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隐患排查清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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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防护设施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工程技术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要求,设置最小安全距离。
√
2
管理措施
1、施工人员自检、定期检查;
2、企业、项目部、班组进行检查、验收;
3、设置隔离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警戒区。
3
应急处置
1、立即停止作业;
2、启动应急预案。
4
防护设施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安全防护设施宜通过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增设屏障、遮栏、围栏、保护网等与外电线路实现强制性绝缘隔离,并须在隔离处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5
由安全员进行检查防护设施处是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
立即悬挂警示标志。
7
Ⅰ
企业级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搭设方式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要求。
8
防护设施完成后由安全员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安排专业电工进行整改。
9
培训教育
1、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
2、进行特殊工种教育;
3、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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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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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杂物,立即安排专人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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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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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前由安全员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后立即拆除,重新安装。
14
配电系统采用同一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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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项目部、班组进行检查、验收;
2、使用过程中由专职安全员、专业电工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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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作业人员
保护零线引出位置应符合规范。
采用TN系统做保护零线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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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自检、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由专业电工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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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保护零线设置应齐全有效。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19
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专业人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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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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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熔断器或与工作零线不得混接。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PE线上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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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班组
相线、工作零线、保护零线颜色标记符合规范规定要求。
相线L1L2L3相序的绝缘颜色依次为黄、绿、红色,N线的绝缘颜色为淡蓝色,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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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相同时,其材料最小截面应符合规范要求。
相线芯线截面S≤16mm2,PE线最小截面为S,相线芯线截面16<S≤35mm2,PE线最小截面为16mm2,相线芯线截面S>35mm2,PE线最小截面为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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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项目部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
3、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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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防雷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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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防雷措施应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及规范设置防雷措施。
28
2、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29
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应做重复接地。
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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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3、施工方案的作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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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配电室与配电装置
配电室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低压配电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可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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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
2、封锁危险场所,划警戒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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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即进行整改;
2、通知相关部门停电。
35
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项目部安全员进行检查、验收,发现灭火器材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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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作业、立即整改。
37
配电室、配电装置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1、配电柜正面的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2m;
2、配电柜后面的维护通道宽度,单列布置或双列面对面布置不小于0.8m,双列背对背布置不小于1.5m,个别地点有建筑物结构凸出的地方,则此点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3、配电柜侧面的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4、配电室的棚顶与地面的距离不低于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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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符合相应的要求后方可使用;
2、由班组安全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变化立即安排专业电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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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柜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等仪表和电器元件。
41
电工每日进行巡视,并填写巡视记录。
42
配电室应采取防雨雪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
配电室应自然通风,并采取防雨雪设施防止雨雪侵入和使用挡脚板防止小动物进入措施。
43
电工每日进行巡视,并填写巡视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44
配电室应设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1、由专业人员检查警示标志是否有挪动现象;
2、电工每日进行巡视,并填写巡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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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
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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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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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项目部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
50
线路截面应满足负荷电流。
根据施工用电要求应使用满足符合电流的线路截面,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51
1、进场前安全教育;
52
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根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置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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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电缆不得沿地面明设。
1、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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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证上岗;
4、施工方案的作业指导。
57
线路敷设的电缆应符合规范要求。
1、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
2、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
58
施工人员自检、定期检查。
59
室内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应不得小于2.5m。
专业电工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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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
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根据规范要求配电系统必须采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并对总配电箱及开关箱设置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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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项目部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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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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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1、箱体结构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
2、箱内的电器应按规定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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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零线端子板的设置、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
1、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
2、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
3、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器连接;
4、进出线中的N线必须通过N线端子板连接;
5、PE线必须通过PE线端子板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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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保护器参数应相匹配或检测灵敏有效。
1、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2、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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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与开关箱电器不得损坏或进出线不得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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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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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应设门、锁,采取防雨措施。
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设置防雨防砸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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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稳定性应符合规范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
2、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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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班组安全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81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
82
1、由班组安全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3
照明用电
照明用电不得与动力用电混用。
1、由班组安全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84
特殊场所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3.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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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员进行检查,特殊场所下发现未使用安全电压或者不符合规范要求,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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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照明灯使用36V以下电源供电。
87
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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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灯具与地面、易燃物之间应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
1、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不得低于2.5m;
2、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
3、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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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线路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1、照明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2、所用的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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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班组安全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线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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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断电后,电源转换时间为:
疏散照明≤15s,备用照明≤15s,安全照明≤0.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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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电工、安全员进行定期检查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存在损坏或不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