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要求和对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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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要求和对策Word格式.docx

在经历互助组、初级生产合作社和高级生产合作社三个阶段后,进入人民公社体制,最终取消了土地和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私有,实行生产资料集体公有,由集体组织农业生产经营,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在所有制上将集体所有制确立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实现形式。

这一时期,受人民公社“大锅饭”体制的束缚,由于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实行政社合一,强调“一大二公”,搞“一平二调”和“归大堆”,严重脱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和发展规律,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集体经济发展缓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

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

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社区或突破社区界限,自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大致可分为起步发展、快速下滑和恢复发展三个阶段:

(一)起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98年,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至二轮延包期间)

一是村集体拥有部分经营资产,为发展集体经济打下一定基础。

从84年开始,我市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当时大部分村集体,特别是山区村组保留了一部分资产资源,未全部发包到户,如集体茶场、林场、机动地等,仍由村集体组织统一管理经营。

二是村办企业的发展。

为集体经济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乡镇企业政策措施,我市各地利用村级闲置资源和银行贷款兴办了一批村办企业,村集体经济收入得到了较快增长。

三是股份制林场的发展。

90年代我市通过世行贷款由村民组或村民承包的山场入股,村集体参股,收入按股分红的形式,大力发展股份制林场。

四是发展集体经济的氛围较浓,环境较好。

90年代,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较高,发展环境较好,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了有利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在这个时期内,全市无集体经营收入村数量较少,控制在300个村以内,占当时1169个村的25%左右。

(二)快速下滑阶段(1998—2006年,二轮延包至开展新农村建设期间)

一是集体经营资产逐渐减少。

从1998年开始,我市全面开展二轮延包工作,各地认真落实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将原村集体经营的机动地等资源资产又陆续发包到农户,减少了村集体经营收入。

二是村办企业效益下滑和改制。

受亚洲金融危机、银根紧缩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我市村办企业经营每况愈下,同时,开展集体企业改制工作,村办企业逐渐萎缩。

三是国家林业政策的调整。

林业分类经营的实施,大部分集体林场划为公益林,减少了集体收入。

四是发展集体经济的认识出现了偏差。

这个时期,社会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认识不够统一,甚至出现了争论,集体经济发展的步伐明显放缓。

由于以上原因,这个时期我市村集体经济出现了快速下滑的局面,集体经营无收入的村由300个以内快速增加到2006年的681个,占全市总村数的58.2%。

(三)恢复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新农村建设的大力实施)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市迅速掀起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热潮,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的调动了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国家和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村面貌得到极大的改善,村集体经济发展有了明显的回升。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把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作为新农村发展的切入点,各地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入股经营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拓宽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

二是随着我市国际旅游城市的建设的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部分城郊村利用区位优势,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了集体资产的有效增值,村集体收入得到了快速增长。

三是农村“三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清产核资,明晰产权,推行“三资”委托代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实现了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

四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

我市通过“五个好支部”的评选,大学生村官、村第一书记、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员的选派等多种形式,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班子人员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同时,农村税费改革后,各级政府逐年加大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支付力度,使村级组织运转得到了稳定的经费支持,工作环境条件有了明显改善,更加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村级集体收入也出现了止跌回升的良好局面。

二、我市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一)村集体收入和资产状况

据最新统计,我市740个村(居)(不含新城区代管的3个村,其中:

A县2个、B区1个),2011年无集体经营收入的村267个,占总村数的36.1%;

有集体经营收入的村473个,占总村数的63.9%,其中,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259个,收入在5-10万元的村63个,收入在10-50万元的村108个,收入在50-100万元的村28个,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15个。

2011年,全市村集体当年实现总收入38673万元(其中村集体经营收入8262万元,村集体非经营收入30411万元),村均52.26万元,扣除各项开支(含生产经营支出、干部报酬和报刊订阅等管理费)、以及村级生产和公益设施的投入后,当年结余13791万元。

