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夜校施工技术教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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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内,粉煤灰垫层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WOP的±
4%范围内。
灰土压实系数为(0.95);
粉煤灰为(0.90-0.95);
中、粗砂、碎石、卵石、粉质粘土等为(0.94-0.97)。
填土压实后的干密度应有90%以上符合设计要求,其余10%的最低值与设计值之差,不得大于0.08t/m3,且不得集中。
②换填垫层承载力:
宜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竣工验收采用载荷试验检换填地基承载力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检验数量: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l点;
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
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⑵复合地基竣工验收时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其承载力。
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点。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⑶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
每个工程检验数量不少于3点。
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除应采用单墩载荷试验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地基允许采用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代替单墩荷载试验。
检验数量不应少于墩点数的1%,且不应少于3点。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方能进行,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7~14d;
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14~28d。
强夯置换地基间隔时间可取(28d)。
4、桩基检测:
混凝土桩包括桩基完整性检测、承载力检测、评价性检测与处理。
⑴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
(1)根;
②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20根;
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多选)
a.对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应在上述两款规定的抽检数量范围内,选用钻孔抽芯法或声波透射法对部分受检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抽检桩数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0%;
其他抽检桩可用可靠的动测法进行检测。
b.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桩端持力层已经过核验的人工挖孔桩,以及单节混凝土预制桩,抽检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⑵桩基承载力应按下列要求检测:
①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
适合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
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的桩基。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
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
(2)根。
②高应变法检测:
对上条规定条件外的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检测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单位工程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③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④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采用静载试验及高应变法检测单桩承载力时,可选用下列方法进行检测:
a.当桩端持力层为密实砂卵石或其他承载力类似的土层时,对单桩承载力很高的大直径端承型桩,可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法检测桩端土层在承压板下应力主要影响范围内的承载力,同一土层的试验点不应少于3点。
b.采用岩基载荷试验确定完整、较完整、较破碎岩基作为桩基础持力层时的承载力,载荷试验的数量不应少于3个。
c.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d.大直径嵌岩桩的承载力可根据终孔时桩端持力层岩性报告结合桩身质量检验报告核验。
⑶桩基的评价性检测与处理
①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
a.进行单桩承载力静载验收检测,如其检测结果的极差不超过其平均值的30%,可取其平均值为单桩承载力,如其极差超过其平均值的30%,宜增加一倍的静载试验数量进行检测;
对桩数为三根及以下的柱下承台,取最小值为其单桩承载力。
其扩大检测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认可。
b.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时,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评价方法同静载检测。
C.对桩身完整性检测中发现的Ⅲ、Ⅳ类桩,由设计单位确定承载力检测数量,但不应低于20%的承载力检测,必要时可对其全部进行承载力检测。
②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Ⅲ、Ⅳ类桩之和大于抽检桩数的20%时,宜采用原位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加倍抽测。
桩身浅部缺陷应开挖验证。
③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及桩身质量检测发现的Ⅲ、Ⅳ类桩,应请设计单位拿出处理意见(方案)。
⑷混凝土灌注桩试块留置: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规定,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应留有1组试件;
直径不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3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试件。
灌注桩的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
灌注桩沉渣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端承型桩≦50㎜;
摩擦型桩≦100㎜;
抗拔、抗水平力桩≦200㎜。
预应力管桩、预制桩、钢桩电焊接桩接头的质量应采用探伤检测,抽样数量为10%,且不得少于3个接头。
钢筋笼加劲箍宜设在主筋(外侧)
第二章基坑工程
掌握:
基坑土方开挖的原则。
熟悉:
基坑监测的主要要求。
了解:
锚杆及土钉墙支护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1、开挖原则:
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2、基坑监测的主要要求:
根据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
开挖深度≥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确定监测报警值,报警值应满足基坑工程设计、地下结构设计及周边环境中被保护对象的控制要求。
监测报警值应由基坑工程设计方根据土质特征、设计结果及当地经验确定。
当无当地经验时,可按本规范表8.0.4和表8.0.5确定。
(一)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
(二)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三)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第三章地下结构防水工程
防水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要求;
卷材防水层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地下结构后浇带及各种节点防水构造要求。
大体积混凝土温度裂缝控制措施。
1、防水混凝土施工缝的留置要求:
⑴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
拱(板)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墙接缝线以下150~300mm处。
