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个人工作标准最新版Word文件下载.docx
《安保个人工作标准最新版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保个人工作标准最新版Word文件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保部部长工作标准
Q/LSANZ03101-2004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保部部长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及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安保部部长。
2职责
2.1领导关系及职责范围
2.1.1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2.1.2领导本部门安全、消防、环保、保卫的中心工作。
2.1.3全面负责本公司安全、消防、环保、保卫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2.1.4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
2.1.5指导公司所属车间及后勤辅助部门开展安全、保卫管理工作。
2.1.6检查、督促公司项目实行“三同时”,并参加“三同时”评审和验收。
2.1.7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工伤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1.8与副部长分工合作,负责本部门行政管理工作,重点抓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日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2.2权限
2.2.1有权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化工设备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等。
对违反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向主管领导汇报。
2.2.2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授权,对公司生产系统重大安全技术争议问题由仲裁权。
2.2.3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授权,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有仲裁权。
2.2.4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授权,对公司的安保工作计划、教育计划、安措计划的编制、更改有建议权。
2.2.5有权审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2.6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授权,对发生一般安全、保卫、消防、环保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有仲裁权。
2.2.7对安保系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使用、调动、晋级、提拔、奖惩有建议权。
2.3相互关联
2.3.1每年年底(每月月底)书面向副总递交本年度(本月)工作总结和下年度(下月)工作要点计划
专项工作和重要工作。
2.3.2接收各单位上报的工作计划、教育计划、安措计划、防护用品的计划、活动计划,平衡编制报批
后组织落实和实施。
2.3.3接受主管领导和其他领导临时布置的工作。
2.3.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关系。
3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3.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或有该岗位相当的工作经历。
3.2熟悉相关制度和规程,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特性。
3.3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4具有较丰富的化工安全生产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精神,务实作风,吃苦耐劳。
4工作内容与要求
4.1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4.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制订颁布的有关安全、消防、环保、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制订、完善或修订各种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及部门个人(岗位)工作标准。
4.1.2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2组织编制和审核各种计划,并组织实施。
4.2.1负责编制公司安全工作中长期计划;
4.2.2.负责公司内动火作业审查、进入设备作业审查工作和具体措施落实工作;
4.2.3.负责做好各种安全台帐;
4.2.4.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年检以及资料整理、归档;
4.2.5.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考核;
4.2.6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检查,具体抓好每日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4.2.7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4.2.8负责检查、督促设备部建立完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台帐;
4.2.9负责安全制度建立、落实和完善;
4.2.10负责技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检查;
4.2.11负责新项目中工艺安全的设计、审核;
4.3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评比。
5检查与考核
5.1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1部长考核细则,负责对副部长、职能人员进行考核。
Q/LSANZ03102-2004
安保部副部长工作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安保部副部长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及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安保部副部长。
2.1.1受部长领导,对部长负责。
2.1.2部长不在期间,全面负责安保部各项工作。
2.1.3在部长领导下,重点负责生产装置的工艺安全、现场的安全巡查、有关安全作业票审批工作。
2.1.4协助部长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规章制度。
2.1.5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新进司的员工的入司安全教育、督促公司内有关单位做好员工的其它安全教育。
2.1.6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2.1.7经部长受权,负责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2.1.8检查、督促公司“三建四新”项目实行“三同时”,并参加“三同时”评审和验收。
2.1.9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工伤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环保事的调查、分析、处理,预防和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2.1.10协助部长做好部门的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接受并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2.1有权宣传、贯彻、实施本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纠正和处理,并部长汇报。
2.2.2经部长授权,对发生一般安全、保卫、消防、环保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有仲裁权。
2.2.3对公司的安保工作计划、教育计划、安措计划的编制、更改有建议权。
2.2.4有权审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2.2.5对安保系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使用、调动、晋级、提拔、奖惩有建议权。
2.3.1每年年底(每月月底)书面向部长递交本年度(本月)工作总结和下年度(下月)工作要点计划
专项工作和重要工作随时向部长汇报。
2.3.2接收各单位上报的工作计划、教育计划、安措计划、防护用品的计划、活动计划,平衡编制报批后组织落实和实施。
3.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3.4具有较丰富的化工安全生产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作配合能力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
4.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
