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客山东客栈评定标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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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总体情况
1、名称:
(中文)
,
(英文)
2、法人代表姓名:
,(英文)
3、总经理姓名:
(中文)
4、地址:
5、邮政编码:
6、电话号码(包括地区编号):
,传真号码(包括地区编号):
7、地理位置:
□位于城市范围
□位于城市中心
□位于旅游景区或度假区
距火车站
公里,距飞机场
公里,距码头
公里,距长途汽车站
公里。
8、所属经济类型:
内资企业:
□国有
□集体
□私营□联营□股份合作□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
□其他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
□港澳台商投资
9、所有者(股东):
(1)
,
(2)
,(3)
,(4)
10、归属情况:
上级主管部门
或归属机构
11、开业日期:
12、投资情况:
投资总额(万元)
13、建筑情况: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14、经营管理情况:
□自主管理
□委托管理
□特许经营
□承包经营
管理公司名称:
(英文)
品牌名称:
(英文)
承包者名称:
15、经营者(含总经理、副总经理)资格:
□连续两年以上接受饭店管理专业教育或培训的总经理名称、
□持有全国旅游岗位培训指导机构颁发的《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总经理名称:
1
、2)
、3)
16、人员总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人数为:
人
17、内设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图):
附件二:
装饰装修用材及设施设备情况
一、建筑结构情况:
1、饭店由
栋楼组成,每栋楼层数(分别为)
层。
2、饭店设计施工单位:
土建设计单位(包括所在地):
土建施工单位(包括所在地):
内装修设计单位(包括所在地):
内装修施工单位(包括所在地):
3、设计及装潢:
(打√)
地面、墙壁、天花所使用的材料:
建筑外墙:
(大理石、水泥板、釉面砖或
);
前厅:
地面:
(大理石、木地板、地毯、青石板、水磨石或
墙壁:
(大理石、木板、壁纸、喷涂或
天花:
(原结构、木笼、玻璃、石膏板或
)。
二、客房情况:
可供出租客房总
床位总数
普通客房(不含卫生间和门廊)的长、宽、高
×
(米)
客房家具用材:
红木、枫木、榉木、柚木、水曲柳、普通木材、合板或
客房卫生间的长、宽、高
卫生间装修材料:
地面:
大理石、釉面砖、水磨石、马赛克或
墙面:
大理石、高档瓷砖、釉面砖、马赛克或
金属板、石膏板、泡沫板或
梳妆台:
天然大理石、人造大理石、塑料或
卫生间的通风设备(排气扇、风口或
)
三、餐饮设施
餐厅总数
个,总座位数
中餐厅
个,面积
平方米,座位数
个;
经营菜系:
鲁菜、川菜、淮扬菜、粤菜、或
。
四、公共区域
空调设备:
中央空调、分体式空调、无空调设备;
电梯
部,其中:
客梯
部;
服务梯
客用公共卫生间
处;
停车场
个,总面积
平方米;
车位总数
个。
五、安全保卫设施
消防设施: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公共区域、客房内)、防火门、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毯、疏散指示(客房、公共区域)、紧急疏散通道、报警电话按钮,其他设施
安全防盗设施:
客房:
电子卡门锁、双保险锁、普通门锁、安全链、门窥镜、贵重物品保险箱。
公共区域:
闭路监视系统,探测头
食品安全设施:
器皿消毒柜、紫光灯,其他设施
。
1范围
本标准适用山东省内具有山东文化民俗特色开业一年以上的饭店。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2000公共信息标志类图形符号
GB/T15624.1—1995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GB9663旅店业卫生标准
3定义
好客山东客栈:
在山东省内,能向旅游客人提供具有山东文化民俗特色、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
4名称使用权
好客山东客栈经评定批复后,企业可享用3年的有效名称及商标使用权。
5符号
好客山东客栈以“好客山东”标识为符号。
6安全、卫生、环境和建设的要求
好客山东客栈须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客栈的建筑、附属设施和运行管理符合安全、卫生、消防、环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7评定条件
7.1 客栈布局合理,山东文化民俗气息浓厚,主要区域有“好客山东”旅游标识;
7.2 客栈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10001.1GB/T10001.2。
7.3 各区域通风良好。
7.4 前厅:
a)总服务台位于前厅显著位置,用山东文化民俗风格装饰,造型富有传统特色;
b)24小时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预订、问询、结账、留言、旅游观光等服务;
c)提供客栈服务项目宣传品、客栈价目表、山东旅游交通图、本地旅游景点介绍、各种交通工具时刻表、与住宿客人相适应的报刊。
d)提供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e)设客人休息场所。
7.5 客房:
a)按照山东风俗习惯,装修良好,有相应的配套家具、设施及传统摆设;
b)客房中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面盆、淋浴或浴缸(配有浴帘),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24小时供应冷水,18小时供应热水;
c)照明充足,有遮光窗帘;
d)配有电话机,方便使用,并配有使用说明;
e)有彩色电视机,节目丰富;
f)具备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g)配有客栈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山东及本地旅游交通图和旅游景点介绍;
h)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
备有山东传统特色床上用品(绣花枕头、锦缎被子等);
i)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
j)提供洗衣服务或有供客人使用的洗衣机等设备;
k)设有110/220V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l)有防盗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m)配有山东民俗文化特色艺术装饰品。
7.6 餐饮:
a)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
如果餐厅与前厅合二为一的,必须确保住宿客人出入畅通;
b)餐饮能体现山东地方风味;
c)餐厅环境应充分体现山东文化民俗风格;
d)餐饮用具应充分体现山东民俗风格,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7.7 厨房
位置合理,外观与客栈风格相协调;
功能分区合理,餐饮操作区域整洁、干净、卫生。
7.8 公共区域
a)走廊、院内墙面整洁、干净,有山东文化民俗风格的装饰;
b)紧急出口等各种标识醒目、位置合理。
8服务质量要求
8.1服务基本原则
8.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宾客合法权益;
8.1.2对宾客一视同仁,不以貌取人;
8.1.3诚实守信,公平交易;
8.1.4尊重宾客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损害其民族尊严。
8.2管理制度要求
8.2.1有与本类山东客栈相适应的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
8.2.2有与本类山东客栈相适应的岗位规范;
8.2.3有与本类山东客栈相适应的服务标准。
8.3服务基本要求
8.3.1仪表仪容要求
a)服务人员面容整洁干净,精神饱满;
b)服务人员服装与服务项目协调,外套、内衣、鞋袜等配套统一,整洁挺括、无污迹、无皱褶,佩戴工牌;
c)服务人员应表情自然亲切,微笑服务。
8.3.2语言要求
a)语言要文明礼貌、简明清晰;
b)能够正确运用服务语言。
8.3.3服务业务能力与技能要求
服务人员应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熟练运用。
8.3.4服务效率
a)为宾客提供服务时,要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内容,准时提供服务;
b)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供或完成的服务,要及时向宾客作出解释和说明。
8.4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8.4.1应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8.4.2在饭店明显位置设置投诉电话及标志,有受理投诉的人员,有完整的记录档案,并对宾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