外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于300mm;
⑵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单选题:
遇水膨胀止水条应具有缓胀性能,其7d的膨胀率不应大于最终膨胀率的60%。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2、卷材防水层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⑴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单层使用时,厚度不应小于4mm,双层使用时,总厚度不应小于6mm;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单层使用时,厚度不应小于1.5mm,双层使用时总厚度不应小于2.4mm。
⑵从底面折向立面的卷材与永久性保护墙的接触部位,应采用(空铺法)施工。
⑶从底面折向立面的接茬部位,卷材搭接长度:
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为150mm,合成高分子卷材为100mm。
3、地下结构后浇带:
⑴后浇带间距宜为30~60m,宽度宜为700-1000mm。
⑵后浇带应在其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但高层建筑的后浇带应在结构顶板浇筑混凝土14d后进行。
⑶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两侧混凝土。
具体要求见JGJ/T178-2009
⑷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
4、大体积混凝土温度裂缝控制措施:
⑴混凝土中心温度与表面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25℃,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大气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25℃。
⑵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
第四章混凝土结构工程
1、模板工程
模板安装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模板拆除的主要要求。
⑴模板安装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⑵模板底模拆除的主要要求
2、钢筋工程
钢筋原材料进场验收要求;
钢筋加工的抗震构造要求;
钢筋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及力学性能检查检验要求;
钢筋连接区段长度要求;
钢筋安装质量检查的主要要求。
钢筋代换的原则;
箍筋安装的构造要求;
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要求。
⑴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⑵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应为135°
;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
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⑶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并满足最少配筋率的要求;
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钢筋需代换时,不宜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钢筋,对重要受力钢筋,也不宜用Ⅰ级钢筋代替变形钢筋。
⑷进口钢筋需要焊接时,必须进行化学成分分析。
⑸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Ⅰ级热轧钢筋制作。
⑹螺丝端杆闪光对焊接头只做拉伸试验;
⑺钢筋与钢板电弧搭接焊接头只进行外观检查。
⑻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⑼闪光对焊和电渣压力焊接头处的弯折不得大于30;
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电渣压力焊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不得小于4mm;
。
⑽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
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为搭接长度)。
⑾钢筋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
当无法避开时,应采用Ⅱ级或Ⅰ级机械连接接头,且接头百分率不应大于50%。
⑿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
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②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③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④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3、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试块留置要求;
现浇结构外观质量检查要求;
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实体检验要求;
预应力钢筋的质量检查检验要求。
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混凝土冬期施工的主要要求;
预应力结构及装配式结构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装配式结构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
⑴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⑵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⑶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⑷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⑸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⑥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
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⑹现浇混凝土的外观质量缺陷包括:
露筋、蜂窝、夹渣、孔洞、疏松、裂缝等。
⑺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⑻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等效养护龄期及相应的试件强度代表值,宜根据当地的气温和养护条件,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等效养护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达到600°
C.d时所对应的龄期,0°
C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
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②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代表值应根据强度试验结果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确定后,乘折算系数取用;
折算系数宜取为1.10,也可根据当地的试验统计结果作适当调整。
⑼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全格点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②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
当按两次抽样总数计算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③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
(10)钢筋混凝土构件和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裂缝宽度检验;
不允许出现裂缝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进行承载力、挠度和抗裂检验。
(11)混凝土冬期施工所采用的外加剂必须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冬季施工应留置受冻临界强度试块和转常温28天同养试块各一组。
(12)后张法预应力筋锚固后的外露部分宜采用机械方法切割,其外露长度不宜小于预应力筋直径的1.5倍,且不宜小于30mm;
灌浆用水泥浆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30MPa。
设计无要求时,凸出式锚固端锚具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外露预应力筋正常环境下保护层不应小于20mm,易受腐蚀环境下不应小于50mm。
