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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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工作
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按要求每年例行开展。
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检查计划和辖区内测绘单位、测绘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质量监督检查的要求,分别编写省和各地级以上市年度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每年12月底前应全部完成检查工作,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实施的检查情况和结果上报省厅测绘管理处。
(二)被检单位自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实施现场检查前半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单位,要求被检单位在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如实填写《测绘资质单位基本情况自查表》(附件一),并按照《测绘资质单位应提供的资料目录一览表》(附件五)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上传系统,做好迎检准备。
《测绘资质单位基本情况自查表》中七个分表的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测绘资质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被检单位根据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考核表、年度报告、档案和保密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送等证明材料就本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填写。
2、《测绘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被检单位就本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对表格内容进行填写。
3、《测绘资质单位测量仪器设备情况登记表》
被检单位根据本单位现有的测量仪器设备情况对表格内容进行填写。
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不能列入。
4、《测绘资质单位测绘项目情况登记表》
被检单位根据本单位近两个年度完成的测绘项目合同、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归档资料、成果汇交等对表格内容进行填写。
5、《测绘资质单位执行测绘标准情况登记表》
被检单位根据本单位测绘标准的执行情况对表格内容进行填写。
6、《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情况自查表》
被检单位根据本单位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或规定,对照《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相应要求对表格内容进行填写。
7、《测绘资质单位执业合法性自查表》
被检单位根据本单位近两个年度完成的测绘项目针对表格所列检查内容一一进行自查,如实填写单位执业合法性的自查情况。
(三)非成果类检查
非成果类检查是在测绘资质单位完成自查的基础上进行。
首先对测绘资质单位填写的《测绘资质单位基本情况自查表》进行复核,然后根据《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表》(附件三)的检查内容,结合被检单位的“执业合法性”“基本架构及人员条件”“仪器设备及检定情况”“测绘标准执行与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与“质量管理体系及执行情况”五个方面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
对仅有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单位的非成果类检查,按《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表(适用于仅有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附件四)的检查内容,结合被检单位“执业合法性”“基本架构及人员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及执行情况”三个方面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
在复查和检验的过程中,涉及可靠性、运行有效性等的验证性检查内容,监督检查实施人员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相关资料进行“符合性”判定。
(四)成果项目抽检
1、一般要求
抽检的成果项目应能够代表被检单位近两个年度主要从事的业务工作,凡是在本年度监督检查实施前一年内委托广东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的测绘成果项目,并且一次性通过检验的,可以把检验结果作为该项目生产单位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成果类抽检的结论。
2、抽样程序及要求
监督抽检均采用计数抽样方法,抽样按以下流程进行:
确定测绘项目类型
根据抽检测绘项目成果的具体情况,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测绘成果类型和《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成果类检验补充方案》(2015年修订)划分的测绘成果类型,确定抽检测绘项目成果类型。
确定抽检的批次和批量
测绘成果批量可能较大,当批量超过100单位时,以81~100的范围划分为若干个独立的批次,并按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其中一个批次实施检验,从而确定批量大小。
按《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成果类检验补充方案》(2015年修订)确定抽样方案。
抽取样本
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方法从确定的抽检批次中逐一抽取单位成果,并填写抽样单,抽样应由两名监督检查人员完成。
样本组成与接收
测绘生产所形成的成果不仅包括测绘成果图件、表格和数据等,还包括项目的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报告、项目投入仪器设备检定证书以及成果附件等资料。
在样本接收过程中,应详细查看样本的状态,记录其数量,并及时填写样本清单,加盖样本章。
监督检查实施人员在抽检成果项目时应填写《测绘成果检验抽样单》(见附件六)。
3、具体检验
抽检成果项目的具体检验工作根据《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成果类检验补充方案》(2015年修订)进行。
(五)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的填写
被检单位根据监督检查组末次会议通报的主要情况如实填写并上交《现场检查汇总表》(见附件二)。
(六)监督检查报告的编写
监督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具体实施单位应及时编制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七《监督检查报告模版》。
六、评判标准
(一)非成果类的评判标准
非成果类的评判采用符合性评判标准。
1、对测绘资质单位的执业合法性检查,主要针对抽检的成果项目进行,评定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两种,其评判标准为一票否决制:
