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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对保密的工作的领导。
领导需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守保密纪律,带头做好本人、身边工作人员的保密的工作。
一个部门保密的工作好坏,主要取决于此。
实行保密的工作领导责任制。
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都有具体的保密的工作职责。
切实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的工作就做到哪里。
对本部门下属各分管负责人,层层落实保密的工作责任制,谁出问题谁负责任。
三是加强信息安全。
当今时代,信息网络化使信息和安全的关系显得越发密切。
特别是因计算机的广泛迎用而造成失密、泄密的事件十分频繁。
在日常工作中,计算机被广泛迎用,其中存在的泄密问题也是有目共睹的。
特别是我国现阶段,计算机和网络关键部分的核心技术还要依靠进口,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大国有能力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进口的网络设备上安装监听程序,从而达到窃取我们在网络上传输的秘密信息的目的。
除了硬件方面存在劣势外,软件也问题很多,病毒感染,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病毒输送到涉密计算机上,造成整个网络瘫痪,涉密数据全部丢失或传输出去。
因此要求我们加强保密管理,在管理上狠下功夫,用管理来弥补硬件上的不足。
四是新的形势给保密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保密的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保持清醒和冷静,认清保密的工作的重要性,把保密的工作做的更好,为我局公安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为我局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五是切实加强对本部门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和局域网络的管理。
对计算机和局域网络必须有专人管理。
当本部门计算机通过通信线路向其他计算机或网络传送涉密信息时,应采取安装防火墙等技术保护措施。
《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2
古人云时时检饬,谨言慎行,守口要密,防意须严,说的是君子保守秘密修德养性的处世之道。
秘密二字各有一必,也就是为心加了一把保险锁。
而守口如瓶,一诺千金更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君子之道。
今年四月我国修订了新的《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学习之后,感觉深有体会和意义。
学习新修订《保密法》,我们必须把握的四个关键词。
一:
缩小缩小国家秘密事项范围。
二:
增加增强新形势下的保密防范能力。
三:
权利新保密法法增设了监督管理一章,其中依法对保密行政管理部法依法享有的行政管理职能进行了明确。
四:
责任新保密法强化法律责任追究。
并且新《保密法》规定了十二种禁止行为,只要有这些危害行为就要追究法律责任,这是从结果犯到行为犯的一个显著转变,强化了法律责任并增强了可操作性。
每当我唱起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首南唐主李煜所写的词时,就不禁为南唐国的灭亡而叹息。
当时的南唐国地处僻远,地形复杂,宋朝原本尚无心消灭南唐国的。
但南唐主李煜却没有丝毫的保密意识,轻信了宋朝使者所说的收集各国地图来制成完整地图以造福后人的言辞,拱手将本国地形图及人口分布图交给宋朝使者,导致顷刻亡国的悲剧。
这样的事例给了我们启示:
保守国家秘密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
我们知道,当今世界对信息制控权的争夺十分激烈,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尖锐复杂。
中国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必须高度重视国家秘密的保护。
秘密这个词对于个人来说,就是保护个人隐私,保密是对隐私的尊重。
而对于国家机密,保密的工作就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怠。
在革命战争时期,有邱少云烈士为了掩护大部队深夜进攻的秘密,而宁肯活活被流弹的烈火烧死,一动不动。
而《红岩》中的江姐为了保护重庆地下党组织的秘密,宁肯经受敌人的严刑拷打,坚强不屈。
《红灯记》中的李玉和一家为了保护游击队的密电码,更是前仆后继的走革命道路。
革命先烈用生命和鲜血向我们证明了保守机密,维护民族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反之,麻痹大意的对待保密的工作,会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
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无论是战时还是平时,保密和窃密的斗争都从来没有停止过。
尽管当前世界的主流是和平与发展,但是敌对国家甚至友好国家之间,无不在千方百计地窃取对方的秘密。
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对伊拉克军事目标袭击成功率很高,甚至一些鲜为人知、隐蔽于居民区中的军事目标也被摧毁,主要原因是由于平时多国部队获取了伊拉克军事目标的准确情报。
《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3
通过深刻的保密知识学习,结合教师现有保密的工作现状,对照新修订后的《保密法》,浅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保密的工作的重要性。
保密的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
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的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二、提高保密意识是做好保密的工作的主观决定因素。
新修订保密法的公布实施,是党和国家保密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当前,随着人们对知情权诉求越来强烈,国家秘密也随着信息公开而逐渐减少,虽然保密的工作受到重视,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密人员对保密注意事项要求日渐松懈,认为各种信息都渐渐公开了,已经没有什么秘密可保,或因升迁无望、或因家庭困难、或引为谈资,要么因无意识泄密,要么被引诱成为间谍而窃密。
因此,组织涉密人员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保密法》,不断提高保密意识,强化组织纪律,同时照顾到涉密人员的进步诉求和生活需要,加强主观能动性成为当前做好保密的工作的当务之需。
三、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措施是新时期保密的工作的新课题。
党和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信息化建设的力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化,电子政务全面铺开,保密的工作也不仅仅停留在国家秘密的纸质载体上,传统的“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消防器材)保护措施,已经满足不了国家秘密载体多样化的保密需要,加强信息化系统保密的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电子化的应用;
二是添置必须的电子保密设备,既强化保密的工作的严肃性,又兼顾工作需要的灵活性。
四、新形式下如何加强电信保密的工作。
保密的工作不仅是对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而且对一个单位也是同样重要。
目前,社会信息化、信息网络化迅猛发展;
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以经济、科技为主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我们电信行业对电信基础资料更得保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做主,为个人利益泄露用户资料。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对保密的工作有了更加清晰和深刻的认识,深受启发,我们教师行业应当从维护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安全与利益的高度出发,在履行基本职能的同时,进一步重视保密的工作。
《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4
常常听人说“沉默是金”,学习《保密法》后,我更加深刻的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
2015年我国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六章五十三条,对保密的工作方针、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保密制度、监督管理、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规定。
当前,很多人对学习《保密法》是持很狭隘的理解,认为只有从事与保密息息相关的行业才需要学习保密法。
