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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市场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1 目的

为了规范矿业权评估师采用市场途径进行矿业权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保证执业质量,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矿业权评估业务。

3 定义

为本规范需要,使用如下定义:

(1)市场途径:

是指根据替代原理,通过分析、比较评估对象与市场

上已有矿业权交易案例异同,间接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技术路径。

是一类评估方法的总称。

(2)相似的参照物:

是指近期相似交易环境成交的,与被评估对象主

矿种相同、勘查程度相同或接近,具有可比条件的矿业权交易案例。

 

(3)权重:

可比因素对矿业权价值的影响程度。

(4)单位资源品级价值:

是指勘查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单位品位(质级)

资源价值。

(5)资源毛价值:

勘查区内的资源储量与单位资源品级价值的乘积。

4 市场途径评估方法

本规范中,矿业权评估市场途径评估方法包括可比销售法、单位面

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

5 可比销售法

5.1 一般原理

基于替代原则,将评估对象与在近期相似交易环境中成交,满足各

项可比条件的矿业权的地、采、选等各项技术、经济参数进行对照

比较,分析其差异,对相似参照物的成交价格进行调整估算评估对

象的价值。

5.2 应用的前提条件

5.2.1 有一个较发育的、正常的、活跃的矿业权市场。

5.2.2 可以找到相似的参照物。

5.2.3 具有可比量化的指标、技术经济参数等资料。

5.3 可比因素种类、计算公式及调整系数

5.3.1 可比因素通常包括:

可采储量、矿石品位(质级)、生产规模、

产品价格、矿体赋存开发条件、区位基础设施条件、资源储量、物

化探异常、地质环境与矿化类型。

不同的地质勘查工作阶段,选取不同的可比因素,其计算公式不同。

 

5.3.2 计算公式

5.3.2.1 详查以上探矿权及采矿权评估(含简单勘查或调查即可达到

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无风险的地表矿产的采矿权评估)计算公式:

式中:

P——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Pi——相似参照物的成交价格;

μ——可采储量调整系数;

ω——矿石品位(质级)调整系数;

t——生产规模调整系数;

θ——产品价格调整系数;

λ——矿体赋存开采条件调整系数;

δ——区位与基础设施条件调整系数;

n——相似参照物个数。

 

5.3.2.2 勘查程度较低阶段的探矿权评估计算公式:

 

式中:

P—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Pi—相似参照物的成交价格;

Pa—勘查投入调整系数;

ξ—资源储量调整系数

ω—矿石品位(品质)调整系数;

ν—物化探异常调整系数;

φ—地质环境与矿化类型调整系数;

δ—区位与基础设施条件调整系数;

n—相似参照物个数。

5.3.3 可比因素调整系数的确定

 

5.4 适用范围

通常适用于各勘查阶段的探矿权及采矿权价值评估。

5.5 应用程序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采用可比销售法进行矿业权评估时,除应遵守矿

业权评估程序规范外,还应执行下列应用程序:

(1)选择相似参照物。

根据已掌握的评估对象的详细情况,收集相同、

相类似的矿业权市场交易信息、交易形式、交易背景资料,从中选

择可对比的相似参照物;

(2)确定可比因素。

根据不同地质勘查工作阶段选取不同的可比因素

的基本要求和计算公式,合理确定可比因素;

(3)确定可比因素的调整系数。

在充分对比分析待估矿业权与相似参

照物可比因素差异的基础上,按本规范 5.3.3 的要求,确定可比因

素调整系数;

(4)估算矿业权评估价值。

5.6 运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5.6.1 相似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其主矿种和矿床成因类型应相同。

5.6.2 相似参照物与评估对象必须存在本规范规定的可比因素条件,

可比因素相差悬殊,调整系数可能无法调整,应当寻求其他评估途

径。

5.6.3 评估对象不同,各可比因素对矿业权价值的影响权重不同,

操作中应充分考虑每一可比因素对矿业权价值的影响程度,合理确

定可比因素的权重,其范围为:

0≤可比因素的权重≤1。

5.6.4 选取可比因数时,采用的口径应一致。

如在很短时间内,产

品价格变化幅度较大的,应重新选择相似参照物或寻求其他评估途

径。

5.6.5 矿体赋存开发条件可比因素可分为矿体赋存条件、矿体开采

技术条件、矿石采选技术指标三个部分,各部分对开发投资、成本

影响程度不同,操作中应根据其对开发投资、成本的影响程度,合

理确定其权重。

5.6.6 矿床开采区位与基础设施条件可比因素可分交通运输条件、

自然条件、基础设施条件三个部分,各部分对开发投资、成本影响

程度不同,操作中应根据不同矿种、不同产品方案对开发投资、成

本的影响程度,合理确定其权重。

5.6.7 共、伴生组分较多的金属矿,其矿石品位可以采用矿石综合

平均品位,即将共、伴生有用组份折算成主要有用组份的矿石品位。

 

5.6.8 产品方案为原矿时,其矿石品位(品质)调整系数应为 1,其

品位(品质)差异由产品价格调整。

 

6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

6.1 一般原理

在收集国内地质勘查相关统计资料、矿产资源储量动态信息、上市

公司公开披露的地质信息报告、招、拍、挂公开披露的地质资料、

公开市场类似矿业权交易情况信息、有关部门和组织发布或矿业权

评估师掌握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分

析确定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从而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

