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井子区儿童发展规划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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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目标
儿童发展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中心城区的目标要求,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以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源合理分配,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儿童在卫生保健、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社会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得到全方位、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进一步促进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全面实现;
进一步提高儿童的综合素质,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儿童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真正受益,促进儿童事业与甘井子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五、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到2020年,全区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
2.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对具有产前诊断适应症的孕妇及时转诊至市级以上专业医疗机构,实施产前诊断技术,孕妇产前诊断率2015年达到50%,2020年达到60%。
3.及时发现疑似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患儿,转诊至市级专业医疗机构筛查,筛查率2015年达到97%,2020年达到98%。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2015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2%。
4.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5年分别控制在4.5‰和5.5‰以下,2020年分别控制在4.3‰和5.3‰以下。
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
6.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
7.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街道为单位达到96%以上。
8.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区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
9.低出生体重发生率2015年控制在4%以下,2020年控制在3%以下。
10.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11.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3。
12.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2015年控制在6%以下,2020年控制在5%以下。
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2015年控制在8%以下,2020年控制在7%以下。
13.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中小学生体育达标率和体育优秀率2015年分别达到90%和18%,2020年分别达到92%和20%。
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2015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2%。
15.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2015年全区80%的中小学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咨询室,2020年,该比例达到90%。
16.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1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
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加大对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门诊的基础设施及设备的投入,优化全区卫生资源配置,落实对妇幼保健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健全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的财政补助机制,并适时扩展至非户籍外来常驻儿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儿童保健服务水平。
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强化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医院妇儿科和儿童卫生保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保健服务能力。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保健服务知识宣传,规范婚前、孕前保健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模式,加强部门合作,积极推动免费婚检和孕前健康检查。
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开展产前筛查、孕中期超声筛查和产前诊断,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
4.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
建立健全预防儿童伤害多部门合作机制和伤害监测、研究及干预体系。
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
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着重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护、自救、防灾、逃生的能力,减少儿童伤害事故,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
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以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
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死亡率。
规范儿科诊疗行为。
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等疾病的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6.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建立儿童常见病和慢性病的监测系统,开展儿童营养转型期疾病的预防与管理。
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
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7.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
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
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坚持中小学生每年一次体检,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8.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
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提高儿童保健管理水平。
将流动儿童纳入全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率。
9.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
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
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
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
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
区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
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
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
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保证从食品原料供应到加工储藏配送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操作。
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污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
1.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
0—3岁婴幼儿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率2015年达到8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逐步推进0—6岁学前教育一体化进程。
2.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
学前三年入园率2015年达到99%以上,2020年达到99.8%以上。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其所占比例2015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70%以上。
标准化幼儿园2015年达到85%,2020年达到90%。
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2015年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3.保障适龄儿童的教育权益。
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2015年达到97%以上,2020年达到99%以上。
初中毕业升学率2015年达到95%,2020年达到98%。
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2015年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4.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2015年达到99%,2020年达到100%。
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规模和覆盖程度,省级示范性高中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
5.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到2015年适合入园的适龄残疾儿童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5%,2020年达到90%;
不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2020年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
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实施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大力推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6.做好流动儿童的教育管理。
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7.创造条件实现儿童教育均等化。
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
8.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
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加强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9.加强儿童教育与管理,扩大对外交流。
建立与发达国家、地区的友好城市、友好学校间的教育合作交流机制,推动学校间、教师和学生的多层次、全方位教育对外交流,增加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国际交流次数。
1.构建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网络。
统筹规划幼儿园布局,严格幼儿园办园标准和准入制度,构建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幼儿园规划与建设,将城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教育资源统筹管理。
2.建立教育投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机制。
加大政府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完善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
3.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工作有机融入教育教学,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
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提高高中办学质量,促进优质特色高中发展。
加强普通高中内涵建设,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
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
5.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强化政府在特殊教育发展方面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加特殊教育投入。
完善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制度,促进残疾学生和正常学生融合。
