岗位等级表》。
(三)薪档的确定:
1、首次薪档的确定
每个岗级在薪值表中的中位值就是刚好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员工所在的薪档,能力超出或不及岗位职责要求的员工在中位值所在薪档上下浮动,浮动范围应限定在薪值表范围内;
在为员工首次确定薪档或新员工进入时,应根据员工个人的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差距确定其在薪值表中对应的薪档。
2、岗位调整时薪档的确定
岗位调整时,视情况调整其薪档。
(1)岗级下调
调整前岗位工资(简称原岗位工资)在调整后岗位(简称新岗位)所在岗级的薪档范围内,取不超过原岗位工资的最高一级薪档;
原岗位工资超过新岗位所在岗级的最高薪档,取新岗级的最高薪档。
(2)岗级上调
以不低于现有工资水平为原则,取新岗级中不低于现有岗位工资的最低一级薪档。
(3)平级调动
平级调动时,薪档保持不变。
第八条技能人员岗位工资的确定:
(一)实行同岗同薪:
根据脏、险、累、差工作环境及工作强度,各岗位的岗位工资具体如下:
班组
储备线
手动泵线
电动泵线
液压锁线
包装线
油缸线
机加线
焊接线
物流线
岗位工资
1300
1500
1600
1700
(二)岗位调动
根据人员班组调整,调整岗位工资。
第九条岗位工资的用途
岗位工资作为以下内容的计算基数:
(一)应发绩效工资;
(二)病事假工资;
(三)加班费/补贴;
(四)外派受训人员工资。
第四章绩效工资
第十条绩效工资为员工收入的浮动部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部门工作及指标完成情况、个人表现而确定。
第十一条非技能人员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7:
3,具体各级别岗位的应发绩效工资见附件3:
《长春一东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绩效工资薪值表》。
实发绩效工资与部门及个人的月考核情况挂钩:
(一)部门负责人
实发绩效工资=应发绩效工资×
部门月度考核系数
(二)非部门负责人
部门月度考核系数×
个人月度考核系数
第十二条技能人员绩效工资:
班组月度考核系数×
第五章质量奖
第十三条设立质量奖,全额150元。
根据每月班组及个人表现判定质量奖金额。
第十四条质量奖评分标准如下:
考核对象
评分标准
0公里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发生:
1件20元,2件扣50元,3件100元,超过3件150元。
连续3个月没有发生零公里故障,额外奖励100元,超出3个月150元/月。
工艺纪律检查
个人
每发现一项不符合项扣20元,150元扣完为止。
索赔件(班组原因)
每件扣30元,150元扣完为止。
发生较为严重问题,按公司管理制度另行处罚。
第十五条考虑公司经营盈亏点,当月发货金额低于1200万,不发放质量奖。
第六章精益奖
第十六条设立精益奖,全额50元。
根据每月班组及个人表现判定精益奖金额。
第十七条精益奖评分标准如下:
评比内容
评比标准
精益管理不符合项
25元/项
关系安全的不符合项
50元/项
发生轻伤事故
第十八条考虑公司经营盈亏点,当月发货金额低于1200万,不发放精益奖。
第七章项目奖金
第十九条项目奖金适用于作为项目组正式成员参与项目研发的员工。
第二十条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奖金总额的确定和考核,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奖金在项目组内部的考核与分配,具体项目奖金的考核、分配和发放由公司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八章销售提成
第二十一条按照目前公司对于销售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章年度效益奖金
第二十二条前提条件
年度效益奖金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当年获得盈利。
第二十三条分配程序
1、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公司当年的盈利及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初步确定是否发放年度效益奖金,报董事会审批。
2、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公司年度效益奖金的总额,报董事会审批。
3、由管理部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提出年度效益奖金分配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发放。
第十章附加薪酬
第二十四条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每年初调整一次。
第二十五条加班补贴
干部、管理人员、生产工人统一标准:
工作日延时,按13元/小时;
周末加班138元/天;
国家法定假207元/天。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特别奖
为表彰年度表现突出的员工,设立总经理特别奖。
总经理特别奖的奖励范围为1000-5000元,具体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
第二十七条公寓补贴
对外地全日制统招本科大学生实行公寓补贴,标准200元/月,补助年限不超过5年。
第二十八条采暖补贴
执行当地采纳补贴标准。
第二十九条满勤奖
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等事项,视为满勤。
当月满勤100元/月标准。
具体按公司《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章福利保障
第三十条保险
公司依照国家及地方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纳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1%、医疗保险2%、住房公积金10%。
第三十一条车辆补助
公司鼓励私车公用,对于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另文规定。
第三十二条电话费补助
对于特殊外联人员给予电话费补助,补助标准另文规定。
第三十三条休假
员工享有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工伤假、婚假等权利,休假期间的薪酬按《考勤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培训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结合公司及个人业务需要,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和学习机会,具体参照《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其他奖惩
第三十五条其他奖惩是指公司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导致的奖励和处罚,以及公司对个别部门的专项奖励,具体参照相应的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试用期及见习期薪酬
