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气重点控制区总氮总磷控制区重金属特排限值实施区域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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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山西中北部城市群

山西省

太原市

11

陕西关中城市群

陕西省

西安市、咸阳市

12

甘宁城市群

甘肃省

兰州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

13

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2、《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公告 

2018年 

第9号

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提高污染排放标准”的要求,切实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决定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地区

执行地区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行政区域。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二、执行行业与时间

(一)新建项目。

1.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自2018年3月1日起,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对于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待相应排放标准制修订或修改后,新受理环评的建设项目执行相应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

3.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控制要求的,按地方要求执行。

(二)现有企业。

1.对于国家排放标准中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以及锅炉,执行要求如下:

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2.对于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行业,待相应排放标准制修订或修改后,现有企业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执行时间要求如下:

通过制修订排放标准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现有企业实施时间同步;

通过标准修改单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时间按相应公告规定的时间执行。

三、其他要求

(一)“2+26”城市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审批新建项目,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2+26”城市现有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在规定期限内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逾期仍达不到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要求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三)2018年10月1日前,“2+26”城市现有企业仍按《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14号)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

已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国家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

2018年1月15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8年1月16日印发

附件

标 

准 

名 

标 

准 

编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2012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2-2012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3-2012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4-2012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5-2012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6-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171-2012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1-201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2016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131-2010

1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132-2010

1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3-2015

16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5-2010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9号

17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6-2010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18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7-2010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19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8-2010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20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2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2-2011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22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0770-2014

23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4-2015

2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13

2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总氮控制区、总磷控制区

来源: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相关内容摘要:

专栏1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  标

2015年

2020年

〔累计〕1

属性

生态环境质量

1.空气质量

地级及以上城市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76.7

>80

-

约束性

细颗粒物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

〔18〕

地级及以上城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

〔25〕

预期性

2.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质量3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66

>70

地表水质量劣Ⅴ类水体比例(%)

9.7

<5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70.8

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

15.74

15左右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70.5

70左右

3.土壤环境质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70.6

90左右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以上

4.生态状况

森林覆盖率(%)

21.66

23.04

〔1.38〕

森林蓄积量(亿立方米)

151

165

〔14〕

湿地保有量(亿亩)

≥8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54

56

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60.4

>60.4

污染物排放总量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10〕

氨氮

二氧化硫

〔15〕

氮氧化物

6.区域性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5

重点地区总氮6

重点地区总磷7

生态保护修复

7.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95

8.全国自然岸线保有率(%)

≥35

9.新增沙化土地治理面积(万平方公里)

10.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万平方公里)

〔27〕

注:

1.〔 〕内为五年累计数。

2.空气质量评价覆盖全国338个城市(含地、州、盟所在地及部分省辖县级市,不含三沙和儋州)。

3.水环境质量评价覆盖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断面数量由“十二五”期间的972个增加到1940个。

4.为2013年数据。

5.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6.对沿海56个城市及29个富营养化湖库实施总氮总量控制。

7.总磷超标的控制单元以及上游相关地区实施总磷总量控制。

总磷、总氮超标水域实施流域、区域性总量控制。

总磷超标的控制单元以及上游相关地区要实施总磷总量控制,明确控制指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制定水质达标改善方案。

重点开展100家磷矿采选和磷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

大力推广磷铵生产废水回用,促进磷石膏的综合加工利用,确保磷酸生产企业磷回收率达到96%以上。

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和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开展总氮污染来源解析,明确重点控制区域、领域和行业,制定总氮总量控制方案,并将总氮纳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

氮肥、味精等行业提高辅料利用效率,加大资源回收力度。

印染等行业降低尿素的使用量或使用尿素替代助剂。

造纸等行业加快废水处理设施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营养盐投加量。

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实施畜禽养殖业总磷、总氮与化学需氧量、氨氮协同控制。

专栏4 区域性、流域性总量控制地区

(一)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

在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较严重的16个省份实施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包括: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等。

(二)总磷总量控制。

总磷超标的控制单元以及上游相关地区实施总磷总量控制,包括:

天津市宝坻区,黑龙江省鸡西市,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河南省漯河市、鹤壁市、安阳市、新乡市,湖北省宜昌市、十堰市,湖南省常德市、益阳市、岳阳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辽宁省抚顺市,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眉山市、乐山市、成都市、资阳市,云南省玉溪市等。

(三)总氮总量控制。

在56个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或区域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包括:

丹东市、大连市、锦州市、营口市、盘锦市、葫芦岛市、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天津市、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青岛市、日照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南通市、上海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绍兴市、舟山市、台州市、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市、莆田市、宁德市、漳州市、泉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江门市、湛江市、茂名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揭阳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和海南省直辖县级行政区等。

在29个富营养化湖库汇水范围内实施总氮总量控制,包括:

安徽省巢湖、龙感湖,安徽省、湖北省南漪湖,北京市怀柔水库,天津市于桥水库,河北省白洋淀,吉林省松花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乌梁素海,山东省南四湖,江苏省白马湖、高邮湖、洪泽湖、太湖、阳澄湖,浙江省西湖,上海市、江苏省淀山湖,湖南省洞庭湖,广东省高州水库、鹤地水库,四川省鲁班水库、邛海,云南省滇池、杞麓湖、星云湖、异龙湖,宁夏自治区沙湖、香山湖,新疆自治区艾比湖等。

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实施区域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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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

地市

区县

石家庄市

唐山市

秦皇岛市

邯郸市

邢台市

保定市

张家口市

承德市

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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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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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丘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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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

26

锡林郭勒盟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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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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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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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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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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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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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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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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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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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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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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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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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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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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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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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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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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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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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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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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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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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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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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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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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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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

67

永州市

零陵区

68

永兴县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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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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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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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南丹县

73

环江县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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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

75

汉源县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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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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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会理

79

会东县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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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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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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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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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凤县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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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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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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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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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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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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