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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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docx

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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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报表封面编制说明

一、汇总报表封面

1。

单位名称:

由填报汇总表单位根据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单位名称的全称填写,并加盖公章。

2。

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电话号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均按主管部门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报.

3。

报送日期:

指单位汇总实际报送的日期.

二、基础报表封面

1.单位名称:

由填报单位根据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或按工商注册登记的单位名称的全称填写,并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均按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报.

3.单位性质:

按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选择填列。

4。

报送日期:

指单位实际报送的日期。

5.单位类别:

按宾馆、饭店、培训中心(基地)、招待所、疗养院、加油站、汽修厂、印刷厂、其他等填列.

6.主管部门、部门负责人、部门财务负责人、部门经办人:

要求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上报的清查基础报表必须审核签章,对报表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部分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

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汇总报表

一、基本框架及编报说明

统一下发格式的清查汇总报表共3张,各独立核算的市级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要汇总打印后上报.

1.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固定资产清查汇总表(经资清汇01表)

此表自动生成.

2.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房屋及构筑物)清查汇总表(经资清汇02表)

本表由每一级独立核算的市级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行事经资清基03表和后勤/实体资清基05表对应相关指标汇总填列。

3.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土地)清查汇总表(经资清汇03表)

本表由每一级独立核算的市级行政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行事经资清基04表和后勤/实体资清基06表对应相关指标汇总填列。

第三部分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清查基础报表编制说明

一、报表基本框架及总体说明

本套报表由7张报表组成,全面反映产权属于或赋予市级行政单位及市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用于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填报对象是:

2008年12月31日以前经省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市级行政单位(即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市级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若财政部门实际拨款方式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拨款方式不一致的,以市级财政部门实际拨款方式来确定)。

特别强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级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虽然也属于后勤服务单位,但如果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必须如实、全面填报本套报表,其下属的经济实体要填报《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经营性国有资产清查基础报表》。

二、报表填报口径

(一)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清查表(行事经资清基01表)

本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有国有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账面数,涉及的经营性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账面数,以及年度经营收入、年度支出总额(本表单位有无经营性资产均要填报)。

1、账面数:

根据单位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净资产账面价值填列;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总额:

指单位所有国有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账面总值;经营性:

指单位涉及的经营性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2、年度经营收入:

指单位在清查基准年度内利用占有、使用的各项国有资产取得的经营收入总额。

3、年度支出:

指单位取得的经营收入在清查基准年度内的实际支出总额。

包括上缴财政或上级单位数、用于发放津补贴支出、职工工资及福利费支出、物业管理支出、弥补办公经费不足支出、其他支出等。

4、备注栏: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情况复杂的,应另附书面材料。

审核公式:

表内:

3栏≥4栏;5栏≥6栏;7栏≥8栏.

表间:

合计行9栏=行事经资清基07表合计行2栏;合计行10栏=行事经资清基07表合计行(20+21+22+27+28+29+30+31)栏的合计数。

(二)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固定资产清查表(行事经资清基02表)

本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固定资产账面数、清查数,由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填报.

1.按照国标分类的十大门类固定资产,分别填列其用于经营性部分的账面数和清查数.

2.账面数:

根据填报单位会计科目中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净值分别填列。

3.清查数:

通过账实清查后,单位根据增减变化情况填列.清查数中的“原值"指每一项资产的价值,账面有记录的按该项资产的账面原值填列,单位资产账目中没有记录的按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填列。

4.如单位会计核算中不涉及固定资产的折旧,账面数、清查数中不用填报“累计折旧”栏。

5.备注栏: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情况复杂的,应另附书面材料。

审核公式:

表内:

18行=(1+4+5+6+8+9+10+11+12+16)行;1行=(2+3)行;6行≥7行;12行≥(13+14+15)行;16行≥17行;1栏-2栏=3栏;4栏-5栏=6栏。

表间:

3行4栏≤行事经资清基03表合计行7栏;2行4栏=行事经资清基04表合计行11栏。

(三)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房屋及构筑物)清查明细表(行事经资清基03表)

本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用于经营的房屋及构筑物的基本情况,由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使用情况填列。

在填报时只填报用于经营的房屋及构筑物的基础数据。

包括单位核算管理的房屋及构筑物、占有使用上级单位的房屋及构筑物、已投入使用未结转固定资产的房屋及构筑物和在单位资产账目中没有记录而在此次清查中盘盈的房屋及构筑物。

占有使用上级单位的房屋及构筑物,占用方不填“清查数"、“是否账外资产”、“是否已结转固定资产”、“是否抵押担保”、“所属权证情况",只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列“使用状况”;作为被占用方在填表时,不仅需要完整地填列“清查数”、“是否账外资产”、“是否已结转固定资产"、“是否抵押担保”、“所属权证情况”,还要在填“使用状况"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在“出租出借"或“被无偿占用”栏中.

