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法律文书样式Word下载.docx
《最高院法律文书样式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高院法律文书样式Word下载.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8.证据保全裁定书
19.驳回证据保全申请通知书
20.准许重新鉴定申请通知书
21.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申请通知书
22.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通知书
23.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通知书
24.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
25.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
26.人民法院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的申请通知书
27.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申请通知书
28.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通知书
29.对新的证据提出意见或举证通知书
30.程序转换通知书
31.证据收据
样式之一
×
人民法院
应诉通知书
(×
)×
字第×
号
:
本院已受理×
(原告或者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诉你方×
(案由)纠纷一案,现发送×
诉状副本一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
二、你方应当在收到×
诉讼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为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
份。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
四、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年×
月×
日
(院印)
说明:
本通知书送达被告或者被上诉人。
样式之二
举证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并应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三、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①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②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六、你方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
你方与对方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于×
日前向本院提交证据。
七、你方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八、你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规定的,视为你方放弃举证权利。
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九、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你方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前书面申请本院调查收集证据。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
第四条或者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审判人员可以针对不同案件情况填写。
2.如当事人可能提供域外形成的证据的,审判人员应当根据《证据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3.……(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当事人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本通知书适用于一审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应当指定举证期限届满的时间。
后收到通知书的一方当事人举证期限不足30日的,自其收到通知书起第31日为举证期限届满的时间。
注:
①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申请的时间可以不受十日的限制。
②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申请的时间可以不受七日的限制。
样式之三
通知书
(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
你方与×
(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于×
日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为由,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经审查,×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延长本案举证期限至×
日。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六条的情形。
②延长举证期限系延长双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而非仅针对一方当事人。
本通知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样式之四
(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不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②本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本通知书的内容,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样式之五
(准许/不予准许当事人变更举证期限申请)
(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本院于×
日向你方发出举证通知书,指定你方于×
现你方与×
(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协商确定双方于×
日前完成举证,并向本院申请认可。
经审查,本院予以准许(或“不予准许”)。
准许的通知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
不予准许的通知书,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入笔录,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
样式之六
(因公告送达变更举证期限)
(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因……(根据案件涉及的“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具体情况填写),本院现以公告方式向其送达有关诉讼文书。
本案举证期限届满之日变更至×
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①变更后的举证期限届满日应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不少于30日。
②本通知书送达公告送达的受送达人之外的当事人。
样式之七
(因追加当事人或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参加诉讼变更举证期限)
(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因……(根据案件涉及的“追加当事人”或者“×
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具体情况填写,并应当写明追加的当事人的名称及诉讼地位),本院决定本案举证期限届满之日变更至×
本通知书送达被追加人之外的各方当事人。
样式之八
(二审指定举证期限)
本院已受理你方与×
(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上诉一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你方如有新的证据,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后,向本院申请认可;
未能协商一致,或者未申请本院认可,或者本院不予认可的,你方应当在×
日前提交有关证据。
逾期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二审指定举证期限的情形。
②人民法院指定的二审举证期限,不受《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不少于三十日”的限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指定。
③本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样式之九
(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提出变更诉讼请求或反诉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已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根据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具体情况填写。
适用《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情形的,应当表述为“×
经本院告知已变更诉讼请求”)。
你方应当于×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五条的情形。
②本通知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篇二:
最高院《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法〔20XX〕16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XX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就修改和完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的制作,结合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现印发给你们。
在适用本文书样式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通知。
1、《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2、《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
诉讼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关于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
(一)当事人、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列为“申请再审人”;
各方当事人均申请再审的,均列为“申请再审人”;
再审申请书载
明的被申请人列为“被申请人”;
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原审其他当事人按照其在一审、二审、再审中的地位依次列明,如“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
