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分析认识文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关于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分析认识文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分析认识文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党的xx届三中全会制定的科学发展观及其五个统筹是我国发展与改革和稳定的长期战略方针,是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行动纲领,也是我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指导思想,因此,科学发展观及其五个统筹具有统领各项工作的地位。
税收政策作为政府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担当着实现国家进行筹集政府收入、调控经济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监督经济运行等重要职能作用。
建国以来,我国税收政策在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在我国跨入21世纪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其五个统筹的新阶段,从部门工作服务于国家宏观意志,具体政策服从于社会实践需要的们认为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着较大的缺位和不足,特别是宏观税负水平有待调整完善改革。
一、宏观税负总水平偏低,影响政府职能的充分发挥 税收政策对于宏观经济管理、社会消费行为、gnp增长的波动都有直接关系,政府利用开征、减免或者停征某种税种,提高或者降低有关税目的税率与起征点,以及税前扣除与事后退税等限制或鼓励手段,调节投资规模、消费基金和对外贸易的增长,以抑制社会总需求膨胀刺激有效需求,同时抑制或刺激总供给的变化,并对经济结构产生协调作用。
税收作为经济运行的内在稳定器与价格变量调控相配合,可以达到生产与消费总量与消费结构的均衡;
适量、合理的税收可以协调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并可达到各生产部门劳动者利益的动态均衡,收到社会公平的调控效应。
我国宏观税负长期处于低水平徘徊,减弱了国家筹集收入的力度,影响政府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投入和宏观调控。
表现有三:
1、我国税收收入上个世纪下半叶缓慢增长,21世纪开始大幅度快速增长。
我国税收收入在经济发展、企业利润增加和税务征管工作等因素综合作用下,1950年一1980年的30年间税收收入年均增长为61亿元,从改革开放后到20世纪末的20年间税收收入年均增长为522亿元,在跨入21世纪到XX年的五年间呈现大幅度快速增长的态势,比上年增长数额越来越大,如XX年为2350亿元,XX年为2500亿元,XX年为1831亿元,XX年为3465亿元,XX年为5256亿元。
全国税收总规模达到25718亿元。
展望未来,我国税收收入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一是税收增长是经济增长的反映,我国经济增长在2020年前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持7%-8%左右的速度,为税收增长打下了基础。
二是目前我国税收收入实际征收率只达到潜在税收能力的70%-80%,国内有的专家认为1998年只达到50%-60%,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部分专家认为中国整体征收率在70%左右,还有的认为在80%左右。
税收上的跑、冒、滴、漏等空间很大,如果将实际征收率提高20个或30个百分点,我国税收收入即可增加1万亿元或1.5万亿元。
2、目前税收收入对政府财政收入支持力度还不充足,致使国家还需要利用大量的财政赤字和发行债务。
其情况,一是以税收收入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多数年份徘徊在93左右,如1992-XX年分别为94.66,97.84,96.43,93.29,(1996年无数据)、95.80,93.80,90.13,93.92,93.30,93.29,92.18。
十多年来从未满足政府财政收入100%的需要。
二是税收收入占财政支出比重(%)更低一个档次,始终徘徊在80左右,如1991-XX年,分别为88.30,88.10,91.70,88.50、88.50、87.0、89.20、85.80、81.0、79.19、80.94、79.97、81.20。
数据显示,还有20%左右的财政支出要政府依靠财政赤字或者发行债务解决,XX-XX年财政赤字和发行债务额(亿元)分别为2491.27和4180.1,2516.54和4604.0,3149.51和5679.0,2934.7和6153.53。
3,税收收入占gdp比重(%)是国际上衡量宏观税负水平的通用标准。
按国际通例:
gdp人均260美元时的低收入国家,最佳税负水平为13%左右,人均750美元时,最佳税负水平为20%左右,人均10000美元时的高收入国家,最佳税负水平为30%左右。