1.房屋及构筑物名称:

按单位对资产管理的具体名称来填列。

2.资产类别:

按铺面、房屋、场地、其他等分类名称填列。

3.坐落位置:

按该项资产的具体地址(如片区、道路或街道名称、门牌号、栋号、楼层、房间号等)详细信息填列.

4.是否占用上级资产:

指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是否属于上级单位或由上级单位进行账务核算管理的,按“是”或“否”选择填列,如果选择了“是",相应填列“被占用单位名称”.

5.清查数:

按该项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数量和原值分别填列.数量必须按每一个租借合同或每一项资产来细化,如细化到栋、层、间、块;原值指实际用于经营的每一项资产的价值,账面有记录的按该项资产的账面原值填列,单位资产账目中没有记录的按资产的现行市场价值填列,已投入使用未结转固定资产的房屋及构筑物按该项工程已完成投资额填列.如经营性资产属于整体资产的其中部分,则按实际比例折算后填列.

6.是否账外资产:

指原在单位资产账目中没有记录,在此次清查中盘盈的资产,按“是"或“否”选择填列.

7.是否已结转固定资产:

指该项资产是否列入“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按“是”或“否”选择填列。

8.是否抵押担保:

指该项资产是否进行抵押担保,按“是"或“否”选择填列。

单位将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应上报抵押担保合同复印件。

9.所属权证情况:

分别按该项资产的房屋和土地权属证书所载内容填列。

未办理土地或房屋权证的,在“权证号码"栏,填“无”;已办理权证的,“权证号码"栏填权证书号,并上报权属证书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按权属证书所载产权所有人填列。

10.使用状况:

按单位实际使用情况,根据经营用途分别按出租出借、被无偿占用、闲置、其他等填列。

11.出租出借:

按本单位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实际数量填列。

12.被无偿占用:

反映单位对资产进行账务核算管理,但资产被系统内其他单位无偿占有使用.

13。

闲置:

反映单位用于出租出借的资产,暂时未出租处于闲置的资产。

14.其他:

按本单位用于出租出借、被无偿占用及单位未出租处于闲置的资产以外的其他经营用途填列。

用于对外投资的资产,不在此反映,在行事经资清基06表中反映.

15.租借合同:

根据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时与租借使用资产的具体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填列。

有合同的填列“有”,并上报租借合同复印件;没有合同的填列“无”,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16.租借期限:

指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时与租借使用资产的具体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约定的具体使用期限,以××××年××月××日至××××年××月××日格式填列。

17.应收数指会计核算年度按照有关资产出租出借合同(协议)等约定应当收到的全部收益;实收数指会计核算年度已经收到的收益。

18.备注栏: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情况复杂的,应另附书面材料.

审核公式:

表内:

15栏=(18+20+22+23)栏.

表间:

合计行26栏=行事经资清基07表4行1栏;合计行28栏=行事经资清基07表4行2栏。

(四)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土地)清查明细表(行事经资清基04表)

本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用于经营的土地的基本情况,由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填报。

在填报时只填报用于经营、单独记账核算的土地的基础数据。

主要包括单位独立核算管理的土地、占有使用上级单位的土地、占有使用通过划拨等方式取得的未计账的土地。

占有使用上级单位的土地,占用方不填“土地价值”、“权证情况”,“权属性质”、“取得方式"、“用途分类”、“是否抵押担保”,只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列“使用状况";作为被占用方在填表时,不仅需要完整地填列“土地价值”、“权证情况”,“权属性质"、“取得方式”、“用途分类"、“是否抵押担保",还要在填“使用状况”时根据实际情况填在“出租出借”或“被无偿占用"栏中。

1.土地名称:

指用于或可用于经营的土地,应按宗填列,包括划拨等未入资产账的土地,按单位管理土地的实际名称填列。

2.坐落位置:

按该项资产的具体地址(如片区、道路或街道名称、门牌号)等详细信息填列。

3.土地面积:

办理了土地权证的,按权属证书所载面积填列;尚未办理土地权证的,按实测面积填列.

4.是否占用上级资产:

指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是否属于上级单位或由上级单位进行账务核算管理的,按“是"或“否”选择填列,如果选择了“是”,相应填列“被占用单位名称”。

5.权证情况:

按该项固定资产权属证书所载内容填列,未办理土地权证的,在“权证号码”栏,填“无”;已办理权证的,“权证号码”栏填权证书号,并上报权属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按权属证书所载内容填列。

6.权属性质:

按土地性质,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分别填列.