检查分项中出现一项不合法的,即可判定该大项为“不符合”;
全部检查分项均不存在不合法的情况才可以判定该大项为“符合”。
2、对基本架构及人员条件、仪器设备及检定情况、测绘标准执行与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及履行测绘义务、质量管理体系及执行情况等四个方面的检查,评定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三种。
判定采用如下规则操作:
(1)对重要的必须符合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对重要项目有一项不符合的即评定为“不符合”;
重要的必须符合项目在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表格中用“☆”标示。
(2)检查项目的分项评述中“基本符合”项小于总项的1/3,且没有“不符合”项的,综合评定为“符合”;
(3)检查项目的分项评述中“不符合”项大于等于总项的1/3或“不符合”和“基本符合”项合计大于总项数的2/3且至少有一项“不符合”项的,综合评定为“不符合”;
(4)其他情形,综合评定为“基本符合”。
(二)抽检成果项目质量的评判标准
1、抽检成果项目质量的评判标准包括抽检样本和批成果两个方面的质量评判,抽检样本的质量评判标准按照《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成果类检验补充方案》(2015年修订)执行,一般根据评定的分数按照“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判定;
超出《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成果类检验补充方案》(2015年修订)规定的成果项目,可参照执行,样本质量可不评定分数,按照是否符合技术设计要求进行判定;
批成果质量评判为“批合格”与“批不合格”判定。
2、对于互联网地图服务质量结合国家、省相关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将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利用国家配发的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监控的我省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单位每季度监测内容作为该单位的互联网地图服务成果类检查依据。
以本年度互联网地图监测结果,填写《广东省互联网地图服务审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八)并根据如下
(2)所列条款对该成果进行成果质量判定。
样本质量不评分,按照“合格”“不合格”评定;
成果质量按“合格”“不合格”判定。
对于近两年内未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成果生产或还未完成的成果类检验结论均为“无项目”。
(2)检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的判定为成果质量“不合格”。
a、展示、登载、传输的地图没有报送并经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取得审图号;
b、链接其他网站地图的来源不合法;
c、地图内容存在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等问题;
d、存在错绘行政区域界线、擅自公开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等情况;
e、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3)检查过程中,需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广东省互联网地图服务审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八),采取截屏方式提取保存检查内容。
七、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全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结果由省国土资源厅汇总向社会公布,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公布本行政区丙、丁级及外省来粤单位质量监督检查结果。
八、附件
附件一:
测绘资质单位基本情况自查表
附件二:
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
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表
附件四:
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表(适用于仅有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单位)
附件五:
测绘资质单位应提供的资料目录一览表
附件六:
测绘成果检验抽样单
附件七:
监督检查报告模板
附件八:
广东省互联网地图服务审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九:
广东省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成果类检验补充方案(2015年修订)
1.测绘资质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2.测绘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3.测绘资质单位测量仪器设备情况登记表
4.测绘资质单位测绘项目情况登记表
5.测绘资质单位执行测绘标准情况登记表
6.测绘资质单位质量管理情况自查表
7.测绘资质单位执业合法性自查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员:
资质等级:
填表时间:
复核单位:
复核人员:
复核时间:
表1:
测绘资质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1.1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所属辖区
所属经济类型
所属系统类型
是否企业法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法人代表
办公电话
手机
测绘负责人
资质证书编号
办公场所面积
年度报告情况
资质业务范围
1.2机构人员设置
测绘职工总人数
测绘作业证持证人数
注册测绘师人数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
是否有专门质量检查机构
是□否□
质量检查机构的称谓
质量检查机构负责人
单位质量检查人员总数量
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数量
兼职质量检查人员数量
1.3测绘成果档案与保密管理及测绘地理信息统计
有无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的相应设施与条件
有□无□
有无签订保密岗位责任书及核心涉密人员持证上岗
有□无□
有无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
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是否按时报送
是□否□
1.4质量管理模式登记
是否有具有中级以上测绘技术职务的质检人员(甲乙级2名、丙级1名);
测绘项目技术负责人和质检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由注册测绘师充任(甲乙级适用)
采用何种质量管理模式
质量管理体系或制度、规定名称
填表:
填表单位(公章):
复核:
复核单位:
填表说明
1、所属辖区:
填写到省属地级市,如“广东省广州市”。
2、所属经济类型:
按照“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类别”等四种经济类型填写。
3、所属系统类型:
