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打分安全Word格式.docx
《安全评价打分安全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评价打分安全Word格式.docx(6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购置未经鉴定产品、安全监督对购置的安全工器具不审查把关、定期检查和试验责任制不落实,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2分
3.1.1.2
手持电动工具
40
手持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0
按清册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02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查评单位无清册或与实际不符体条不得分;
一件不合格扣标准分的20%
有关人员是否掌握了手持电动工具正确的使用方法
现场考问题不少于5人;
是否合格按02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1人不完全掌握扣分50%;
2人不完全掌握不得;
3人及以上不是分并加扣2.1.1.2标准的10%
本单位是否按GB3787-93«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管理手持电动工具
检查有关部门及班组制度记事本、相关记录
无国家标准文本或本单位的实施细则、规定、执行不严或管理责任制不落实本条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的20%
3.1.1.3
移动式电动工具
18
抽水泵、砂轮锯、空压机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检查,是否合格按03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清册或与实际不符不得分。
现场检查一件不合格扣标准的20%;
问题较多的不得分
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试验,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检查制度文本,现场检查
无责任制文本或落实不到位不得分;
3.1.1.4
是否按照GB13955-1992«
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在现场正确安装和使用漏电保护器(手持和移动工具)
无国家标准文本或本单位的使用管理规定,或现场执行不严不得分;
3.1.1.5
动力、照明配电箱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检查,不少于10个,样品数分布应炉、机、电、燃、其他各2取样,是否合格按04号评价检查判定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60%;
发现标志与实际不符本条不得分
3.1.1.6
保护接地及接零
(1)生产及非生产电机、电气设备等应接零或接地的部分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或接地
现场检查,查评样品数不少于20个
接零系统中个别设备单独接地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否则不得分;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扣分20%;
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60%
(2)现场电气设备接地、接零保护有无具体规定
查阅制度文本
无规定不得分,执行不严格扣分50%-100%
3.1.1.7
现场临时电 设有无管理制度,现场临时电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查阅制度文本,现场随机检查,是否合格按05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管理制度不得;
制度不完善扣分30%;
发现一处临时电源不合格扣分30%;
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60%。
问题较多不得分并加扣2.1.1标准分的10%
3.1.1.8
所有工作人员是否掌握触电急救及心、肺复苏法,是否经过模拟人的培训
查阅培训记录用模拟人抽考10人
普及率不足70%或没有经模拟人培训;
无培训记录不得分;
抽查1人不合格扣标准分20%
3.1.2
高处作业
80
75
3.1.2.1
安全带
30
安全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保管、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随机检查不少于10条,对库存未发放用品全数检查,是否合格按06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抽查的车间无统计数字或数字与实际不符扣分30%,发现一条不合格扣分50%,存放、保管不符合要求扣分60%
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安全使用前的检查项目
现场作业是否正确使用
现场检查及考问
评价期内发生因不系安全带造成高处坠落的轻伤、未遂及以上事故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2的10%;
现场发现1人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1.2的50%;
其他问题扣本条10%-50%
3.1.2.2
(3.1.2.3)
脚手架及安全网
脚手架组件[木质或竹质脚手杆(管)、脚手板、扣件、吊架等在用品]及安全网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保管、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每种组件抽查5%,不少于50个;