按上述标准衡量,我国人均gdp已达1090美元以上,税负水平理应在20%以上为最佳,但是实际上我国宏观税负水平几十年来徘徊在10%-17%之间浮动,处于低位逐年有点上升而后又逐年下降再逐年回升的运行中,如1990-XX年分别为13.83,12.38,12.29,10.96,10.33,10.18,13.02,11.06,11.67,14.17,15.67,16.77,17.07。
从国际比较中得知,我国宏观税负水平是低水平的,据《世界竞争力年鉴》48个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数据。
XX年各国税收收入占当年gdp比重(%)最低的是中国香港为9.94、最高的是瑞典为52.94,平均为35左右,其中:
发达国家的日本为27.02,美国为28.22、澳大利亚为31.82、加拿大为36.35、英国为37.27、德国为37.99、意大利为42.26、法国45.60;
发展中国家一般为20%-26%左右,哥伦比亚为11.57、菲律宾为13.93.泰国为14.98、中国为15.01、印度尼西亚为16.51、印度为16.79,阿根廷为20.99、马来西亚为22.31、韩国为26.20、俄罗斯为26.700。
二、不同产业和行业宏观税负水平差参不齐 由于产业与行业情况不同,国家税收政策在一定时期分别采取鼓励政策、限制政策或者中性政策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也存在着产业行业之间不合理问题 1、从1996-XX年我国三次产业比重(%)与宏观税负比重(%)发展趋势观察,第一产业占gdp比重从20.4逐年下降为15.6,而其宏观税负水平从2.67近年又上升为3.51;
第二产业占gdp比重从49.5近年又上升为50.9,而其宏观税负水平从13.47近年又上升为18.09;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从30.1近年上升为33.2,而其宏观税负水平从12.3逐年上升为15.34。
总的趋势是gdp比重只有第一产业是下降的,第
二、三产业则均是上升的,而其宏观税负水平三次产业则均是上升的趋势,不过上升速度呈现第
一、三产业较慢,第二产业较快的特点,第二产业负担着全国税收收入的56%左右。
2、以XX年为例,当年宏观税负总水平为16.77%,我国第一产业份额占gdp比重为15.3%,而税负份额占比重为4.1%,其宏观税负水平只有4.48%,从数据显示不难看出国家对第一产业的鼓励与照顾。
我国第二产业占gdp份额比重为50.4%,其税负份额占比重为55.8%,其宏观税负水平达到18.6%,从中看出第二产业是我国经济和税收的半壁江
山,尤其是工业其税负水平达到19.93%,超额负重运行。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为34.3%,其税负份额比重占38.4%,其宏观税负水平占18.76%,对于这个在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关系重大的未来需要加快发展的产业,税收并未充分体现明显地鼓励与支持。
3、全部国有和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税金及附加占工业增加值比重(%)XX-XX年分别为5.64,5.48,5.34,4.88;
按XX年分析:
建筑业税金及附加占增加值的比重为16.3%;
国家铁路税金占运输总收入的比重为3.25%;
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业税金及附加占商品销售收入额的比重为0.116%,零售业税金及附加占商品销售收入额的比重为0.28%;
限额以上餐饮业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68%;
国际旅行社税金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4%。
再分析一下具体行业的XX年宏观税负水平(%),建筑业为8.76,地质勘查业与水利生产、供应管理业为17.8,交通运输业为10.3,仓储邮电通信业为7.5,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为23.9,金融保险业为16.5,社会服务业为12.1等。
有的高于总税负水平是可以理解的如餐饮业,有的就不好理解,如地质勘查与水利业宏观税负竟达到17.8。
酒税流失严重,每年生产几千万吨,征管不力,浪费粮食跑了税收,还刺激酒业盲目发展,民间有要当县长先办酒厂之说,湖南、广东、四川三省酒厂有1.8万余家。
三、不同经济类型宏观税负水平悬殊过大,基本上是内资重于外资,国有重于民营
1、同行业不同企业,片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市场经济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相悖,人为的造成税负畸轻畸重。
我国1994年外资企业所得税负担率为10%,比内资企业负担率低23个百分点,其流转税负担率为4%,比内资企业低3个百分点,1994年后外资企业负担率比内资企业低5个百分点,而且外资企业在工资成本、城市维护建设费、投资方向税、进口设备关税等方面还享有诸多优惠政策,这种政策促使社会上产生大量假合资、假外资,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估计,在我国外商直接投资中有20%是内资出境后再流入的资本。
1997年为128.8亿美元,占当年ml增量的16.8%。
