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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1营运期污染源汇总表

项目

污染物

产生量

(t/a)

外排量(预处理)(t/a)

去除量

排放方式

水污染源

污水

(386684.5t/a)

CODcr

116.01

67.67

48.34

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寒溪河

BOD5

58

40.6

17.4

SS

85.07

59.55

25.52

氨氮

11.6

8.12

3.48

动植物油

9.67

7.73

1.93

大气污染源

居民炊事油烟

油烟

1.43

0.57

0.86

经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后由内置专用烟管排放

天燃气燃烧废气

SO2

0.06

无组织排放

NOx

0.36

烟尘

0.14

备用发电机尾气

0.0335

0.0134

0.0201

通过烟井引至楼顶经水喷淋(添加碱液)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

0.0203

0.0162

0.0061

0.0101

车库机动车尾气

0.023

0.023

排风口通至地面后无组织排放

NO2

0.307

CO

2.487

HC

0.489

垃圾收集站恶臭

臭气

少量

通过排风换气设施无组织排放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2029.4t/a

日产日清

废电池等严控废物

50kg/a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噪声污染源

水泵

噪声

70-75dB(A)

昼间≤60dB(A),夜间≤50dB(A)

10-25dB(A)

水泵、风机、配电房等置于地下室内,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措施处理后排放

风机

65-75dB(A)

5-25dB(A)

机动车

60-70dB(A)

0-20dB(A)

配电房

柴油发电机组

100-105dB(A)

40-55dB(A)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地表水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知:

(1)评价河段,上游水质要好于下游;

(2)评价河段所有监测点氨氮、总磷以及总氮均超标,说明评价河段呈现出生活污水污染特征。

(3)总体而言,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现状不能满足其功能区划要求。

2、环境空气质量

在监测时段内,SO2、NO2、PM10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非甲烷总烃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限值;

HCl浓度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一次最高允许浓度。

可见,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相应的功能区要求。

3、声环境

评价范围内各声环境监测点的等效连续A声级值昼间及夜间噪声值均不能符合其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昼间超标范围为3.6~6.6dB(A),夜间超标范围为2.9~8.2dB(A)。

超标的主要原因是受项目西侧的交通噪声源以及周边的工业噪声源的影响。

4、地下水环境

从检测结果可知,所检测的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因此,在项目施工阶段应保护好地下水现状环境质量,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

4、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在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特别是噪声和扬尘的影响较为明显。

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的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照报告中所提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施工单位必须向东莞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垃圾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该项目设计当中应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生态及社会效益”的原则,需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

则该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环境污染可以得到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5.1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所排污水主要为居住小区居民、物管工作人员及商业的生活污水。

项目外排污水量为1059.8m3/d,其中综合污水约1029m3/d,不可预见污水30.9m3/d。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

建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类B标准后排放。

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5.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项目备用发电机设在11#栋地下室专用发电机房内,燃油尾气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楼顶经水喷淋(添加碱液)处理后由专用排气筒高空排放,专用排气筒设在11#栋住宅建筑楼顶,排气筒高5m,11#栋住宅建筑高度为99.5米,所以排气筒高度为104.5m。

燃油尾气由专用内置排气筒引至所在建筑物(11#栋住宅)楼顶经碱液喷淋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后由排气筒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由于项目使用管道天然气,厨房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由于管道天然气燃烧完全,燃烧产物简单而无明显污染。

项目居民油烟废气由于排放量小,各住户自行安装高效的抽油烟装置,油烟被吸附下来后,定期对抽油烟设备进行清洗,油烟经抽油烟装置吸附后,由油烟专用管道引至各住宅楼顶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恶臭来源于项目垃圾收集站。

垃圾收集站位于西北面,距离最近的13#住宅楼20米。

项目每栋住宅楼设有垃圾桶,由专人每日收集、每日将袋装的垃圾清理至垃圾收集站暂存(不设垃圾压缩);

项目商业及住宅外产生的生活垃圾,均由物业管理部配专人清扫后将袋装的垃圾清理至垃圾收集站暂存(不设垃圾压缩),在每天收集完项目的垃圾后及时清运,不隔夜堆放,日产日清。

项目室内停车库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较少,经通风设备抽至室外排放,污染物会迅速扩散,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3声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后,对周围声环境增值很小,而叠加本底值后声质量水平并没有明显升高,也没有改变环境功能现状。

因此,项目的建设对项目附近声环境质量影响甚微。

5.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项目内住宅居民人数为5239人;

管理人员约50人。

生活垃圾的主要成份:

烂菜叶、果皮、碎玻璃或玻璃瓶、塑料制品、废纸、饮料罐、破布、废纤维、废金属等。

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日计,则建设项目住宅、物业管理人员每天产生生活垃圾为5.289t。

项目商业建筑面积为7970m2,以15m2/人,0.5kg/人•日计,则建设项目商业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为0.266t。

项目居民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废电线电缆、废塑料、废旧电子电器、含汞废灯管灯泡等,年产生量约为50kg,属于广东省严控废物,需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部门处置。

则项目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的量约2029.4吨,每年产生严控废物50kg/a。

生活垃圾由专人每日收集、每日将袋装的垃圾清理至垃圾收集站暂存(不设垃圾压缩)。

垃圾收集站采用封闭式,真正使垃圾收集容器实现应有的服务功能。

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点,让居民住户将危险废物主动交给危险废物管理处,收集后的危险废物应及时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然后在垃圾运转系统和运输系统上科学规划。

综上所述:

项目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体废弃物对项目项目内环境和项目外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7、规划相符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本住宅小区为综合类项目,不建设别墅。