村均18.64万元。

截止2011年底,全市村集体资产总额27.4亿元(包括未承包到户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村均370万元,其中,拥有各类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分别为7.8亿元、5.6亿元,村均为105.4万元、75.7万元。

(二)村集体收入的来源

1、村集体经营收入

我市村集体的经营收入主要来源于直接经营收入,其次为发包及上交收入和投资收入。

2011年,我市473个有村集体经营收入的村,收入总额为8262万元,村均17.47万元,全市村均11.16万元。

(1)直接经营收入:

2011年,全市村集体直接经营收入为3767万元,村均5.09万元。

我市村集体直接经营收入主要包括部分集体林场林木出售、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经营、资产资源参与乡村旅游开发门票收入提成、房屋和店面等固定资产转让几方面收入来源。

(2)发包及出租收入:

2011年,全市农村集体发包及上交收入为2519万元,村均3.4万元,主要包括村集体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面、房屋和店面等固定资产通过招标、拍卖、出租等实行其他承包方式经营取得的收入。

(3)投资收入(含利息收入):

2011年,全市对外投资收入为1526万元,村均2.06万元。

(4)招商引资奖励收入:

2011年,村级组织依托资源和经济园区,通过招商引进项目,财政按税收收入一定比例奖励给村级组织收入为451万元,村均0.61万元。

2、村集体非经营收入

村集体的收入,除了村集体直接经营收入之外,还有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包括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转移支付)、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各级财政的项目资金和补助资金等;

其他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被征用土地补偿费村留存部分、社会和个人捐赠收入等。

2011年,我市村集体的非经营收入为30411万元,是村集体直接经营收入的3.68倍,村均41.1万元,其中,财政转移支付和部门社会帮扶资金等补助收入10967万元,村均14.82万元;

其他收入(含土地补偿费收入)19445万元,村均26.28万元。

(三)村集体经营收益情况与省内同类型地区的比较

1、全省情况:

全省共有16063个村。

2011年,无集体经营收入的村7876个,占总村数的49.0%;

有集体经营收入的村8187个,占总村数的51.0%,其中,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4383个,收入在5-10万元的村1969个,收入在10-50万元的村1430个,收入在50-100万元的村242个,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163个。

2、同类型地区情况:

AAA市:

AAA市共有822个村。

2011年,无集体经营收入的村281个,占总村数的34.2%;

有集体经营收入的村541个,占总村数的65.8%,其中,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214个,收入在5-10万元的村132个,收入在10-50万元的村141个,收入在50-100万元的村29个,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25个。

BBB市:

BBB市共有619个村。

2011年,无集体经营收入的村123个,占总村数的19.9%;

有集体经营收入的村496个,占总村数的80.1%,其中,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254个,收入在5-10万元的村115个,收入在10-50万元的村109个,收入在50-100万元的村14个,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4个。

CCC市:

CCC市共有2104个村。

2011年,无集体经营收入的村1192个,占总村数的56.7%;

有集体经营收入的村912个,占总村数的43.3%,其中,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村646个,收入在5-10万元的村171个,收入在10-50万元的村82个,收入在50-100万元的村10个,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3个。

我市村集体经营无收入的村占总村数的比重与全省比较,低12.9个百分点,与同类型地区相比,比宣城市高1.9个百分点,比池州市高16.2个百分点,比六安市低20.6个百分点,在全省的位次属中等偏上水平。

收益在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村,我市为15个,比AAA市少10个村,比BBB市多11个村,比CCC市多12个村,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我市发展集体经济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目前村集体经济发展有了明显的回升,也出现了一些好的典型,但为数不多,从总体上看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的现状还没有改变,村级集体经济与整个农村经济发展不协调,还有相当部分的村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明显滞后,收入来源少、积累能力弱、资产管理差等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税费改革后,村集体收入渠道萎缩,总量锐减,债务加重,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缺乏生机与活力的现实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距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差距较大。

