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1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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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
□机械
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且未采取措施
7
上下
通道
□人员上下未设置专用通道;
□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
□通道未设防护栏杆
8
基坑变形监测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工程监测;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9
作业
环境
□基坑内作业人员缺少安全作业面;
□垂直作业上下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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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超过16m深度)
□未采用砼护壁;
□超过16m深度无专家论证方案,
□桩孔井下作业无通风措施;
□桩孔井下作业无防毒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或措施不力;
□桩孔井下作业无流沙、坍塌应急救援措施或措施不力;
□桩孔井下作业人员与洞口接应人员无可行紧急联络信号;
□停止作业洞口未遮盖防护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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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
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未编制施工方案或搭设高度超过24m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4m,未进行设计计算或未按规定审核、审批;
□搭设高度超过24m采用单排脚手架;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或未按专家论证意见组织实施;
□施工方案不完整或不能指导施工作业;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50m,未采取分段搭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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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杆基础
□立杆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
□立杆底部底座、垫板或垫板的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横向扫地杆搭在纵杆上。
□扫地杆的设置和固定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设置排水措施;
□立杆基础不在一个高度,高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少于两跨,□高低差大于1m,□靠边坡上方立杆距边坡上口小于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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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体与
建筑结构
拉结
□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不符合规范要求;
□连墙件距主节点距离超过300mm;
□与建筑结构拉结件未涂红白相间色;
□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或未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连接;
□连墙件上斜布置,未水平或下斜布置。
□开口式脚手架端部未每层设置连墙件,开口式脚手架端部连墙件垂直距离超过4m;
施工电梯等架体断开处未按开口式脚手架端部要求设置连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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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
□未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或横向斜撑;
□架体超过24m未全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24m以下架体,未在两端、转角处设剪刀撑,中间相邻剪刀撑间距超过15m;
□剪刀撑或横向斜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剪刀撑角度不符合45-60°
要求;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或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固定不符合要求。
□开口式脚手架端部未设横向斜撑。
□剪刀撑扣件中心线离主节点超过150mm。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3
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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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脚手板与
防护栏杆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脚手板规格或材质不符合要求;
□有探头板;
脚手板外伸长度超过150mm;
脚手板两端未固定在支撑杆件上;
□架体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
□作业层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的挡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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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与
验收
□架体搭设前未进行交底或交底未留有记录;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
□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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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水平杆设置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
□未按脚手板铺设的需要增加设置横向水平杆;
□横向水平杆只固定一端;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内小于18㎝;
□横向水平杆伸出架体长度过长,长短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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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件搭设
□纵向水平杆搭接长度小于1m或固定不符合要求;
□立杆在非顶层顶步采用搭接;
顶步采用搭接长度小于1m;
扣件少于2个。
□底层步距大于2m;
□立杆对接扣件未交错布置;
相邻立杆接头设置在同步内;
19
□架体未超出作业层一步距高度,在顶层未超出女儿墙1m以上或檐口上端1.5m以上。
□脚手架门洞未采
用上升斜杆或平行弦杆桁架结构加固。
□门洞桁架下两侧立杆未按双管立杆搭设,副立杆高度未超出洞口
2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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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体独立性
