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新药研发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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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申报现场核查
省局会进行动态三批现场工艺核查,抽样送省药检所复检。
1.9临床研究
报批临床后送检(这部分一般外包)。
1.10申报生产
正式规模化生产。
2具体工作展开
2.1产品信息调研
调研的重点主要有:
是否有合法合格的原料长期稳定供应(可实地考察生产厂家),保证批准后的规模化生产;
完善的临床资料、不良反应及产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当前市面上的国内及进口制剂的剂型及规格;
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原研标准、国内首仿标准及药典标准);
原研处方组成及工艺研究资料;
药品的稳定性资料;
专利情况;
生产注册情况(原研厂家、国内生产申报厂家情况);
参比制剂来源等。
2.2前期准备
2.2.1参比制剂的采购
优先选择已进口或本地化生产的原研产品;
无法获得原研产品,可以采用质量优良的在发达国家上市的药品。
如果无法获得符合上述要求的对照品,则应在充分考虑立题合理性的前提下,采用多家国内上市的主流产品,进行深入的对比研究,所申报产品的质量应能达到其中最优产品的质量。
确实无法获得符合要求的已上市对照品,在充分考虑立题合理性的前提下,应按照新药研究的技术要求进行相应的研究。
2.2.2原料采购
可选用不同厂家的小样进行对比,取质优者(需提供原料厂家资质、发票、检验报告、标准、购销合同及长期供货协议等证明性文件)。
2.2.3耗材采购
向原料供应厂家充分了解产品的色谱条件后,再对色谱柱及对照品进行采购。
包括:
色谱柱的型号,规格,生产厂家;
对照品的种类(含异构体);
对照品的规格;
对照品的用途(或含测用);
对照品采购量(注明价格)。
2.2.4辅料采购
根据国内辅料应用情况,对原研药的处方组成进行合理分析后确定辅料的采购(厂里已有辅料不采购、需提供辅料厂家资质、发票、检验报告、标准、购销合同等证明性文件)。
辅料选用标准:
首选药用级;
无药用级,口服制剂及局部用制剂可选用食用级。
若也无食用级,考虑更换辅料。
2.2.5包材的采购
在参比制剂购买以后,参考参比制剂的包装材料,结合公司情况,拟定包材种类(提供包材厂家资质、发票、检验报告、标准、购销合同等证明性文件):
包材的种类(口服或注射级);
包材的规格;
包材药用标准(药典标准或是注册标准);
采购量。
此项工作可放缓。
2.3处方工艺研究
2.3.1原辅料及参比制剂的检验
确定原辅料的合法来源;
参照药典标准或其他相关标准对原、辅料进行检验;
出具检验报告书。
对参比制剂进行全面的检测,检测项目应不仅限于拟定的制剂质量标准。
2.3.2处方工艺摸索
(1)辅料相容性试验
主要针对固体配方。
若在原研药处方的基础上,增加辅料种类,只需做增加的辅料相容性试验;
若查不到处方组成,需做辅料相容性试验。
对原料性质完全不了解,或通过信息调研,得知原料性质不稳定,对辅料及保存条件有特殊要求时:
即使查到原研药的处方组成,仍建议做一辅料相容性试验,因为原辅料生产厂家不同,稳定性也不同,杂质种类也可能有差别。
(2)处方筛选
固体口服制剂:
按照辅料的常规用量和常规工艺,以制剂基本性能(如口服固体制剂颗粒的可压性、流动性及药片的硬度、脆碎度、水分等)为指标进行初步筛选。
选出两到三个基本性能合格的处方样品,进行溶出度曲线测定,与原研制剂进行比较,找出差距,调节辅料的用量,使溶出曲线达到一致。
确认两个或三个最佳处方工艺,分别作出小样,和原研产品对比进行影响因素研究,研究项目根据辅料相容性试验的结果来确定,基本上选用主药敏感的因素即可。
液体制剂:
根据参比制剂的基本性能如黏度、口感、渗透压、值等来进行辅料的用量选择。
