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考核标准试行》和《山东安全评价设计报告书质量考核标准试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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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

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现状评价评分表(A)·

43-48

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预评价评分表(B)·

49-55

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验收评价评分表(B)·

57-62

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现状评价评分表(B)·

63-68

(三)山东省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

1、危险化学品企业预评价·

71-76

2、危险化学品企业验收评价·

77-83

3、危险化学品企业现状评价·

85-90

(四)山东省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评价表(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

1、危险化学品企业预评价评分表(A)·

93-96

2、危险化学品企业验收评价评分表(A)·

97-100

3、危险化学品企业现状评价评分表(A)·

101-106

4、危险化学品企业预评价评分表(B)·

107-116

5、危险化学品企业验收评价评分表(B)·

117-123

6、危险化学品企业现状评价评分表(B)·

125-131

三、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考核情况统计表·

133

山东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

考核标准(试行)

山东省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考核标准(试行)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分值

一、

风险分析

1、评价初访

(1)应建立初访管理制度,风险分析前应进行现场初访。

10分

(2)初访应有专职安全评价师参加。

(3)初访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初访时间、双方人员、被评价单位的主要建筑设施、项目周边环境等。

20分

(4)初访应有纸质记录。

记录应描述被评价单位基本概况(如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土地使用情况、法人性质等),项目技术状况(如技术来源、成熟程度、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产业政策),装置设施的安全状况(如安全距离、生产现状、有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状况,评价目的等,初访人员及日期。

2、风险分析

(1)应建立风险分析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

风险分析应在安全评价合同签订前进行。

(2)应定期修订和完善风险分析管理制度或程序文件。

(3)风险分析应明确责任部门和参与部门。

(4)风险分析应有明确、具体的内容和判断准则,并形成记录。

分析内容应包括:

1)被评价单位基本概况,评价项目投资规模、地理位置、周边环境、评价项目的评价类别、行业风险特性;

2)评价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评价资质和业务范围,现有安全评价师专业构成是否满足评价项目需要,是否聘请相关技术专家,承接项目的风险程度及原因。

3)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预测完成项目所需成本、评估被评价单位信用状况)。

应按评价收费的相关规定列出收费指导价;

被评价单位未报价或报价低于指导价的,应列评价成本费用预测表,详细列出成本明细。

4)项目的可行性结论。

其中,经济可行性应以评价收费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评价成本费用估算结果为判断依据。

5)分析人员、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3、合同签订

评价合同应使用全省统一的合同范本,并采用统一编号。

合同应明确评价对象、评价范围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

评价实施

1、评价项目组

(1)应建立并不断改进实施评价程序文件。

(2)应任命项目负责人和成立评价项目组,并形成记录。

(3)项目组成员应是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配备应能满足项目要求,个别专业人员不足时应聘请相应的技术专家。

(4)一类评价范围的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

二类评价范围的,不得少于4人。

(5)项目组应编制评价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评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评价范围、成员及分工、工作进度等内容,并经项目负责人、计划审核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

(6)项目组进行现场考察、检查、核查时不应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

(7)项目组与被评价单位就评价和检查结果交换意见应形成记录。

记录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交换意见内容及结果、交流的方式等内容。

2、前期准备与现场考察

(1)项目组应根据评价项目的需要,收集相关法规、标准和类比资料。

(2)项目组应系统收集被评价单位的相关资料(含影像资料)。

(3)项目组现场考察时,应出示安全评价师上岗证。

应形成清晰、详实的考察纸质记录,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确认。

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收集的项目资料清单,查看过的原件清单,项目周边情况,现状和验收评价项目还应有发现的安全隐患,双方考察人员签字及日期,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4)现场考察记录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考察时间、双方人员、被评价单位标志性建筑、现场考察的主要过程、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或原始文件等。