对不予受理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只列申请再审人。
(二)“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后的括号中按照“一审原告、反诉被告(或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或二审被上诉人)、原申请再审人(或原被申请人)”列明当事人在一审、二审、再审中的诉讼地位;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经过两次以上再审的,括号中的再审诉讼地位按照当事人在最后一次再审中的诉讼地位列明;
再审程序是由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的,括号中的再审诉讼地位按照“原申诉人(或原被申诉人)”列明;
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在括号中列明“案外人”。
(三)当事人名称变化的,在名称后加括号注明原名称。
(四)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列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
自然人职业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
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五)当事人是自然人的,住址写为“住(具体地址)”;
申请再审书上载明的地址与生效裁判或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不一致的,住址写为“住(身份证上载明的住址),现住(申请再审书上载明的地址)”。
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写为“住所地:
(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住所)”。
当事人住址或住所在市辖区的,写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
区(具体地址)”;
当事人住址或住所在市辖县、市辖县级市的,写为“×
县(市)(具体地址)”,不写所在地级市(地区);
如有两个以上当事人住址相同,应当分别写明,不能用“住址同上”代替。
(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写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该公司(或厂、村委会等)董事长(或厂长、主任等职务)”。
(七)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写为“委托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并审核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函、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是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应当分别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
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与律师共同担任委托代理人的,实习律师写为“委托代理人:
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委托代理人是法律工作者的,写为“委托代理人:
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是自然人的,写为“委托代理人:
,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并审核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是当事人近亲属的,还应当在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律师助理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的,按照委托代理人是自然人的情形写明姓名、性别等基本情况;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受所在单位委托代为诉讼
的,写为“委托代理人:
,该公司(或厂、村委会等)工作人员(可写明职务)”,并审核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权限。
(八)诉讼地位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代理人姓名之间用冒号隔开。
示例: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原被申请人):
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原×
生物技术研究所)。
住所地:
省×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
,该公司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原申请再审人):
银行×
分行。
北京市×
路×
负责人:
,该公司总经理。
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市城市管理局。
,该局局长。
二、关于案件来源部分
(一)本部分在当事人全称后加括号注明简称。
(二)当事人简称应当保持一致,做到简明规范,体现当事人的特点。
(三)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原审其他当事人应当在被申请人之后,按照其在一审、二审、再审中的诉讼地位依次列明。
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经过两次以上再审的,再审诉讼地位按照当事人在最后一次再审中的诉讼地位列明;
再审程序是由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的,再审诉讼地位按照“原申诉人(或原被申诉人)”列明。
(四)申请再审的裁判文书表述为“不服×
法民×
号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申请再审人天成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阳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
城管局)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三、关于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部分
(一)本部分首句表述为“×
(申请再审人的简称)申请再审称”,中间与具体事实和理由以冒号隔开。
(二)对于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应当进行总体概括,做到简洁、准确、全面,避免按照再审申请书罗列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照
篇三: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20XX年1月9日法发[20XX]2号)
为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贯彻施行,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XX年11月25日第1258次会议讨论通过《文书样式(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目录
1.应诉通知书2.举证通知书3.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通知书4.不予准许延长举证期限申请通知书5.准许/不予准许变更举证期限申请通知书6.因公告送达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7.因追加当事人或第三人参加诉讼变更举证期限通知书8.二审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9.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10.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组织证据交换通知书11.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交换证据通知书12.不予准许交换证据申请通知书13.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通知书14.不予准许当事人调查收集证据申请决定书15.复议决定书(驳回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复议申请)16.复议决定书(撤销原决定)17.证据保全担保通知书18.证据保全裁定书19.驳回证据保全申请通知书20.准许重新鉴定申请通知书21.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申请通知书22.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通知书23.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通知书24.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5.人民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26.人民法院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的申请通知书27.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申请通知书28.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通知书29.对新的证据提出意见或举证通知书
30.程序转换通知书。
31.证据收据
诉状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为三十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
日(院印)
格式之一的说明
号×
四、你方申请证人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十日①(注①:
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申请的时间可以不受十日的限制。
)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五、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的七日②(注②:
适用简易程序的,当事人申请的时间可以不受七日的限制。
)前提出,本院可根据情况要求你方提供相应的担
保。
1.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
2.如当事人可能提供域外形成的证据的,审判人员应当根据《证据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填写相关内容。
3.?
?
(审判人员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指定当事人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
样式之二的说明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应当指定举证期限后满的时间。
后收到通知书的一方当事人举证期限不足30日的,自其收到通知书起第31日为举证期限后满的时间。
日以?
(申请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为由,向本院申请延期举证。
样式之三的说明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