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等院校昆仑学者计划实施办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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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每年能在聘任学校工作6个月以上。
第四章 聘任程序
第十一条 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每年受理一次“昆仑学者”计划申请,高等院校应于每年的4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提出“昆仑学者”计划岗位设置申请,并报送经校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的《青海省高等院校“昆仑学者”计划岗位设置申请表》、设岗方案及综合材料。
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组织省高等院校“昆仑学者”计划评审委员会对高等院校“昆仑学者”计划设岗方案进行审定,由申报学校向社会发布获准设置岗位名单及有关内容,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高等院校于每年7月15日之前向省教育厅报送经校学术委员会论证通过的《青海省高等院校“昆仑学者”计划候选人推荐表》及被推荐者入选竞聘的答辩书、聘期目标任务书及拟提供的配套措施。
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组织省高等院校“昆仑学者”计划评审委员会对高等院校报送的被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对评审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两周。
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高等院校可与之签订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聘任合同及工作任务书,并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
第十三条 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每年召开一次“昆仑学者”计划授聘仪式会,统一公布招聘结果并授予“昆仑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证书。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十四条 特聘教授奖金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讲座教授奖金为每人每月人民币1万元,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的奖金从省财政设立的重点学科和实验室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十五条 高等院校必须为聘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配套必要的教学和科研经费,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其中,自然科学特聘教授教学和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8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特聘教授教学和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
第十六条 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及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支持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申请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并通过项目牵引组建教学和科研创新团队。
第六章 考核管理
第十七条 高等院校与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通过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的办法明确聘任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在岗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按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实行聘期目标管理。
高等院校在聘期结束后应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进行考核评估,并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
省财政厅和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定期对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履职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和聘期届满考核评估。
第十九条 高等院校于每年10月底前将本校聘任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实际在岗工作时间和履职情况向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进行书面报告。
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根据当年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受聘情况,于每年12月份前向高等院校统一拨付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当年奖金和科研补助费。
第二十条本计划由省财政划拨专项设立“昆仑学者成就奖”,对在聘任期间做出重大贡献的“昆仑学者”给予奖励。
“昆仑学者成就奖”以奖励自然科学为主,兼顾哲学社会科学,每三年评审一次,设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5万元。
第二十一条“昆仑学者”在聘任期内凡经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高等院校提出处理意见,经省高等院校“昆仑学者”计划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省财政厅和教育厅撤销其“昆仑学者”称号,由学校解除其聘任合同,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相应奖金和资助经费。
1、在任期内工作时间不足;
2、未履行岗位责任;
3、有弄虚作假行为;
4、违反学术道德规范;
5、触犯刑律。
第二十二条 对于聘期结束取得突出成绩的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可授予“荣誉昆仑学者”称号。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和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二:
编号
“昆仑学者计划”设岗学科
申请表
高等学校名称:
申报学科名称: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
青海省教育厅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昆仑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二、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
三、本表按国家颁布的二级学科填报。
《目录》中所列一级学科不分设二级学科的,按一级学科填报。
四、本表第一项“211”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情况中,如该学科为“211”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即在表中“211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后的“是否”栏中填“是”,并依次填写名称、批准日期、已投资情况等,其他项目照此类推,名称填写完整。
五、本表内有关栏目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一、“昆仑学者”计划设岗学科(专业)现状