3、现场检查

(1)评价组应在熟悉项目资料,经现场考察后编制评价对象的现场安全检查表。

检查表内容应全面,不得有重大遗漏。

(2)现场检查应按照安全检查表逐条进行,并如实记录评价对象实际情况,隐蔽工程应查阅设计资料或现场询问并记录。

(3)现场检查应有纸质工作记录。

收集的项目资料内容,查看过的原件清单,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结果,检查人员、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4)现场安全检查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检查时间、双方人员及被评价单位的重要建筑设施、现场检查的主要过程、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或原始文件等文字资料。

(5)现场检查表应作为现场工作记录的附表,表中应列出安全评价师(专家)姓名、检查日期及工时。

4、现场核查

(1)项目组应在评价报告结论正式出具前,就交换意见中被评价单位需整改的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并如实记录。

核查纸质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已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未整改到位的隐患及整改计划,核查结果,核查人员、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签字及日期。

(2)现场核查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核查时间、双方人员及被评价单位标志性建筑、整改情况和原始文件等文字资料。

5、评价回访

(1)应建立回访制度,制度应明确回访方式及要求。

回访方式包括现场、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多种形式。

5分

(2)评价结束后一年内,评价机构应对被评价单位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回访活动。

(3)回访应有服务质量信息反馈表,真实反映被评价单位对安全评价服务满意程度。

(4)回访人应填写回访记录。

主要收集评价项目的评价质量、对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等信息,供今后同类项目参考。

回访时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及时告知企业和当地安监部门。

(5)评价回访应有影像记录。

记录应能体现回访时间、双方人员及被评价单位标志性建筑、整改情况等。

三、

报告审核

1、报告校核

(1)报告校核应有相关程序或制度,对校核人员职责、校核方式提出明确要求。

(2)应保留校核后的电子文档或书面文本。

2、内部审核

(1)审核人员应是非项目组成员。

应在评价组对报告校核后进行内部审核。

(2)内部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评价依据是否充分、有效,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是否全面,评价单元划分是否合理,评价方法选择是否适当,对策措施是否可行,结论是否正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文字是否准确等。

(3)内部审核应有审核记录,记录审核意见、审核结论、签字及日期等内容,记录应保存完整。

所审核的电子文档应保留审核和修改痕迹。

3、技术负责人审核

(1)评价报告内部审核修改完成后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2)技术负责人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场收集的有关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充分性、评价方法合理性、对策措施针对性、结论正确性及格式、文字等。

(3)技术负责人审核应有审核记录,记录审核意见、审核结论、签字及日期等内容,记录应保存完整。

所审核的文档应保留审核和修改痕迹。

(4)外部评审后的报告,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修改,做出修改说明,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4、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

(1)技术负责人审核修改后应由过程控制负责人进行审核。

(2)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进行了风险分析,是否编制了项目实施计划,是否进行了报告校核、审核,记录是否完整,纸质记录和影像记录是否满足过程控制要求等。

(3)过程控制负责人审核应有审核记录,记录应有报告名称、审核意见、审核结论、签字及日期等内容,记录应保存完整。

四、

技术支撑

1、基础数据库

(1)评价机构应建立基础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电子版或纸质版,数据库的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数据库。

2)有关物质特性、事故案例数据库。

3)其他数据库。

(2)应对数据库内的资料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目录。

(3)数据库内的资料应与评价机构的资质范围相适应,满足评价工作需要。

(4)应有专人负责信息的获取、分类、识别和更新工作。

(5)基础数据库应及时进行更新,数据库应至少三个月整理一次。

(6)信息的获取途径应多元化,包括图书、政府网站、标准网站和一般网站等。

(7)已作废的法规、标准应有明确的标识,并及时通知本单位员工。

2、技术及软件

应按照机构业务范围需要配备各类软件。

25分

3、检测检验及科研开发能力

安全评价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检测检验及科研开发能力。

安全评价机构应按照业务范围需要备齐各类技术装备。

需定期检(校)验的装备,应在检(校)验期内。

4、协作支撑

安全评价机构如果自身不具备检测检验及科研开发能力,应与有关的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单位和具有相关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签订技术协作协议,建立协作支撑渠道。