对于防腐剂的用量,若可以在原研的说明书或质量标准中查询到用量,可直接参照原研药的用量。
若没有文献资料,需做抑菌性试验,选用最低有效量。
选出一至两个基本性能合格的处方样品,与原研进行影响因素试验,实验项目可适当简化,如只进行高温60℃条件即可,初步判定稳定性。
初步确定处方工艺。
2.3.3初步验证工艺
(1)三批小试:
用拟定的处方工艺放大生产三批,样品规模片剂可为1000片/批,液体制剂可为500/批。
并填写生产批记录。
(2)样品检验:
检验标准为参照原研、国内首仿或国内主流产品、药典等拟订的本品质量标准草案,草案应不低于被仿标准。
产品合格,确定处方工艺;
产品不合格,则重新进行处方工艺筛选。
检测结果符合质量标准,并与参比制剂一致,出具检验报告单。
(3)确定处方工艺:
拟定处方工艺的可行性验证。
2.3.4中试生产及工艺验证
根据公司条件及相关指导原则,拟定中试生产和工艺验证同时进行。
因此,要求上一阶段的工作必须扎实,检测结果必须准确无误。
(1)中试批量:
根据法规要求和公司现状,拟定每批批量为:
口服固体制剂投料量为10公斤左右,根据此重量来折算万片数;
液体制剂也为10公斤左右。
法规要求:
中试产品必须在车间进行生产;
所用设备应和将来大生产所用设备相同或原理及设备参数相同;
批量为不少于以后大生产的1/10。
(2)中试生产:
用确定的工艺在车间生产三批中试产品;
填写生产批记录。
(3)工艺验证:
收集、评估整个工艺设计阶段及生产全过程的数据资料,确立工艺能持续一致地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的有科学依据的证据。
2.4质量研究
在药品研发中,质量研究是重点。
参考指导原则,现将质量研究分成四个部分:
质量研究项目的选择及方法初步确定;
质量标准的方法学验证;
质量对比研究;
质量标准的制定。
2.4.1质量研究项目的选择及方法初步确定
应在辅料相容性试验之前完成。
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结合所查询的产品质量标准(原研标准、、、、、等,如何查询?
)和药典对具体剂型的要求,确定出质量标准草案。
静脉注射剂处方中加有抗氧剂、抑菌剂、稳定剂和增(助)溶剂等,眼用制剂处方中加有防腐剂等,应对相应的辅料进行定量研究。
对于国家药品标准中收载的项目,首先应考虑选用标准中收载的检测方法。
若有关物质检测方法多种并存时,建议初步对比研究来确定方法。
如有杂质对照品,用杂质对照品来确认方法的可行性;
如没有杂质对照品,可做一强制降解试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降解程度为5%~10%左右,在此情况下判定物料平衡才有意义),来初步判定检测方法的可行性。
判定标准:
有杂质对照品时,系统适用性、分离度、有效检出、精密度及重现性。
无杂质对照品时,系统适用性、降解杂质的有效检出、物料平衡。
最后,初步建立质量标准草案。
2.4.2质量标准的方法学验证
按照药典规范逐项进行:
(1)系统适用性:
主要考察理论板数、分离度、、拖尾因子。
(2)专属性:
空白溶剂干扰试验、空白辅料试验、强制降解试验(高温、强光、强氧化、强酸、强碱等)、已知杂质定位试验、峰纯度检查(二极管阵列检测、质谱检测)。
(3)检测限与定量限:
一般采用信噪比法。
有已知杂质并且杂质对照品可得的,须用已知杂质对照品同时做。
信噪比10:
1,为定量限;
信噪比为3:
1,为检测限。
(4)线性范围:
一般做5-7个浓度,如40%、60%、80%、100%、120%、150%(相对于自身对照浓度)的系列溶液。
取该系列溶液进样,记录色谱图,计算回归方程。
(5)精密度:
包括重复性和中间精密度。
重复性:
6份供试品;
中间精密度:
不同时间、不同人员、不同仪器,6份供试品,与重复性试验的6个数据一起进行比较。
(6)溶液稳定性及准确度:
一般以回收率试验进行验证。
无已知杂质的,可不做。
有已知杂质的,须做加样回收试验验证准确度。
(7)强制降解试验:
降解强度为5%~10%左右,有杂质对照品时,计算出校正因子,将校正因子代入计算。
