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验专网系统设计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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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验专网系统设计方案
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简要说明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管,以及落实《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建设实施方案》(公厅交发〔2020〕34号)文件要求;目前xxJGZD依据发文展开综合监管系统的第一期推广应用和实施。
主要内容和实施计划
一、网络改造。
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推广应用工作,首先是JGZD查验业务骨干网络的建设,建设完成后再实现考场、查验、检验、服务站、业务窗口各个业务专网的互联互通,并统一并入查验业务专网。
二、应用系统建设。
通过建设音视频统一管理平台,考场、查验、检验、服务站、业务窗口视频监控接入系统,实现和综合监管平台对接;迁移检验业务系统进入查验专网;建设人脸识别支撑服务系统,为考场和查验网业务应用提出认证对比;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实现车辆影像化资料对接进入公安交通综合应用平台;增加查验网到公安视频专网视频边界,实现视频对接进入公安视频专网系统和公安网系统。
三、网络安全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结合JGZD网络现状进行相关的网络安全建设。
附件2
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
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第一章、项目背景
1.1项目简介
1.1.1项目名称
xxxxx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建设项目设计方案
1.1.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1.2项目背景
近年来,为推进公安交管“车驾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陆续组织开发并推广应用了业务统计监管、机动车检验监管、科目二三考试监管、机动车智能查验监管和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等信息系统,初步建立了重点“车驾管”业务异常情况分析监管机制。
但随着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县级业务下放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代办服务范围不断拓展,网上办、自助办等办理渠道更加丰富,对业务监管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同时,现有各业务监管系统独立部署、数据分散,数据融合度底,监管效率不高,难以形成完整的监管指标体系,不利于提升监管效能。
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深度应用的新形势下,现有“车驾管”业务监管机制和信息系统已难以适应“车驾管”工作实际需求。
为贯彻落实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车驾管”业务全过程监管的规范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部局组织研发了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车驾管”业务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并于2019年1月起在天津、山西太原、江苏苏州、泰州、山东济南、河南安阳、湖北武汉、广东佛山、重庆、新疆乌鲁木齐等地开展试点工作。
2020年6月5日,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管,部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0〕135号),要求各地健全监管工作制度、推广综合监管系统、抓实监管重点环节、严格违规责任追究。
为积极响应部局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四川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分批开展综合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并与2020年6月16日制定下发了《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支队立即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xxxxxJGZD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支队实际情况设计本方案。
1.3编制依据
1.3.1法律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和《全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厅交发〔2020〕34号)
关于开展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试点应用的通知(公交管〔2019〕36号)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驾驶人考试场地及考试系统规范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8]439号)
关于加强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20〕135号)
《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公信通[2007]191号)
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
《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试行)》(公信通[2007]191号,2007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1.3.2其他标准
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试点工作方案
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四川省公安交通管理业务综合监管系统第一期建设实施方案
GA1029-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
GA1028-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第二章、需求分析