按照类别包括测绘地理信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与规划、铁道、交通运输、水利水电、通讯、石油、石化、煤炭、有色、农业、林业、气象、地震、海洋、环保、公安武警、烟草、科教文卫、出版、民政、航空航天、冶金、其他等,地质勘查单位类别均统一填写。
省、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所属测绘资质单位及其兴办的全资(控股)企业统一填报测绘地理信息,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单位应填报测绘地理信息以外的其他类别。
4、资质业务范围:
该项填写依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所规定十大项分类,即⑴大地测量;
⑵测绘航空摄影;
⑶摄影测量与遥感;
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⑸工程测量;
⑹不动产测绘;
⑺海洋测绘;
⑻地图编制;
⑼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⑽互联网地图服务。
只填写大项名称。
5、通过认证的专业:
只填写《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所规定大项分类的名称。
6、年度报告情况:
填写“已报告或未报告”。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测绘资质单位符合测绘资质条件、遵守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上一年度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变更、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仪器设备更新、基本情况变化(含上市、兼并重组、改制分立、重大股权变化等)。
7、质量管理模式包括:
ISO质量体系认证、自建质量管理体系
表2:
测绘资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毕业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技术职称
职称评定专业
评定时间
现从事的工作及年限
专业技术等级
身份证号码
质检人员
社保号
特殊岗位人员
特殊岗位类别
本年度已离职专业技术人员
身份证号
是否为特殊岗位人员
填表:
1、标准所称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讯、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等专业技术人员,但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申请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80%,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作要求。
2、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测绘专业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3、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人员、兼职人员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计入专业技术人员。
4、“质检人员”栏请对专职、兼职质检人员进行“专职”或“兼职”标注。
5、“专业技术等级”栏,是根据《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要求,本人能达到的最高专业技术等级,填写“高级”“中级”“初级”。
6、“特殊岗位人员”栏填写“注册测绘师”“地图安全审校人员”“核心涉密人员”“无人机操控人员”,具有两种或以上特殊岗位的均相应填写。
表3:
测绘资质单位测量仪器设备情况登记表
仪器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出厂编号
标称精度
最近检定时间
检定机构
仪器使用状态
备注
1、仪器名称依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所规定的分类进行填写:
1.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
2.扼流圈天线;
3.全站仪、4.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
5.遥感图像处理系统;
6.水准仪;
7.微机;
8.服务器;
9.多波束测深系统;
10.多波频测深系统;
11.测深仪;
12.重力仪;
13.航摄仪;
14.无人飞行器;
15.地下管线探测仪;
16.手持测距仪;
17.声速仪;
18.水位计;
19.验流计;
20.浅地层剖面仪;
21.侧扫声呐;
22.海洋磁力仪;
23.基线测量设备;
24.多镜头多角度倾斜摄影测量系统;
25.多角度倾斜摄影真三维处理系统;
26.地理信息处理软件;
27.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件;
28.地面移动测量系统;
29.系统标定场。
2、按各专业等级标准核算仪器设备数量时,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不能列入。
3、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性能指标更优越的仪器设备可以替代某一专业标准所规定的相应仪器设备。
4、“仪器使用状态”栏可填写“在用”“闲置”“封存”。
“在用”仪器是指目前正在使用的仪器,必须经合法计量检定;
“闲置”仪器是指由于某些原因未能使用到的仪器,闲置的仪器可以不检定。
“封存”仪器是指单位不再打算使用该仪器,除非特殊需要,封存仪器可以不检定。
表4:
测绘资质单位测绘项目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
所属类别
是否基础测绘项目
项目所在地
工期
委托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精度/等级/比例尺
成果范围或数量
坐标系统
重要技术参数
成果保管单位
成果保管单位联系方式
最终检查结论
成果验收单位
验收结论
成果是否汇交
1、项目名称:
按照近两个年度完成的整个或子项测绘工程项目或最终测绘成果形式的全称进行填报。
2、所属类别:
所属类别的填写依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所规定十大项分类,即⑴大地测量;
3、是否基础测绘项目:
填写“是”或“否”。
4、工期:
填写从项目技术设计至完成时间,精确至月。
5、精度/等级/比例尺:
按各专业的要求填写;
设计精度要求,大地测量成果等级,GPS控制网等级,地形图比例尺,航摄比例尺,遥感影像数据分辨率,行政界线等级等。
6、成果范围或数量:
根据不同类别特点,填写成果范围、位置、长度、面积、点数、幅数、景数、拼幅(册)数等。
7、坐标系统:
按各专业的要求格式填写,如“1954年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地方坐标系全称、“等积投影”“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等。
8、重要技术参数:
根据不同专业特点,选择填写航摄焦距、像幅尺寸,数据格式、专题内容、数据源、施测方法或测量方法等。
9、成果保管单位:
指具有测绘成果所有权或授权保管的单位名称;
10、成果保管单位联系方式:
应包括成果保管单位的地址、邮编、具体服务部门及其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
11、最终检查结论:
根据最终检查报告的结论填写。
12、成果验收单位:
可以是省级以上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测绘项目委托方、测绘项目投资方、项目管理单位。
13、成果汇交是指测绘资质单位完成测绘项目后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或副本。
表5:
测绘资质单位执行测绘标准情况登记表
标准/规范名称
代号(含年号)
标准的类别
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