□在脚手架上搭卸料平台;
;
□模板支撑架体与外架相连;
□脚手架与搭卸料平台相连;
□脚手架与施工电梯防护架体相连;
□局部悬挑脚手架与落地脚手架相连。
21
架体防护
□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
□作业层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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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
材质
□钢管直径、壁厚、材质不符合要求;
□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
□扣件未进行复试或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
未逐个挑选检查,剔除有裂缝、变形、滑丝缺陷的扣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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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未在通道两侧及平台处设防护栏杆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4
24
架体使用
□在架体上任意堆放模板、钢管等重物,局部集中荷载超过250kg;
单跨所有楼层施工荷载累计超过5.0kN/m2;
□在架体上搁置自制溜槽,工人攀架卸料;
□架体上放置自由杆件、木方、模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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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体拆除
□工人随意拆除防护栏杆及连墙杆件;
□抹灰装修时拆除连墙杆件未利用洞口附加拉杆加固;
□钢管抛掷落地;
□架体拆除未自上而下进行;
连墙杆件全部拆除后推倒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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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
挑
式
脚
手架
□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设计计算;
□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审批;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20m未按规定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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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钢梁
□钢梁未采用工字钢;
□钢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高度小于160mm;
□钢梁固定段长度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尾端未设两道以上锚固;
□锚固u型拉环及锚固螺栓直径小于16mm;
锚固处钢压板尺寸小于100×
10mm;
角钢压板规格小于63×
63×
6mm;
□搁支点处钢梁未锚固;
□锚固处钢梁两侧未用硬木楔紧,上部存间隙未用钢板、钢锲楔紧;
□钢梁外端未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拉结;
□钢梁与建筑结构锚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钢梁间距未按悬挑架体立杆纵距设置;
□锚固处楼板厚度小于120mm未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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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体稳定
□立杆底部与钢梁连接处未设置可靠固定措施;
□承插式立杆接长未采取螺栓或销钉固定;
□未在架体外侧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未按规定在架体内侧设置横向斜撑;
□架体未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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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板
□脚手板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
□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不严、不牢、不稳;
□探头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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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
□架体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
□施工荷载堆放不均匀
31
□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未办理分段验收;
□架体搭设完毕未保留验收资料或未记录量化的验收内容
32
杆件间距
□立杆间距超过规范要求,或立杆底部未固定在钢梁上;
□纵向水平杆步距超过规范要求;
□未在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5
33
悬挑式脚手架
□作业层外侧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作业层未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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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钢、钢管、构配件规格及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型钢、钢管弯曲、变形、锈蚀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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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体
使用
□在架体上搁置自制溜槽,工人攀架卸料。
□架体上放置自由杆件、木方、模板等未临时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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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体拆除未设专人指挥监护,多人作业未明确分工、统一行动;
□架体拆除未自上而下逐层进行;
上下同时进行;
连墙杆件未随脚手架逐层拆除,采取全部拆除连墙杆件后推倒架体或先整层或数层拆除连墙杆件后拆脚手架。
□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未增设连墙杆件加固。
□钢管及其他构配件抛掷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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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料平台
物料平台
□物料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计算;
□物料平台搭设不符合专项方案要求;
□物料平台支撑架未与工程结构连接或连接不符合要求;
□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台面层下方未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材质不符合要求;
