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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56号)
(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120号)
(9)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3)
(10)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9)
(11)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20)
(1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13)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4)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15)龙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6)龙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期调整
(17)广东龙川县“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2016-2020)
(18)龙川县近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县志、统计年鉴等其他相关文件
第七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年——2030年。
其中近期:
2015年——2020年;
中期:
2021年——2025年;
远期:
2026年——2030年。
第八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分为三个层次:
(1)县域范围:
指龙川县行政区范围,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控制的范围,包括全县24个建制镇,土地总面积为3081.31平方公里。
(2)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范围以老隆镇为中心,综合协调中心城区周边镇、村生态环境、产业布局和和空间管制划定规划区范围。
包括老隆镇全镇,佗城镇镇区和西山、灵江、塔西、高涧、佳派、胜利、亨渡、东瑶、新渡、大江、梅村和枫深等行政村,丰稔镇丰稔、左拔、罗洋、丰联、名光、成塘、排东等行政村,以及四都镇的福光行政村。
城市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259.42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范围西北及北侧以太平山和预留发展用地为界,东侧以规划G205北移(城市三环路)为界,西侧以合溪温泉西侧山体为界,南至规划正相大桥,东南以河梅高速公路为界。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8.59平方公里。
第二章
县域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九条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强化中心城区核心增长极,强调南北发展轴线,实施“一镇一品”战略,强化各乡镇自我发展能力。
2、发挥自然环境优势构建粤北生态屏障
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立城乡协同的环境保护体系和共同保育生态体系,建设城乡生态区域、生态廊道、生态斑块,构筑城乡生态安全格局;
坚持“生态优县”发展思路,强化生态环境优势,构建粤北生态屏障。
3、强化区域枢纽职能,建设粤东北地方性中心城市
以京九铁路龙川站及华南地区最大编组站龙川北站为依托,以“交通强县”为建设重点,提升县域主干路网等级,结合赣深高铁、杭广快铁、龙汕铁路、龙韶铁路等铁路规划,加强县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构建区域交通枢纽及粤东北地方性中心城市。
以此发展特色经济走廊,辐射带动全县经济发展,同时积极融入“深莞惠经济圈(3+2)”交通一体化格局,加快与珠三角及东部沿海城市的交通对接。
4、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树立区域旅游标杆
保护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强化佗城、霍山、青龙湖、中央苏区等核心旅游品牌,以“五色旅游”为发展重点,打造集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旅游配套设施为一体的龙川旅游品牌,把龙川建设成为以旅游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弘扬地方文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
龙川县以客家文化为主打旅游品牌,是知名客家文化始祖之地,其强大的凝聚力是旅游发展必不可少的有利条件。
5、提升自我造血能力,培育战略新兴产业
依托龙川固有的特色与优势,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打造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特色农业品牌;
大力培育以电子电器、空气能、刚柔结构产业和现代建筑产业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生态工业新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先导作用;
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和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建设区域旅游中心和商贸物流中心,形成以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为主导现代产业体系。
远期产业发展从工业立县逐步转变为旅游强县、商贸富县。
第十条城镇化发展战略
1、尊重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分类指导。