少于50个的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08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在用品中混有应报废品不得分;
每种组件中1个不合格的扣标准分的20%;
存放混乱或存放地点环境恶劣扣标准分的50%
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及安全网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随机抽查,是否合格按09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标准分的50%;
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的20%-
有无脚手架搭设分级验收制度,使用后的脚手架是否及时拆除
无制度文本不得分并加扣3.1.2.3标准分的50%;
有制度执行不严不得分;
使用后未及时拆除扣分50%;
评价期内发生因脚手架搭设质量问题发生的轻伤,未逐及以上事故不得分
3.1.2.3
(3.1.2.4)
移动梯、台
移动梯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根据统计数字随机抽查,样品数不少于10件,是否合格按10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车间、班组无清册扣分30%,抽查不合格率每1%扣分10%;
存在放坏混放等每件扣分50%,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50%
5
移动梯子、平台、高凳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
无责任制文本2.1.2.4不得分,有责任制但落实不够扣分20%-50%
3.1.3
起重作业安全
85
78
3.1.3.1
各式起重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5
查阅公司所有起重机械相关资料
任一台不合格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20%
3.1.3.2
电动葫芦
查阅公司所有电动葫芦
问题较多不得分并加扣3.1.3条标准分的10%;
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2分
3.1.3.3
手动葫芦(倒链)、千斤顶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查阅公司所有电动葫芦、千斤顶
3.1.3.4
起重机用钢丝绳、纤麻绳、吊钩、卡环、吊环等是否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抽查现场实物,查阅检查、试验记录
没有定期试验不得分,试验存在漏洞的扣标准分的30%;
评价期内发生由于没有定期检查和试验,致使该发现的问题没发现造成断绳、断卡等问题不得分并加扣3.1.3条标准分的50%
3.1.3.5
起重机械、机具有无管理制度;
是否按规定定期检验,缺陷是否及时消除;
日常检查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查阅制度及责任制文本,查阅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无管理制度,无责任制不得分;
未经专业部门检验不得分;
检验后存在的问题未及时整改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的20%--50%
3.1.4
焊接安全
40
35
3.1.4.1
交直流电焊机是否各个符合安全要求
根据清册随机抽样检查。
样品数为总数的10%,不少于10台,总数少于10台时全数查评,是否按19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清册或清册与实际不符扣标准分的30%,一台不合格扣标准分的20%;
存在一般问题扣分20%
12
3.1.4.2
有无电焊机使用管理、定期检查试验制度,检查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
查阅制度及责任制文本,现场检查
无管理制度、无责任制3.1.4不得分,贯彻执行不严本条不得分,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的20%
3.1.4.3
电焊机二次线与焊接物接线是否规范,焊接作业现场是否各个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检查
发现一处不得分,严重问题不得分并加扣3.1.4标准分的50%
3.1.5
机械安全
3.1.5.1
木工机械(圆锯、刨床)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按清册随机抽样检查,不少于4台,是否合格按20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无清册或清册与实际不符扣标准分的20%,1台不合格扣标准分的50%
3.1.5.2
台钻、固定式砂轮机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按清册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21、22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3.1.5.3
各类机加工设备冲、剪、压机械、车床、铣床、刨床、磨床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按清册全数查评,是否合格按23、24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3.1.5.4
机械转动部分的防护罩、遮栏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发现一处不合格扣标准分的30%;
问题严重不得分
3.1.5.5
是否制订了各类机械设备现场使用的安全规定;
工作人员是否熟悉和掌握
现场检查,查阅制度文本,现场考问
无规定加扣3.1.5标准分的20%;
规定不完善不得分;
工作人员1人不熟悉和掌握扣标准分的30%
3.1.6
(3.1.7)
特种作业及防护用品
