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研究生教改项目申请书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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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研究期限
2004年至2006年
申请经费
1.8万元
主持人
姓名
出生年月
技术职务
教授
已获学位
博士
所学专业
民法学
现从事专业
通讯地址
湖南大学法学院
E–mail
主
要
研
究
人
员
年龄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签名
陈某
36
副教授
法理学
赵某
28
研究生
法律教育
内
容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课程体系。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方法。
3.法律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与培养途径。
立
论
依
据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自1996年1月试点以来,至今仍然没有发育成熟,定位不准,特色不鲜明,这严重制约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代表我国法律教育的发展方向,随着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换届,加大建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力度的总体方针已经越来越明确。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承担着高素质法律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的主要任务,其地位越来越重要。
2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课程体系安排问题,目前国内参加试点的39所试点院校“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
在理论课程设置方面,不仅选修课程没有体现自身特色,而且必修课程也极不统一。
在实务课程方面更是缺乏一种科学的体系安排。
综观目前各试点院校的课程体系,我们很难找到一份合理而又能够体现特色的课程表,更别说可资我校借鉴的了。
3关于教学方法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问题。
法律硕士专业教育的建设,其目的在于模仿美国等西方国家JD(法律博士)的模式,为我国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应用性人才。
新的教育模式需要更新教学方法,美国的JD教育采用的是案例教学法。
而由于分属于不同的法系,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完全模仿美国的案例教学法是行不同。
如何创新教学方法,目前是各试点院校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4关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问题,目前也没有一个现成的答案。
法律硕士研究生不同于法学硕士研究生,也不同于法学本科生,其培养目标是高层次的应用性、复合性法律人才。
如何在培养过程中围绕这一目标制定可操作的一套评估体系与相关配套措施,这是我们必须研究的一个问题。
目
标
、
和
拟
解
决
的
关
键
问
题
一、研究目标:
1.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结合我校优势与传统资源,借鉴外校先进经验,摸索出一套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
2.改善教学方法。
适应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特点,结合国家对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高层次的复合性、应用性人才的要求,积极探索实验教学的实际应用,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3.设计一套能客观反映社会对法律硕士研究生要求的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职业能力的评估体系。
二、研究内容:
1.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
(包含理论课程与实务课程的比例,学分的配置,必修课程的设置,推荐选修课程的设置,任意选修课程的设置等等。
)
2.教学方法。
(包含理论课程的讲授方法,实践课程的组织等等。
3.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包含对法律硕士专业教育职业能力的标准的制定,培养方法等等。
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建设一套科学的能确实培养满足社会需要、符合法律硕士专业教育培养目标的法硕研究生实践能力的课程体系。
2、探讨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比重;
在法律教育探讨应用实验教学的方法。
3、探索法硕研究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模式与具可操作性的评价体系。
采
取
方
法
及
可
行
性
分
析
一、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1、比较研究的方法。
2、2、实证研究的方法。
3、演绎归纳法。
二、可行性分析:
1、国外相关法律教育已经发育成熟,积累了丰富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如美国的JD教育,日本的法务博士教育。
美国的JD教育在英美法系框架下,取得了成功,日本法务博士的成功实践也证明在大陆法系框架下是可行的。
目前美、日的相关资料也通过多种途径传入国内,这为我们进行比较研究提供现实可行性。
2、国内现有的实践也有所发展。
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以来,至今共有39所院校从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
一些先期试点的院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毕业学生达到了几万人。
这为我们进行实证研究提供了良好的素材。
本
项
特
色
与
创
新
之
处
1.研究、制定体现具有湖南大学特色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方案。
目前关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方案强调体现特色:
行业特色与学校特色。
由于我校法律硕士授权点批准时间较晚,丧失了在司法系统的先发优势,因此我们在发展定位上要充分考虑我校在财经系统的优势资源,发挥后发优势。
这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从制定培养方案开始做起,明确一条长远的发展道路。
2.教学方法上,基于我国属于大陆法系的背景,实施纯粹意义上的案例教学法是行不通的。
如何借鉴英国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模式,建立一套法律职业教育的方法,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我们考虑通过引入类似理工科实验教学的方法,构建一种新型的职业教学方法。
3.如何衡量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职业能力,目前国内尚处于摸索阶段。
职业性的法律人才与科研性的法律人才是有很大区别的。
目前我们在观念上还没有彻底改变,因此我们在评估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成绩时,还是套用科学学位的标准。
如何以职业性为核心,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是本课题的特色与创新所在。
预
期
进
展
成
果
1、2004年,制定具有湖南大学特色的关于法律硕士专业教育学位的培养方案。
2、2004年-2006年,研究报告《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有
工
作
积
累
1、主持湖南省研究生教改项目:
《法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2、参与湖南大学重大教改项目:
《》获得第五次教改成果一等奖。
3、主持湖南大学教改项目:
《民商法精品课程建设研究与实践》。
4、本课题组负责人与其他成员长期从事研究生教学与管理工作;
课题组成员唐卓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其研究方向为法律教育。
经
费
算
总经费预算1.85万:
调研费用8000元,
资料费用2000元,
打印费用500元,
会议费用8000元。
院
系
审
查
意
见
研究生教学主管领导签名:
(单位公章)日期:
专
家
评
生
定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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