龙川中心城区应以提升城镇化质量与增强城镇化动力并重,注重扩容提质建设。
其他城镇应通过增强城镇化发展动力、提高城乡一体化要求下向城镇转移的发展要求。
2、加快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以县域“一带一脊,一核双心,多点多廊四片区”的树状城镇空间结构,作为推动县域城乡统筹发展的主体空间结构,加快人口向承载力高、经济发达、产业集聚、交通便捷的城镇发展带集聚,以龙川县城市扩容提质和特色小镇为建设载体,形成龙川县及周边地区重要的人口城镇化承载区。
第十一条乡村发展战略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遵循“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科学布局、适度超前,生态优先、集约节约,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出、典型示范”的基本原则,加强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努力使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第十二条发展目标
龙川县的发展愿景为“东江绿明珠,魅力新龙川”。
以生态、文化为特色,以生态创新为驱动,以现代服务业为引领的生态山水城市。
大力实施绿色化发展战略,构建绿色农业、绿色工业体系,打造广东省绿谷的绿明珠;
强化特色化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建设新型城市、引领新式生活,打造充满魅力的宜居宜业宜游新龙川。
龙川城市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实现产业集聚程度高,城镇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备,人民生活富裕的目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到2030年,建成经济充满活力,科技繁荣发达,社会和谐稳定,文化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幸福的新龙川。
第十三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近期(2016到2020年)
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按年均环比增长9%左右,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80亿元,人均GDP达到2.11万元,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例达到19:
40:
41,形成农业为基础,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并重的产业结构。
2、中期(2021到2025年)
202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18亿元,人均GDP达到2.92万元;
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例达到10:
46:
44;
第三产业迅速发展,所占比例大幅度上升。
3、远期(2026到2030年)
到2030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左右,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12亿元,人均GDP达到4.26万元;
2030年,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比例达到5:
47:
48,服务业保持稳定增长。
第十四条城乡发展指标体系
包括经济发展指标、社会发展指标、生态环境指标3大类、11中类、19小类的发展指标体系。
表2-1龙川县具体发展目标一览表
指标分类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2030年
经济
指标
经济实力指标
GDP总量(亿元)
180
318
512
人均GDP(万元/人)
2.11
2.92
4.26
经济效益指标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
30
50
60
第二产业占GDP比重(%)
40
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
80
社会人文指标
人口指标
城镇人口规模(万人)
38
65
82
城镇化率(%)
45
68
医疗指标
平均万人拥有执业(助理)医生(人)
100
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个)
5
10
15
教育科研指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0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社会保障指标
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覆盖率(%)
公交指标
公交出行率(%)
环境指标
生态指标
人均公园绿地(㎡)
16
20
25
污水指标
生活污水处理率(%)
工业污水处理率(%)
垃圾指标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大气指标
空气质量达标
第十五条规划定位
1、粤北生态农业示范基地
优化生态环境品质,强化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布局合理、市容整洁、空气清新、交通畅顺、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
以温泉、矿泉、茶油等特色产业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东江上游生态城市。
2、文化旅游示范基地
重点强化发展以佗城客家古邑和霍山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承接珠三角地区及华南地区的休闲旅游度假目的地,强化“千年古县•多彩龙川”的城市形象。
3、粤闽赣地区商贸物流基地
强化龙川京九铁路华南地区最大编组站的重要区位交通优势,提高区域交通的通达性,加强赣深高铁与杭广快铁及龙川西站高铁站的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华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节点城市,构建多通道、全面联系的区域化交通体系。