60
3.1.6.1
(3.1.7.1)
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复审(包括检修人员中的Ⅱ工种、厂内机动车驾驶员)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清册、培训记录和特种作业操作证
发现1人无证操作不得分,并加扣3.1.7条标准分的20%;
定期复审执行不严扣标准分10分;
无特种作业清册或培训记录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4分
3.1.6.2
(3.1.7.2)
有无劳动保护及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具体规定,职工在现场是否正确使用
查阅规定文本,现场检查,是否合格
无具体规定、不符合标准、存在漏洞本条不得分;
发现不正确使用1人/次扣标准分10分;
2人/次以上扣3.1.7条标准分的50%
3.1.6.3
(3.1.7.3)
安全帽质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按班组检查,总数不少于20顶
发现1顶不合格扣标准分1分;
发现1个班组的安全帽全部不合格3.1.7条不得分
3.1.6.4
(3.1.7.4)
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存放地点是否合理,定期检查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工作人员是否正确掌握使用方法
查阅责任制文本及定期检查记录,现场检查考问有关人员
未配备或配备数量不足不得分;
1人不会使用扣标准分5分;
定期检查责任制不落实不得分
3.1.7
(3.1.8)
安全标志及遮拦
3.1.7.1
(3.1.8.1)
生产区域安全标志是否齐全、醒目,符合要求,电气设备的遮拦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明显
除《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必须设置的安全标志及遮拦外,还应符合《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的要求,发现一处不合格扣标准分3分
3.1.7.2
(3.1.8.2)
厂区车道是否有限速标志
无限速标志不得分
3.2
作业环境
170
153
3.2.1
生产区域照明
57
3.2.1.1
控制室照明是否符合设计及现场安全要求(含事故照明)
照明情况不够好,不完全符合要求发40%,照明情况很差不得分
3.2.1.2
主厂房照明是否符合设计现场安全要求(含事故照明)
3.2.1.3
母线室、开关室照明是否符合设计现场安全要求(含事故照明)
3.2.1.4
升压站照明是否符合设计现场安全要求(含事故照明)
现场检查,尽可能夜巡
3.2.1.5
煤场照明是否符合设计现场安全要求(含事故照明)
3.2.1.6
油区照明是否符合设计现场安全要求(含事故照明)
照明情况不够好,不完全符合要求扣40%,照明情况很差不得分
3.2.1.7
楼梯间照明是否符合设计现场安全要求(含事故照明)
6
3.2.2
生产区域梯台
45
31
3.2.2.1
钢斜梯是否符合国际安全要求
现场重点抽查
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1处扣分50%
3.2.2.2
钢直梯是否符合国际安全要求
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1处扣分50%(老电厂并有特殊安全的除外)
3.2.2.3
钢平台(含步道)是否符合国际安全要求
3.2.3
生产区域楼板、地面状况
3.2.3.1
楼板、地面孔洞的栏杆、盖板、护板是否齐全,符合设计及现场安全要求,临时拆除是否有措施
发现缺栏杆、缺盖板、护板或设计安装不符合要求,1处扣分30%,临时拆除无措施不得分
3.2.3.2
厂内车道、消防通道、人行道有无易引起摔跌或碰伤的障碍物,工业垃圾等
发现重要问题,1处扣分20%;
消防通道不畅通本条不得分,并加扣2.2.3的20%
3.2.4
防尘、防毒、防电离辐射
3.2.4.1
输煤系统运行时各扬尘点空气中煤尘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查阅监测报告,实地抽查
按扬尘点评分,达不到国家标准不得分,实得分为平均分
3.2.4.2
输煤系统各扬尘点是否安装了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有未装设处,且空气中煤尘含量超标,不得分;
已安装投运,但效果不好,扣标准分4分
3.3
交通安全
90
3.3.1
厂内机动车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公司所有厂内机动车辆
任一台机动车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分
3.3.2
有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厂内机动车司机是否有合格证或驾驶许可证
查阅制度文本,检查机动车驾驶人员
无制度或流于形式不得分;
重要问题1处扣标准分9分;
发现无证驾驶人员本条不得分;
持证驾驶规定执行不严扣标准分18分;
评价期内发生司机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不得分
3.4
防火、防爆
120
113
3.4.1
是否成立了防火安全委员会并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
查阅文件及培训记录
没有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没有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本条不得分;
3.4.2
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是否健全
查阅制度文本,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无责任制的本条不得分;
不完善的扣标准分3分;
落实情况不好的扣标准分5分
3.4.3
是否建立了专职和群众性消防组织,是否定期培训和训练,是否定期进行防火演习
查阅有关资料
组织不健全不得分;
未开展活动或开展不好,扣标准分3分;