(13)预应力筋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有粘结预应力筋展开后应平顺、不得有弯折,表面不应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污等;
②无粘结预应力筋护套应光滑、无裂缝,无明显褶皱。
第五章砌体结构工程
砌筑砂浆拌制、使用的主要要求;
砖砌体、填充墙砌体质量检查检验主要要求及抗震构造措施。
配筋砌体、小型空心砌块砌体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砌体冬期施工的主要要求;
砌体抗裂构造措施。
石砌体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1、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
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
2、承重墙砖砌体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
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末端应有90°
弯钩。
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分别宜为15mm和20mm
4、填充墙砌筑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
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
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5、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砌筑填充墙时,应沿框架柱(剪力墙)全高每隔500mm(砌块模数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为600mm)设2Ф6拉结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不应小于墙长的1/5且不小于700mm。
6、抗震设防地区还应采取如下抗震拉结措施:
①墙大于5m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
②墙长超过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③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处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7、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时,砌体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也应按冬期施工规定执行。
8、屋面保温(隔热)层或屋面刚性面层及砂浆找平层应设置分隔缝,分隔缝间距不宜大于6m,并与女儿墙隔开,其缝宽不小于30mm。
第六章钢结构工程
钢材、焊接材料、紧固件、涂装材料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钢结构焊接、栓接工程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钢结构涂装工程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钢构件、焊接球、螺栓球、金属压型板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单、多层钢结构和钢网架结构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钢结构组装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要求。
1、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
①国外进口钢材;
②钢材混批;
③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④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⑤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⑥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2、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
“重要”是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的一、二级焊缝。
(2)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的一级焊缝。
(3)大跨度结构中一级焊缝。
(4)重级工作制吊车梁结构中一级焊缝。
(5)设计要求。
3、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并应从现场待安装螺栓批抽出8套进行复检。
4、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品种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6、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
一级焊缝抽检100%;
二级焊缝抽检20%。
对一、二级焊缝,尚应按焊缝处数随机抽验3%,且不应少于3处,进行见证取样送样试验,
7、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②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8、永久性普通螺栓紧固应牢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9、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终拧完成1h后、48h内应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终拧后,螺栓丝扣外露应为2-3扣,其中允许有10%的螺栓丝扣外露1扣或4扣。
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应按制造批每2000T为一批进行进行检验和复检,不足2000T也为一批,每批3组试件。
10、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钢网架结构,且设计有要求时,应按下列项目进行节点承载力试验,其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焊接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球及其匹配的钢管焊接成试件,进行轴心拉、压承载力试验其试验,破坏荷载值大于或等于1.6倍设计承载力为合格。
②螺栓球节点应按设计指定规格的球最大螺栓孔螺纹进行抗拉强度保证荷载试验,当达到螺栓的设计承载力时,螺孔、螺纹及封板仍完好无损为合格。
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每一规格螺栓抽查8个。
11、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12、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
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第七章装饰装修工程
抹灰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要求;
门窗工程三性试验、门窗框扇及玻璃安装质量检查的主要要求;
吊顶工程吊杆、面板安装质量检查的主要要求;
隔墙工程板材、骨架及玻璃安装质量检查的主要要求;
饰面板(砖)工程后置埋件、粘结强度及镶贴(安装)质量检查的主要要求;
幕墙工程各项检验或复验
要求、结构胶、耐候胶的质量要求;
骨架安装及细部构造主要质量要求、防火及防雷主要质量要求;
裱糊与软包工程材料的防火处理要求;
地面工程质量检查检验的主要要求;
安全玻璃的使用要求。
抹灰、吊顶、门窗、饰面板(砖)、隔墙、涂饰、地面工程的有关主要做法要求。
1、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2、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窗型材壁厚不应小于1.4mm,门型材壁厚不应小于2.0mm。
塑料门窗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不应小于1.5mm,并需做防腐处理。
3、门窗框与墙体间宜采用镀锌铁片连接固定,固定片钢板厚度应不小于1.5mm,宽度不小于15mm。
外窗底框固定时严禁用螺栓穿框固定。
4、塑料组合窗拼樘料应采用与其内腔紧密吻合的增强型钢为内衬,型钢两端应比拼樘料长出10~15mm,并嵌入框顶和框底。
5、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实聚胺脂发泡材料,并用密封胶封闭。
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硐耐候密封胶,且应粘结牢固、无裂缝,宽度宜为5~8mm。
6、玻璃表面应洁净,中空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蒸汽。
7、吊杆应通直,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
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向支撑。
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8、采用湿做法施工的饰面板工程,石材应进行防碱背涂处理。
9、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项目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