按照交警总队34号文件建设范围和要求,对xxxxxJGZD(以下简称JGZD)综合监管系统现状及建设需求梳理如下:
2.1建设需求分析
2.1.1网络改造
2.1.1.1JGZD
现状梳理
JGZD与省交警总队的查验监管及专网服务系统业务专网(以下简称查验业务专网)已连通,带宽为100M;目前JGZD部署有一台普通三层交换机承担整体查验业务专网的数据传输。
市级和区县车管所及全市各登记服务站已完成了专网改造,接入JGZD的查验业务专网。
各考场通过公安视频专网专线接入JGZD公安视频网络,并入查验业务专网需要将网络、设备改造接入查验专网。
车检监管中心和检验机构目前还未接入JGZD查验专网。
需求分析
JGZD作为全市查验业务专网的数据、网络汇聚区域;目前缺少相关网络设备支撑查验专网业务的开展和整合;按部局和省总队规划,今后所有考场和考试视频、检验机构、服务站业务办理及视频、业务办理窗口视频均需通过查验专网接入,建成大查验专网系统。
为此,本次需依据实际业务情况构建JGZD查验核心骨干网,并按全市实际业务量扩容查验业务专网(支队到总队)的网络带宽;
2.1.1.2车管所、登记服务站
现状梳理
全市所有车管所及登记服务站均已按照交警总队34号文件要求,采用专线接入查验业务专网,完成了专网改造。
市车管所初期已建设了1条100M带宽的查验业务专线。
市车管所需对全市服务站、考场等进行实时视频监管,目前有11个工位(后期会扩容工位)负责视频监管,每个工位监管4路视频。
经过查验业务专网初期建设,车管所及全市服务站已初步完成音视频接入,初期接入摄像头数量100个;目前还有293个摄像头(市车管所77个摄像头,区县车管76个摄像头,全部登记服务站140个摄像头)未接入查验业务专网。
车管所、区县及全市服务站执法记录仪共有83个尚未接入查验专网。
需求分析
本次车管所及登记服务站需将未接入的摄像头以及执法记录仪等接入查验业务专网;市车管所需扩容查验业务专网网络带宽,以满足业务使用需求。
同时新增冗余线路确保市车管所业务的高可用性。
2.1.1.3考场
现状梳理
每个考场都有本地局域网,本地局域网通过运营商线路与JGZD业务系统数据交互,数据传输采用2条点对点的运营商专线分别传输视频和业务,考场视频流量通过公安视频专网传输,考场业务流量通过公安网传输。
需求分析
按照交警总队34号文件要求,本次项目建设需要将各考场考试视频和考场部分场景视频接入查验业务专网,并按公安部视频监管存储时间要求进行集中存储。
2.1.1.4车检监管中心
现状梳理
车检监管中心和下属检验机构共用两套业务系统:
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四川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平台。
两套业务系统的服务器在交警总队,车检监管中心与交警总队之间链路传输采用互联网(vpn)的方式。
需求分析
根据交警总队34号文件建设要求,车检监管中心需要进行点对点专线线路改造,将检验业务并入查验业务专网。
新增必要的网络设施确保并入查验业务专网后业务的正常稳定运行。
2.1.1.5检验机构
现状梳理
检验机构使用运营商互联网线路(VPN)接入公安网;检验机构需要和车检监管中心进行业务协同(车检监管中心负责监督和审核检验机构上传的数据),业务数据包含车辆年审图像化资料及监管所需的音视频数据。
所有检验机构现还未接入查验业务专网。
需求分析
按照交警总队34号文件要求,本次需要进行点对点专线线路改造,改造完成后将整体检验业务并入查验业务专网,利用查验业务专网上传业务数据和视频监管数据,并对相关视频监管数据进行集中存储。
2.1.2业务应用系统
2.1.2.1音视频统一管理
现状梳理
根据34号文件要求,业务窗口、考场、检验机构、查验区、自助服务区等场所需配备音视频监控设备,归纳、整合音视频管理平台并接入大专网。
JGZD查验业务专网初期已建设音视频管理平台,目前只接入了查验区的视频,视频管理授权为100路。
需求分析
本次项目需基于查验业务专网内已建设的音视频管理平台进行升级,建设统一的音视频管理平台,扩容视频管理授权路数;接入业务窗口、考场、检验机构及自助服务区等场所的视频,并对其中重要的音视频信息进行集中存储。
2.1.2.2人脸识别支撑服务系统
现状梳理
JGZD目前针对查验业务专网还未建设人脸识别支撑服务系统。
需求分析
需建设专网人脸识别支撑服务系统,为相关应用(业务窗口、自助机、驾驶人考试等)提供人像比对支撑服务,服务需符合公安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人脸识别技术支撑服务系统建设要求》,人脸识别支撑服务系统需具备公安部检验机构检测报告。
人脸识别系统应同时支持认证一致性比对和对接人口资源库人员识别比对,人口资源库对接需要提供标准接口。
2.1.2.3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
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现状梳理
市车管所已建设本地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由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存储(100T)三部分构成,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处于在用状态。
车驾档案资料和驾驶人相关业务资料由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统一管理、存储、查询。
按照交警总队34号文件要求,电子档案影像化资料需要在交警总队综合监管系统中实现统一存储,已建设启用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的单位需进行系统改造,将历史影像化资料写入综合监管系统。
根据本次交警总队34号文件提供的附件(外挂接口使用手册),与原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开发商进行深入沟通,经确认原有系统开发商不能完成相关的接口改造和数据迁移工作。
需求分析
综上所述现有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不满足本次监管系统要求,需要新建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
实现车驾管档案影像化,并将影像化资料写入省总队综合监管系统,实现电子档案网上流转,减少群众往返跑路,电子档案影像化系统需具备公安部检验机构检测报告。
2.1.3公安视频安全边界
本项目新建的查验业务专网需要与公安视频专网进行数据交互,按照公安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查验业务专网需通过“视频安全边界”,实现统一身份认证,集中授权管理,并规范接入方式,确保公安视频网、公安网与其他网络的安全、有效的数据交换。
即综合监管系统需要经过“视频安全边界”共享接入查验业务专网内的视频数据,需新增“视频安全边界”(防火墙、三层交换机、视频安全接入系统、集控探针)。
2.1.4拼接系统改造
随着信息技术技术的快速发展,显示中心对显示的要求越来越高。
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将图文信息和视频信号进行集中显示,还要求显示系统满足多业务信息汇集共享、多中心协同工作等需求,实现高清显示、实时调度、会商、决策及信息反馈等应用。
本项目新建查验业务专网将汇聚所有车管所及登记服务站、考场、车检监管中心及检验机构的视频数据,为确保所有显示数据的稳定性,对现有的平台进行改造。
2.1.5网络安全
建设完成后的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