一是底子薄、 

差距大,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极不均衡。

由于受区位优势、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

全市集体经济发展好的,都是临近城镇、集镇和公路沿线的村,其区位优势明显,通过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合作等办法,能多渠道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

而地处偏僻山区、村落分散、信息闭塞的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有的村除村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外集体几乎没有经营性收入,形成“空心村”“负债村”。

全市740个村(居),2011年无集体经营收入的村267个,占总村数的36.1%。

且富裕村和薄弱村收入差距在逐渐拉大,集体经营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村只有43个,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最高的村为DD区广惠村(居),已达到838万元,两极分化趋势日益明显。

二是思路窄、办法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渠道不多。

由于对新形势下发展村集体经济缺乏正确认识,发展集体经济的意识逐渐淡薄。

目前我市各地可以说都还没有成熟的想法、成套的政策、成型的路子,认识模糊,思路狭窄,办法不多。

一些村干部和群众思想僵化,观念守旧,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缺乏内在发展动力,实现集体经济增长的形式单一,过分强调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客观条件,等、靠、要的思想十分严重,有效资源资产没有得到充分开发利用。

2011年我市村集体收入主要来源于非经营性收入,达30411万元,占村集体全部收入的比重为78.64%。

而经营收入仅8262万元,占21.36%,收入渠道少,收入水平低,导致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必要支出过分依赖上级补助资金。

三是债务重、积累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后劲不足。

近年来,我市开展了村集体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也收到了一定效果。

但是,随着化解村级债务进入攻坚阶段,化债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与此同时,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步伐加快,也增加了不少新债,使得部分地方出现了边化解边新增债务的现象。

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致使经营性负债与公益性负债并存,少数村级债务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集体债权难以回收,呆账、死账比重大,使集体发展资金严重不足。

 

2011年全市核实债务15774万元,村均负债21.32万元。

由于村级债务较重,集体没有积累,致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原始基础,举步维艰。

四是管理弱、投入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机制不全。

村集体组织对集体“三资”缺乏有效的管理,在集体资产运营方面,市场经济观念淡薄,没有长远的规划和思考,缺乏驾驭经济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由于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人才匮乏,懂市场、会经营、素质高的管理型人才不多,造成管理水平低,制度不落实,运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

如一些村资产、资源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集体茶园、山林等资产长期无人管理,白白闲置浪费;

有的集体资产被挪用、无偿占有;

有的乱支滥用,招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过多等。

由于村集体生产缺乏有效的保值增值、管好用活的机制,导致集体资产损毁和流失。

同时,现有农村政策对农村发展集体经济缺乏必要引导,缺乏强有力的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与村集体实体对接不够,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和支农惠民投入多,对村级集体经济直接投入基本没有。

四、“十二五”时期我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

“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探索有效实现形式,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户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保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是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

也是新形势下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客观需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即将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为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在借鉴参考外省、市等周边地区促进和扶持村集体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正在研究出台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

当前,我们要在及时消化、吸收过去取得的基本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谋划、创新思路的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创新思路、科学发展,正确把握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

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想办法,找路子,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

通过整合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做到“养着梧桐树招得金凤凰,养鸡生蛋而不杀鸡取卵”。

坚持走高效低耗,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二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探索各具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

从各村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出发,找准和依托各地优势,选准路子,把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切入点。

不同特点、不同基础的村,可以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寻求适合的发展领域。

就我市而言要立足资源、区位等优势,念好“山”字经,做好“水”文章,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则。

同时,要打破地域和产业束缚,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实现开放式经营,积极推进范围广、领域宽的资产重组,优化集体资源配置,形成各具特色的经济发展路子。

三要坚持注重管理、促进发展,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要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管理,加快建立有利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管、用的制度和办法,探索有效决策、有效激励、有效管理、有效监督的运行管理模式,促进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切实保护和发挥好农民群众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体制活力。

四要坚持村为主体、强化乡镇责任,形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合力。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依靠村级自身的努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