第三十六条试用期规定
员工的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员工试用期按《大学生管理办法》执行。
试用期满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对其进行转正考核,按考核情况重新确定岗位及相应的薪档,转正后按其新确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第三十七条见习期薪酬
新录用中专学生在见习期的工资标准参照公司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四章薪酬特区
第三十八条设立的目的
(一)使薪酬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才倾斜,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
(二)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三十九条设立的原则
(一)谈判原则
薪酬特区人才的薪酬以市场水平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二)保密原则
为保障薪酬特区人才的顺利工作,同时也避免对正常薪酬体系的冲击,对薪酬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禁止员工之间相互打探。
(三)限额原则
对薪酬特区人才的数量实行动态控制,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四十条薪酬特区人才的选拔
薪酬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
(一)著名院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
(三)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四十一条薪酬特区人才的淘汰
针对薪酬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
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一)考核不合格;
(二)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四十二条薪酬特区的操作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应严格控制薪酬特区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并定期考核。
薪酬特区人才的薪酬和福利由双方谈判确定,不受薪酬管理制度中其它条款的制约。
第十五章薪酬的发放与管理
第四十三条薪酬发放
(一)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初根据上月的考勤、考核情况对所有员工的薪酬总额进行综合统计,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
(二)员工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
(三)工资核算周期为上月1日至30日。
(四)每月8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顺延发放。
(五)工资发放采取保密形式,任何人不得透露本人或打探他人的工资情况。
(六)公司为员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有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的薪酬代扣代缴项目。
第四十四条薪酬扣减
下列款项从工资中直接扣减:
(一)员工个人所得税;
(二)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或经职代会讨论通过的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六)发生用餐、未出勤、惩罚等个人扣款项目。
第四十五条薪酬调整
(一)公司整体薪酬水平调整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的调整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市场薪酬水平情况和公司薪酬政策进行决策。
具体薪酬调整方案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执行。
(二)员工个人薪酬水平调整
员工个人薪酬水平的调整主要依据个人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确定。
具体见《绩效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其他规定
(一)如按上述规定出现员工正常工作但当月收入低于长春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形,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发放。
(二)对于公司外派培训的员工,工资正常发放。
(三)因员工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并应赔偿的,公司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在工资中进行扣除,但每月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长春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公司与员工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岗位工资,考核后按比例计算绩效工资,经批准离职并办妥相关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员工应得工资,在下次工资中体现。
第十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xx公司岗位等级
部门
岗级
安全保障部
15
14
部长
13
副部长
12
11
10
产品设计员
9
翻译
工艺员
工装(量检具)设计员
电气技术员
机械技术员
现场工艺员
8
人事管理员
精益推进员
信息化管理员
总账会计
价格管理员
产品试验技术员
综合工艺员
质量管理员
体系管理员
计量技术员
综合计划员
生产计划员
7
项目管理员
会计
供应商管理员、三包件鉴定员
外协计划兼统计
工装/模具计划及工具监督员
综合计划兼统计
计划兼采购
设备管理员
技安员
计划兼统计员
6
计划兼统计
售后服务员
5
后勤保障员
司机
出纳
技术档案管理员
质量信息兼统计
检验员
索赔分析员
核算兼统计员
库管员
一汽驻线员
4
3
2
1
值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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