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第2版)作业答案--13、14、15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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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思考与习题答案
第十三章收入、费用、利润
思考题
1.什么是收入?
如何进行收入的分类?
2.什么是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3.利润分配的顺序和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参考答案:
1.
(1)收入的含义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的定义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经济利益是指现金以及最终能转化为现金的非现金资产。
由该定义可知,我国会计准则界定的收入是企业经常性的业务收入,而不是从偶发的经济业务中取得的。
那些来自于企业偶发经济业务、不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如企业取得的罚款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形成的净收益等,是企业的利得,而不是收入。
(2)收入的分类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收入划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①销售商品收入主要指取得货币方式的商品销售及正常情况下的以商品抵债交易。
企业以商品进行投资、捐赠及自用等,会计上按成本结转,不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②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主要包括提供旅游、运输(包括交通运输、民航运输等)、饮食、广告、咨询、代理、培训、商品安装等所获取的收入等。
③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将资产让渡给他人使用所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2.收入代表经济利益的流入,而费用则代表经济利益的流出。
一般认为,费用是为了获取收入而付出的代价,表现为资源的消耗、资产的流出或者负债的增加。
期间费用包括
(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
包括:
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以及为销售本公司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工资、福利费等经常性费用。
(2)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包括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医疗费、异地安家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以及实行社会统筹办法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统筹退休基金)、董事会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3)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
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不包括专门借款应予以资本化的部分。
3.
(1)企业利润的分配顺序
根据《公司法》和《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当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得超过税法规定的弥补期限。
即连续五年用税前会计利润未弥补完的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股份制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同)按照规定的10%提取。
其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提取比例,但至少应按10%提取。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股份制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他企业也可根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5.如果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
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为了反映利润分配的过程和结果,企业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普通股股利”、“应付优先股股利”、“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其它转入”、“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它明细科目余额也转入“利润分配”科目的“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利润分配”的其它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利润分配”的年末余额,反映企业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二、习题
1、甲、乙公司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
2006年6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商品,共计100件,协议价共计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合同规定每月月末结算。
商品已经发出,全部成本为800万元。
2006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20件,甲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但货款尚未收到。
2006年7月1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6月份货款。
2006年7月3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60件,甲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货款已经收到。
要求:
(1)假定采用视同买断方法,编制甲公司委托代销的会计分录
(2)假定代销合同规定,乙公司按协议价销售给顾客,甲公司按售价的6%,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编制甲公司委托代销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1)2006年6月6日甲公司将商品交给乙公司:
借:
发出商品8000000
贷:
库存商品8000000
2006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
借:
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1600000
贷:
发出商品1600000
2006年7月10日甲公司收到货款:
借:
银行存款2340000
贷:
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0
2006年7月31日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
借:
银行存款702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6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4800000
贷:
发出商品4800000
(2)2006年6月6日甲公司将商品交给乙公司:
借:
发出商品8000000
贷:
库存商品8000000
2006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
借:
应收账款——乙公司234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1600000
贷:
发出商品1600000
借:
销售费用120000
贷:
应收账款——乙公司120000
2006年7月10日甲公司收到货款:
借:
银行存款2220000(2340000-120000)
贷:
应收账款——乙公司2220000
2006年7月31日甲公司收到代销清单:
借:
银行存款6660000
销售费用360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6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4800000
贷:
发出商品4800000
2、远大上市公司(以下简称远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从20×3年开始所得税税率一直为33%。
远大公司主要生产经营A商品和B商品,每件A商品的成本价为1100元,每件B商品的成本价为600元。
20×7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下列货款均为不含增值税的货款):
(1)将其生产的A商品200件销售给乙企业,每件售价2000元,款未收到。
(2)将其生产的A商品800件,销售给丙企业,售价每件2200元;将生产的B产品销售给丙企业100件,每件售价1000元。
款项已收妥。
(3)向N企业销售A商品100件,每件售价2300元;销售B商品900件,每件售价1000元,货款未收。
(4)远大公司20×7年1月1日与C公司签订了一项建造合同,合同总收入500万元,合同总成本400万元,20×7年1月1日开工,20×9年3月完工。
20×7年当年有关资料如下:
20×7年实际发生成本100万元;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300万元;当年已结算工程价款125万元;当年实际收到价款100万元。
(5)5月份,远大公司以银行存款偿还已逾期的长期借款50万元,利息为15万元。
(6)6月份,远大公司将其原值为50万元,已提折旧为4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为5万元的固定资产对外出售,取得价款30万元并存入银行。
(7)10月1日,远大公司因融资需要,将其生产的商品销售给丁公司,销售价格250万元,商品销售成本210万元,双方协议约定,远大公司1年后以275万元的价格购回。
远大公司在销售的当天收到款项。
(8)10月1日,远大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远大公司向乙公司销售新产品,价款80万元,成本40万元。
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若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货,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价款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