□物料平台未在明显处设置限定荷载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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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挑式
钢平台
□悬挑式钢平台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经设计计算;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未设置在建筑物结构上;
□主梁截面高度未按设计确定或载面高度小于160mm;
□悬挑式钢平台钢主梁尾部及搁支点未按规定锚固,两侧未用硬木楔紧,上部存间隙未用钢板、钢锲楔紧;
□斜拉杆或钢丝绳,未按要求在平台两边各设置两道;
在结构处两道钢丝绳设同一锚固点。
□钢丝绳与结构棱角直接摩擦,未设木质或橡胶垫;
□钢丝绳规格及绳卡数量、方向、间距不符合要求;
□钢丝绳、绳卡、锚固点未定期检查;
□钢平台未按要求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或栏板;
□钢平台台面铺板不严,或钢平台与建筑结构之间铺板不严;
□平台上未在明显处设置限定荷载标牌,内侧限载标牌未对常用材料及构件数量具体化。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6
43
模板支架(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结构设计未经设计计算;
□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专项施工方案未明确混凝土浇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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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杆
基础
□立杆基础承载力不符合设计要求;
□基础未设排水设施;
□立杆底部未设置底座、垫板或垫板规格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在距地200mm处设纵横扫地杆。
□木立柱底部采用单码砖垫高,垫高超过300mm。
□木立柱底部未用硬木对角楔操紧并用铁钉固定在垫木上。
45
支架
稳定
□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未按规定要求设置连墙杆;
□连墙杆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按规定设置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
□纵、横向及水平剪刀撑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支架安装过程中,未设临时防倾覆固定设施。
□未对准上下层支架立柱。
□设计需要立柱倾斜或顶表面倾斜时,支撑底脚未采取防滑移有效措施。
□可调支托下立杆顶段未设纵、横向水平拉杆;
未按每步未设纵、横向水平拉杆;
层高8-20m未在顶步增设一道纵、横向水平拉杆;
层高20m以上,未在支架顶两步内分别增设一道纵、横向水平拉杆。
□水平拉杆端部未与四周建筑物顶紧拉牢。
□钢管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高处纵杆未向低处延长2跨以上,□高低差大于1m,□上立杆距边坡上缘小于0.5m;
□木立柱扫地杆、水平杆、剪刀撑未采用40×
50mm或25×
80mm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
46
□施工均布荷载超过规定值;
□施工荷载不均匀,集中荷载超过规定值;
□搭设上层支架前未核查下层楼板实际达到的承载力;
□站在下层模板上安装高2m以上竖向模板,无固定措施。
47
模板
验收
□支架搭设(拆除)前未进行交底或无交底记录;
□支架搭设完毕未办理验收手续;
□验收无量化内容
48
设置
□立杆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立杆未采用对接连接;
□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大于规定值;
□层高超过2.6m采用木立柱支模。
□顶部可调支托螺杆伸出钢管超过200mm。
螺杆外径与钢管内径差大于3mm,未做到上下同心。
49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值,拆除模板支架;
□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未设置专人监护
50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超标;
□构配件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
□钢管壁厚不符合要求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7
51
满堂脚手架
□架体基础不平、不实、不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架体□底部未设置垫木或垫木的规格不符合要求;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
□架体底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
□未设置排水措施
52
□架体四周与中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竖向剪刀撑或专用斜杆;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水平斜杆;
□架体高宽比大于2时未按要求采取与结构刚性连结或扩大架体底脚等措施;
□施工层超过1层;
□剪刀撑夹角不符合45-60°
□可调底座、托撑螺杆伸出长度大于300mm,插入立杆内长度小于150mm。
53
杆件
锁件
□架体搭设高度超过规范或设计要求;
□架体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超过规范要求;
□杆件接长不符合要求;
□架体搭设不牢或杆件结点紧固不符合要求;
□立杆未采用对接接头;
□剪刀撑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超过150mm。
54
□脚手板不满铺或铺设不牢、不稳;
□采用钢脚手板时挂钩未挂扣在水平杆上或挂钩未处于锁住状态
55
56
□作业层脚手架周边,未在高度1.2m和0.6m处设置上、中两道防护栏杆;
□作业层外侧未设置180mm高挡脚板;
□作业层未用安全平网双层兜底,且以下每隔10m未用安全平网封闭
57
□钢管、构配件的规格、型号、材质或产品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杆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
58
□施工荷载超过设计规定;
□荷载堆放不均匀;
□局部集中荷载未计算后采取加固措施
59
□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
60
塔式
起重机
载荷限制装置
□未安装起重量限制器或不灵敏;
□未安装力矩限制器或不灵敏
61
行程限位装置
□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或不灵敏;
□未安装幅度限位器或不灵敏;
□回转不设集电器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回转限位器或不灵敏;
□行走式塔式起重机未安装行走限位器或不灵敏;
□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系统。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8
62
保护
装置
□小车变幅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断绳保护及断轴保护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
□行走及小车变幅的轨道行程末端未安装缓冲器及止挡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
□起重臂根部绞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未安装风速仪或不灵敏;
□塔式起重机顶部高度大于30m且高于周围建筑物未安装障碍指示灯;
□安全保护装置随意拆除。
63
吊钩、滑轮、卷筒与钢丝绳
□吊钩未安装钢丝绳防脱勾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
□吊钩损坏采用补焊修复,吊钩磨损、变形、疲劳裂纹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
