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陂新城工业园区主干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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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监理机构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黄陂新城工业园区主干道工程工程监理部,监理部下设项目经理(总监)办公室、专业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试验室,道路、桥涵监理组等机构,其中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各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各4名,其它监理员各3名,后勤人员各2名。

第二节监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下称总监)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处理日常监理事宜。

A、明确质量标准,评定工程质量。

B、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组织进行质量抽查和抽验。

C、审查单位工程、审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发出各项工程开工通知。

D、经常巡视工地,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E、向承包人发出各项控制的指示。

F、建立部门或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每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的形式提出分析报告。

G、执行业主的指令及完成交办的任务。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A、熟悉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纸及其变更或特殊要求,并予以落实和实施。

B、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

C、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各项质量成果。

D、负责核实承包人每月计量支付报表中申报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并做好每天的监理日志。

E、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3、旁站主要职责

A、负责所在施工项目(路段)的施工监理工作。

B、坚持每天巡视工地,随时掌握和了解其施工监理范围内各个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完成情况。

C、按施工程序进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监督,现场检查,对重要工序跟班检查。

第三节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一、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

1、以“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精神为指导,严格按合同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2、公正、公平、信誉第一,为业主服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业主的利益。

尽职、勤恳、兢兢业业地组织监理工作。

3、当证明自身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及时更正错误。

4、当监理工作涉及到业主和承包人双方合法权益时,应按照合同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实事求是的处理。

5、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6、不在本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他间接报酬。

7、不向承包人介绍施工队伍,推销材料、接受礼金等。

二、监理人员须知

监理人员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和权利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严格执行合同是全体监理人员的最基本的准则。

2、应和承包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并在职权范围内尽可能地关心及热情帮助承包人。

3、在合同执行中应熟悉合同和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监理工作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

4、应依靠自身正确公正的判断能力进行施工监理。

5、与承包人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合同文件和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切忌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的看法和经验随意作出决定。

6、发现工程质量将受到危害时,应迅速地先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

如果承包人不听劝告继续施工时,必须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

7、质量的优劣既要以试验和检测数据为依据,又要按规范要求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评价才能做出结论。

8、在计划监控中仅告诉承包人进度是否令人满意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去论证并令承包人信服地了解进度已经缓慢,必须采取措施加快速度。

9、在管理合同时需要有多方面的经验,严谨的工作态度,以避免发布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指令,而导致要求额外支付以引起的争议。

10、在给承包人指令时一定要谨慎,非合同内的事项在未与承包人协商前不要发出指令,因为承包人无权接受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指令,除非业主下达的合同外其它指令。

11、监理人员不能行使业主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权力。

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第一节监理部的主要工作

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

2、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3、制备统一的监理图表样表,供监理与承包人共同使用;

4、审批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

5、发布开工令;

6、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7、建立监理部实验室;

第二节施工准备的主要监理工作

1、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

(1)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由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2)审查批准承包人所报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负责人的资格,并应要求其一直在工地现场专门进行质量管理。

(3)督促、检查和批准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其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工作需要。

所有试验仪器都必须经检验合格并按期进行标定;

所有试验人员必须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核的上岗证书,必须严格执行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重要试验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

(4)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及要求:

①承包人试验室必须有固定的技术人员。

至少配备1名中级技术人员,2名初级技术人员和若干名试验员;

②试验仪器应符合承包合同的要求,并经监理部试验室检查认可。

③工作重点:

a、自检各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提供自检资料;

b、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c、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

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d、按规定的抽样检测频率、时间、方法进行取样和试验;

e、及时检测工程各部的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提供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查,以获得认可;

f、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单项(单件)工程交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g、对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规定的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2、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

3、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不合格材料严禁进场。

4、审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其性能、数量、规格等必须与本工程相适应,满足业主提出要求。

5、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

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

7、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

第四章工程进度监理

第一节进度监理工作内容

1、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所有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计划、年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及关键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

2、确定工程开工时间(总体开工、单位及分项工程开工)和竣工时间。

3、检查落实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承包人调整修改合同计划,以确保合同工期。

4、处理工程延期及确定最终竣工时间。

第二节进度计划的内容及编制

一、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1、项目合同工期。

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

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资金流动估算。

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配备的机械设备及人力数量。

5、各单位工程或者施工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二、年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年计划完成的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的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

2、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及调配顺序。

3、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

4、在总体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等。

三、月(季)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月(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2、完成本月(季)各分项工程数量及投资金额。

3、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力和主要设备的配置。

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等。

四、周作业计划

1、本周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数量及顺序安排。

2、完成以上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力及设备配置。

3、对进度计划的影响。

五、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具体施工方案及方法。

2、各道工序的控制日期。

3、现金流动估算。

4、各施工工序的人力配置及设备与安排。

5、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时间安排。

6、对总体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

第三节进度计划的审批、检查、调整

1、总体进度计划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监理部审查,由指挥部审批。

2、各阶段性进度计划应在该阶段开始前14天内提交,年度进度计划、月度进度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3、关键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应在开工前14天提交,由监理部审批,并报指挥部备案,如果不具备开工条件,应向指挥部报告情况,指挥部根据问题责成有关部门抓紧解决。

4、在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执行情况,监理部可通知承包人调整分项工程开工顺序,并按上述规定报批。

5、监理部应检查承办人的进度执行情况,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监理日报》,并上报总监办作为掌握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

6、监理部应根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各方面原因,敦促承办人及时调整进度计划,以确保合同工期。

第五章工程质量监理

第一节工程质量监理概述

一、质量监理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二、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1、工程开工报告:

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监理部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先进行自检。

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部进行检查验收。

3、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部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下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

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合格后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过中间交工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下项工程使用或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证书: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

完工项目的交工资料不合格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三、测量放样监理

测量的监理检查工作由测量监理工程师(配备测量员)专门负责,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向承包人移交准确无误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3、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的导线及轴线位置、标高和尺寸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定;

4、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准确性成果资料。

四、试验监理

(一)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购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购件订货之前,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在材料或商品购件运入场地后,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购件不准用于工程,不准入库混杂,并由承包人及时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购件,进行符合性的随机抽样试验检查。

(二)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根据,包括各种湿度一密度关系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

标准试验按以下进行:

在各工程开工前按合同规定或在试验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合理时间内,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试验室审查批准。

试验监理工程师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地现场监督检查,并作复核试验。

(三)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的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理部予以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3、监理部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作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并经监理部审查批准。

(四)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复核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部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4、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抽样频率为100%,监理部试验室抽样频率为30%。

(五)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

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部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进行有效的监督;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的结果;

3、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

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

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五、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

旁站监理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分部(项)工程开工报告相符合。

2、检查各种集料的组成、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3、检查施工方法和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报请监理部发出监理指令;

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的检查;

6、监督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

六、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合格的工程质量相符合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下列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或进行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人

的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做出准确判断或者监理人员目测判断不能使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应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以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根据检测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3、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第二节质量监理程序与流程

一、监理工作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指示、决定、检查

计划统计、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

协助、指导检查现场监理工作

道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桥涵工程监理工程师

现场监理员

图2、监理人员工作程序框图

业主

支付证明

决定、指示

请示、报批

监理部

监理员

指示、指令

报批、报审、请示、报

批复、批示、指导

施工单位

报审、报验、申示、报告

审查、抽验、指示、检查、签证

图3、监理工作流程总框图

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程序

承包人选择其它开工项目

承包人选择开工项目提交开工申请批复单

监理审批

通知承包人:

另选开工地点和工程

开工条件是否具备

批复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承包人收到申请批复单

工程开工

图4、工程开工程序框图

三、监理试验程序

(一)试验室的工作程序框图

1、材料的试验程序

复核承包人原材料试验报告

监理部试验室按规范频率抽检原材料

向监理部提交复核、抽检报告

报指挥部工程科

图5、材料试验程序框图

2、混合料配比的复核试验程序

审查送来的混合料及原材料试验资料

审查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对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复核试验

提交报告

图6、混和料配比程序框图

3、现场监测试验程序

与承包人确定备检工程试验项目

承包人试验/旁站检查

监理部试验监理工程师以规范频率抽检

向监理部呈交质量检验单及试验报告

图7、现场检测程序框图

4、分项工程检验程序

分项工程完工

审查分项工程自检和试验资料

向监理部提交分项工程检验报告

图8、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

(二)试验室工作程序

1、工程材料试验程序

工地试验室应在工程开工之前对工程所用材料按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呈报监理试验室,监理试验室按自检频率的30%进行抽检。

在工程进行中,指挥部工程科对现场材料质量产生疑问,可向工地试验室或监理试验室提出重新试验的要求,也可现场取样复检。

2、日常工程质量检测程序

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检测按“自检、抽检、巡检”的原则进行。

即:

工地试验室按规范规定的频率对工程进行日常自检,监理试验室按自检频率的30%进行抽检,指挥部工程科进行不定期的巡检。

对有些特殊必检项目,工地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不具备条件,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

工地试验室每月定期向监理试验室上报检测汇总报告;

监理试验室每月向指挥部工程科上报自检、抽检汇总报告;

指挥部工程科根据自检、抽检汇总报告及巡检情况定期向指挥部报送工程质量月报。

3、监理、工地试验室的日常管理

监理、施工单位进场后,在工程施工开工前,拟定监理、工地试验室配置标准,指挥部工程科对照标准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政府监督部门验收,经颁发工地试验室临时资质证书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的对监理、工地试验室的设备、人员上岗、操作方法、试验检测项目及频率、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单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应提供该项工程的材料试验、施工期检测、完工自检评定的各项资料,报请监理试验室进行现场验收。

监理试验室应视工程大小和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报请指挥部工程科派人参与验收。

对通知或未通知的工程验收工作,工程科均有权参加。

验收评定报告须经工程科核检、备案。

对验收存在疑问的工程,工程科可重新组织验收。

5、混和料设计配合比复核试验程序

混和料配合比复核试验一般由监理试验完成并予批复认可,报工程科核查,对于材质发生变化的要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其平行试验、复核试验程序不变。

6、试验路的检测验收程序

试验路开工前,工地试验室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拟定试验路的试验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在施工时承包商要通知监理试验室现场监督。

试验路完成后,由承包商向监理试验室提出试验报告,经监理试验室复核后,报指挥部试验室审核认可。

以次作为验收依据。

7、试验、检测项目的仲裁

工地试验室与监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项目包括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及试验、检测结果出现争议,通过协商未能达到共识时,应由工地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共同填写仲裁申请书提请指挥部试验室仲裁。

指挥部试验室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试验、检测项目进行复核、复检,并下达仲裁通知书。

四、计量、支付程序

承包人自检

不合格

提出中间交验申请

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试验,测量工程师配合

合格

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承包人填报工程计量表

监理部复核、签认

指挥部工程科审查

指挥部审批

区资金办支付

图9、计量程序框图

五、材料质量控制程序

料源

厂(场)质保书

承包人送材料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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