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楼及地下车库工程安全保证措施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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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成立安全小组,加强巡视,及时传递信息,保证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使安全管理工作更有力度。
小组成员职能:
1.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障碍;
2.负责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4.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搞好安全生产;
5.发现隐患应立即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被查者停工整改。
4.1.3资金及物资保证
资金及物资为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施工单位必须对安全工作给以绝对的重视。
1.施工生产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保证发放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2.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3.采购相应足够的劳保用品且必须符合规格标准;
4.现场所需安全设施材料要纳入材料计划,及时供应。
4.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权、利”相统一,明确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
4.2.1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
1.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和经济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及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队的健康及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作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二)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控制不合标准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三)各专业工长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作业班组(包括外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作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检查监督,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为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四)分包班组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作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3.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4.认真作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五)外包队负责人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作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作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4.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作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作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六)操作工人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须培训、持证上岗;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生产的规定;
3.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4.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5.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6.下列情况下,操作者不得作业,在领导指挥时有拒绝权
✧没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不经技术交底;
✧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安全或不齐全;
✧没有规定的劳动保障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排除;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
7.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作业人员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4.3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及教育制度
4.3.1安全教育规定
1.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电工、焊工、信号工、防水工、塔吊司机等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须重点对本工种、岗位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3.项目部实行管理层轮训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确保管理层对安全生产长抓不懈;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4.3.2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对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本项目不得招用18岁以下未成年工人和年龄超过65岁的老龄人员。
1.工人分配工作前教育,内容:
✧本工程现场的施工特点,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当前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对易发事故的预防教育;
2.工人分配工作后教育,内容:
✧北京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所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3.班组教育
内容:
✧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三级教育结束后,对工人统一命题进行考试,必须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工作,新工人教育由安全组登记,并建立档案。
4.3.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1.项目特殊工种作业范围
电工、电气焊工、防水工、信号工、塔吊司机、架子工
2.殊工种基本要求
a)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b)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相关工种上岗证书;
c)作业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现场培训与考核
✧对于进入现场的特殊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和相关工种安全知识再教育;
✧教育及培训内容参照《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现场操作前必须按项目部规定进行相关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参加考试完毕由安全组登记,并建立档案。
4.3.4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项目部在作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管理层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与项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1.主要内容
✧宣传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克服工人麻痹思想;
✧宣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工人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使人人都懂得安全生产的必要性;
✧宣传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使人人都重学习、重落实;
✧使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主要形式
✧由安全组利用业余时间,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施工现场入口处挂安全纪律牌,张贴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
✧施工现场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教育工人纠正,并向其讲解安全操作的必要性和后果;
3.适时教育
✧冬雨季施工安全知识教育;
✧夜间施工安全知识教育;
✧抢工时安全知识教育。
以上安全教育均由安全组登记记载。
4.4分部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4.4.1土方及支护工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土方量约为28000m3。
采用土钉墙,分层开挖。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工人在土方及支护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土方机械交叉施工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调度;
2.挖方与支护喷锚必须紧密配合,要求按方案分层开挖,及时开孔、注浆、喷锚,待上层支护面砼达规定强度后方可挖下一层土方,严禁上层边坡未支护即开挖下层土方;
3.挖土过程中如遇到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现场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4.挖方过程中,边坡周围严禁堆土及其他荷载,土方开挖深度至2m时必须设临时护身栏。
第一层砼喷射完成后,及时做坡顶反边压顶,并有一定坡度,以利排水,同时砌挡水墙、设置护身栏及密目防护网,并在外侧设置排水明沟;