7.取得方式:

按土地来源分划拨、转让、其他等来源填列.

8.用途分类:

按建设用地的具体利用现状填列,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

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住宅用地指主要用于人们生活居住的房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特殊用地指用于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狱、殡葬等土地;交通运输用地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其他土地指上述用途之外的其他类型的土地。

9.土地价值:

按土地入账、未入账方式分别填列,入账的按清查基准日账面原值填列;未入账的,按当前土地实际市场价值填列,以土地评估价为准,如土地未经评估,可参照同一地段同一类型土地评估价来估价。

10.是否抵押担保:

指该项资产是否进行抵押担保,按“是"或“否”选择填列。

单位将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要上报抵押担保合同复印件。

11.使用状况:

按单位实际使用情况,根据经营用途分别按出租出借、被无偿占用、闲置、其他等填列。

12.出租出借:

按本单位出租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实际用途填列.

13.被无偿占用:

反映单位对资产进行账务核算管理,但资产无偿占有使用者是系统内其他单位。

14.闲置:

反映单位用于出租出借的资产,暂时未出租处于闲置的资产.

15.其他:

按本单位用于出租出借、被无偿占用及单位未出租处于闲置的资产以外的其他经营用途填列.用于对外投资的资产,不在此反映,在行事经资清基06表中反映。

16.租借合同:

根据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时与租借使用资产的具体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来填列;有合同的填列“有",并上报租借合同复印件;没有合同的填列“无”,并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17。

租借期限:

指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时与租借使用资产的具体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约定的具体使用期限,以××××年××月××日至××××年××月××日格式填列。

18。

应收数指会计核算年度按照有关资产出租出借合同等约定应当收到的全部收益;实收数指会计核算年度已经收到的收益。

19。

备注栏: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情况复杂的,应另附书面材料。

审核公式:

表内:

15栏=(18+20+22+23)栏。

表间:

合计行26栏=行事经资清基07表5行1栏;合计行28栏=行事经资清基07表5行2栏.

(五)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建工程)清查明细表(行事经资清基05表)

本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用于经营的未完工在建工程的基本情况,由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填报。

不包括因特殊原因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竣工结转的房屋及构筑物,这部分已在行事经资清基03表中反映。

1.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中相关内容填列,并上报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2.资金来源:

指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资金筹集来源,按各项资金来源金额填列。

拨款:

指财政部门的直接拨款或上级单位转拨的财政资金;贷款:

指从金融、信贷机构借入的资金;集资:

指单位系统内部及个人筹集的资金;其他:

指从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3.备注栏: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情况复杂的,应另附书面材料。

审核公式:

表内:

6栏=(7+8+9+10)栏。

(六)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清查明细表(行事经资清基06表)

本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基本情况。

包括对其下属单位及所属各类经济实体的投资,由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投资项目逐项填报。

1.是否报审批:

指单位对外投资如报经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就填报“是”,审批文件号填在备注栏,否则填报“否"。

2.与被投资方的关系:

根据被投资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按“独资”、“控股”、“参股”、“有价证券”、“其他”等填列.

3.初始投资时间:

指单位对投资主体首次投资时间。

4.投资方式:

按货币资金投入、房屋及构筑物投入、土地投入、其他实物资产投入、无形资产投入、其他投入等分别填列。

5.累计实际投资总额:

指单位至清查基准日累计实际对外投资总额。

6.持股比例:

指单位对外投资所占被投资主体股权的比例。

7.应收收益:

指会计核算年度应当收到的全部收益;实收收益:

指会计核算年度已经收到的收益。

8.备注栏: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情况复杂的,应另附书面材料。

审核公式:

表间:

合计行9栏=行事经资清基07表10行1栏;合计行11栏=行事经资清基07表10行2栏.

(七)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使用情况清查表(行事经资清基07表)

本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举办经济实体、对外投资等取得的收入。

1.年度收益:

指单位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会计年度实际已经收到的全年度的国有资产经营收入.

2.车辆:

指单位利用所占有、使用的汽车、电车、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进行出租出借所取得的收入。

3.设备:

指单位利用所占有、使用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仪器仪表、文艺体育设备以及除前款规定车辆以外的交通运输工具等进行出租、出借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

指单位利用所占有、使用的图书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及其他等进行出租、出借所取得的收入.