□滑轮、卷筒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
□滑轮及卷筒的裂纹、磨损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未报废;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缠绕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钢丝绳扣件间距、夹压板安装方向不符合规定;
□钢丝绳用打结方式系结吊物;
□吊索弯折半径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2倍时,未用卸扣将吊索与吊点拴接。
64
多塔
□多塔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无防碰撞措施;
□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或方案针对性不强;
□任意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低塔臂端与高塔塔身之间距离小于2m);
□高塔转动部分最低部件与低塔最高位置部件之间垂直距离小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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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
安装、
拆卸与
□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
□现场未配备持安全考核合格证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机械管理员;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
□方案未经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
□安装或拆卸前未对作业人员交底;
安装、升节、拆卸等作业现场无专业管理人员监护,无统一指挥;
□违反升节、拆卸作业有关程序规定;
□雨雪、浓雾天气或风速达12m/s情况下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作业不能连续进行时,未对已装部分采取安全可靠固定措施;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未经责任人签字;
□停用六个月以上复工前未重新验收;
□验收表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
□塔吊未备案,□塔吊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未登记;
□超过安装检测有效期未重新检测后再使用;
□安拆人员、司机、司索、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使用前未对司机、司索、指挥人员技术交底;
□未采取有效联络信号;
□无转场保养记录;
□未定期检查观测、维护保养;
□无月检记录;
□架体倾斜、变形、开裂、螺栓松动未及时处理;
□无使用、维修记录;
□使用明令禁用淘汰产品;
□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未经安全评估继续使用;
□使用不合标准产品;
□使用无完整安全技术档案产品。
□结构件裂缝、变形、严重锈蚀继续安装、使用;
连接件严重磨损、变形继续安装、使用;
钢丝绳达到报废标准或有断股、起毛、严重磨损、变形情况继续安装、使用;
□作业人员进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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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作业现场安装、拆卸作业期间,未设警戒区,未清除无关人员;
□起重臂及吊物下方人员停留;
吊运时从人员上方通过;
□用塔吊载运人员;
□违反起吊“十不准”规定。
□在塔身上附加广告牌或标语;
□有故障不及时修理,设备带病工作。
□吊具、索具未在每次使用前检查完好状态,未执行半年检及报废制度;
□拆卸时未执行先降节再拆附着装置顺序。
67
施工升降机
□未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或不灵敏;
□防坠安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限;
□对重钢丝绳未安装防松绳装置或不灵敏;
□未安装急停开关,急停开关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
□未安装安全钩
68
限位
□未安装极限开关或极限开关不灵敏;
□未安装上限位开关或上限位开关不灵敏;
□未安装下限位开关或下限位开关不灵敏;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安全越程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极限限位器与上、下限位开关共用一个触发元件;
□未安装吊笼门机电连锁装置或不灵敏;
□未安装吊笼顶窗电气安全开关或不灵敏
69
设施
□未设置防护围栏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安装防护围栏门连锁保护装置或连锁保护装置不灵敏;
□未设置出入口防护棚或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停层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安装平台门或平台门不起作用;
□平台门不符合规范要求、未达到定型化
70
附着
□附墙架未采用配套标准产品;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连接方式、角度不符合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超过说明书要求
71
钢丝绳、
滑轮
与对重
□对重钢丝绳绳数少于2根或未相对独立;
□钢丝绳磨损、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
□滑轮未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或不符合规范要求;
□对重重量、固定、导轨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对重未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
72
拆卸
与验收
□安装、拆卸单位无资质;
□未制定安装、拆卸专项方案,□方案无审批或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
□升降机无备案,□升降机安装未检测,无报告,安全装置无检测合格标签或标签未登有效期限;
□未履行验收程序或验收表无责任人签字;
□升降机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未登记;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隐患排查表10
检查项目
73
导轨架
□导轨架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标准节腐蚀、磨损、开焊、变形超过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标准节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
□齿条结合面偏差不符合规范要求
74
□基础制作、验收不符合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特殊基础未编制制作方案及验收;
□基础未设置排水设施
75
电气
□施工升降机与架空线路小于安全距离又未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电缆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
□电缆导向架未按规定设置;
□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未设置避雷装置;
□避雷装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76
通信装置
□未安装楼层联络信号;
□楼层联络信号不灵敏
77
起重吊装
□为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核;
□采用起重拔杆或起吊重量超过100KN及以上专项方案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78
起重机械
起
重
机
□未安装荷载限制装置或不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