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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工作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1、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命名规范,卫生技术人员具备法定职业资格。

2、做到24小时应诊,出诊随叫随到,文明行医,服务热情。

3、门诊登记、门诊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书写规范,符合要求。

4、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

5、认真执行《河北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

6、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符合规定时限和要求。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8、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规范,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用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室内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

10、各种收费及常见药品价格上墙,合理收费。

11、正规渠道进药,无假劣药品。

1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培训、考核和业务指导。

13、按规定认真写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14、加强医疗事故防范,严防医疗事故发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医疗机构管理制度

1、遵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严禁使用《目录》外药品。

3、服从本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处方。

4、悬挂定点标志并不得转让、私借他人。

5、必须认真审核就诊参合农民人、证是否相符,及时在《合作医疗证》上准确记录门诊报偿情况,避免借证、租证、盗证等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的发生。

审核参合人员家庭账户或个人门诊资金支付情况,避免多补、漏补等损害参合农民利益现象的发生。

6、对参合农民发生的辩证费用及时减免,并在合作医疗证上登记。

对望登、错登和漏登产生的费用县合管中心有权进行追缴。

7、认真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耐心向广大参合农民解释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转诊及报销程序,及时张贴公示,并接受参合农民咨询。

村卫生室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1、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至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辖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3、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治扩散。

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4、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5、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例记录。

6、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例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7、对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村民健康档案是村卫生室进行卫生报检业务与交流病学调查的基础资料,是村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村民健康档案是在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模式指导下,为村民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全程服务的动态记录。

对村卫生服务的评价、科研、医学教育及司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认真如实填写。

3、村医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

符合逻辑,不等随意涂改。

如有改动,必须签字,以示负责。

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4、村民健康档案由村医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

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进行系统管理。

5、村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6、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并妥善保存。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污染性及毒性等对人和环境有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每年应参加相关法律、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箱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4、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漏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5、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时,按以下要求处理医疗废物,并做好各项登记。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到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消毒并做毁形处理。

(二)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6、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门诊登记管理制度

1、门诊登记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应清晰、完整,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2、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登记、疾病分类、转诊转院、初诊、治疗原则和处理方案,并与处方记载相一致。

3、门诊登记对需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要做出明显标记,填写产染病报告卡,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4、门诊登记对14岁以下儿童要登记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及病人其所在学校、班级等内容。

5、门诊登记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晰、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6、为防范医疗纠纷和差错,要认真做好门诊登记的整理工作,保存原始门诊登记,按规定要求存档备查。

转诊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行为,建立分级管理的双向转诊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诊的单位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知情选择的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二)分级管理的原则。

小病在乡镇,大病在医院: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疑难病、危急重症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确诊治疗。

(三)综合权衡的原则。

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到医院时应考虑患者病情与医院的专科、专病特色。

(四)资源共享的原则。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交流,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五)连续医疗服务的原则。

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医疗服务。

第三条双向转诊的单位应当执行下列标准。

(一)基层医疗机构向医院转诊的指征:

1、临床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6、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7、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第三条双向转诊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基层医疗机构患者转往医院:

1、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转诊原则及转诊指征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对限于医院的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患者,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及各医院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将患者转往有救治条件的上级医院。

2、拟转诊时,基层医疗机构医生须按首诊负责制执行,按规定书写病历、转诊记录和“双向转诊单”(附件1)。

患者或其家属同意或不同意转诊均需在病历上签名。

3、由患者或家属自行到所转医院“双向转诊服务台”联系,由服务台工作人员负责分诊和安排就诊。

4、对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立即转诊的,遵循就近转诊的原则,基层医疗机构应立即呼叫120或电话通知医院派救护车接患者到医院救治。

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书写病历要简明扼要。

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及住址。

主诉,现病史,既住史,各种阳性体征与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村医书写签字。

2、就诊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症的复诊患者,应视为出诊病者,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意见,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填写时间到分钟。

4、门诊病历书写清楚,不得随意涂改,土改后应签字。

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

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数量不少于120种的基本药物。

2、药品必须从乡镇卫生院采纳,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及时销毁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3、凭处方发药。

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零售药进行登记。

4、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处方书写规范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例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自己应当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龄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

之后上方,幷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品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在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条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

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

案。

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十全”,即:

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家庭住址、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

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

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乡村医生例会工作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乡村医生工作例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工作。

2、每单月7日为工作例会时间,上午10:

30时准时开会,临时会议另行通知。

3、按时参加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有事提前请假,并写出假条,下次例会时带来。

4、遵守会议纪律,开会期间严禁大声喧哗、交头接耳,禁止吸烟。

5、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贯彻执行。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制度。

2、制定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

3、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建立档案资料,包括申请、审批、实施及监控情况的记录等,同时必须上报镇卫生院后方可开展。

4、对新开展的医疗技术的安全、质量、疗效、费用等情况进行全程追踪管理与评价,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资料。