(一)、本学科重点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
是否
名称
批准文号
及日期
已投资
情况
“211”重点学科建设项目
国家级精品课程
国家级教学团队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国家级特色专业
国家级教学名师
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省级重点学科
省级重点实验室
省级精品课程
省级教学团队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省级特色专业
省级教学名师
其他(请注明名称)
(二)、本学科学术梯队情况
2.1本学科人员配备
职称
结构
专业技术职务
合计
35岁以下
35~45岁
45岁以上
教授、研究员
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讲师、助理研究员、工程师
学位
(学历)结构
学位(学历)
博士
硕士
大学本科
2.2本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主要学术骨干
姓名
年龄
专业技
术职务
最高学位
所在单位
研究方向
学术和社会兼职
(三)、本学科科研教学基本情况
3.1本学科近五年来科学研究工作主要成果统计
发表论文
共计:
篇。
其中:
国际学术刊物2篇,国内学术刊物224篇。
收录情况
(单位:
篇)
SCI
EI
SSCI
CSSCI
出版学术专著部
著作、论文引用总次数;
其中,他引次数。
鉴定项目
项
国际领先水平:
国际先进水平:
国内领先水平:
国内先进水平:
获
奖
项
目
获奖级别
获奖项
目总数
其中(单位:
项)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四等奖
国家级
自然科学奖
发明奖
科技进步奖
省部级
国际学术奖
名称:
其他
获得专利情况
国际发明专利:
项;
申报待审项。
国内发明专利:
项,申报待审项。
3.2本学科近五年科研经费情况统计(单位:
万元)
经费来源
国际合
作项目
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
国务院部门项目经费
地方政府
项目经费
企事业单位委托科研
经费
总经费
已完成项目
目前正承担项目
合计:
万元
3.3本学科近五年科研项目统计(单位:
项目来源
国务院部
门项目经费
项目总数
总项目数项,其中基础研究项;
应用研究项;
技术开发项。
3.4教学与人才培养情况
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时间:
年
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的时间:
近
五
获奖项目总数
其中
教学成果奖
教材奖
本学科近五年以来人均年教学工作量:
研究生
毕业人数:
本科生
在读人数:
(四)、近五年取得的重要成果
(按照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科技转化项目、教学与人才培养等方面填写,每方面不超过10项。
)
二、建设目标
按照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今后,汉语言文学专业建设将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内外结合、教研并举的指导思想,围绕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形成研究能力,拓展学科基础,培养学术骨干的总体目标,重点从学科队伍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争取科研项目、推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方面寻求突破。
三、可行性论证
(主要论证本学科目前在国际国内所处的学术地位及在若干年内取得重大进展,保持或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可行性)
四、学校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五、“昆仑学者”计划评审委员会意见
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月日
六、财政厅、教育厅意见
(盖章):
附件三:
“昆仑学者”候选人
推荐表
申报层次:
姓名:
设岗学科:
国籍:
现工作单位:
推荐学校(公章):
填表日期:
一、填写本表前,请认真阅读《“昆仑学者”计划实施办法》。
三、本表内有关栏目填写不下的,可另附页。
一、候选人简况
性别
国籍
出生年月
任职时间
从事专业关键词
最后学历
年月毕业于
现工作单位
现任行政职务
主要学术兼职
学
习
及
工
作
简
历
近五年
主要学
术成就
简介
(限200字)
“
平台、
基地、
团队
简况
二、候选人主要学术贡献、重要创新成果及科学价值或社会经济意义
三、候选人近5年主要科研、学术和教学成就情况
3.1科学研究工作成果统计
国际学术刊物篇,国内学术刊物篇。
出版学术专著:
部。
获奖数
科学进步奖
国际级
注明:
3.2科研情况
3.2.1主要科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起止时间
排序
1
2
《
3
《》
4
5
6
3.2.2项目获奖情况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名称
奖励等级
授奖单位
及国别
批准文号及时间
3.3代表性著作、论文
著作或论文名称
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名称
年、卷、期、页
收录
期刊影响
因子
他引次数
》
7
3.4教学与人才培养情况
获奖类别
获奖项目
奖项名称
授予单位
奖励年度及批准文号
教学奖
精品课程
级别
课程名称:
是否负责人
省级
年均教学工作量:
指导博士生人
指导硕士生人
指导本科生人
授
课
情
况
课程名称
授课对象
学年、期
课时数
3.5获得专利情况
已授权专利:
共项。
专利名称
专利授权国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尚未授权专利:
专利申请权国
申请号
专利申请日
3.6担任国际学术会议重要职务及在国际学术会议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情况
3.7领导创新团队、建设学术梯队、培养青年人才情况
3.8其他获奖及荣誉称号情况
四、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
本栏主要填写以下几部分内容:
对履行本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
对创新团队建设、学科发展的建议与预期目标;
受聘后拟与受聘高校合作人事的研究方向与思路等
五、候选人承诺
您是否承诺受聘上岗后将认真履行昆仑学者岗位职责,并保证每年在此岗位上工作时间不低于个月?
1、讲座教授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6个月以上;
2、特聘教授保证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10个月以上;
□是□否
您是否承诺受聘上岗,聘期内在此岗位上取得的教学科研成果之归属权属于所聘高校?
候选人对本表内容认可签字:
六、设岗学科领域的基本情况
(由学校填写在“昆仑学者”计划设岗学科领域和具体研究方向上的学科建设情况、创新平台和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情况、近年来取得的重要科学成果、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情况以及现有人员情况等)
七、学校学术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
学校学术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名:
八、学校推荐意见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九、“昆仑学者”计划评审委员会意见
十、财政厅、教育厅意见
年月日
附:
学校学术评审委员会名单
单位
职务
学科
是否院士
8
9
10
11
12
13
14
15
附件四:
青海省高等院校“昆仑学者”计划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王予波省教育厅厅长
副主任委员:
肖玉海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海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委员:
吴天一中国工程院院士
周卫星省科技厅副厅长
徐可省人才办公室主任
陈强青海大学校长教授
董家平青海师范大学校长教授
何峰青海民族大学校长教授
格日力青海大学副校长教授
赵海兴青海师范大学教授
赵之重青海大学教授
解宏伟青海大学教授
周忠喻青海民族大学教授
陈志青海师范大学教授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教处,办公室主任由高教处处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