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数学《函数单调性在不等式中的运用》教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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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数单调性在不等式中的运用
函数单调性是函数的重要性质之一,其有着广泛应的应用.巧妙利用函数的单调性可解抽象函数不等式、证明函数型不等式、求解不等式中参数的取值范围等。
一、解抽象不等式
抽象函数不等式常利用函数的单调必性,化归为函数自变量的大小,脱去函数中的“f”,再利用函数单调性的性质从而化为不等式求解。
基本方法:
若函数在区间D上单调递增,且x1,x2∈D,则由f(x1)<;
若函数在区间D上单调递减,且x1,x2∈D,则由f(x1)x1>x2,
利用此性质,即可确定自变量之间的关系。
例1.已知偶函数在区间单调增加,则满足<的x取值范围是
(A)(,)(B)[,)(C)(,)(D)[,)
【解析】由于f(x)是偶函数,故f(x)=f(|x|)
∴得f(|2x-1|)<f(),再根据f(x)的单调性
得|2x-1|<解得<x<
例2.设奇函数在上为增函数,且,则不等式的解集为(D)
A. B.
C. D.
【解析】由是奇函数可知,而,则,当时,;当时,,又在上为增函数,则奇函数在上为增函数,.
二.证明函数不等式
利用函数单调性证明不等式,是函数、导数、不等式综合中的一个难点,也是高考的热点。
其主要思想是利用不等式与函数之间的联系,将不等式的部分或者全部投射到函数上。
直接或等价变形后,结合不等式的结构特征,构造相应的函数。
再通过研究该函数的单调性或求出该函数的最值,将不等式的证明转化为函数问题,即转化为比较函数值的大小,或者函数值在给定的区间上恒成立等,从而证得不等式.常用的证明方法有:
函数单调性法与函数最值法。
方法一:
函数单调性法(端点函数法)
函数单调性法(端点函数法)证明不等式的精髓是:
先作差构造一辅助函数,对辅助函数求导,判断辅函数在指定区间上的单调性(注:
不必求函数的最值),从而达到证明的目的。
定理1:
设R(x)=g(x)-f(x)在区间(a,b)内可导,且满足下列条件:
1)R/(x)>0,R(a)=0时,则有f(x)>g(x)
2)R/(x)<0,R(a)=0时,则有f(x)定理2:
设R(x)=g(x)-f(x)在区间(a,b)内可导,且满足下列条件:
1)R/(x)>0,R(b)=0时,则有f(x)2)R/(x)<0,R(b)=0时,则有f(x)>g(x)
定理理解与解释:
一般地,
①欲证f(x)>g(x)在区间(a,b)内成立时,可先作差构造出函数R(x)=f(x)-g(x),补充定义R(0)=0,然后对R(x)求导,判断R(x)在区间(a,b)内的单调性。
证R(x)在[a,b)上为增函数,且R(a)≥0;
或证R(x)在(a,b]上为减函数,且R(b)≤0.
②欲证f(x)证R(x)=g(x)-f(x)在[a,b)上为增函数且h(a)≥0,
或证R(x)=g(x)-f(x)在(a,b]上为减函数且h(b)≥0.
定理3、设,在[]上阶可导,
(1)
(2)(或)
则在()内有(或
基本方法:
用单调性法证明不等式,其步骤一般是:
构造可导函数——研究单调性——得出不等关系——整理得出结论。
(1)构造辅助函数;
①利用不等式两边之差构造辅助函数;或变形(代换、比商等)后再作差构造函数
②利用不等式两边相同“形式”的特征构造辅助函数;
③若所证的不等式涉及到幂指数函数,则可通过适当的变形(若取对数)将其化为易于证明的形式,再如前面所讲那样,根据不等式的特点,构造辅助函数.
(2)研究的单调性,从而证明不等式.
适用范围
利用函数单调性证明不等式,不等式两边的函数必须可导;对所构造的辅助函数应在某闭区间上连续,开区间内可导,且在闭区间的某端点处的值为0,然后通过在开区间内的符号来判断在闭区间上的单调性.
解题体会:
利用函数的单调性证明不等式时,都是先构造函数.然后通过对函数求导,判定函数的增减性,从而达到证明不等式的目的.即:
一般地,证明或可以构造函数
①如果,则在上是增函数,同时若由增函数的定义可知,时,有即证明了。
②如果,则在上是减函数,同时若由减函数的定义可知,时,有即证明了。
证明过程中常常需要构造函数模型,有时还需要对导函数同时加以放缩方可达到目的。
下面是构造函数模型的一些基本方法。
1、用不等式两边之差直接构造函数模型
(1)().构造的函数为:
(2)().构造的函数为:
(3)ex>x+1>x()构造的函数为:
f(x)=ex-xg(x)=ex-x-1
例1.设,证明
证:
令:
补充定义f(0)=0.
当时,,f(x)在上是增函数
∴即x-lnx>0,
∴
令:
,补充定义f(0)=0.
当:
是增函数
例2:
设,证明不等式。
证明:
令补充定义f(0)=0.