总体来说,本住宅小区非别墅类项目,因此项目不属于上述两个文件中限制类项目。

本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符合国家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中的相关政策。

项目不涉及占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该项目用地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等国家供地政策;

同时根据《横沥镇控规编制情况示意图-用地规划图》和《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编号:

2010-25-010),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居住用地,因此,项目的选址基本符合规划、国土部门的相关规定。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地表水为Ⅳ类功能区,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功能区现状,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根据分析项目周边工业企业、横沥山厦加油站、项目西面垃圾焚烧发电厂生产和运行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对本项目所在地块造成的污染影响,符合其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基本合理。

项目西北面的横沥山厦加油站埋地储油罐距离本项目住宅建筑的最近距离为30m,已经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规范》(GB50156-2002)的防火距离要求,为了减小横沥山厦加油站对本项目住宅建筑和居民的影响,建议建设方调整项目平面布局,把规划设在13#和14#住宅建筑南面的水景和13#和14#住宅建筑进行对调,使项目13#和14#住宅建筑和横沥山厦加油站的距离达到50m以上。

经过调整后,横沥山厦加油站对项目的影响更小。

8、公众参和

在本次评价中将对名巨中央花园项目进行公众参和调查,调查对象为:

当地居民及周边单位。

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65份表格,回收60份,回收率为92.3%;

调查了4家单位意见,仅1家未给予书面回复;

咨询了一位行业专家的意见。

有效的调查意见总数为64份。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很高,赞成人数为58人达96.7%,无人反对,2人表示不关心。

公众普遍认为项目建设对东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一定的推动作用。

同时人们对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的噪声污染比较担忧,项目应做好减噪、降噪、隔振措施。

同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方面的选择各抒己见,认为没影响的人数稍多些。

公众的其它主要意见和建议归纳如下:

(一)建议建设项目做好废水、废气、噪声的防治和治理工作;

(二)项目的资金落实到位,施工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项目建成后要做好营运期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单位意见

东莞市大兴模胚钢材有限公司-赞成本项目的建设,同时要求本项目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为了征求横沥山厦加油站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我公司横沥山厦加油站进行了多次沟通。

东莞名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承诺书》后,横沥山厦加油站依然不对本项目的建设给予任何书面意见。

本报告认为,在本项目住宅楼和加油站间的距离达到30米以上安全间距的情况下,横沥山厦加油站赞成本项目的建设。

东莞市横沥三江工业园门诊部出具书面意见赞成项目的建设。

东莞必捷电子厂出具书面意见赞成项目的建设。

行业专家意见

深圳市华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李长明专家认为本项目规划设计的布局较为合理,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对于以上意见,建设单位表示接纳并会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减轻其影响。

从调查结果来看,本评价认为: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很高,无反对意见,是对该项目建设的支持和肯定。

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施工期的影响比较关心,从房地产建设项目来看,对环境产生影响及扰民现象主要是出现在施工期,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是项目边界的居民区。

同时应做好营运期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9、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列入国家、广东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指标有5项,即:

CODcr、氨氮、二氧化硫、NOX、可吸入颗粒物。

如工程分析所述,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如表9-1所示。

由于本项目各类废水最终均排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及CODcr、氨氮不再向环保部门申请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于本项目二氧化硫、NOX、可吸入颗粒物排放量较小,并且本项目建成后为生活小区,不是生产类型的企事业,因此建议由环保审批部门直接审批。

表9-1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吨/年)

废水量

386684.3

预处理后CODcr

预处理后氨氮

污水厂处理后CODcr

23.2

污水厂处理后氨氮

3.09

0.088

NOX

0.614

可吸入颗粒物

0.146

10、风险评价

项目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能源。

天然气管道泄漏会引起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因此对项目天然气管道应严格安全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计划,杜绝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是人为事件,完全可以通过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指导,企业内部制定严格的管理条例和岗位责任制,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使得本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11、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评价结论

项目在施工及营运期均较好地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在建筑材料的选取、节能、节水、污染物产生量控制及废物综合利用等均满足清洁生产需要,并将清洁生产的原则贯穿于施工和营运的全过程。

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等阶段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现了小区的绿色、生态、节能、节水目标,确保项目小区具有较高的循环经济水平。

12、综合结论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项目的建设对于改善横沥镇的商住环境有积极作用。

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合理采纳和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使得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造成明显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为减小项目建设和营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有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建议小区适当增加机动车停车位。

二、在住宅建设中注重推广新型墙体材料,节能材料,提高绿色建材、绿色饰材的使用率,最好能一次装修到位(全装修)避免消费者购房后进行二次装修产生建筑垃圾、噪声、破坏房屋结构等问题的出现。

三、小区垃圾房旁边应设垃圾分类收集装置,例如:

可将塑料玻璃类制品,有机垃圾、废电池等分别收集。

四、小区绿化中应注意生物多样性问题,以丰富小区的植物景观,减少植物病虫害的发生。

五、小区住宅楼在设计和建设时,应充分考虑住房空调主机的安装和抽油烟机排风管的安装问题,避免住户入住后自行安装破坏住宅楼外墙及景观。

六、商铺不得经营娱乐、车辆维修、车辆清洗、医院、私人诊所等产生废气、废水、噪声污染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行业。

七、淘汰备用发电机,改用双回路供电。

八、建议建设方调整项目平面布局,把规划设在13#和14#住宅建筑南面的水景和13#和14#住宅建筑进行对调,使项目13#和14#住宅建筑和横沥山厦加油站的距离达到50m以上。

九、若上述规模及功能有所变更,建设单位需另行申请报建。

综上所述,名巨中央花园建设项目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确保各种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水、气、声污染物达标排放,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内容由天明环保空气能热水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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