4、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发挥龙川承接珠三角地区双转移的产业优势和良好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培育以电子电器、空气能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和以刚柔材料为主导的现代建筑产业,打造承接珠三角地区及华南地区产业转移的新兴产业示范地。
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六条县域人口规模
近期(2020年)常住人口为85.30万;
中期(2025年)常住人口为108.87万人;
远期(2030年)常住人口为120.20万人。
第十七条县域城镇化水平
近期(2020年)城镇化水平55%;
中期(2025年)城镇化水平60%;
远期(2030年)城镇化水平68%。
第十八条县域城镇人口规模
近期(2020年)46.9万人;
中期(2025年)65.3万人;
远期(2030年)81.7万人。
第十九条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龙川县域城镇空间组织规划形成“一带一脊,一核双心,多点多廊四片区”的树状空间结构。
1、“一带”——沿G205、河梅高速,连接中心城区、生态工业新城的城镇和产业密集发展带,打造南连河源,东接梅州的对外拓展轴;
2、“一脊”——沿规划河惠莞高速、G236联系及中心城区及重点镇发展带,打造龙川中、北部旅游、农业的新兴城镇发展脊。
3、“一核”——由中心城区和生态工业新城两个中心共同组成的县域功能核;
4、“双心”——中心城区,县域主中心,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河源市副中心城市;
生态工业新城,县域副中心,工业增长极,产业人口聚集地。
5、“多点”——指县域具有一定综合服务功能的中心镇和一般镇城镇节点;
6、“多廊”——依托主要交通干线联系腹地的多条发展廊道;
7、“四片区”——根据龙川各地域的发展现状,将龙川县域划分为四个不同的发展片区,分别为上片、中片、下片西区和下片东区。
上片重点打造农业、风能和商贸产业片区;
中片重点打造农业、旅游、水电、水疗、水产业片区;
下片西区打造文化旅游、商贸物流产业片区;
下片东区打造先进制造业产城融合片区。
第二十条城镇规模等级规划
根据城镇体系现状特征及城镇化发展战略,确定龙川县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为“中心城区——生态工业新城——中心镇——一般镇”四个等级。
具体城镇规模如下表:
表31县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表
城镇等级
城镇数量
城镇名称及规模
一级
2
中心城区(老隆镇、佗城镇)(约49.4万人)
二级
1
生态工业新城(登通镇)(约10万人)
三级
麻布岗镇(3万人)、赤光镇(2万人)、龙母镇(2万人)、
车田镇(2万人)、鹤市镇(1.2万人)
四级
细坳镇(0.5万人)、贝岭镇(0.4万人)、上坪镇(0.6万人)、
黎咀镇(1.1万人)、岩镇镇(0.4万人)、新田镇(0.6万人)、
迴龙镇(0.8万人)、田心镇(0.8万人)、黄石镇(0.6万人)、四都镇(0.6万人)、丰稔镇(1.1万人)、义都镇(0.6万人)、
黄布镇(0.5万人)、紫市镇(1万人)、铁场镇(2.5万人)
第二十一条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县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分为综合服务型城镇、工贸型城镇、商贸型城镇、旅游型城镇、农贸服务型城镇。
表3-2县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职能类型
职能说明
城镇名称
综合服务型
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交通枢纽和特色产品商贸中心,旅游集散中心,产业中心,生活服务中心等多种职能综合型城镇
中心城区
生态工业新城(登通镇)
工贸型
以农业机械、家具、矿泉等工业为主导的城镇
黄布镇、丰稔镇、黎咀镇
商贸型
提供商贸服务的商贸集散城镇
麻布岗镇、上坪镇、贝岭镇、龙母镇、铁场镇、车田镇、鹤市镇
农贸服务型
以农业、农产品商贸、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等为主的城镇
田心镇、四都镇
旅游型
以生态旅游为特色的旅游目的地及度假胜地的城镇
岩镇镇、细坳镇、新田镇、迴龙镇、紫市镇、义都镇、黄石镇、赤光镇、黎咀镇
第四章
县域城乡空间管制
第二十二条管制空间区划
1、禁止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为保护生态环境、自然和历史文化环境,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需要,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
2、限制建设区
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不宜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
确有进行建设必要时,安排的城镇开发项目应符合城镇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
限制建设区内要对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进行严格限制,不宜安排城镇开发建设项目。
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县域建设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适度进行开发建设。
3、适宜建设区
包括中心城区、生态工业新城、中心镇、一般镇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以及规划保留的农村居民点等城镇建设用地和工业发展用地集中发展的区域。
第二十三条特定区域管制
1、基本农田保护区
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对主要农副产品的基本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的和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区域。