五、作业文件

作业文件应齐全完整,满足资质业务范围及领域需要。

40分

作业文件应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不断修改完善。

应通过加强内部培训,保证贯彻执行。

六、

内部管理

1、人员管理

(1)应建立安全评价师管理制度,评价机构应与专职安全评价师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2)安全评价师应具有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评价机构应与安全评价师签署保密协议,保守安全评价机构和被评价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者泄露。

(3)安全评价师管理制度应从安全评价师业务素质、人事关系、年度业绩、资格考试、学习培训、执业准则、职业道德、人员变更、处罚等方面做出要求,规范安全评价师从业行为。

(4)技术专家管理制度应在聘用管理、工作经验、保密、服务等方面做出要求,规范技术专家从业行为。

2、业绩考核

(1)应建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和评价机构、安全评价师、技术专家业绩档案。

(2)评价机构应每年填写《安全评价工作业绩表》,及时统计和按时报送业绩。

(3)评价机构应按照《关于建立安全评价和检测检验机构发挥技术支持作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统计报表,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评价机构监管部门。

3、业务培训

(1)应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并根据安全评价师职责明确其能力要求。

业务培训制度应在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记录等方面提出要求。

(2)评价机构应制订并实施安全评价师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培训,保存培训记录和培训影像资料;

应定期审查和不断改进业务培训计划,保证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3)安全评价师和技术专家业务培训内容应包括:

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专业知识,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其它相关培训等。

(4)评价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外聘技术专家授课,每年不少于3人次;

应安排安全评价师外出培训和参加学术交流、评价导则和重点标准规范更新宣贯班培训。

4、信息通报

评价机构应建立信息通报制度,明确上传下达的渠道和人员。

5、跟踪服务

(1)应建立跟踪服务制度,保证投诉渠道畅通。

(2)跟踪服务制度内容应包括:

有关实施部门、跟踪服务内容、跟踪服务方式、信息收集整理、处理程序、纠正措施和处理记录等。

6、保密

(1)应建立保密制度,保守被评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机密。

(2)保密制度内容应包括承诺、范围、等级、资料管理、处罚等。

7、资质和印章管理

(1)应建立资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资质材料范围、资质材料保管、资质材料管理、资质材料使用登记、资质材料复印和资质材料销毁等。

(2)应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包括印章保管、印章使用程序、印章使用登记、印章资料销毁、印章责任人等。

(3)应建立资质使用登记表和印章使用登记表。

(4)应认真履行相关手续,严禁转借或出租资质和印章。

七、

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

(1)应制订档案管理程序或制度,应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档案管理内容应包括档案分类、档案归档、档案借阅、档案更改、档案复制、档案统计、档案保存、档案销毁等。

(3)安全评价师和技术专家履历材料、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安全评价师受奖材料、处分材料及业绩考核、培训记录应存入人事档案。

(4)上级来文、机构上报材料和发放的文件、机构承揽的项目所形成的材料及签订的合同、安全评价报告及评价过程形成的相关资料、法规标准数据库、法规标准及图书、重要设备、仪器的随机文件材料等档案应存入技术档案。

2、法规标准

管理

(1)应建立并不断改进获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控制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2)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控制程序应包括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的种类、内容、获取途径、整理、识别与登录、更新等内容。

(3)获取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应填写记录。

(4)应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目录,并定期更新。

3、过程控制文件和记录管理

(1)应建立并不断改进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过程控制文件内容应包括风险分析、实施评价、报告审核、技术支撑、作业文件、内部管理、档案管理和检查改进等八个方面,符合《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文件编写指南》(安监总规划字[2005]177号)要求。

(3)文件资料控制内容应包括文件编制要求、文件编制、审核和批准、文件管理、文件更改、外来文件的控制、文件和资料的编号、文件和资料的借阅、文件的保存期限和密级、记录的格式和要求等内容。