对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结对帮扶。

特别是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农村党建工作的重点加以突破,要从发展思路、规划、项目、资金等方面千方百计给予支持帮助,上下联动,形成发展合力,帮助其逐渐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三化同步”战略,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增强村级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村级主体、市场主导;

健全机制,整体推进”的要求,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和浓厚氛围,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到2015年,初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好机制,全市所有的村都有集体经营性收入,80%以上的村集体年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不含各级财政的项目资金,财政对村级的补助资金和部门、社会帮扶资金以及征地补偿费收入等)。

其中40%以上的村达到5—20万元、30%以上的村达到20—50万元、10%以上的村超过50万元。

具体目标是:

2012年-2015年,全市村集体年经营纯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分别达到300个、400个、500个、600个以上,其中市级新农村建设模范村,年集体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五、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扎实推进,制订切实可行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努力在壮大集体经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要结合实际,在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近期计划和长远目标。

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把握利用现有政策,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发展领域、具体项目和经营方式,拓展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努力增加固定收入来源。

要多途径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形式,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途径、新方法,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着力打造出一批“实力强、特色明、管理好”的经济强村。

1、立足资源优势,开发主导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开发利用现有资源,初步形成多类型、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各地乡情村情不同,条件各异,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走农村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之路。

一要充分利用集体现有资源求发展。

目前,我市由村(组)集体经营的资源性资产面积达414.56万亩,其中:

土地4.65万亩,林木208.18万亩,山岭168.91万元,园地24.69万亩,荒地2.1万亩,滩涂1.13万亩,水面4.9万亩。

每年为村(组)集体创造收入2313万元,亩均收益仅5.58元。

要充分挖掘现有村集体土地、山场、水面等自然资源经济潜力,大力发展茶业、竹业、果蔬业、中药材业和养殖业等特色产业,将自然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如祁门县芦溪乡的芦溪村、奇口村,柏溪乡的黄荆村、新溪村、柏溪村等都是围绕山场资源发展股份制林场,集体和农民按股分红,2011年集体从林场得到的分红收入达到14至35万元。

还有D区的XX乡、XX乡、XX乡的不少村集体都兴办了集体林场,年收入都有十几万元以上,XXX镇的新洪村、XXX镇的民主村林场收入都达到75万元。

二要通过土地流转谋发展。

对已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经济林木等,在农户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由村集体牵头,联合农户参股,发展设施农业和高附加值种养业,提高土地收益率。

如徽州区西溪南镇竦塘村由村两委牵头组建合作社,通过农民土地入股,集体投资和项目补助发展苗木生产,收入按比例分红,2011年实现集体直接经营一产收入达42.52万元。

三要加快开发“四荒”促发展。

鼓励村级集体开发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按照产业规划,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通过招标、拍卖、出租等其他承包经营形式,也可由村集体牵头,招商引资或联合农户参股开发,创办农业基地。

如歙县的王村镇王村村通过集体山场的出租,2011年集体实现山场出租收入12.6万元;

屯溪区浯村通过出租集体山场,2011年获得租金收入33.6万元。

2、兴办乡村旅游,打造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经营创收型”集体经济。

结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加强与全市大旅游的联结整合,鼓励村集体立足区位优势,大力开发山、水、园、林、庄等旅游资源,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村有民营等形式,进行合理开发,延伸产业链。

继续开辟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乡村旅游品牌,组织举办各种农业观光节、采摘节、品尝节和会展等活动,不断推出观花采果、风景欣赏、休闲垂钓、农家餐饮、农事体验等特色旅游,充分拓展农业休闲观光功能。

依托山水、名胜古迹等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如黟县的西递村、宏村、屏山村,徽州区的呈坎村,黄山区的冈村、芳村、山岔村等都是好的典型,集体收入都在几十万元甚至百万元以上。

3、盘活集体资产,实现保值增值,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

一要盘活存量资产。

目前我市村集体拥有各类固定资产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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