2.5稳定性研究
2.5.1影响因素试验
取中试一批和参比制剂,除去内包装,分散为单层置适宜的条件下进行。
一般包括高温(60或40度)、高湿(92.5%、75%)、光照试验。
分别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检测,重点考察性状、含量、有关物质,高湿试验增加吸湿增重项。
根据药品的性质必要时可以设计其他试验,如考察值、氧、低温、冻融等因素对药品稳定性的影响。
对于需要溶解或者稀释后使用的药品,如注射用无菌粉末、溶液片剂、干混悬剂等,还应考察临床使用条件下的稳定性。
2.5.2加速试验
取拟上市包装的三批样品进行,建议在比长期试验放置温度至少高15℃的条件下进行。
一般可选择40℃±
2℃、75%±
5%条件下进行6个月试验。
在试验期间第0、1、2、3、6个月末取样检测考察指标。
如在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或发生显著变化,则应在中间条件30℃±
2℃、65%±
5%同法进行6个月试验。
具体温度,可以参考原研药的说明书中贮藏一项。
2.5.3长期试验
长期试验是在上市药品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进行,目的是考察药品在运输、保存、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能直接地反映药品稳定性特征,是确定有效期和贮存条件的最终依据。
取三批中试样品在25℃±
2℃、60%±
10%条件进行试验,取样时间点为0月、3月、6月、9月、12月、18月、24月、36月。
长期试验时间的选择应依据产品稳定性情况、与被仿制药稳定性的比较情况、拟定有效期等综合考虑。
申请注册时,一般应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长期稳定性研究资料。
2.6药理毒理研究
(1)大多数仿制药的研究只需要提供药理毒理文献研究资料即可,这中情况下可以查阅国内外文献数据,找到该药物药理毒理资料进行整理归纳总结。
(2)局部用制剂应在实验室,根据品种需进行刺激性、过敏性、溶血性试验。
如丙酸氟替卡松鼻喷剂需进行刺激性试验。
2.7申报资料的撰写、整理
2.7.1综述资料
(1)药品名称。
(2)证明性文件。
需注意科技查新报告的委托查询,一般在稳定性试验中期委托查询。
(3)立题目的与依据(有国家局颁布的撰写技术指导原则,可以在查询资料后即可撰写)。
(4)对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及评价(有国家局颁布的撰写技术指导原则,可以在进入稳定性考察后撰写)。
(5)药品说明书、起草说明及参考文献(根据原研药的说明书)。
(6)包装、标签设计样稿。
2.7.2药学研究资料
必须按照国家局颁布的格式来撰写。
其他类,推荐按格式撰写。
格式申报主要研究信息汇总表及格式申报资料撰写要求
2.7.3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1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综述(根据相关技术指导原则)
21)局部用制剂提交:
过敏性(局部、全身和光敏毒性)、溶血性和局部(血管、皮肤、黏膜、肌肉等)刺激性等特殊安全性试验资料和文献资料。
2.7.4临床试验资料
28)国内外相关的临床试验资料综述。
29)临床试验计划及研究方案。
30)临床研究者手册。
31)知情同意书样稿、伦理委员会批准件。
32)临床试验报告。
后两项为报生产时所需资料。
2.8申报临床及申报现场核查
将资料连同电子申报表报省局,准备现场核查。
动态三批现场工艺核查,抽样送检省药检所复检。
2.9临床研究
固体口服制剂做生物等效性;
溶液剂一般可免临床;
局部用制剂一般需做临床试验。
2.10申报生产
临床试验完成后,整理资料,申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