补充定义g(0)=0,则
故由
(1)、
(2)可知,
2、将不等式变形(代换、比商等)后再作差构造函数
例1、证明:
当时,有
分析:
把要证的不等式变形为,然后把相对固定看作常数,
并选取辅助函数.则只要证明在是单调减函数即可.
证明令
于是有
因为故
所以
因而在内恒有,所以在区间内严格递减.
又因为,可知
即
所以
例2. 若
证明:
令
例3、设函数其中证明对任意的正整数,
不等式都成立.
证明:
当时,函数,
令函数,
则.
当时,,所以函数在上单调递增,又.
时,恒有,即恒成立.
故当时,有.
对任意正整数取,则有.所以结论成立.
例4.已知是正整数,且
证明:
分析:
要证成立,只要证
即要证成立。
因为m只要证f(x)在是减函数。
证明:
设函数,则
即:
因为:
所以:
,所以在是减函数,而
所以,即;
从而:
。
3、根据不等式两边相同“形式”的结构特征,构造“形似”函数模型
例1.已知n>0,证明:
.
证明:
令,则.
当时,,
所以函数在上单调递减.
∴当时,,即.
分别取.
得.
即.
也即.
即.
例2.已知n>0,证明:
.
证明:
令,则.
当时,,
所以函数在上单调递增.
∴当时,,即.
分别取.
得.
即.
也即.
即.
方法二:
函数极值、最值法
如果所要证明的函数型不等式在指定区间上存在极值、最值,可以构造一辅助函数.利用函数的单调性,求出此函数在指定区间上的极值、最值,将不等式的证明问题转化为用导数求函数的极值或最大(小)值问题。
从而使不等式得于证明.
如要证f(x)>g(x),只需证明函数F(x)=f(x)-g(x)的最小值大于O;
如要证f(x)≥g(x),只需证明函数F(x)=f(x)-g(x)的最小值等于0;
如要证f(x)如要证f(x)≤g(x),只需证明函数F(x)=f(x)-g(x)的最大值等于0;
(即证大时求小值,证小时求大值;大大于最小值,小小于最大值)
证明方法
用函数最值法证明不等式,其步骤一般是:
构造可导函数——研究单调性和极值——得出不等关系——整理得出结论。
(1)构造辅助函数.
①当不等式两边均含有未知数时,可利用不等式两边之差构造辅助函数;
②当不等式两边含有相同的“形式”时,可利用此形式构造辅助函数;
③当不等式形如(或)(为常数)时,可设为辅助函数.
(2)求出在函数的极值与最大、最小值.
例1.证明ex>x
例2.当x>-1时,证明不等式
证明:
设,,
当时,,函数f(x)在减函数;
当时,,函数f(x)在上是增函数。
所以,当x=0时,函数f(x)取到最小值,
∴当x>-1时,f(x)f(0)=0,
即:
当x>-1时,不等式恒成立.
三.求解不等式中参数的取值范围
形如f(x)>0;f(x)<0;f(x)>g(x);f(x)分离参数法、函数单调性一一讨论法、最值法。
解题技巧:
一般地,:
⑴对于求形如f(x)>0或f(x)<0不等式中的参数取值范围,可用分离参数法、函数单调性一一讨论法、最值法求解。
即:
f(x)>0;f(x)<0
⑵对于求形如f(x)>g(x)或f(x)⑶对导数作适当的放大或缩小处理时,应作正反丙面的讨论,即;放大时,还要应考虑缩小;缩小时,还应考虑放大,二者选用的不等式不同但所得不等式中参数的范要相同。
(大换大,小换小)
1.分离参数(参数可分离,函数极值可确定)----常用方法
若在不等式中出现两个变量,其中一个变量的范围已知,另一个变量的范围为所求,且容易通过恒等变形将两个变量分别置于不等号的两边,则可将恒成立问题转化成函数的最值问题求解。
即:
(1)恒成立;
(2)恒成立;
(3)有解;
(4)有解。
(5)f(x)>0
(6)f(x)<0
例1.设函数,其中常数a>1.若当x≥0时,f(x)>0恒成立,求a的取值范围。
w.w.w.k.
解:
w.w.w.k.s.5.u.c.o.m
由知,当时,,故在区间是增函数;
当时,,故在区间是减函数;
当时,,故在区间是增函数。
由上述知:
当时,在或处取得最小值。
由假设知w.w.w.k.s.5.u.c.o.m
即解得1故的取值范围是(1,6)
解题体会:
应用此法解题的目标是:
将不等式中的参数分离出来,转化为求函数的最值;或直接讨论所给函数的单调性,求出函数的最值,再利用f(x)>0,函数的或f(x)<0,函数的的原理加以求解.
2.单调性分类讨论法------适用方法
当参数难以分离而不等式是有关某个变量的函数时,可以通过构建函数来解决。
即:
通过数式类比,构造适当的函数模型,然后利用函数的单调性加以讨论.排出使不等式不能恒成立的单调区间从而确定参数范围。
解题体会:
应用此法解答此类题目时,常常需要挖掘题中所蕴含条件或利用一些相关的不等式,将其导数适当的放大或缩小后作正反两方面的讨论.下面是一些常用到的不等式:
(1)().
(2)().
(3)ex>x>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