5.做坡顶反边压顶的同时在最不利位置设置水平及垂直位移观测点,定时观测坡顶位移情况,并作好记录;
6.当边坡变形过大,变形速率过快,周边环境出现沉降、开裂等险情应暂停施工,分析原因采取应急措施,险情排除方可再次施工;
7.由人工边坡修理,严格按照开挖线及放坡角度施工,使边坡面平整,便于喷锚;
8.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按要求设警示灯;
9.大风天气禁止挖方施工;
工搭设的临时坡道必须经项目部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攀登坑壁爬上、跳下,不得在槽底、槽顶休息;
10、工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
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内清土;
11.±
0.000以下肥槽土方回填前,按《边坡支护方案》要求对边坡观测点定期观测,在雪天气后应密切关注边坡稳定情况,以保证施工过程安全。
4.4.2防水工程
(一)防水设计概况
本工程地下室防水设计等级为一级,采用结构自防水和防水卷材(SBS(聚脂胎)外防外贴)工艺,按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进行施工;
屋面防水设计等级为二级,采用3+3改性沥青防水层,按照《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执行各层卫生间地面采用1.5厚JS涂膜防水。
(1)材料存放于专用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和防火措施,库房备有足够的灭火器,并有专人看管,材料集中码放整齐,易于清点,易燃材料如汽油、聚氨脂等入库存放,限额领料;
(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配戴手套及鞋盖。
涂刷处理剂和涂膜时,必须戴防护口罩和防护眼镜,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搓皮肤,非专业工种严禁进入防水施工工作面;
(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4)使用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得过足;
(5)装汽油的容器不得受猛烈撞击,使用后必须及时将盖盖严;
(6)高处作业屋面及楼板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邻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7)防水卷材热熔铺贴,必须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内不准有易燃物品;
(8)雪、霜天气必须待基层干燥后方可进行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作业;
(9)下班清理工具,未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入库存放。
4.4.3混凝土结构工程
(一)设计概况
本工程基础为梁式筏板基础,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主要剪力墙部分楼梯、电梯核心筒及建筑物端部,地下室外墙按混凝土挡土墙结构设计。
(二)施工方案概况
Ø
钢筋工程
全部钢筋采用在后台加工区集中加工,预制成型,现场绑扎安装及连接就位,现场加工主要进行少量调整;
本工程d≤10使用Ⅰ级钢筋,d>
12使用Ⅱ级钢筋。
钢筋连接方式为直径≥16的选用等强剥肋滚压直螺纹套筒连接,直径<16的钢筋均采用绑扎搭接。
模板工程
地下室剪力墙体采用多层板模组拼,边角接茬处采用竹胶板连接;
框架柱采用15mm厚多层板;
框架梁、顶板采用15mm厚多层板;
地上部分墙体采用6mm厚定型钢模板,竖肋采用8#槽钢,间距为300mm,边框为8#槽钢,模板的横背楞采用双向10#槽钢焊接而成,穿墙螺栓从两根槽钢的空档穿过。
混凝土工程
砼全部使用商品砼,混凝土浇筑设备采用汽车泵、混凝土地泵、布料杆及塔吊,混凝土振捣采用机械振捣,混凝土工程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流水段划分进行。
(三)安全技术措施
a)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及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b)脚手架上不得集中码放钢筋,应随使用随搬送;
c)操作人员必须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
并按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维修保养机械;
d)机械运行中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收工时应按顺序停机,拉闸,锁好闸箱门,清理作业场所。
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严禁非电工接、拆、修电气设备;
e)机械明齿轮、皮带轮等高速运转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f)电动机械的电闸箱必须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并灵敏有效;
g)工作完毕后应用工具将铁屑、钢筋头清除,严禁用手擦抹或嘴吹,切好的钢材、半成品必须按规格码放整齐;
h)在高处(2m或2m以上)、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i)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j)绑扎在建施工工程的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无脚手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站在满铺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k)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i.钢筋加工机械安全部分
使用钢筋调直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调直机安装必须平稳,料架料槽应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刀切孔的中线线,电机必须设可靠的接零保护;
2、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调直块及速度,调直短于2m或直径大于9mm的钢筋时应低速运行;
3、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穿入钢筋,作业中严禁打开防护罩及调整间隙,严禁戴手套操作;
4、喂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通过钢管再送入调直机前端的导孔内,当钢筋穿入后,手与压辊必须保持一定距离;
5、机械上不准搁置工具、物件,避免振动落入机体;
6、圆盘钢筋放入圈架上要平稳,乱丝或钢筋脱架时,必须停机处理;
7、已调直的钢筋,必须按规格、根数分成小捆,散乱钢筋应随时清理堆放整齐。
使用钢筋切断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前必须检查切断机刀口,确定安装正确,刀片无裂纹,刀架螺栓紧固,防护罩牢靠,然后手扳动皮带轮检查齿轮啮合间隙,调整刀刃间隙,空运转正常后再进行操作;
2、钢筋切断应在调直后进行,断料时应握紧钢筋,多根钢筋一次切断时,总面积应在规定范围内;
3、切断钢筋,手与刀口的距离不得少于15cm,断短料手握端小于40cm时,应用套管或夹具将钢筋短头压柱或夹住,严禁用手直接送料;
4、机械运转中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刀口附近的断头和杂物,在钢筋摆动范围内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5、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刀片歪斜等,应立即停机检修。
使用钢筋弯曲机应遵守以下规定:
1、工作台和弯曲工作盘台应保持水平,操作前应检查芯轴、成型轴、挡铁轴、可变挡架有无裂纹或损坏,防护罩牢固可靠,经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作时要熟悉倒顺开关控制工作盘旋转的方向,钢筋放置要和挡架、工作盘旋转方向相配合,不得放反;
3、改变工作盘旋转方向时必须在停机之后进行,即从正转—停—反转,不得直接从正转—反转或从反转—正转;
4、弯曲机运转中严禁更换芯轴、成型轴和变换角度及调速,严禁在运转时加油或清扫;
5、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该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机械转速的规定;
6、严禁在弯曲机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站人,弯曲好的钢筋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3.作业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4.作业前应检查所有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5.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暴断伤人;
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木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2m;
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8.木材加工及堆放场内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一)模板安装与拆除:
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操作人员登高时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的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支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使用塔吊运送模板时,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模板拆除应遵守如下规定:
1.满足拆模时所须混凝土强度要求,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影响工程质量;
2.拆模时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及支撑,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严禁用塔吊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钢模时必须栓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结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二)木工机械安全操作部分
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
4.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设置安全可靠的防护装置;
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每次刨料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疮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准戴手套;
2.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