4.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并不断地完善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管理制度,同时督促有关单位不断地完善其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制度和规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4.3每天深入生产现场检有关安保查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对生产装置工艺安全、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督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4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教育计划、安全计划,并协助部长组织实施
4.5负责汇总、编报劳动防护用品计划,于月底送交供应部门。
4.6做好职工的入司三级安全、变换工种、复工、中层以上干部安全、班组长、全员安全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取证以及特殊工种复审八种安全教育教育;
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事故演练。
4.7督促健立、健全公司的安全例会、教育、检查台、工伤事故、各种类事故等台帐和档案。
4.8深入生产现场审批动火、登高、进罐、动土等安全作业票证,严把安全关。
4.9督促、检查“三建四新”项目的“三同时”工作,就安全、消防、环保方面提出整改意见。
4.10参加安全、保卫、消防、环保检查评比,并提出考核意见。
4.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保卫、消防、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4.12协助部长做好部门的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接受并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5.1部长负责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Q/LSANZ03103-2004
消防、环保、工业卫生主管
工作标准
Q/LSANZ03103-2004
本标准规定了安保部安全员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及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安保部安全员。
2.1.2专业管理上接受部门领导的技术指导。
2.1.3在部长领导下,重点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及工业卫生的管理。
2.1.4协助部长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
2.1.5负责做好新进司的员工的暂住证或暂住卡的办理。
2.1.7协助部长做好部门的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接受并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2.1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并向部长汇报。
2.2.2对公司的消防、环保工作计划、安全教育计划、现场工业卫生管理计划的编制、更改有建议权。
2.2.3对违反消防规定、污染环境、不遵守工业卫生规定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并向部长汇报。
2.3.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3.2接受主管领导和其他领导临时布置的工作。
2.3.4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反映,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关系。
3.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2熟悉相关安全、消防、环保方面的规章制度,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特性、工业卫生情况。
3.3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并不断地完善公司的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管理制度。
4.3对公司的消防、环境、工业卫生方面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4参加安全、保卫、消防、环保检查评比,并提出考核意见。
4.9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保卫、消防、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4.10协助部长做好部门的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接受并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5.1部长负责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Q/LSANZ03104-2004
设备、事故、保卫安全员工作标准
2004-07-30批准2004-08-01实施
Q/LSANZ03104-2004
2.1.3在部长领导下,重点负责公司的设备安全、各类事故及保卫的管理。
2.1.4协助部长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
2.1.5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工伤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环保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2.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并向部长汇报。
3.2熟悉相关安全、电气、仪表、设备方面的规章制度,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特性情况。
4.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事故处理、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
4.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并不断地完善公司的安全、保卫、各类事故管理制度。
4.3对公司的设备、电气、仪表方面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4负责做好各种安全台帐。
4.5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年检以及资料整理、归档。
4.6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考核。
4.7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检查,具体抓好每日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4.8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4.9负责检查、督促设备部建立完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台帐。
4.10负责安全制度建立、落实和完善。
4.11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加安全、保卫、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部长负责对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Q/LSANZ03105-2004
保安工作标准
Q/LSANZ03105-2004
本标准规定了安保部保安的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及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安保部保安。
2.1.3在部长领导下,重点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的管理。
2.1.4协助部长宣传、贯彻有关安全保卫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
2.1.5协助部长做好公司的保卫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接受并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2.2.1对违反保卫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和纠正,并向部长汇报。
2.3.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列》和地方政府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法规及本公司保安管理制度,日常保卫管理工作。
2.3.3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部门领导反映,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关系。
3.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2部队转业军人,熟悉并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特性。
4.1宣传、贯彻安全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
4.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并不断地完善公司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3对公司的辖取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不安全迹象,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4.4做好防盗、防火、防特、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4.5值班者要忠于职守,敢于同坏人作斗争,发现违法犯罪者,应立即扭送公安机关。
4.6协助部长做好部门的内部各项管理工作,接受并完成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