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区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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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元
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交货期:
7日历天
2.6、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7、采购内容:
生物有机肥采购
2.8、标包划分:
4个标段
2.9、本次招标体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肥料登记证(农业肥料使用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出具的化验报告)。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家企业只可以报名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企业首先登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将纸质文件提交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受理科进行现场核验,最后根据通知公告有关办理CA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CA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
4.2、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线下不再接受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登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下载截至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前下载。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详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4.5、请投标企业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
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6开标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XXX**区农业局
地址:
**市**区平西路农业局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市羊山新区新五大街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
XXX
联系电话:
********
监督机构:
**市**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人
1.1.2
招标代理机构
1.1.3
项目名称
1.1.4
标包划分
4个标包
1.2.1
资金来源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1.2.4
供货周期
1.3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5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6.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6.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和方式
本章2.2.2项规定投标截止之日15天前,以加盖公章的文字材料并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交招标人
1.6.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本章2.2.2项规定投标截止之日15天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修改、答疑(如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本章2.2.2项规定投标截止之日15天前,以传真并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的方式提交招标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3日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3.2
投标有效期
本章2.2.2项规定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伍仟元整(大写)15000元(小写)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开户行、账户、账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足额缴纳保证金。
投标人按要求缴纳保证金到账成功后,登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交易系统,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注:
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时,回执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编制在投标文件中;
另一份和其他证件原件,带至开评标现场核验之用。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信阳羊山新区支行
户名: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标段:
******************5
2标段:
******************6
3标段:
******************7
4标段:
******************8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或盖章
要求
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3.6.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本壹份
3.6.3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投标文件须条理清晰,左侧胶装,应编制目录,并按顺序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如单册内容较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册装订。
书脊处注明项目名称和标号。
4.1.1
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应分别包装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封套上写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内。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在2018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6开标室
4.2.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投标人数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将原封退回已收到的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由各投标人代表和监督部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唱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业主评委1人,其余4人均为经济、技术方面专家。
均从政府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2名
8.1
招标控制价每标均为(总价150万元):
每标包控制价:
2200元/吨(以单价报价)
8.2
招标文件电子版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电子版壹套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保持一致,并能正常开启。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及“第标包”。
8.3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
8.4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仪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
各投标单位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多于2人。
8.5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8.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
8.7
解释权
8.7.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8.8
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8.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8.8.2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XXX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包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1.1.5.本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清单内所有产品。
1.1.6.本次招标标包划分: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
1.3.1.本项目招标范围: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予以澄清。
1.10.3.招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招标公告;
2.1.2.投标人须知;
2.1.3.评标办法;
2.1.4.合同条款及格式;
2.1.5.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2.1.6.投标文件格式;
2.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
5)优惠及服务承诺
6)投标报价明细表
7)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货物说明一览表;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2.2.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3.2.3.投标总价中也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2.4.投标人在报价中的价格己经包含了完成该项目所有的装卸、运输、材料、保管、检测与试验、培训辅导、售后服务、保险、需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利润、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所有费用。
若有进口货物的还应包含进口环节税费。
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充分考虑上述的要求和风险因素。
3.2.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2.6.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打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4.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同时具备保证投标人数量符合法规要求的作用,在投标人未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招标人的情况下,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出席开标会仪或有其他恶意投标情况,造成流标及相应损失的;
3.4.4.2.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4.3.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等骗取中标并经招标投标监督机构调查核实;
3.4.4.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4.4.5.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全部资格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投标文件的具体密封要求: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或“副本”,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