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塔式起重机企业自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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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塔式起重机企业自检报告.docx

武汉市塔式起重机企业自检报告

 

NO:

 

武汉市塔式起重机企业自检报告

 

报装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

__________

检验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制

 

注意事项及填写说明

1、本检验记录适用于塔式起重机安装单位组织的企业内部自检记录。

2、本检验记录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填写数据准确,内容齐全。

3、在“实测”栏中对“检验内容和要求”栏中的项目进行检验判别:

对于符合要求或有效的在“实测”栏相对应的方框内划“√”;对于不符合要求或无效、失效的在“实测”栏相对应的方框内划“×”,需要简述的在该栏空隙处简述;对于项目内部分条款为无此项的在“实测”栏与该条款相对应的方框内划“/”,项目内全部条款为无此项的在“实测”栏整栏内划“/”。

4、对于需要填写数据的项目必须如实填写数据。

5、检验记录中注有“*”的项目为重要项,其它为一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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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

规格型号

设备注册代码

提升高度

(m)

设备名称

最大起重量

(kg)

最大起重力矩

(kN.m)

产品出厂编号

制造单位

安装地点

安装单位

验收检验日期

年月日

用户设备编号

复检日期

年月日

自检依据:

1.《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

3.《塔式起重机技术条件》(GB/T9462—1999)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检验概况:

1.重要项目有____项不合格,项目编号为

2.一般项目有____项不合格,项目编号为

3.整改情况:

检验结论:

检验人:

审核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2页共8页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和要求

实测

1.

1

1.1

制造单位应提供:

a.有效的资格证明;

b.产品合格证;

c.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随机文件;

d.必要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a.□

b.□

c.□

d.□

2

1.2

安装单位提供:

a.自检报告;

b.基础及轨道隐蔽工程验收证明;

c.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d.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a.□

b.□

c.□

d.□

3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还应提供:

a.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

b.主要部件合格证;

c.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a.□

b.□

c.□

4

1.4

使用单位提供:

a.注册登记和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b.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1.1、1.2和1.3项要求的资料,维修保养、常规检查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等);

c.新增设备的验收检验此项仅核查运行管理制度资料。

a.□

b.□

c.□

2.

5

2.1※

起重机运动部分与建筑物及建筑物外围施工设施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6m。

□__m

6

2.2※

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有2m的距离;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__m

7

2.3※

有架空输电线的场所,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以避免起重机结构进入输电线的危险区。

起重机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15

20~40

60~110

22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沿水平方向

1.0

1.5

2.0

4.0

6.0

8

2.4

吊钩滑轮组侧板,回转尾部和平衡重、臂架头部、外伸支腿和夹轨器要有黄黑相间的危险部位标志,扫轨板、轨道端部止挡要有红色标志。

9

2.5

塔机适当部位应有清晰的产品标牌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10

2.6

高于30m的起重机顶端和两臂端应装设红色障碍灯。

3.

11

3.1※

a.起重机的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

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

b.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果不能修复,应报废;

c.发生锈蚀或者腐蚀超过原厚度10%时应报废;

d.产生裂纹应修复,否则应报废。

a.□

b.□

c.□

d.□

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编号

检测内容与要求

实测

3.

12

3.2※

a.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螺栓连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损坏等缺陷。

b.高强度螺栓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13

3.3

平衡重、压重的安装数量、位置应与设计要求相符,保证正常工作时不移位、不脱落。

14

3.4

塔机安装后,在空载、无风的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4h/1000。

数据:

15

3.5

a.斜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5m,斜梯的扶手间宽度不小于600mm,

b.踏板应有具有防滑性的金属材料制作,踏板横向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不大于300mm。

c.斜梯及扶手固定可靠

a.□

b.□

c.□

数据:

16

3.6

a.直立梯两撑杆间宽度不小于300mm,梯级间隔为250~300mm,直立梯后面主结构腹杆间的距离不小于160mm;

b.当梯子设于起重机内部时,梯子与结构间的距离小于1.2m,则可不设护圈,否则在高于地面2m以上的直立梯应设置直径≥650mm,间距为700±50mm的护圈。

c.直立梯及护圈固定可靠。

a.□

b.□

c.□

数据:

17

3.7

当梯子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休息小平台,第一个小平台应不超过10m高度处,以后每6~8m设置一个。

平台和走台宽度应不小于500mm,在边缘应设置不小于150mm高的挡板。

臂架走台的设置应符合规定。

对快装塔式起重机或变幅小车一起移动的安全工作台时,可以不设臂架走台。

数据:

18

3.8

对附着式起重机,附着装置与塔身节或建筑物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连接件不应缺少或松动,并符合安装说明书要求。

4.

19

4.1※

司机室应固定牢固,并能与回转部分同步回转,其位置不应在臂架正下方,在正常工作情况下,起重机的活动部件不会撞击司机室。

司机室内应有绝缘地板和灭火器。

20

4.2

司机室必须具有良好的视野,其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1

4.3

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启;通过地板进入司机室,门必须向内开启;顶棚有活动门市只能向上开启。

所有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

22

4.4

司机室内操纵装置的布置应能避免发生误操作的可能性。

司机室内明显部位应有起重力矩特性曲线等标牌,在所有手柄、手轮、按钮及踏板的附近处,应有表示用途和操作方向的醒目标志。

5.

23

5.1

固定式塔机的混凝土基础应满足设计要求,并能提供1.2b规定的资料。

轨道式塔机的轨道基础,在敷设碎石前的路面必须按设计要求压实,碎石基础必须整平捣实,轨枕之间应填满碎石,碎石粒度为20~40mm,严禁采用河卵石替代碎石。

24

5.2

路基两侧或中间应设排水沟,保证路基没有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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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实测

6.

25

6.1

起重机轨道应通过垫块与轨枕可靠地连接,每间隔6m设轨距拉杆一个,在使用过程中轨道不得移动。

钢轨接头必须有轨枕支承,不得悬空。

26

6.2

起重机轨道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轨道顶面纵、横方向上的倾斜度不大于2.5/1000,安装起重机后,其倾斜度不大于5/1000;

b.轨距误差不大于公称值的1/1000,其绝对值不大于6mm;

c.钢轨接头间隙不大于4mm,与另一侧接头错开距离不小于1.5m,接头处两轨顶高度差不大于2mm。

a.□

b.□

c.□

数据:

27

6.3

用支腿工作的起重机的工作场地应平整、坚实,保证在工作时回转支承面与水平面倾斜度不大于2.5/1000。

7.

28

7.1

7.1.1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7.1.2※a.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焊补。

b.吊钩危险断面磨损量:

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5%;按行业沿用标准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

a.□

b.□

29

7.2

7.1.3开口度增加量:

按GB10051.2制造的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0%,其他吊钩应不大于原尺寸的15%。

7.2.1※a.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饶。

b.钢丝绳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

压板固定时应可靠,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

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附表3的要求。

a.□

b.□

压板或绳卡数___

7.2.2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有保留3圈钢丝绳作为安全圈。

__圈

7.2.3钢丝绳应润滑良好。

不应与金属结构磨擦。

7.2.4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7.2.5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直径__mm

7.2.6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附表4规定的数值。

30

7.3

7.3.1※滑轮直径的选取不应小于附表6规定的数值。

7.3.2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a.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b.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c.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或槽底部出现沟槽。

a.□

b.□

c.□

7.3.3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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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

序号

项目编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实测

7.

31

7.4

7.4.1※起重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或具有相同功能的装置。

起升和动臂变幅机构应采用常闭制动器,回转机构、运行机构、小车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应保证起重机制动时平稳性要求。

7.4.2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

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

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

7.4.3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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