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设置建筑工程渣土处置场实施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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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市场运作”的设置原则。
在政府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监管的正确引导、主导的前提下,结合相关职责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让建筑渣土处置过程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优势互补,使政府审批与市场化运营能够协同进行。
四、设置范围
建筑渣土处置场设置遵循“就近调剂”原则,避免运输车辆“穿城而过”,否则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交通堵塞等重大问题。
结合我县建设工程项目分布实际情况,经县鳌溪镇政府、县自然资源部门、县林业部门现场勘验湖溪、谭港、谷岗方向周边后,再根据大数据数字化图纸最终筛选并出具公函和确认**县桥陂村上堡组鸡坑、**县谭港村大塘组油罗排两处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红线,并且非公益林、天保林及退耕还林地,适合设置为我县建筑垃圾临时弃置点,这样既能缓解工程运输交通压力、消除安全隐患,又能减少城区扬尘污染,还能将资源整合利用。
五、设置申请审批流程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受理→联合相关部门现场勘察并制作勘察情况表→相关部门审批意见→领导审批→城建分管县领导审批
六、设置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
(二)权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必须附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处置场产权情况。
属个人林权的,提供个人林权证及林地图纸和无权属纠纷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属集体林权的,提供集体林权证、林地图纸和集体联名签字同意申请证明和无权属纠纷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属租赁性质的,提供租赁合同及林地图纸和无权属纠纷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上述三种情况还需注明申请林地性质、面积。
(四)权属申请单位出具处置场建设计划书(包含处置场设计图纸、经营模式、处置方法等),含计划处置的土方量(最少350万立方);
(五)权属单位出具预防水土流失、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施方案(预防具体措施必须含有建设堤坝、挖掘水渠、绿植覆盖等积极措施)及具体预防措施设计图纸、安全法律责任自负的承诺书;
(六)出具相关部门现场查勘的书面确认意见。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
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城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各相关职责部门为成员的审批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及时解决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县城市建筑工程渣土处置场设置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作。
城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各相关职责部门要在实地勘察、资料审核、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大渣土处置场设置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力度,督促场地责任人落实相关灾害预防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工作开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相关职责部门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视所做的工作、定期开展讨论会议,梳理有关问题,提出工作积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设置审批工作进展,并且建立申请摸底、调查审批、存档台账的工作制度,不断改进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渣土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类载体宣传县城区需设置建筑渣土处理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设置建筑渣土处置场的重要意义,鼓励相关建筑企业踊跃报名,积极提供相关申请资料,为我县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建筑渣土处置申请表
申请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委托申请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
号码
建筑渣土处置地点
渣土处置容量(m³
)
县自然资源局审批意见
县林业局审批意见
县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
县城管局审批意见
县分管领导意见
申请所需材料
1、权属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必须附具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权属单位基本情况简介、运输资质证书、配备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情况表、配备预防扬尘污染基础设施情况表、配备处置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等;
3、处置场产权情况。
属个人林权的,提供个人林权证及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公函和盖章确认的红线图以及林业部门占用林地相关批准材料、无林地占用纠纷证明材料;
属集体林权的,提供集体林权证和集体同意申请证明、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公函和盖章确认的红线图内地块的地形图件以及林业部门占用林地相关批准材料、无林地占用纠纷证明材料;
属租赁性质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公函和盖章确认的红线图内地块的地形图件以及林业部门占用林地相关批准材料、无林地占用纠纷证明材料;
自然资源部门公函需证明处置场周边无基本农田、耕地、不在城市规划红线内等;
红线图内地块需注明权属、类别、性质、面积。
4、权属单位出具处置场建设计划书(包含处置场设计图纸、经营模式、处置方法等),含计划处置的土方量(最少350万立方);
5、权属单位出具水利部门现场勘察处置场建设水土流失、水污染意见书并且出具预防水土流失、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实施方案(预防具体措施必须含有建设堤坝、挖掘水渠、绿植覆盖等积极措施)及具体预防措施设计图纸、安全法律责任自负的承诺书;
6、处置场项目建成鸟瞰图;
7、出具相关部门现场查勘的书面确认意见。
注:
1、本表一式五份(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申请
人各一份),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清晰。
2、提供材料复印件应注明原件保留处并
加盖公章。
原件有关部门不能提供核对的,应由原保存单位盖核对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