据XX年统计,我国内资与外资、国有与非国有企业税金及附加占增加值比重情况如下,如工业企业总体上为4.88%,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8.44%,集体企业为2.77%,股份有限公司为4.79%,外商投资企业为2.36%,港澳台投资企业为l.229%;
建筑业总体上为16.3%,其中内资为16.25%,国有企业为17.82%,集体企业为15.36%,外商投资企业为20.91%,港澳台投资企业为17.36%;
限额以上批发贸易业总体上为0.116%,其中内资为0.117%,国有企业为0.148%,集体企业为0.087%,有限责任公司为0.096%,股份有限公司为0.117%,私营企业为0.090,外商投资企业为0.122%,港澳台投资企业为0.043%;
限额以上零售业总体上税金及附加占商品销售收入比重为0.28%,其中内资为0.30%,国有企业为0.36%,集体企业为0.35%,有限责任公司为0.25%,私营企业为0.23%,港澳台投资企业为0.27%;
餐饮业总体上税金占营业收入为4.68%,其中:
内资为4.98%,国有企业为4.3%,集体企业为4.86%,有限责任公司为4.81%,股份有限公司为4.48%,私营企业为5.3%,外商投资企业为3.9%,港澳台投资企业为4.24%。
2、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规定内资企业为33%,外资企业为15%,低于发达国家,如比利时为39%、意大利为36%、法国为33.33%、奥地利为34%、西班牙、荷兰为35%、美国为15%-39%累进征收、高于发展中国家,如巴西为15%,马来西亚为28%、韩国为27%、泰国为30%等,也高于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的30%和新加坡的24.5%。
3、国有经济国家税收占比重高达50%以上,如1994-1999年分 别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为79,65,61,56,54,50。
由于税收政策的扭曲和改革的滞后,国有企业倒没有享受国民待遇,而非国有与外资企业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
这样发展下去,很不利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和以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建设与巩固。
四、不同地区宏观税负水平不够公平
1、从三大地区观察。
以XX年为例,全国各地区生产总值(gdp)为105172.3亿元,税收收入为16996.5亿元,全国宏观税负水平为16.16%。
其中:
东部地区11个省区平均为17.2%,中部地区8个省区平均为8.89%,西部地区12个省区平均为11.46%,从经济发展快与税收相应增加的规律分析,东部地区宏观税负水平高于全国和其他地区是必然的,如发达地区的三市二省宏观税负水平就比较高,北京为42.49%,上海为34.40%,天津为24.08%,广东为21.55%,云南主要由于烟税因素为20.12%。
但是,作为贫困的西部地区高于中部地区是值得思考的。
2、从一部分省区对比观察。
以贵州这个有名的贫困山区省份与有名的江南鱼米之乡的江苏省相比,XX年贵州省宏观税负水平为14.15%,而江苏省则为12.58%;
大西北的陕西为11.81%、新疆为12.43%、宁厦为11.99%。
而沿海的福建省只有11.81%,山东省只有8.64%,大平原的河北省只有7.62%,河南省只有7.25%。
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因素与不够公平之处。
五、不同群体宏观税负水平差距大,低收入群体重于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重于高收入群体,工薪阶层重于富裕阶层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比例开始仅占gdp0.5%,XX年达到1%,还比不上一个非洲国家,印度与印尼这个比例也为1%强,泰国和墨西哥为2%,匈牙利等东欧国家高于3%,据世界银行统计,所得税占gdp的比重低收入国家为3%,中等收入国家为5%-6%,高收入国家为11.5%,预计XX年我国仅为1.17%左右,与国际上应有的个人所得税水平相差悬殊。
我国个人所得税管住了工薪阶层,但是,对新崛起的高收入阶层即人们所说的大款们征收力度太软太弱。
据统计,我国个人所得税XX年为1211亿元,其80%以上来自于工薪阶层,可是,我国已经有两、三亿富裕人口,其个人所得税税源达到1000多亿元。
另外占总人口8.7%的富裕阶层拥有12万亿元银行储蓄存款总额的60%以上。
交纳个人所得税不到税收总额的10%。
除了征管因素外还有税率等设计问题,如起征点800元太低,应提高到1500元以上,从而对低收入群体从根本上免征个人所得税,又如最高边际税率为45%太高,如日本1999年从50
%降为37%,韩国1996年从50%降为40%,XX年又降为36%,美国为38.6%,巴西为25%,印度、马来西亚均为30%,泰国为37%。
再如多数国家采取个人收入综合年终计算的办法,我国采取分项计算办法,也是税款流失的重要因素。
还有我国税制结构过于简单,对于有纳税能力的群体应建立全面多环节税收征管体系,就收入形成,收入运动,收入转化等过程,都有税收跟踪稽查征收,如所得税,消费税,社保税,财产税,赠予税,遗产税产等。
--------DesignedByJinTai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