其实不然,作为每一个公民都应该认真学习《保密法》,特别是在行政机关工作的人员更应该学习《保密法》。
保守国家秘密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
我们知道,当今世界对信息制控权的争夺十分激烈,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尖锐复杂。
秘密这个词对于个人来说,就是保护个人隐私,保密是对隐私的尊重。
而对于国-家-机-密,保密的工作影响着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其地位重于泰山。
在革命战争时期,很多革命先烈在敌人的威逼利诱、严刑拷打之下守口如瓶,坚强不屈,用生命和鲜血向我们证明了保守机密,维护民族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
尽管当前世界的主流是和平与发展,但是敌对国家甚至友好国家之间,无不在千方百计地窃取对方的秘密.随着电脑入住百姓家庭,网络世界向人们打开了互通有无,共享彼此信息的便利条件,这就意味着涉及计算机中的信息对所有用户都是公开的,有关情报传递的途径已今非昔比,随着高
科技的迅猛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人们已进入信息时代,而人的保密意识却跟不上新的形势发展和变化:
无意识泄密、间接泄密、计算机网络泄密等现象时有发生。
这要求在新的形势下,做好保密的工作,强化保密意识。
我们要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警惕性,把保密的工作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那么,作为一名基层公务员,应该怎样将《保密法》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贯彻落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去呢?
特别是像我一样作为公文平台接收、打印文件的工作人员,更应该在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保密法》的精神,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新起草和打印的公文不随手乱放。
无论是新起草的公文还是刚打印出来的文件,都不应该随手乱放,一是随手乱放有可能丢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最主要的是可能被他人看见,造成泄密。
新起草的公文中有可能包含一些重要的信息和新的初步制定的政策,在领导还没有签发前如果被他人看见,可能引起一些误会和社会的骚乱。
2、单位人员的相关信息不能轻易告诉他人。
特别是在党政办工作的人员,会面临接打电话这一基本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接电话的时候,要注意来电显示来自哪里,是否是外地,如果涉及询问单位人员的联系电话或者通讯地址等一些
个人隐私,尤其是领导的联系方式,要谨慎处理,问清对方的来历和目的,否则会造成他人的隐私泄露。
3、电子类的党建资料、人事档案等注意保管。
当前,党建资料和人事档案都通过了电脑软件的方式存储在我们的电脑中,其中涉及的信息都是需要保密的,当我们在开启这类软件时,一定要记得不要打开网页,因为现在的电脑黑客手段高明,很有可能就盗取了电脑应用软件中重要的资料。
总而言之,随着高科技的迅猛发展,计算机、互联网在工作和生活中广泛应用,对于公务员的保密意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应该时时铭记《保密法》的相关要求和精髓,充分挖掘自身潜能,提高自身的素质。
灵活运用《保密法》,使其更好的为工作服务,为人民服务。
为社会的稳定繁荣、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保密法》学习心得体会5
按照市招管办(余招投标〔2010〕20号)文件要求,本人就学习《国家保密法》,并结合当前保密的工作中的一些情况,谈谈自己的一些学习体会:
一、《保密法》出台时间。
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9年5月1日正式实施,党和国家把保密的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推向了一个新阶段。
1990年4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1997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的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保密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任务。
保密的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
不出事就没事,一出事就是大事;
不出问题体会不深刻,一旦出现泄密问题,就后悔莫及。
二、保密的工作的基本概念和主要任务。
《国家保密法》规定: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工作秘密分为三类,即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
一是保守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就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按照一旦泄露,给国家安全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害程度,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分为基本期限、特殊期限两种,没有标明期限的,为基本期限,即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
标明的为特殊期限,一种是长期,一种是注明最短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主要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外交和外事活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等方面的秘密事项。
同时,国家保密局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下发了各项业务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三、加强涉密载体的保密管理。
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各类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
纸介质载体,是指各类文件、资料,这是我们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使用最多、最常用的涉密载体。
磁介质载体,主要包括记录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含软盘、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就当前在文件管理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来看,主要是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五个环节。
一是加强制作环节的管理。
制作涉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是加强收发环节的管理。
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三是加强使用环节的管理。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复制密级文件要经过密级确定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或者本机关、单位的分管领导批准。
四是加强保存环节的管理。
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
绝密级秘密载体应当在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中保存,并由专人管理。
五是加强销毁环节的管理。
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制作涉密载体过程中的草稿、讨论稿、废页、残料、校对稿等,不需要保存的,应当按照保密规定及时销毁,不能随意抛置,不能作为废品出售。
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如:
李某想复印一份2004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即中央一号文件),在文件复印时,发现首页上端赫然印着“秘密”两个黑体字,这就意味着复印中央一号文件内容也是泄密行为。
这些都是应当给予严格保密和不可泄漏的。
投标书要有专人管理,评审后要整理保管,事后借阅要登记,从而确保供应商的一些商业秘密不泄露。
(五)做好审查和澄清工作中的一些保密。
在事后的审查和澄清工作中要实行专人办理,在工作中要注意程序、方式,实行书面审查和澄清,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始证据和书面加盖公章的证据,特别是在遇到一些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时,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和监督人员为了证明某些情况会不经意的将中标商的情况和未中标商的一些原因和证据泄漏出去,给采购单位、代理机构、中标供应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