鼓励和支持接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为残疾学生创造适宜的学习生活条件。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使每所特殊教育学校都达到现代化办学标准。
6.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以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
7.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根据城区总体规划、学龄人口变化和城市化进程,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
8.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能力为重,强化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
探索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策略、方式方法和手段,推行启发式和探究式教学,建立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评价制度。
规范艺术教学,将美育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大连教育城域网,保障网络畅通。
全面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三)儿童与福利
1.配置资源,促进儿童福利发展。
提高社会责任感,积极配置资源,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扩大儿童福利范围。
2.建立保障儿童健康医疗体系。
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逐步扩大贫困和大病儿童的医疗救助范围。
3.提高儿童公共服务能力。
基本满足流动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4.建立儿童康复机制。
保障残疾儿童权益,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
5.关心帮助弱势儿童群体。
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权利。
1.建立救助机制,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标准。
对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儿童实施分类救助。
对丧偶单亲家庭中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上浮50%享受救助;
三胞胎以上的多胞胎家庭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上浮50%享受救助。
2.提高医疗水平和能力,保障儿童基本医疗。
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完善儿童基本医疗保障,逐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3.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
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对贫困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予以补贴。
4.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
实施多部门联动的0—6岁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衔、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实施0—6岁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
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专业化水平。
实施“阳光助学计划”,资助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康复教育。
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普及程度。
重视0—3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
帮助0—6岁残疾儿童家长及保育人员接受科学的康复教育指导。
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5.营造社会公平氛围,关爱特殊人群发展。
为艾滋病和服刑期已满人员提供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机会。
(四)儿童与社会环境
1.建设公平的儿童成长环境。
尊重儿童、保护儿童,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
2.创造儿童参与各方面活动的条件。
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3.建设儿童健康成长环境。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
4.建设健康向上有利于儿童成长的网络环境。
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作品中不良信息的影响。
5.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创新家庭教育工作机制,基本形成覆盖全区的家庭教育指导网络。
6.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普及率2015年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7.重视文化教育,强化爱国意识。
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教育及国学等传统文化教育。
8.树立环保理念,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增强儿童环保意识,倡导儿童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9.重视儿童课外阅读。
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儿童阅读时间和阅读量。
90%以上的儿童每个假期至少阅读一本图书。
10.建设有利于儿童成长的活动场所。
增加区、街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建设社区儿童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
11.扩大儿童休闲娱乐空间。
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12.保障儿童衣、食、玩、娱质量安全。
保障儿童食品、玩具、用品和游乐设施等的质量和安全。
13.建立校园安全环境,强化消防安全意识。
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和校车安全。
增强全社会防灾避险意识,为儿童成长创造安全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认识。
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
2.创造条件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
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应吸收并听取儿童意见。
畅通儿童参与和表达渠道,增加儿童的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和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社会参与能力。
3.全方位为儿童创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
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推荐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和游戏等作品,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
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
4.齐抓共管,净化社会网络环境。
对防止儿童进入网吧采取校园周边整治行动;
联手街道、派出所、学校举办“学生拒绝进入网吧”签名活动等,对学生进行防控和监管,从而有效防止网络中不良信息对儿童的伤害。
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网吧严格实行实名制消费,防止儿童进入网吧。
家庭和学校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
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戏厅和娱乐场所。
5.坚持多渠道办好各类家长学校。
规范家长学校管理,完善家长学校的运行机制。
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和指导,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者队伍。
加大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
6.加强教育合力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
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忽视和暴力等事件的发生。
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教育优势,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形成教育合力,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加大对家长普及儿童心理行为知识的力度,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念,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
加强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7.传承弘扬传统文化,强化爱国意识。
加强儿童的爱国主义和传统文化、孝亲敬老教育。
8.增强儿童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儿童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加强对儿童环保意识的宣传教育,鼓励儿童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引导儿童践行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
增强儿童环境保护意识。
9.开放社会文化设施,创造儿童课外学习与锻炼条件。
发挥文化馆、图书馆、社区场所的作用,为儿童提供阅读场所。
广泛开展图书阅读活动,鼓励和引导儿童主动读书。
加大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
10.强化社区儿童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
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利用社区资源,动员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机构和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
整合社区资源建设儿童活动场所,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服务。
11.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
将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规范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管理,各类文化、体育等公益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开放。
12.强化法制与诚信,保障儿童食品、用品安全。
严格执行婴幼儿食品、用品的国家标准、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强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生产销售和游乐设施运营的监管。
13.加强儿童安全教育和监管,保证儿童安全成长。
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儿童及家长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
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
提高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
14.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建立安全校园。
贯彻执行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的相关措施,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进行巡逻。
校园附近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
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扩大“天网”工程覆盖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监管。
(五)儿童与法律保护
1.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完善依法保护儿童的法律机制。
2.依法保护儿童权益,落实儿童优先和最大利益原则。
3.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
4.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5.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6.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
7.增强儿童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中小学生普遍接受法制教育。
8.保护儿童人身权利。
预防并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
9.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
10.预防儿童违法犯罪,降低儿童犯罪率和重新犯罪率。
11.完善儿童司法保护体系。
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坚定不移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完善保护儿童的地方法规,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增强保护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儿童权益保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增强儿童权益保护观念,提高执法水平。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三位一体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