无培训记录,无防火演习记录不得分
3.4.4
消防器材配备有无清册,是否符合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是否定期进行检查
查阅有关资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无消防器材清册扣标准分2分,与典型消防规程不符不得分;
定期检查无记录或无标志不得分;
3.4.5
禁火区(含电缆夹层)有无健全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查阅制度文本及动火工作票的执行情况,现场检查
无制度不得分;
评价期内发现1处应开动火票而未开票作业的加扣3.4条标准分的10%,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2分
3.4.6
消防泵有无远方启动装置,有无定期试验制度,是否落实;
备用消防泵是否定期轮换;
在全厂停电的情况下,消防泵有无外部电源或采用其他措施保证消防水源不中断
查阅制度文本、轮换记录、试验记录,现场检查试验
无远方启动装置、无制度或流于形式不得分;
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重要问题1处扣标准分10分;
不能保证全厂停电的情况下不中断消防水源,加扣3.4条标准分的50%
3.4.7
消防水系统、设施(含高位水箱)是否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是否有符合实际的消防水系统图
现场检查及查阅有关图纸资料
无消防水系统图、不符合标准不得分;
重要问题1处扣标准分5分;
水系统压力不能满足需要扣3.4条标准分的50%
3.4.8
火灾报警系统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无责任制或流于形式扣标准分10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标准分6分
3.4.9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是否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查阅制度文本及现场核查
无管理制度不得分;
有重要问题1处扣标准分5分;
无检查记录不得分
3.4.10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防雷系统是否符合要求
现场检查,查阅有关记录
存在重要问题(如:
安全间距、建筑防火等级等问题)、防雷系统不符合要求本条不得分并加扣3.4条标准分的20%;
防雷系统未经定期检测不得分;
3.4.11
现场检查,是否合格按28、33号评价检查表判定(重点检查氧气、乙炔、氢气、六氟化硫气瓶的使用)
发现1只不符合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扣标准分的50%;
2只及以上不符合要求本条不得分;
严重问题加扣3.4条标准分的20%
2.4.12
有关人员是否熟悉氧气、乙炔、六氟化硫等有关气体的物理、化学特性
现场考问有关工作人员,是否合格按32号评价检查表判定
超过3人对有关气体特性不熟悉本条不得分;
存在一般问题扣本条的20%-80%
3.4.13
蓄电池室、油罐室、油处理室等防火、防爆重点场所的照明、通风设备是否采用了防爆型;
是否配备了防爆工具
发现1处不符合要求或未配备防爆工具不得分;
3.5
防汛
3.5.1
汛期前能否做到提前研究防汛工作,制定措施,落实防汛值班及抢险组织
查阅有关文件,现场查询
工作不严密,措施不够全面,扣分40%;
责任不明确,组织不落实或评价期内发生过事故未认真吸取教训的不得分
3.5.2
防汛器材管理、维护责任制是否落实,保证讯期后不丢失,不损坏
现场调查了解
无人管理不得分,管理不善扣分40%-60%
3.5.3
供水泵房、厂房、零米以下部分等永久性防汛设施是否经常良好状态
存在一般问题扣分40%,较差者不得分
3.5.4
是否制定了防汛总体方案
查阅文件
未制定不得分,不、不切合实际不得分
3.6
抗震
3.6.1
主要厂房、建筑物及构筑物是否进行了抗震鉴定
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检查
没有进行抗震鉴定不得分
3.6.2
抗震鉴定不合格建筑物是否采取了加固措施,年久老厂房是否检测、维修,采取加固措施
没有采取抗震措施不得,仅主要建筑物采邓了措施扣分30%,问题较多发80%-100%;
有隐患,老厂未检测、维修不得分;
厂房房顶有杂物扣标准分的10%-50%
3.6.3
根据地震预报及有关部门要求,对主变压器、蓄电池及其他有关设备是否已经采取了抗震措施
查阅有关资料、文件及现场检查
未全面落实扣分30%,落实较差扣60%,基本上未落实不得分
3.6.4
是否制定防灾、抗灾措施预案
没有制定不得分,不具体、不切合实际不得分
4
安全生产管理评价
1430
1386
4.1
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目标管理
160
156
4.1.1
公司是否认真贯彻“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保热网”的原则,制订明确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做到层层落实,严格考核
查阅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简报,实地核查
视目标和措施内容及落实效果评分:
1、目标定位准确,措施具体,层层落实,事故(障碍)控制在较好水平得满分;
2、内容不尽符合要求,落实有差距,考核不够严格,视情况扣标准分4—16分;
3、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措施不落实,发生事故(障碍)超过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不得分
指一类障碍
4.1.2
公司是否实行安全目标三级控制,各部门、班组围绕公司总目标,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的安全目标和措施;
各班组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的安全目标和措施
4.1.3
公司是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