6.2 应用的前提条件

6.2.1 勘查区应做过相关的研究工作,并以其成果为基础。

6.2.2 勘查区地质矿产特征能够得到充分了解。

6.2.3 具备可以分析影响该评估对象价值的资料。

6.3 计算公式

 

式中:

P——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S——评估对象勘查区面积;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

6.4 适用范围

通常适用于勘查程度较低、地质信息较少的探矿权价值评估。

6.5 应用程序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采用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进行探矿权评估

时,除应遵守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外,还应执行下列应用程序:

(1)充分了解、分析评估对象的详细情况;

(2)利用已掌握资料对评估对象做出充分、综合的评判;

(3)分析确定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

(4)估算探矿权评估价值。

6.6 运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6.6.1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应为该区域所有矿产资源所反映的综合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

6.6.2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应按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外部建设条件

划分区域。

 

7 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

 

7.1 一般原理

在了解勘查区内金属矿产资源的品位和质级数据或有关信息的基础

上,与已知矿产地的品位质级价值进行比较,分析确定单位资源品

级价值,然后分析并合理确定矿业权价值占资源毛价值的比例,从

而估算矿业权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7.2 应用的前提条件

7.2.1 该区域的地质矿产特征能够得到充分了解。

7.2.2 具备可以分析影响该评估对象价值的资料。

7.3 计算公式

P=Qd×ε×ω×c

式中:

P -评估价值

Qd-资源储量

ε-单位资源品级价值

ω-资源品级

c-矿业权价值占资源毛价值的比例

7.4 适用范围

通常适用于勘查程度较低、地质信息较少的金属矿产探矿权价值评

估。

7.5 应用程序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采用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进行探矿权评估

时,除应遵守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外,还应执行下列应用程序:

(1)收集勘查区内的资源储量及资源品级资料;

(2)估算资源毛价值;

(3)分析确定矿业权价值占资源毛价值的比例

(4)估算矿业权评估价值。

7.6 运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是建立在资源本身丰度基础上的估价方

法,原矿产品含有用组分越高,售价越高,获得净收益越高,矿业

权价值越高。

8 附则

8.1 本规范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解释。

8.2 本规范自 2008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9 资料附录

9.1 可比销售法差异调整系数差异要素评判表

9.1.1 适用详查以上探矿权及采矿权的评估(含简单勘查或调查即可

达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无风险的地表矿产的采矿权评估)

 

附表 1  可比销售法差异调整系数差异要素评判表

 

分类评估对象相似参照物

ABC

一、基本情况

交易价格

交易情况

交易时间

二、调整因素

可采储量

 

可采储量调整系数

矿石品位(品级)

 

矿石品位(品级调整系数

生产规模

 

生产规模调整系数

产品价格

 

矿产品价格调整系数

矿体赋存开发条件 赋存条件

(γ) 矿体埋深

矿床勘查类型

开采技术条件

(γ) 矿床开采方式

矿体顶、底板稳固程度

断层构造发育程度

矿床水文地质条件

采选(冶)技术指标

(γ) 采矿回采率

选(冶)回收率

差异调整系数

区位与基础设施条件 交通条件

(γ) 与矿区相邻公路类型

与矿区相邻公路距离

距火车站、高速公路站点距离

自然条件

(γ2) 地形环境

基础设施条件

(γ) 矿区供水状况

矿区供电状况

调整系数

三、总调整系数

四、评估对象与相似参照物的对比价值

五、矿业权评估价值

 

9.1.2 适用勘查程度较低阶段的探矿权的评估

附表 2  可比销售法差异调整系数差异要素评判表

 

分类 评估对象 相似参照物

ABC

一、基本情况

交易价格

交易情况

交易时间

二、调整因素

勘查投入 勘查投入

调整系数

矿石品位

(质级) 矿石品位(质级)

调整系数

资源储量 资源储量

调整系数

物化探异常 物化探异常

调整系数

地质环境

与矿化类型 地质环境与矿化类型

调整系数

区位与基础设施条件 交通条件(γ) 与矿区相邻公路类型

与矿区相邻公路距离

距火车站、高速公路站点距离

自然条件(γ2) 地形环境

基础设施条件

(γ) 矿区供水状况

矿区供电状况

调整系数

三、总调整系数

四、评估对象与相似参照物的对比价值

五、矿业权评估价值

 

9.2 金属矿床综合平均地质品位换算公式:

 

式中:

α-综合平均地质品位

αi-第 i 种可以综合利用的共、伴生有用组份的平均含量

ki-第 i 种可以综合利用的共、伴生有用组份的换算系数

n -可以综合利用的共、伴生组份数

 

9.3 矿体赋存开发条件的调整系数

 

其中:

λ——矿体赋存开采条件的调整系数;

γ1——赋存条件的权重;

γ2——开采技术条件的权重;

γ3——采选(冶)技术指标的权重。

9.4 区位与基础设施条件的调整系数;

 

其中:

δ——区位与基础设施条件的调整系数;

γ1——交通条件的权重;

γ2——自然条件的权重;

γ3——基础设施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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