基本农田保护区定界原则:
一是已建成的粮、油、菜等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是已建成的标准农田;
三是已完成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
四是改造后的中低产田;
五是集中连片10公顷以上的耕地;
六是其它有必要划入的耕地。
管制原则: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不得擅自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不得进行开发建设。
2、河湖水系
河湖水系管制原则:
保护现有水面面积,严禁污染水系,严禁违反规划填埋、堵截河道,鼓励河道两侧绿地建设,加强流经城镇内部的河道两侧景观设计,以确保水体的防洪排涝和景观、生态功能。
对于确定需要改道的河道,须符合相关规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并按水面占补平衡的要求执行。
3、基础设施廊道
(1)交通廊道控制要点
根据《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各级道路与建筑的最小控制距离如下表所述。
表41各级道路与建筑、村镇的最小控制距离表
项目
国道
省道
县道
乡道
距离(m)
规划铁路两侧控制30-50米,高速公路两侧各控制50-100米,国道两侧控制50-80米,省道两侧控制30-50米。
铁路设站总宽度控制在500米以内;
高速公路互通立交总宽度控制在500米以内;
两条相交的高等级公路换向枢纽总宽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
(2)其它廊道控制要点
高压走廊控制距离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如下:
表42高压走廊控制宽度
电压等级(KV)
35
66、110
220
330
500
宽度(m)
12-20
15-25
30-40
35-45
60-75
区域给水管道控制宽度如下:
对于管径小于1000mm的给水管,其廊道控制参见《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对于大于1000mm、小于1800mm的给水管,廊道应控制在30米。
区域燃气管道控制宽度如下:
对于中低压燃气管道,其廊道控制参见《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98-98);
对于高压燃气管道,廊道应控制在20米。
4、城镇建设区
包括龙川中心城区、生态工业新城、中心镇和一般镇的镇区。
应集约、节约使用土地资源,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人以内。
对于经乡镇协调重组后,被撤并掉且不再作为城镇建设区发展考虑的原乡镇镇区,则保留其现状建设用地,并适当调整其用地功能,使之成为该区域的服务中心,原则不再作建设用地空间拓展。
5、村庄建设区
乡村建设区是指村庄布点规划中确定的村庄建设规划用地范围。
乡村建设应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合理利用乡村地域空间资源,加强农村居民点撤并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集中布局,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处理好村庄合并建设与土地整理、退宅还耕时序分配协调问题,近远期结合,实现村庄建设用地总量合理缩减调整。
空间引导以资源共享为基础,合理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逐步向城镇居住区、镇区工业用地范围内集中;
依据村庄布点规划,控制村庄建设规模与数量;
严格控制在规划城镇建设区、乡村建设区范围之外建设新的居民点,控制公路两侧村庄沿路建设。
第五章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四条综合交通体系发展总体目标
构建快捷联系珠三角都市区及粤闽赣边际地区中心城市,密切联系周边城镇和地区,支撑县域城镇体系和特色产业发展,体现地区差别的高效、快捷、经济、可靠的县域综合交通体系。
通过加强与区域增长极核的衔接,融入区域快速客运网络系统,带动和服务周边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形成县域交通运输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县域城乡统筹均衡发展。
第二十五条公路网络
规划形成由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一般公路形成的公路交通网络。
1、高速公路
规划形成“两横一纵一射”高速公路网络格局,分别为河梅高速公路和连梅高速公路(两横)、河惠莞高速公路(一纵)和昆汕高速公路(一射)。
表7-1龙川县高速公路网络规划
高速名称
属性
里程(km)
经过镇区
设置高速出入口
河梅高速
一横
登通、老隆、佗城
[3]老隆西出口、老隆东出口、登通出口
连梅高速
二横
约60
铁场、田心、龙母、黎咀、车田
[4]车田出口、黎咀出口、龙母出口、田心出口
河惠莞高速
一纵
约120
黄布、鹤市、登通、丰稔、铁场、龙母、田心、赤光、新田、岩镇、麻布岗、上坪
[9]黄布出口、鹤市出口、登通出口、丰稔出口、龙母出口、赤光出口、岩镇出口、麻布岗出口、上坪出口
汕昆高速
一射
约25
老隆、义都
[3]老隆西出口、幸福新城出口、义都出口
注:
河梅高速与汕昆高速共用老隆西出口;
河梅高速与河惠莞高速共用登通出口;
河惠莞高速与连平高速共用龙母出口。
2、干线公路
干线公路由一级、二级公路组成,规划形成”三纵八横四联”的县域干线公路网。
干线公路承担中心县城、重点城镇间的交通联系功能,并联系主要旅游型地区,支撑特色产业地区发展和次级城镇联系走廊的形成。
以老隆-细坳、佗城-上坪、紫市-新田三条主纵轴为基础,构建多条平行的城镇联系走廊,结合重点城镇和旅游型等特色城镇的布局,完善多条走廊之间的衔接通道,构建网状的县域干线公路网络。
表7-2龙川县干线公路网络规划
干线公路
道路名称
途径乡镇
道路等级
境内里程
三纵
S238
紫市、鹤市、老隆、四都、黄石、车田、贝岭、细坳
约101km
二纵
G236
佗城、老隆、丰稔、龙母、田心、赤光、岩镇、麻布岗、上坪
约120km
-
鹤市、登通、铁场、田心、回龙、新田
约70km
八横
细坳、上坪
约30km
S507
贝岭、麻布岗
约17km
三横
S339
车田、黎咀、赤光、回龙
约44km
四横
G238
车田、黎咀、龙母、铁场
约42km
五