5、开展的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

设施的支持。

必须在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

6、项目负责人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测与评估,一旦意外发生,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卫生院指导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1、村卫生室所有工作包括医疗、公共卫生工作等必须接受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

2、镇卫生院每月定期抽调工作人员对辖区所有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包括公共卫生、业务、合作医疗、健康教育等多个方面。

每月至少1次。

3、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有权对村医的工作提出要求和规定,对查出的问题限令村医及时改正,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4、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在下乡指导工作中,要加强对村医的业务培训和督导,不能流于形式或敷衍了事,对工作不负责任或村医拒绝指导态度蛮横者将严加惩处。

5、对工作效率低下,指导后工作无明显提高的村医,连续两年者将取消该村卫生室工作资格。

村卫生室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

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书,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由卫生院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统一考核聘用,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颁发聘书并建立个人档案,方可上岗。

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在全镇范围内同意调配。

二、村卫生室医生应聘条件:

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没有社会劣迹,服从一体化管理,热爱本职工作。

2、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的人员。

超过六十周岁的乡村医生,如因工作需要,可根据业务水平、身体状况酌情聘用。

3、中医药人员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但应为大专及以上中医药院校毕业生。

村卫生室消毒隔离制度

1、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认真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2、严禁卫生室内设置生活区。

3、医务人员在工作区内,要衣帽整洁,严禁着工作服到非工作场所。

诊疗前后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4、敷料缸、持物钳等医疗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

体温计、压脉带、压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5、治疗室门窗应密闭良好,定时通风换气,每日使用紫外线消毒,定期监测,并记录完整。

治疗室紫外线消毒时,应具备避光条件,以免对治疗室外的人员造成伤害。

6、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及时消毒后备用。

被褥、床垫要定期洗晒、消毒、更换。

7、应尽量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降低感染率。

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村卫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种注射剂的不良反应、配伍禁忌及应急处理措施。

2、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

对过敏性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注射室内应张贴常用药物配伍禁忌表。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注射时做到细致、准确,对病人热情、体贴。

4、对准备注射的药品,应仔细检查外观质量,凡出现过期、变质、污染、发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内容物有不散的凝块或异物等现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无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要立即毁形,严禁再次使用。

6、密切观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后的反应情况,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注射,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处置效果不明显时,应果断、快速转上级医院。

7、抢救用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于实施抢救的位置,并定期检查,及时调整补充。

村卫生室医疗安全制度

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3、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4、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控制感染的有关规定。

5、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6、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8、村卫生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许可的诊疗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9、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村卫生室健康教育宣传制度

一、以关爱村民(包括流动人员)的身心健康为宗旨,经常、广泛、多样地开展健康咨询教育服务,促使各类人群自觉关注健康,提高村民的健康质量。

二、村卫生室是健康教育宣传的主体和主要阵地,具体负责健康咨询和宣传资料的提供。

三、村卫生室要建立村民健康档案,并按要求配合上级卫生单位搞好村民健康体检工作。

四、督促、指导村民开展好爱国卫生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帮助村民做好改水、改厕、改灶工作,以促进健康。

五、乡村医生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健康教育宣传服务知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宣传质量和效率。

六、正确使用好、爱护好健康教育宣传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宣传资料。

七、积极指导和组织村民开展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等“除四害”活动。

五、尊重人格,保守医密。

对待病人一视同仁,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搞好宣传,加强防控。

多形式、多渠道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村民健康素质;

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新农合、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断学习,提高水平。

善于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八、互帮互学,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卫生院、卫生所和相邻村卫生室之间的关系,团结协作,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村卫生室计划免疫工作制度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证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

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

安瓿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母婴保健法》等妇幼保健法律法规。

二、有专人负责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妇幼工作基本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妇幼保健业务。

三、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

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记,对疑似高危孕产妇及时转送。

动员住院分娩,负责产后访视工作。

四、开展儿童系统管理。

做好儿童保健建卡、登记及高危儿初筛和转诊。

五、做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作。

配合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儿童体格检查,做到资料准确,登记齐全。

六、做好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及时收集、汇总、上报各类信息。

七、按时参加乡镇妇幼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接受培训和业务指导,按时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向孕产妇及儿童家长宣传妇幼保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开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妇幼卫生项目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十、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妇幼保健工作任务。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帐记录。

由卫生院财务经办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帐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

4、定期核对帐套。

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帐物月底核对清楚。

5、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

收费付凭证。

6、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7、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8、年初向卫生院申报年度内部分配方案,卫生院长审批后执行。

按季度向卫生院报财务报表。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注册制度

1、村医生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

未经注册的不得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2、具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管理。

3、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暂未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中专医学院校毕业生,国务院关于《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管理。

乡村医生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对辖区每位村医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和人事档案,对村医的基本情况、任职资格、从业经历必须进行详实的登记。

2、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根据资质情况进行开展业务,不能超范围执业或无证行医,如开展新业务必须向乡镇卫生院提出申请,同意备案后方可执行,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向镇卫生院有效的资质和人事档案,同时村卫生室也必须建立档案。

继续医学教育技术指导及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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