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深圳社保缴费汇总史上最全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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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27.06元
生育险
无
工伤险
失业险
2006年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
1756元≤缴费工资≤8778元
13%(单位承担)
非深户750元
医疗保险(选一)
综合
9%
7%
住院
29.26元
80%
20%
住院医疗费用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926×
1%=险种费用
农民工
12元
8元
4元
1%或1.5%
11.7元(单位承担)
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
注:
1、依据法律规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将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
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资为2926元。
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为:
最低缴费工资:
月平均工资×
60%=2926×
60%=1756元;
最高缴费工资:
300%=2926×
300%=8778元。
工伤保险和非深户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工资为750元,实际缴费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工资的,按最低下限收取,高于最高缴费工资的,按最高上限收取。
2、养老、医疗、工伤三个保险为法律强制参加险种。
医疗保险有综合、住院和农民工医疗三种,深户只能参加综合医疗,非深户城镇户口可以参加综合或住院,非深户农村户口可以任选一个医疗险种。
综合医疗附带有生育保险,怀孕女工可考虑参加。
深圳户籍
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综合医疗+地方补充医疗
6.50%
4.50%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0.4%
0.25%
生育保险
0.50%
非深圳户籍
基本养老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住院医疗+地方补充医疗
0.70%
0.20%
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基数。
2009.7-2010.6
市平工资3621
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
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费率调整期间
适用范围
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为基数。
深户员工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
非深户员工
综合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调整前
不满45周岁,按缴费基数的5%计入个人账户;
45周岁及以上,按缴费基数5.6%计入个人账户,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见备注
调整后
5%
住院医疗(含地方补充医疗+生育医疗)
1%
0.8%
0.2%
6元进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1元作为调剂金,其余进入大病统筹基金
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调整后0.9%
调整后0.7%
农民工医疗
10元
6元
一次性缴纳18年医保费
12%
12%×
12个月×
18年
1%×
单位人数×
40%(单位承担)
在职员工
调整前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0.25%、0.5%、0.7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住房保险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深户固定工及合同制工人
超龄费
调入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30%+超龄年限×
1%)×
超龄年限
2010年
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①35周岁以下,3.8%
计入个人帐户;
②35周岁以上45周岁
以下,4.4%计入个人
帐户;
③45周岁以上,5%计
入个人帐户。
13%
单位总人数×
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医疗(任选一种)
综合+地方补充
住院+
地方补充
1%
劳务工医疗
全部进入共济
2010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05元,2011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
深户各项险种的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4205*60=2523元,最高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12615元;
非深户各险种缴费基数是个人月工资总额,最低标准1320元,最高12615元。
(最近更新日期:
2011-07-1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只适用于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2011年7月-2012年6月
员工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不高于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按4205元计算)
以员工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不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最低不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即1320元
8元/人·
月
请详见《住房公积金》专题
2011-07-14)深圳市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比例及缴费工资基数
2012年深圳社保费用明细(以下是按最低基数计算的)
深圳户口综合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
个人缴费
小计
缴费金额
2523
277.53
201.84
479.37
12.62
0%
4205
16.82
综合医疗保险
176.61
50.46
227.07
总计
企业缴费总计
483.58
个人缴费总计
252.30
735.88
非深圳户口住院医疗保险:
1500
150
120
270
7.5
住院医疗保险
33.64
8.41
42.05
207.96
128.41
336.37
非深圳户口综合医疗保险:
350.93
170.46
521.39
深圳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社保基数及比例明细
深圳2013年7月-2014年6月深户综合医疗缴费明细表
项目
缴费基数下限(元)
企业部分
个人部分
比例
最低缴费金额(元)
1600
14.00%
224
8.00%
128
352
2951
191.82
2.00%
59.02
250.84
0.40%
6.4
14.76
32
1.00%
16
48
残保金
4918
0.5%*80%
19.67
488.6
203.02
691.67
深圳2013年7月-2014年6月非深户住院医疗缴费明细表
13.0%
208
8.0%
336
0.6%
29.508
9.84
39.34
0.0%
9.836
2.0%
1.0%
305.42
153.84
459.26
深圳2013年7月-2014年6月非深户综合医疗缴费明细表
13.00%
472.64
675.67
2014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表(2014.07调整)
缴费类别
最低基数
社平60%
社平工资
社平300%
公司合计
(基数1808)
个人合计(基数1808)
缴交基数(包括地方补充养老)
缴交基数(包括地方补充医疗)
缴交基数
残疾人保障金
深圳户籍(一档)
下限
(最低工资:
1808元)
(社平工资60%:
3131元)
最低工资1808元
(以本人实际参保工资,最低缴费工资1808元)
下限(社平工资60%:
按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公司承担费用)
1808
3131
5218
15654
752.50
527.16
225.34
公司
比例14%
比例8%
比例6.2%
比例2%
比例1%
公司比例0.4%
比例0.5%
253.12
144.64
194.12
62.62
36.16
18.08
7.23
15.66
20.87
非深圳户籍参加一档(原综合)医疗保险
734.42
509.08
同上
比例13%
235.04
非深圳户籍参加二档(原住院)医疗保险
514.20
341.05
173.16
(社平工资:
5218元)
20.87
比例0.6%
比例0.2%
31.31
10.44
非深圳户籍参加三档(原农民工)医疗保险
490.72
322.78
167.94
比例0.45%
比例0.1%
23.48
5.22
2015年7月
序号
险种名称
险种类别
备注
缴费比率
费用
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14%
284.2-2542.68
1、深户职工基础养老保险及地方补充养老保险捆绑缴纳,其中地方补
(深圳户籍员工)
充养老保险缴费比率为1%,由单位缴交,个人不需缴交;
非深户职工
1
2030-18162
162.4-1452.96
不需要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保险
263.9-2361.06
2、缴费基数不分户籍,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即2030元,上限为上年
(非深圳户籍员工)
度月职平工资三倍,即6054*3=18162元。
一档
3632-18162
6.2%
225.18-1126.04
72.64-363.24
3、深户职工必须参加一档医疗保险,非深户职工三个档次可任意参加
一个档次。
2
4、非深户职工选择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档次,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
二档
36.32
12.11
不得变更,只允许在每年7月1日至当月社保结账日(目前为每月20
6054
日)可以变更。
医疗保险年度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三档
0.45%
27.24
0.1%
6.05
5、一档、二档、三档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部分,分别含地方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