(4)过程控制记录应便于查询,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5)明确工作过程中记录的编目、归档、保存及处理实施控制要求,保证记录的完整、有效。

(6)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

(7)归档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应备有文字说明,重要的电子版档案应每季度用光盘或硬盘备份。

八、

检查改进

1、内部审查

(1)评价机构应建立并不断改进内部审查程序,应制定内部审查控制要求。

(2)内部审查程序内容应包括内部审查依据、内部审查内容、实施内部审查程序、内部审查频次、纠正措施要求、预防措施要求等。

(3)内部审查应形成记录(包括纸质记录和影像记录),记录包括内部审查表、纠正措施处理单、预防措施处理单。

(4)内部审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投诉申诉

处理

(1)评价机构应建立并不断改进投诉申诉处理程序

(2)投诉申诉处理程序内容应包括:

投诉申诉内容、投诉申诉处理部门和责任人、原因分析及处理、提出纠正措施和验证预防措施等。

(3)应有投诉处理单,记录应保存完整。

说明:

1、本考核标准适用于对山东省范围内依法开展的安全评价活动的检查,包括定期考核、专项检查和安全评价资质复审换证考核。

2、本考核标准满分为1000分,考核得分在800分(含)以上为合格,低于800分为不合格。

3、“现场检查”第3、4项和“现场核查”考核得分合计低于35分(不含)的,整个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考核

评分表

考 核 单 位:

             

安全评价机构:

            

  年  月  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

填表说明

一、此考核评分表用于省安监局组织的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过程控制的考核。

二、考核评分表由参与考核的专家填写。

三、考核评分表“现场检查”第3、4项或“现场核查”考核得分合计低于35分(不含)的为否决项,整个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他项目仍应完成考核。

四、考核评分表满分为1000分,考核得分在800分(含800分)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0分的为不合格。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考核评分表

评分标准

考核评分

风险

分析

第一项

未初访或时机不对的扣本项10分及下列3项50分

第二项

无专职安全评价师参与的扣5分

第三项

无影像记录的扣20分,每小项不全的扣5分。

第四项

每小项记录不全的扣4分;

(预评价项目无相关项的不扣分)

未分析或分析时机不对的扣本项10分及第(4)项20分

无相关程序文件的扣10分

机构规定不明确的扣10分

记录内容不全的每小项扣4分,

小项内内容不全的扣1~4分

未采用全省统一合同范本和统一编号的各扣5分,合同内容不明确的扣10分

评价

实施

无项目组或负责人任命记录的扣10分

专业配备不合要求的扣10分

人数不足的扣10分

第五项

内容不全的每项扣2分

第六项

现场工作人员少于2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的,每次扣4分

第七项

每次协商过程记录不全的每小项扣1分。

法规、标准不完整、失效的每个扣1分

需要存档的被评价单位资料未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扣10分

记录内容不全的每小项扣5分

(预评价项目可以初访记录代替,专职安全评价师可以是1人)

无影像记录的扣20分,每小项不全的扣5分

(预评价项目可由初访影像记录代替)

被评价单位不允许拍照的应在评价合同中注明或由其主管部门签字声明,则不扣分,检查、核查按此规定执行。

检查表编制内容每缺一个方面扣5分,有重大遗漏的扣20分。

预评价项目

(1)-(5)项不扣分。

未如实填写的每项扣2分

记录内容每小项不全的扣4分

无影像记录的扣20分,每小项不全的扣4分

整改核实时机不对的及未核实的扣本项20分及下列项20分

记录内容每小项不全的扣4分。

整改计划未经被评价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扣5分。

预评价项目

(1)-

(2)项不扣分。

未建立回访制度的扣5分

未按时回访的扣10分

无服务质量信息反馈表的扣5分

回访记录内容不全的每项扣2分,发现隐患未反映的扣5分

无影像记录的扣10分,每小项不全的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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