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装备制造产业园区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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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滦县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三、国有资产信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滦县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装备制造产业园区近期和园区总体建设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装备园区进行整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三、做好装备园区的招商工作。
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招商活动。
四、编制辖区的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制辖区区域性城市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经批准收组织实施;
审批或审核辖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辖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辖区财政管理,实施辖区内财政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
负责招商引资、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负责辖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辖区内上级有关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
负责唐山市滦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为入区企业提供项目行政审批全程代理服务,为企业代办土地、规划建设、生产经营等各种手续,提供政策、法律、金融、人才、劳力、技
六、负责对装备园区内企业进行封闭式管理,制定并实施园区的优惠政策及相关的措施,为入区企业营造良好的建设、经营和生活环境。
二、机构设置
滦县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编制12人,实有6人,在职8人,2人为人事代理,设有三个科室,分别为:
综合科、招商服务科、安监及开发科。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情见附表)
第三部分滦县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部门认真按照《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方法制度,严格评价标准,准确把握绩效评价的内容与方法,确保评价质量。
在财政的具体指导下,按方案规定的步骤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工作开展情况。
完成开发区各项工作,做好协助企业完成各项手续,完成园区内各项管理工作,做好园区内年度预算、决算及日常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和指示;
研究园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
按权限做好园区干部管理、党建、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稳定工作、开展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文件100%上传下达工作
2、绩效评价结果。
针对园区的工作都较好的完成,绩效考核优。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5万元,全部用于货物支出。
一是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园区道路清扫。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X辆;
截止2017年底通用设备34件,价值140906元,家具17件套,价值17160元。
2016年新购通用设备5件,价值20000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单位:
万元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年初预算数
调整预算数
决算数
一、基本支出
78.31
-20.47
57.84
人员经费
53.31
-19.24
34.07
日常公用经费
25
-1.23
23.77
二、项目支出
464.85
1481.97
1946.82
基本建设类项目
-358.51
106.34
行政事业类项目
1840.48
2017年总支出为2004.67万元,基本支出为57.84万元,占总支出的2.86%,比2017年初预算减少20.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为1946.82万元,占总支出的97.14%,比2017年初预算增加1481.97万元,主要原因是建设类项目减少,行政事业类项目未列入预算。
。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指标
本年度
上年度
比上年增
一、年度收支情况(单位:
万元)
—
1.本年收入
2004.67
3086.75
-1082.08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920.67
-1166.0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84
2.本年支出
基本支出
87.39
-29.55
(1)人员经费
52.55
-18.48
(2)日常公用经费
34.84
-11.07
项目支出
2999.35
-1052.53
(1)基本建设类项目
234.77
-128.43
(2)行政事业类项目
2764.58
-924.1
2017年收入为2004.67万元,比2016年决算收入减少1082.08万元,主要原因是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人员支出减少;
2017年决算支出200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4万元,占总支出的2.86%,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29.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1946.82万元,占总支出的97.14%,比2016年决算支出减少1052.53万元,主要原因是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部门基本支出57.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9%,日常公用经费23.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1%。
公用经费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其中:
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4.99万元、日常维修费1万元、劳务费5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73万元、取暖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委托业务费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50000元,比2017预算增加(减少)0元,比2016年决算增加16560元,其中:
2017年公务接待费25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原因是无;
比2016年决算增加16560元,原因是招商接待客商增多。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元,原因是无;
比2016年决算减少0元,原因是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单位:
万元
预算数
2017年支出数
2016年支出数
2017与2016年决算增减变化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公车购置费
公务接待费
0.844
增加1.656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中央或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