5.其他资产收入:

指单位占有、利用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进行出租、出借所取得的收入,如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取得的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单位利用所占有、使用的现金、固定资产等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

7.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上缴收入:

指单位所属的后勤服务单位或直接投资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利用国有资产对外开展经营服务所取得收入按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其他经营收入。

9.年度收益使用情况:

反映单位利用所占有、使用的各项国有资产年度取得经营收入的具体使用方向及支出情况.按开支用途分为上缴财政或上级单位和单位留用两部分。

填报时原则上取得的每一项收入应对应填列支出情况,如无法区分,可以只按分类收入或总收入填报支出情况。

10.备注栏: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情况复杂的,应另附书面材料.

审核公式:

表内:

1行=(2+10+11+12)行;2行=(3+9)行;3行=(4+5+6+7+8)行;3栏=(4+11)栏;4栏=(5+6+7+8+9+10)栏;11栏=(12+13+14+15+16+17)栏;18栏=(19+26)栏;19栏=(20+21+22+23+24+25)栏;26栏=(27+28+29+30+31+32)栏。

 

第四部分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

及经济实体国有资产清查基础报表编制说明

一、报表基本框架及总体说明

本套报表由10张报表组成,编报对象是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

主要反映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人员的基本情况。

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主要有宾馆、饭店、培训中心(基地)、招待所、疗养院、加油站、汽修厂、印刷厂等附属独立核算的单位.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属经济实体指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直接投资兴办或附属的公司、企业集团等经济实体.市级行政单位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如果是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或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则要全面、如实填报本套报表。

二、报表填报口径

(一)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基本情况清查表(后勤/实体资清基01表)

本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的基本情况,由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填报。

1.单位名称:

根据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或按工商注册登记的单位名称的全称填写。

2。

法人代表:

按注册登记的单位法人填报。

3.单位性质:

按财政供养方式分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企业、其他选择填列。

4.初始投资额:

反映上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实际初始投资总额,不含占用上级单位的资产,占用上级单位的资产填列在“占用上级单位资产总额”栏中。

5。

累计实际投资额:

反映至清查基准日上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的实际投资累计总额。

6.财务基本情况:

按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清查基准日的有关财务报表数据填列。

年度收入填报至清查基准日全年的收入;年度支出填报至清查基准日全年的支出。

7.占用上级单位资产总额:

指填报至清查基准日占用使用上级单位的资产总额.

8.上缴上级收益:

指填报单位在经营年度内已上缴上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收益.

9、备注栏: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情况复杂的,应另附书面材料。

审核公式:

表内:

4栏≥(5+6)栏.

表间逻辑审核:

本表中“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应与后勤/实体资清基02表中单位现行核算制度即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企业会计制度)相对应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数额一致。

如果单位根据管理需要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作两套账,在填列“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时,应先将两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进行合并,再填列。

(二)曲靖市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资产负债清查表(后勤/实体资清基02表)

本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后勤服务单位及经济实体年初、年末的资产负债等情况。

按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种类分别对应选择填列。

其中“事业单位”反映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以及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情况;“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或企业"反映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单位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1.无形资产:

填列事业单位购入、自创、其他单位投资转入或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价值。

2。

财政应返还额度:

填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执行财政部财库〔2004〕190号文关于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规定的单位本年尚未支用结存在国库的累计预算指标数。

3。

基本建设资金占用合计:

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占用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

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已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栏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占用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占用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

4.借入款项:

填列事业单位从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款项,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5。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工资或离退休费。

6.应付地方(部门)津补贴:

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7。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填列单位应发未发的除“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和“应付地方(部门)津补贴”核算内容以外的其他收入。

8.经营结余:

填列事业单位的经营结余(亏损)。

9。

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合计:

填列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基本建设类资金来源情况,根据单位“资金平衡表”(会建01表)的“资金来源合计”填列.如单位无基本建设项目或基本建设项目已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转入行政事业账资产,则此栏为零;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来源合计”填列;如单位基本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并交付使用,部分为在建工程,则按“资金平衡表”的“资金来源合计”金额扣减已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后余额填列。

如有基建借款,则借款金额需按比例扣减已竣工并已交付使用资产应承担的基建借款份额后填列.

10.备注栏:

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情况复杂的,应另附书面材料.

审核公式:

表内:

1行=(2+11+14+15+16+17)行;22行=(1+18+20)行;20行=48行;14行=(12-13)行;24行=(25+27+28+29+30+31+32+33+34+35+36)行;38行=(39+41+42+43+44)行;51行=(24+38+46+48)行;51行=22行;52行=(53+61+66+67+68+69+70+71+72+73)行;53行=(54+55+56+57+58+59+60)行;64行=(62—63)行;66行=(64—65)行;75行=(76+84+85+86)行;7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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